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秸稈禁燒倡議書(精選3篇)
街道秸稈禁燒倡議書 篇1
廣大農民朋友:
為進一步做好秸稈禁燒和禁止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為群眾提供安全暢通出行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發出以下倡議:
充分認識秸稈焚燒給我們生活帶來的極大危害。一是污染空氣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秸稈焚燒時,被污染的空氣對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刺激較大,輕則造成咳嗽、胸悶、流淚,嚴重時可能導致支氣管炎發生,對人體危害極大。二是容易引發火災,威脅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秸稈焚燒,極易引燃周圍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莊附近,因施救難度大,一旦引發火災,后果不堪設想。三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焚燒秸稈形成的煙霧,造成空氣能見度下降,可見范圍降低,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四是破壞土壤結構,造成耕地質量下降。焚燒秸稈使地面溫度急劇升高,能直接燒死、燙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響農作物對土壤養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響農田作物的產量和質量,造成減產。
公路打場曬糧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明確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更不可在公路上打場曬糧。按照規定,對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或影響公路暢通的,可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公路打場曬糧危害巨大。
1、威脅交通安全。在公路上打場曬糧,機動車輛車輪與地面的摩擦力大大降低,加上秸稈、麥粒自身的可流動性,極易使車輛發生打滑甩尾,發生傷人撞車事故。有些群眾在公路上曬糧時,兩頭設置石頭、木頭等障礙不讓車碾壓,過往車輛只好繞糧而行,造成阻車現象。同時,麥稈纏繞在機動車傳動軸或排氣管上,極易發生機械故障和火災事故,嚴重危及行車安全。
2.影響經濟效益。車輛碾壓麥子容易壓碎麥粒,這種碎麥粒不利儲存,極易變質,銷售時,不但影響外觀也影響口感,直接影響經濟效益。
3.危害人體健康。經機動車碾壓的糧食或多或少會沾上瀝青,同時,過往車輛所排出的廢氣對糧食進一步加深了污染。將有害物質帶入人體,給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
根據上級要求,為確保“三夏”生產期間全鎮交通安全暢通,社會和諧穩定,我鎮所有主要交通干線一律禁止打場曬糧。公路沿線各有關農戶,要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服從鎮村管理,自覺愛路、護路,不在公路上打場曬糧,防范一切不安全事故,凡不聽勸告擅自在公路打場曬糧的,鎮村兩級將配合市公路、交警部門從嚴從重處罰,由此而造成不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各位村民,禁燒秸稈、保證公路暢通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是大勢所趨,是當務之急。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充分認識焚燒秸稈和在公路上打場糧的危害性,從增強文明意識、環保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出發,自覺做到不焚燒秸稈、不在公路上打場曬糧,以身作則,帶頭示范,積極營造文明整潔、清新和諧的生產生活環境。
街道秸稈禁燒倡議書 篇2
廣大農民朋友們:
秋收時節來臨,你們辛勤的汗水即將化為豐收的果實,但每年這個時候,部分農民朋友往往將秸稈付之一炬,方便了自己,卻污染了環境。同時,燃燒秸稈極易引發安全事故,給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焚燒秸稈危害大
危害一:污染空氣環境。焚燒秸稈時,大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指數達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濃度比平時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的濃度比平時高出3倍,相當于日均濃度的五級水平。當可吸入顆粒物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對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較大,輕則造成咳嗽、胸悶、流淚,嚴重時可能導致支氣管炎發生。
危害二:引發火災事故。秸稈焚燒極易引燃周圍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莊附近,一旦引發火災,后果將不堪設想。
危害三:引發交通事故。焚燒秸稈形成的煙霧,造成空氣能見度下降,可見范圍降低,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危害四:破壞土壤結構。焚燒秸稈使地面溫度急劇升高,能直接燒死、燙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響作物對土壤養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響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
焚燒秸稈懲罰嚴
故意焚燒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焚燒秸稈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由司法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此,向大家倡議:樹立法律意識和環保意識,充分認識焚燒秸稈的危害性,按照當地政府安排,對秸稈進行統一處理,并互相轉告身邊的親戚和朋友,共同營造美麗潔凈的家園!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街道秸稈禁燒倡議書 篇3
農民朋友們:
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嚴重污染環境,加重霧霾天氣,危害人體健康。
市委、政府高度重視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把它作為創建文明城市、建設生態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印發了《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野外焚燒秸稈的通告》,嚴禁露天焚燒秸稈,鼓勵秸稈粉碎還田等綜合利用。
露天焚燒秸稈是一種違法行為,故意焚燒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焚燒秸稈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由司法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不聽勸阻,故意焚燒秸稈,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行動起來,堅決抵制焚燒秸稈的行為,并向公安機關、環保部門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秸稈焚燒舉報電話:)
為此,我們倡議:全市農民朋友,讓我們攜起手來,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自覺抵制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積極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并對露天焚燒秸稈違法行為進行積極舉報、主動制止。
農民朋友們,為保護藍天碧空、建設美好家園、打造生態,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吧!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