佩戴頭盔安全騎行倡議書(精選6篇)
佩戴頭盔安全騎行倡議書 篇1
廣大朋友們:
為進一步提高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引導廣大市民群眾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識,爭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倡導者、推動者和踐行者,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沽源縣文明辦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倡導者。廣大居民朋友要不斷提高守法意識、文明意識、安全意識,主動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倡導者,提醒身邊人為電動自行車及時登記上牌、駕乘電動自行車時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二、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推動者。要主動關注、勸導身邊駕乘人員電動自行車未上牌、未佩戴安全頭盔等行為,引導他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安全頭盔;積極爭做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員,督促身邊親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主動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三、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的踐行者。落實“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沒有旁觀者,廣大居民群眾要把文明交通“常記心中”,自覺學習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學習交通法律法規,樹立文明交通意識,踐行文明交通行為,主動加入到“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行動中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是減少交通事故傷害后果的有效措施,也是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具體體現,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筑牢群眾出行的安全屏障,讓平安相伴,讓幸福相隨!
佩戴頭盔安全騎行倡議書 篇2
廣大朋友們:
交通安全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大執法管理力度,嚴查嚴處不戴安全頭盔、不使用安全帶等違法行為。為此,岱岳區開元中學向大家倡議:
01、“時時遵守”法律法規
駕車時系好安全帶,并提醒同車同乘人員系好安全帶。系好安全帶只需要花費三秒鐘的時間,而不系安全帶卻可能會失去整個人生。對于駕車者和乘車人來說,如果行車之前都能正確使用安全帶,那么安全帶將成為安全的伴侶、幸福的紐帶。
02、“牢牢帶好”安全頭盔
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員和乘坐人都必須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并系好安全帽帶。廣大摩托車和電動車駕乘人員都要重視頭盔的保護作用,頭盔對于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來說,相當于機動車駕駛員所系的安全帶,是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
03、“常常謹記”載人規定
廣大交通參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學生要牢記:
嚴禁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嚴禁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下學;
嚴禁中小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摩托車;
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04、“多多提示”親朋好友
每一位駕駛人都要以身作則,勸告身邊的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和乘坐人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帶動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參與到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后排,請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
佩戴頭盔安全騎行倡議書 篇3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方便、節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睞。在日常的生活中,許多家長選擇它作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來接送同學們上下學。然而由于部分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等原因,致使涉及兩輪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多發。在兩輪電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員中,約80%是因為顱腦損傷導致,而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吸收事故中的大部分撞擊力,防止尖銳物體穿透對頭部造成傷害,將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還可具備緩沖和減震的保護作用,能有效防止百分之八十五的頭部受傷,它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一道安全防線。為了各位同學和家長的出行安全,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請家長騎兩輪電動車接送孩子日常出行時,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靠右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闖紅燈,給同學們做好榜樣;同學們也要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督促家長們騎車戴好頭盔,當發現家長違規時要提醒并糾正家長的行為。
二、請家長們做到一輛兩輪電動車只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人員,騎乘電動車出行時,家長和同學們都要佩戴安全頭盔,并扣好頭盔卡扣。
三、年滿16周歲的同學,可以騎行兩輪電動車,但必須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交通意外傷害。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為了您的家人,也為了您自己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讓“戴好頭盔 安全出行”成為習慣,讓我們一起平平安安,攜手共進。
佩戴頭盔安全騎行倡議書 篇4
廣大居民群眾:
電動自行車因方便快捷、經濟實惠,成為廣大市民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有部分騎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薄弱,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加之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快、安全防護能力弱,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各類道路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其中未佩戴安全頭盔、佩戴安全頭盔不規范,是造成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傷亡的重要因素。據統計,20__年以來我市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發生交通事故,因為未佩戴安全頭盔顱腦損傷致死人數占到了電動自行車事故死亡人數的84%。通過研究發現,騎乘電動自行車時佩戴安全頭盔可防止85%的頭部損傷,能夠大大減少交通安全事故損傷程度和事故死亡率。
近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增強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居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特發出如下倡議:
1.個人自覺戴頭盔。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更是對家人、家庭負責,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2.黨員干部當模范。廣大黨員干部要發揮模范引領作用,自覺遵紀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同時積極引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安全頭盔。
3.質量安全要重視。從安全性考慮,建議佩戴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淺色頭盔,盡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
關愛生命,從“頭”抓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出行習慣,做一名文明守禮守法的交通參與者,為共同打造中埠鎮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文明交通,我們一起來!
佩戴頭盔安全騎行倡議書 篇5
家長朋友們:
你們好!近年來,我市部分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導致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將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70%左右,佩戴頭盔是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最有效的保護辦法。為切實提高師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興慶區大新第九幼兒園在此鄭重倡議:
1.師生、家長騎乘電動車要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一部電動車只能載一名12歲以下未成年人。騎電動車出行時,騎乘人員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
2.杜絕危險駕駛,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嚴禁逆行、闖紅燈、超速、雙人騎行、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3.教職工、家長以身作則,勸告身邊的電動車騎乘人員出行過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給孩子做好榜樣。
4.電動車騎乘人員要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法守法,自覺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和踐行者。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為了您自己的安全,請師生、家長騎乘電動車時一定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佩戴頭盔安全騎行倡議書 篇6
社會各界、廣大市民朋友們:
你們好!交通安全事關千家萬戶,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
近年來,我市部分電動自行車駕乘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導致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據統計,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在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顱腦損傷導致死亡的占比80%以上,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將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70%左右,佩戴頭盔是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最有效的保護方式。為全力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預防涉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全面開展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安全守護行動,大力査糾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行為,對不按規定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抄寫佩戴安全頭盔承諾書、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勸導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安全出行。在此鄭重倡議:
一、騎乘電動自行車“牢牢戴好”安全頭盔。
在騎乘電動自行車出行時,騎車人和乘坐人都要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并系好安全盔帶。每個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都要重視頭盔的保護作用,頭盔對于騎乘人來說,是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
二、對親朋好友“多多提示”,嚴格遵守騎乘規定。
每一位騎乘人都要以身作則,并勸告身邊的親朋好友在騎乘電動自行車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共同參與到安全守護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得違反規定超員載人。
三、強化監管“行業示范”,帶動社會蔚然成風。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快遞、外賣、客運企業等重點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將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納入安全管理范疇,督促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上下班員工佩戴好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摒棄各類交通陋習。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讓我們攜起手來,珍愛生命,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暢通的交通出行環境,為鞏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