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防溺水倡議書(通用3篇)
放假防溺水倡議書 篇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時近盛夏,不少人選擇了游泳這個避暑的方法。但每年時有學生溺水事件的發生,蓓蕾初開,前程無限,卻被無情的河(塘)水所吞噬,令人痛心。為積極響應 “平安瑞安”建設,開展以“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周”活動,創設更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努力杜絕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我們特向全校學生發出以下倡議:
一、樹立安全意識,加強自我保護,不參與那些危險的活動,不到危險、陌生的河域游泳。
二、在有家人陪伴地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規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應的準備活動,防止溺水事件的發生。
三、學會相關的防溺水知識,并能將所學的知識運用于實際。
四、從我做起,嚴守學校紀律。堅決不參與危險的外出游泳活動。
五、在加強自我安全意識的同時,亦努力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對于那些違反學校紀律,私自外出洗冷水澡的行為,要堅決抵制并勸阻。
六、嚴禁私自或結伴到水庫、沙溪河等水域嬉戲或游泳,嚴禁在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警示標語的水域處下水戲水,嚴禁在公園尤其是靠河處逗留玩耍,嚴禁私自到河邊看漲大水,嚴禁自行下河救人。
生命是寶貴的,每個人都只有一次,它不像財富能失而復得,也不像離離原上草周而復始。誰失去了生命,不僅僅是自己失去了一切,還要給活著的親人留下心靈的創傷。同學們,我們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和希望,我們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學習,積極要求進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共同擔負起歷史和時代的重任。讓我們行動起來,珍愛生命,預防溺水,杜絕悲劇的發生!
韓田小學 三(1)班
20xx年4月28日
放假防溺水倡議書 篇2
全區廣大青少年及家長朋友: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天氣逐漸變熱,溺水又進入高發季,回看之前各地發生的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發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發生,給每名溺水學生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無法彌補的損失。可以說,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訓十分慘痛,應引起我們對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共青團嶗山區委、嶗山區教體局特向全區廣大青少年及家長朋友發出以下倡議:
一、充分認識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溺水事故會給家庭帶來難以挽回的后果,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家長一定要充分認識到這一點。您的一點疏忽,都有可能給家庭帶來沉重的傷害。因此,請你們一定要根據自己孩子的身心特點,選擇正確的家庭教育方式,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孩子也能深刻認識到溺水事故的危害,從而避免溺水事故的發生。
二、做好預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長的關鍵。安全教育關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課余放假期間,請家長加強對孩子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監護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切實讓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是不要在無家長的帶領下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戲水;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長要嚴格教育學生不要到河邊、水溝、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釣魚(捕魚),以防不測,造成傷害。
三、教給孩子預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護自救能力。如有條件家長可以教會孩子掌握游泳本領和溺水自救的能力,還要讓孩子知道在發現同伴溺水時應立即大聲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學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營救溺水者,未成年人發現有人溺水時,要學會報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從岸上或船上施救應先確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帶入水。如發現有學生在水邊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請您能及時進行勸阻,以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尊敬的家長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無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識,切實做好孩子的安全監護工作,廣大青少年要珍惜時光,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質,讓家校聯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每個家庭合家歡樂,吉祥如意!
共青團嶗山區委 嶗山區教體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
放假防溺水倡議書 篇3
尊敬的社會各界朋友、各位家長:
近年來,溺亡已成青少年兒童意外死亡的“頭號殺手”。年輕生命的逝去,給家庭帶來嚴重的傷害。當前,暑季即將到來,氣溫升高,青少年兒童溺水已進入高發期,青少年溺水防范工作需要全社會的關注支持。為有效預防溺水,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現向全社會發出倡議:
一、廣大青少年朋友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不擅自(未經家長許可)與同學結伴游泳或嬉水,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下私自外出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嬉水,不在上下學的途中下溪、河、溝、水庫、水坑、魚塘等危險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到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警示標語的水域處游泳或嬉水。在見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無能力救護的情況下,不要逃離或者貿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報警等措施,學會基本的應急自救、求助、報警方法。
二、家長及其監護人要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各家長及監護人要積極認真地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相關部門要有預防措施,社會各界要加強關注。學校要加強防溺水教育,做好防溺水宣傳工作;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或完善必要的預防溺水警示標牌和防護措施,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共筑青少年兒童夏季溺水防護網。
青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明天、家庭的未來,保障少年兒童生命安全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朋友們,行動起來吧!讓我們共同擔負起保護少年兒童生命安全的責任,讓我們的孩子快樂的學習、健康的成長!
倡議人:___
時間: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