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森林防火倡議書(通用3篇)
四年級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1
森林是人類的寶貴資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經濟價值外還具有多種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護傘,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長著許許多多奇花異草、活動著各種各樣的珍禽異獸,繁茂的枝葉截留降雨,減弱水流對土壤的沖刷。森林是龐大的氧氣制造廠,森林是良好的吸塵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醫生,每一片樹葉就是一個濾毒器。森林是綠色的隔音墻,枝葉茂密的樹冠,對噪聲有很強的吸收和消減作用。森林無時不在造福于人類,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十年樹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幾十年或上百年。時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為了保護我們來之不易的良好植被,為了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為了更好地建設我們的家園,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我們特向全校家長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1.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準”規定。即不準在山林中亂丟煙蒂;不準在野外點荒火;不準燒田坎、燒田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烤食物;不準在野外燒水做飯;不準在山林中燃放煙花、鞭炮;不準在山中用火燒蜂、驅趕野生動物。森林防火,人人有責。
2.尤其是即將到來清明節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掃,綠色祭掃,以敬獻鮮花等方式替代原來燒香、燒紙點燭,避免火情的發生。
3.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從維護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高度出發,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4.加強對防火的認識,明確防火的責任和失火應承擔的后果。家長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嚴禁子女攜帶火種上學。春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時,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區內開展任何活動,嚴禁野炊。
5.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撥打救火電話119。嚴禁獨自一人撲火,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和孕婦、兒童、小學生上山撲火。造成森林火災,要依法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讓我們共同謹記:
1、一顆煙頭能毀掉千頃林海,半柱香火可燒光萬畝綠原;
2、造成森林火災,燒毀林木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災,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處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綠水青山呼喚人類與自然和諧相處,風調雨順源于森林與生命相互依存,讓我們同心協力,防火護林,為保護我們的綠色家園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四年級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2
親愛的同學們:
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保護森林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美麗家園。森林火災是破壞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大敵,是危及我們生命財產安全的元兇。近年來,隨著森林覆蓋面積的逐年增加,嚴防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尤為重要。為維護林區安全穩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青島科技大學學生會向全市青年學生發起森林防火倡議:
1、爭當森林防火宣傳員。正確認識防范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的重要性,主動向周圍同學們宣傳《森林防火條例》,以實際行動影響、帶動周邊同學牢固樹立森林防火意識、自覺履行防火義務。
2、嚴格遵守森林防火相關規定。愛護群眾財產、珍惜自身安全,模范遵守森林防火相關規定,從自身做起,不在林區野外用火,主動制止違反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的行為。
3、切實加強自我約束。進入林區自覺聽從林區工作人員勸阻,不讓進的山不進,不讓走的路不走,不準攜帶的火種及相關物品堅決不帶。爬山旅游走景區正規路線,絕不到非游覽區登山。
4、主動學習森林防火常識。掌握安全用火常識,明確違章用火的危害和法律責任,明白造成森林火災,將依法受到處罰。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及時撥打森林火災報警電話。
森林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源,營造平安、和諧、健康的生存環境是我們共同的福祉。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每個人做起,自覺遵守野外用火規定,努力為避免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作出青年學生應做的貢獻!
四年級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3
全市廣大群眾:
你們好!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自然界的天然綠色屏障,更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寶貴資源。保護森林,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維護生態安全,保持生態平衡,是構建和諧社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當前,作為森林火災最集中爆發期的清明節日益臨近,近幾年清明節都存在因燒荒、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踏青等引發森林火警、火災的現象,不僅給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了重大損失,而且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
因此,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災發生,鞏固生態建設成果,有力推動我市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我們特向全市群眾提出倡議:
一、增強對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認識
森林防火事關保護我市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打造平安煙臺、綠色煙臺、構建和諧煙臺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僅是各級政府部門需要關注的事,更需要全社會來共同參與、共同努力。
二、提高保護森林資源的認識
“管好林”、“護好林”、“愛護林”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義務。我們要同心協力,堅決同破壞林木與植被、燒荒毀林等行為作斗爭。
三、自覺禁止野外用火,改變祭祖風俗
禁止在林內和林緣地區燒荒、燒地堰,要改變以往上墳祭祖點香燒紙幣、燃放煙花爆竹等違規用火行為,積極倡導鮮花、植樹祭祖等文明風俗,自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積極開展火災隱患清除活動。要及時對祖墳周圍的枯枝落葉、灌木雜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災隱患。
四、全民動手齊心協力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登山運動協會全體會員是森林防火的義務監督員和義務防火隊員,要自覺與全市護林員一起保護好森林資源,并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廣大群眾要積極向鄰居、親戚、朋友宣傳做好護林防火工作、保護好森林資源的重要性,并從自身做起,以實際行動影響、帶動和輻射周圍的人們。
希望全市群眾積極行動起來,投身到當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來,使我們煙臺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會更加文明和諧!為建設平安煙臺、綠色煙臺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___
日期: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