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寒假安全倡議書(精選3篇)
大學生寒假安全倡議書 篇1
親愛的同學們:
經過緊張的學習考試,豐富多彩的寒假即將開始,大多數同學準備回家與親人團聚。據統計資料顯示,這個時期是各類治安事件、突發事故的高發期,為使大家能夠安全、愉快、健康、充實地度過寒假,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向全院同學發出寒假安全倡議書,提醒大家要時刻樹立安全觀念,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特別要注意以下事項:
1、水火無情須防范。在離校前要進行防火防盜全面檢查,關好門窗以保護個人財物;用電設備斷電。寒假期間注意用電、用火安全,做到不在宿舍存放、使用違禁電器,不私接電源、亂拉電線,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外出時切斷電源。外出安全牢記心間,避免因滑冰溺水、擁擠踩踏造成意外傷害。
2、飲食安全記心間。春節是餐飲消費和親友聚餐高峰期。節日期間要重視飲食安全,注意飲食衛生,科學合理飲食,避免暴飲暴食。
3、回家出游莫大意。無論是回家還是旅游,同學們都應時刻注意安全,包括: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運營車輛;旅途過程中要防止上當受騙,防止不法分子盜竊財物;長途旅程的同學要盡量結伴。同時,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要注重自身素質,自覺維護學校形象。
4、學習生活巧安排。寒假是一個放松身心、開闊視野、提高自身修養的大好時機。同學們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好假期的學習生活,在歡度春節的同時不能忽視了自己的學業。下學期2月22日開始上課,請大家務必提前返校,不要耽誤學業。
如遇到緊急情況,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或與學校保衛處、學院聯系。
最后,預祝同學們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
倡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大學生寒假安全倡議書 篇2
學校各單位、廣大師生員工:
大家好!寒假將至,一年一度的新春佳節也即將來臨。但是,根據公安機關的統計數字顯示,這個時期是各類治安案(事)件、突發事故的高發期,入屋盜竊犯罪活動更加猖獗。據我校北校區屬地公安機關的治安警情通報顯示:20__年12月26日至20__年1月12日,黃石街派出所轄區共發生入屋盜竊案件45宗,僅1月12日就發生7宗;今年1月份景泰街派出所轄區曾經發生2宗重大入屋盜竊案件,損失現金超過50萬元;永平街派出所轄區發生1宗重大入屋盜竊案件,損失現金37萬。從案情通報的現場情況來看,大多數作案手法都是流動人員作案。此外,電話詐騙、搶劫、敲汽車玻璃案件也在直線上升。與去年同期相比,各類刑事案件上升180%。
為確保師生員工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保衛處提醒大家一定要樹立安全觀念,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特別要注意以下的安全提醒:
一、放假、離校前應注意的事項
1.各單位存放微機和其它貴重儀器、設備等物品的房間,門、窗、鎖一定要牢固可靠,辦公室在假期不要存放現金,體積小的貴重設備應鎖入牢靠保險的柜子中。
2.整理好個人物品并妥善存放,衣柜、抽屜、旅行包要上好鎖。
3.不要在宿舍或房間里存放大額現金,手機、手提電腦、數碼相機等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4.離開辦公室、宿舍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上好鎖。
5.離校前要關閉宿舍里的電源、水源開關,確保消防安全。
二、回家、外出旅途中應注意的事項
1.將你的去向告知親友、家人或老師,留下聯系電話;旅途中最好結伴而行,親朋或同學之間相互照顧,互相提醒。
2.盡量搭乘火車、公交、地鐵、的士等便利交通工具,不要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也不要搭乘摩托車;搭乘交通工具時盡量不要打瞌睡;橫過馬路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自駕車請留意路面狀況,車門上鎖,路途有人攔截或請求協助時,請勿隨意打開車門。另外,車主不要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無人看守的路邊,更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車內,防止砸車玻璃撬盜車內物品案件發生。
4.在車站、碼頭等人員擁擠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是自己的物品不要拾取(現有不少作案者用花言巧語或用"丟包、丟錢、丟金器"等伎倆引誘乘客上當受騙或敲詐勒索);不要同陌生人搭訕,更不要隨意向陌生人透露自身及他人的相關情況,以防上當受騙。
三、在家期間應注意的事項
1.遵紀守法,不參與黃、賭、毒和非法傳銷等活動。
2.親朋好友聚會時最好不要喝酒,以免醉酒誤事或滋事。
3.文明使用網絡,不與陌生的網友約會。
4.走親訪友期間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飲食衛生,嚴禁酒后駕車。
5.針對冬季取暖頻發煤氣中毒事件,一定要注意家中用火、用電、用氣安全。
四、留校學生應注意的事項
1.自覺遵守有關宿舍管理規定。
2.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亂拉亂接電線,確保消防安全。
3.妥善保管好現金和貴重物品,進出宿舍要隨手關(鎖)門。
4.不要留宿校外人員,如因留宿校外人員造成財物失竊的,要追究留宿以及被留宿人員的責任。
5.隨時留心一下周邊宿舍,防止外人潛入。
6.校外活動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竊、防騙,不要在校外滯留太晚。
五、入屋盜竊的防范措施
1.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識,多和鄰里溝通,群防群治主動防范入屋盜竊的發生。
2.當家里只有小孩、老人、單身婦女的時候,如果敲門人是陌生人,最好不要開門。
3.在進出樓棟時多留意一下周圍的“陌生人”,多問一句“你找誰?”,別擔心被人說“多事”,和家中失竊比起來“多事”又算得了什么。
4.當有鄰里、安保人員誤會你家的訪客是可疑人員時,請不要惱怒,要知道他們所做的也是在為你家的安全著想。
5.遇到可疑人員要及時通知附近的安保人員或者派出所,如果可能要盯住可疑人員的動向。
六、如有問題及時報案
如師生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請立即向學校保衛處或公安機關報案。校內報警電話:(北校區)、39328110(南校區)、86074705(夏茅校區);公安機關報警電話:110。
最后,保衛處祝全校師生員工假期平安、春節愉快!
倡議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大學生寒假安全倡議書 篇3
學校各單位、廣大師生員工:
大家好!寒假將至,一年一度的新春佳節也即將來臨。但是,根據公安機關的統計數字顯示,這個時期是各類治安案(事)件、突發事故的高發期,入屋盜竊犯罪活動更加猖獗。據我校北校區屬地公安機關的治安警情通報顯示: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1月12日,黃石街派出所轄區共發生入屋盜竊案件45宗,僅1月12日就發生7宗;今年1月份景泰街派出所轄區曾經發生2宗重大入屋盜竊案件,損失現金超過50萬元;永平街派出所轄區發生1宗重大入屋盜竊案件,損失現金37萬。從案情通報的現場情況來看,大多數作案手法都是流動人員作案。此外,電話詐騙、搶劫、敲汽車玻璃案件也在直線上升。與去年同期相比,各類刑事案件上升180%。
為確保師生員工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保衛處提醒大家一定要樹立安全觀念,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特別要注意以下的安全提醒:
一、放假、離校前應注意的事項
1.各單位存放微機和其它貴重儀器、設備等物品的房間,門、窗、鎖一定要牢固可靠,辦公室在假期不要存放現金,體積小的貴重設備應鎖入牢靠保險的柜子中。
2.整理好個人物品并妥善存放,衣柜、抽屜、旅行包要上好鎖。
3.不要在宿舍或房間里存放大額現金,手機、手提電腦、數碼相機等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4.離開辦公室、宿舍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上好鎖。
5.離校前要關閉宿舍里的電源、水源開關,確保消防安全。
二、回家、外出旅途中應注意的事項
1.將你的去向告知親友、家人或老師,留下聯系電話;旅途中最好結伴而行,親朋或同學之間相互照顧,互相提醒。
2.盡量搭乘火車、公交、地鐵、的士等便利交通工具,不要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也不要搭乘摩托車;搭乘交通工具時盡量不要打瞌睡;橫過馬路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自駕車請留意路面狀況,車門上鎖,路途有人攔截或請求協助時,請勿隨意打開車門。另外,車主不要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無人看守的路邊,更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車內,防止砸車玻璃撬盜車內物品案件發生。
4.在車站、碼頭等人員擁擠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是自己的物品不要拾取(現有不少作案者用花言巧語或用"丟包、丟錢、丟金器"等伎倆引誘乘客上當受騙或敲詐勒索);不要同陌生人搭訕,更不要隨意向陌生人透露自身及他人的相關情況,以防上當受騙。
三、在家期間應注意的事項
1.遵紀守法,不參與黃、賭、毒和非法傳銷等活動。
2.親朋好友聚會時最好不要喝酒,以免醉酒誤事或滋事。
3.文明使用網絡,不與陌生的網友約會。
4.走親訪友期間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飲食衛生,嚴禁酒后駕車。
5.針對冬季取暖頻發煤氣中毒事件,一定要注意家中用火、用電、用氣安全。
四、留校學生應注意的事項
1.自覺遵守有關宿舍管理規定。
2.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亂拉亂接電線,確保消防安全。
3.妥善保管好現金和貴重物品,進出宿舍要隨手關(鎖)門。
4.不要留宿校外人員,如因留宿校外人員造成財物失竊的,要追究留宿以及被留宿人員的責任。
5.隨時留心一下周邊宿舍,防止外人潛入。
6.校外活動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竊、防騙,不要在校外滯留太晚。
五、入屋盜竊的防范措施
1.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識,多和鄰里溝通,群防群治主動防范入屋盜竊的發生。
2.當家里只有小孩、老人、單身婦女的時候,如果敲門人是陌生人,最好不要開門。
3.在進出樓棟時多留意一下周圍的“陌生人”,多問一句“你找誰?”,別擔心被人說“多事”,和家中失竊比起來“多事”又算得了什么。
4.當有鄰里、安保人員誤會你家的訪客是可疑人員時,請不要惱怒,要知道他們所做的也是在為你家的安全著想。
5.遇到可疑人員要及時通知附近的安保人員或者派出所,如果可能要盯住可疑人員的動向。
六、如有問題及時報案
如師生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請立即向學校保衛處或公安機關報案。校內報警電話:(北校區)、39328110(南校區)、86074705(夏茅校區);公安機關報警電話:110。
最后,保衛處祝全校師生員工假期平安、春節愉快!
倡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