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精選30篇)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
根據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號)和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xx〕6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扎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抓手,以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布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為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筑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筑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筑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并對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并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匯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并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筑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
為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根據《楚雄州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祿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祿豐市城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配合做好農村房屋隱患排查整治,確保全市農業農村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整治任務,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全面落實“部省指導、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要求,建立完善的宅基地聯審聯管機制,嚴格聯審聯批,切實保障好農民群眾的合理建房需求。著力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宅基地審批難問題,消除農村自建住房安全隱患,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安定祥和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聚焦農村自建房,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配合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暢通農村宅基地審批通道,保障農民群眾合理的建房需求,實現全面受理、嚴格審批、高效服務,全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率保持在95%以上。統籌全面落實農村宅基地監管“三到場”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加大房屋質量安全宣傳,加強質量監管,從根本上遏制農村自建住房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農村宅基地聯審聯管機制。各鄉鎮要以全面暢通農村宅基地審批通道、提高審批率為目標,嚴格執行《云南省土地管理條例》《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建立聯審聯管機制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鄉鎮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村規等部門聯審聯管制度,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宅基地用地審查、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農房建設監管等職責,執行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為農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二)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和管理。層層壓實“州市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宅基地管理責任,按程序規范審批農村宅基地,優化細化工作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在省級出臺《縣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模板)后,督促指導各鄉鎮研究制定、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辦法。完善宅基地監管“三到場”制度,建立監管檔案。因地制宜細化政策措施,不斷提高我市農村宅基地規范化管理水平。
(三)嚴格用地建房全過程監管。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實“三到場”要求,對村民建住房進行全過程監管和指導。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后,鄉鎮政府要及時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部門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和地類等。經批準用地建房的農戶,應當在開工前向鄉鎮政府或授權的牽頭部門申請劃定宅基地用地范圍,鄉鎮政府及時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到現場進行開工查驗,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確定建房位置。農戶建房完工后,鄉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實地檢查農戶是否按照批準面積、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準面積和規劃要求建設住房,并出具《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書》。通過驗收的農戶,可以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四)加強政策業務宣傳培訓。市農業農村局今年擬采用新媒體的形式,將農村宅基地政策、自建房安全知識以抖音形式向社會推送,擴大政策宣傳面。各鄉鎮也要加大宣傳力度,多渠道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分級負責做好培訓,市級年內舉辦培訓班1場次以上,鄉鎮人民政府要利用“萬名黨員進黨校”、“科技培訓會”等形式培訓鄉鎮、村、組宅基地管理人員。通過宣傳培訓,形成監管隊伍自覺履職、違法建房從嚴查處、村民自覺依法申請和相互監督的良好氛圍。
(五)積極配合開展農村房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對20__年以來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情況開展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健全宅基地審批監管“三到場”等“一戶一檔”監管臺賬。立即組織開展既有建筑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等場所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全覆蓋檢查本地農業農村部門管理指導的生產經營性單位和科研單位,全面持續推進農村房屋隱患整治,進一步規范農村自建住房的管理。在農村宅基地監管“三到場”中,統籌自然資源、住建部門加強對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住房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健全農村宅基地源頭管控機制,將房屋安全隱患納入日常巡查內容。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鄉鎮要根據《祿豐市農業農村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20__年6月20日起)
(二)動員安排。召開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推進暨業務培訓會、自建房專項整治推進會,及時傳達學習全國、全省、全州、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分析存在的問題,對加強宅基地管理、配合做好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和安排。(20__年6月30日前)
(三)統籌推進。健全聯審聯管機制,統籌解決宅基地審批的難點問題。開展宅基地政策業務宣傳培訓,加強調研指導,嚴格宅基地管理“三到場”制度,持續提升農村宅基地管理水平。(20__年6月20日起,長期堅持)
(四)配合開展農村房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配合持續推進農村房屋隱患排查和整治各項工作,組織對各鄉鎮20__年以來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監管情況進行排查,完善“三到場”制度,全面提升農村宅基地審批率,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__年6月20日起至7月31日)
(五)開展督查檢查。對農村宅基地審批、村民占用土地違建等情況實行月調度,適時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督查檢查,對存在問題及時研究、及時整改,及時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通報。
(六)總結階段。各鄉鎮要對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配合完成推進農村房屋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嚴格落實部門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在局黨委的領導下,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成立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副書記、副局長任副組長,有關股室、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推進全市農業農村系統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領導和工作機構,負責統籌協調轄區范圍內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督查指導。市農業農村局將定期不定期對鄉鎮進行調研督導,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要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視情況給予約談并進行督辦。各鄉鎮要把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列為重點工作內容,強化工作指導,堅持在一線發現問題、在一線解決問題、在一線推動工作。
(三)加強違建執法。嚴格執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和《中共楚雄州委辦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通報掛牌約談凍結問責“五項機制”全面從嚴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的通知》要求,對20__年7月3日以后新增村民違建住宅類的增量問題“零容忍”。要堅持“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綜合動態巡查、衛片檢查、舉報受理等多種途徑,在違法初始階段就及時發現、及時整治、立行立改,著力將違法行為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要突出整治重點,突出上下聯動,突出疏堵結合,突出嚴格執法,依法嚴格查處違規違建行為。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3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于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22號)和《南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靖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5號),為進一步加強全鎮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村建主責、村(居)落實”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集中摸排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各類安全隱患,按照“全覆蓋、細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分類登記入賬、認真進行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城鄉面貌。
三、整治重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鎮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筑工程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項目管控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2、工程參建有關責任主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等情況;
3、按有關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和監控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高邊坡、外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加強現場施工用電、消防安全管理;
4、落實應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特殊季節、災害天氣安全防范措施情況;
5、加強對農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設施、圍護結構及現場外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檢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鑒定的危房;
2、未按有關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陡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強降雨災害侵襲或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
9、項目紅線范圍內或重點發展區域周邊違規搶建的房屋;
0、項目建設過程中部分征遷,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農村因地災點搬遷、危房改造等工作騰空的房屋;
2、企業因停產、改制等情況閑置的老舊廠房,工礦區臨時搭蓋的簡易工棚、移動板房以及生活小區周邊臨時搭蓋的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
特別是鎮區及周邊中心村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推行媒體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群眾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村(居)排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步驟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
(2)村(居)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實地組織抽查,并利用衛片航拍技術,將重點區域排查結果在衛片編號標記,實行比對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村(居)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并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3、立卡建檔。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信息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
(三)處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村(居)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村(居)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對賬驗收,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效,提出補缺補漏具體措施,健全長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村建站,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村建站負責牽頭抓好對排查出來的“兩違”建筑進行依法處置;國土所負責做好規劃管控和地災點綜合防治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建房、村莊治理等相關工作;派出所做好戶籍信息、二維碼門牌信息、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的對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嚴格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對于利用危險房屋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安辦負責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所站在此次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二)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居)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三)強化紀律保障。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結合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百路千村”“兩違”綜合治理等工作,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鏟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日常監管。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控,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
(五)強化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微信、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開通公布專項行動投訴受理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舉報投訴電話:。
(六)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認真對待群眾實際困難,建立健全各項機制,保障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推動“多規”銜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標要求,強化規劃管控,簡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含附件2-4更新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4
為堅決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專項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的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實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做深做細做實房屋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規劃、用地、設計、建設、管理等重點環節,集中清查整治違法建設、違規加層、擅自拆除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分門別類落實應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對房屋建筑安全,特別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監管盲區,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圍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周邊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別是改變房屋結構和空間形態,變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特別是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商業體、賓館、飯店、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養老和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以及疫病集中隔離場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遠、耐久性能不足、風化腐蝕嚴重等轄區內所有具有安全隱患的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業主自查、基層排查、部門核查、鎮級督查”四級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
(一)排查機制
1.業主自查。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主體,各村、居要組織宣傳發動房屋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立即開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風險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依據風險程度,采取人員撤離、停用、封閉、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隱患后方能繼續使用。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須將自查結果報告村(社區)并對自查結果負責。
2.基層排查。村居組織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圖斑和數據為參考,以現有房屋建筑數字化檔案為基礎,開展拉網式排查、逐戶逐棟核查。將每棟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傳至信息平臺。村居對每棟房屋排查結果負責。
3.部門核查。鎮級屬級相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所管行業的自建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整治進行核查。可在全國自然災害風險普查、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納入重點排查范圍的自建房建筑開展核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隱患改,切實做到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全覆蓋。
4.鎮級督查。鎮人民政府成立督導專班,從相關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督查組。對各村居、單位、部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開展督導檢查,按一定比例對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對工作推進不力、監管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人員,第一時間予以通報,情況嚴重的,將相關情況交由鎮紀委。
(二)隱患整治
1.建立整治臺賬。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既有違法建設房屋,通過完善手續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對改變房屋建筑結構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過安全評估、鑒定,判定是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C、D級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堅決撤離人員和周邊群眾,采取封閉、隔離等應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要避讓搬遷,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同時,要結合省安委會印發的《全省生產經營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風險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內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
(一)實體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破壞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自建房;房屋結構改變、建筑面積改變、層數改變、地下空間變化的改擴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設的房屋;房屋主體結構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地震高風險區和受地質災害威脅地區的房屋。
(二)審批程序方面。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房屋產權手續不齊全;未聘請專業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存在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況;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經營性自建房無經營許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況。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各村居、相關單位部門要嚴格落實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許可,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二)加強日常巡查。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督促農村新建自建房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經過建筑技能培訓、滿足技能要求的鄉村建設工匠進行施工。充分發揮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的`清查力度,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違法“改擴建”等用作生產經營的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存在違法違規和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及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實行多部門聯合依法查處;對在建的違法建設自建房,立即責令停止建設或拆除;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權責,依法依規處置。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依托鎮自然資源規劃、農業綜合服務、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機構,在鎮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統一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鑒定報告的行為。完善鄉村建設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鄉村建設工匠負責制,壓實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責任。探索施行房屋體檢制度,對達到規定年限的房屋,實施強制性安全鑒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機制。
六、排查整治時間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從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集中開展“百日行動”。全面完成3層及以上、違規改擴建、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第一時間采取應急管控措施,確保人員絕對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對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對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風險隱患重點整治,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全面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三)持續鞏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礎上,開展“回頭看”,跟蹤問題整改落實。各村居要及時總結整治經驗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層管理機構,形成房屋安全全鏈條監管機制。
七、壓實工作責任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村居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規定,嚴格落實屬地支部、村居委員會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特別要落實屬地責任。支部書記、主任要親自研究謀劃、親自動員部署、親自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推動落實,加強工作調度,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要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主體責任,組織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自糾自改。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堅決采取暫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對故意隱瞞房屋建筑安全狀況,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落實部門責任。各單位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負責督促易地扶貧搬遷點的農村房屋安全管理;企業房屋建筑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學負責督促學校、幼兒園和對面向社會開放的公共體育場館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督促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市場監管負責指導涉及自建房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復核,依法打擊妨礙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市場主體依法依規注冊登記,督促所管行業經營場所用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務服務中心負責督促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負責督促指導所管行業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人民調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鎮信訪辦公室負責房屋安全專項整治中的信訪穩定工作。財政所負責指導做好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經費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排查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與有關部門共同督促屬地整改、查處,指導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交管站負責統籌指導車站、碼頭等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水務負責統籌指導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違建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加強和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督促商場、酒店、飯店等商貿服務業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文廣負責督促公共文化館(站)、公共圖書館、美術館、影院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衛生院負責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對房屋使用安全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督促指導所管行業企業房屋建筑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督促指導有關部門依法對房屋建設中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行為開展調查處理;指導房屋消防隱息排查整治。糧食、供銷負責聯系督促區屬監管企業所屬房屋建筑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督促違法違規建設和違章搭建等的拆除和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黨政辦公室負責督促指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督促所屬行業領城內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力黨委委員、副鎮長、人武部長
副組長:
成員:
各村居駐村干部、支部書記、主任、中小學校長、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由王鑫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李瑞金同志負責日常具體事務。
(二)加強技術支撐。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本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強化督導檢查。鎮紀委要將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專項督查。對各村居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對排查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在全鎮通報批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開展聯合檢查,堅決確保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對各村居“百日行動”開展評估。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村居要加強房屋安全使用宣傳教育,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大力宣傳違法建設(使用)房屋、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嚴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識。通過有獎舉報、在基層設立安全監督員等方式,廣泛征集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工作,自覺抵制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等行為,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積極構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5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扎實推進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區、市、縣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扎實推進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頓工作,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持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x號)、《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xx〕號)、《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xx〕號)精神,接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接合、標本兼治,壓實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的屬地管理責任,依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關于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無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積極推進分類整頓,消化存量,嚴控增量,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一切自建房排查摸底,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頓,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繼續建設和諧美麗營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
二、主要任務
自建房主要囊括以下3類房屋建筑:一是城市計劃區域范圍內沒有土地、計劃、建設手續,沒有專業設計圖紙或沒有具備法定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單位或個人在城市計劃范圍內自行組織建造或雇傭他人施工建造的'房屋建筑。二是在農村集體土地或非城市計劃區域內,單位或個人自行組織建造或雇傭他人施工建造的房屋建筑。三是違法違規加層、擅自拆改承重結構、超設計限值增加荷載的房屋。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和內容。關于全縣范圍內一切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頓工作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排區、學校醫院車站周邊、工業園區、國有農(林)場、宗教活動場所、民間信仰場所等區域及暖泉農場、原種場等駐賀單位在賀自建房,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延伸排查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住房。全面摸清房屋建設的合法合規性(土地、計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和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方式。采取自查、普查和專業機構鑒定等方式進行。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作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主體,可自行委托具有房屋安全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照屬地管理原則,xx縣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要組織關于管轄區域內一切自建房逐棟(戶)開展排查,建立排查和風險隱患工作臺賬。關于排查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并且關于轄區范圍內排查整頓情況全面負責,一切經營性自建房必需委托專業檢測機構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后方可使用。排查整頓情況要如實上報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關于排查整頓情況進行督查。
(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
20xx年5月至8月底,關于全縣自建房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關于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和1980年以前建設的住房進行排查整頓。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制定本轄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頓百日攻堅行動計劃,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兜底保證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做到“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快查快改”,確保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關于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頓。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立即采取停用、封閉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經營性自建房應當即時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表明后方可使用,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批,不得將自建房用于經營或超范圍經營,關于自建房內從事的經營活動嚴格把控、從嚴審核;關于不契合安全生產條件、不契合經營業態的禁止批準經營。
(三)全面整頓隱患
1.建立整頓臺賬。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等部門要嚴格依照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頓信息采集和報送工作的通知》(〔20xx〕號)要求,在前期排查摸底基礎上關于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建立整頓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頓一棟(戶)、銷號一棟(戶),同步完備整頓工作全進程檔案資料。
2.分類施策推進整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依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一棟一策、分類處治方式。依據《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20xx)、《農村住房危險性鑒定標準》(JGJ/T363)等相關標準規矩,關于鑒定為級危房的,立即停滯使用,封閉處治,嚴禁居住、工作、休息或逗留,并且采取依法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關于鑒定為C級危房的,采取修繕加固等技術性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關于契合城鎮棚戶區和農村危窯危房、抗震宜居農房改造等政策的,依照程序申報,支持改造;關于其他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法依規敦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關于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禍隱患的,采取地質災禍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3.完備臨時過渡政策。關于城市建成區內鑒定為級危房且為一切權人(家庭)唯一住房的,由住建局提供公共租賃住房,臨時周轉安排疏散群眾,承租家庭契合《xx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20xx〕x號)中減免租金條件的,提供資料經審核后可適當減免租金;承租家庭經過其他方式解決居住問題的應即時退還過渡用房。關于農村范圍內經鑒定為級危房的一切人(家庭)為唯一住房的,由所在地鄉鎮(場)人民政府就近提供安全住房關于該部分農戶進行臨時安排。
4.嚴查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部門聯動,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加大關于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計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加層、改(擴)建、非法開挖地下空間,擅自改變承重結構和超設計增加荷載,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則等行為,關于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以及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嚴禁違法從事房屋安全鑒定活動,關于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出具虛假鑒定報告等行為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城市原則上不再新建自建房。農村新建3層及以上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需依法依規進行專業設計和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表明。
2.強化日常監管。壓實產權人或使用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進行房屋安全自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所屬鄉鎮(場)、街道上報,嚴格落實xx縣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等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及物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鄉鎮(場)、街道、社區(村)需各確定一名房屋安全管理員,一般由班子成員兼任,敦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并且組織人員撤離。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關于發現的問題即時報告處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照“三管三必需”原則,加強本事域涉及的房屋安全監管。
3.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xx縣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依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用地、計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敦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經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定期關于自建房產權人及使用人進行安全使用調查,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關于房屋進行安全檢測,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關于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三、實施步驟
自建房安全排查整頓工作依照邊排查、邊建賬、邊整頓、邊銷號的原則,推進各階段工作落地落實。
(一)集中排查階段(20xx年5月至12月)。關于全縣范圍內一切自建房進行集中排查,接合“百日攻堅”行動,全面摸清房屋安全基本情況。
(二)全面整頓階段(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20xx年8月底前,關于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和城市級危房進行徹底整頓。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農村級危房整頓,實現動態清零。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頓任務,消除安全隱患。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各相關行業部門及暖泉農場、原種場等駐賀單位在鞏固和提升排查整頓成效基礎上,深入總結分析,針關于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接合實際情況,完備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政策措施,推動長效監管。
四、保證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xx縣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協調推進排查整頓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牽頭協調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做好日常具體工作,重大情況即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工業園區、各鄉鎮(場)、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各行業部門及各駐賀單位要嚴格落實責任,依照職責抓好工作任務落實。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7
為加強農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群眾居住及公共活動安全。按照《x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平建辦〔20xx〕100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以村(社區)為主體,全面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農村房屋安全問題導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堅決遏制農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為期5個月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2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5個月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識。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各村排查,對全鎮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重點
排查重點是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展覽、展銷等密集場所。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
在排查過程中,堅持九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處于地震斷裂帶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設計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排查步驟
(1)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可參照農村危房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鄉鎮。
(2)各村(社區)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一房。
(三)處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懸掛相應標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構筑物)和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及時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各村(社區)要耐心細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群眾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組長由潘延杰擔任,副組長李會彬擔任,成員由姚浩彬、劉宗武、郭靈靈、王園園、王旻昊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郭靈靈兼任。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村(社區)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社區)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四)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工匠培訓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加強農村建筑包括建筑風貌進行引導管控,嚴格執行無規劃不建設、無許可不建設。
(五)落實整治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查整治責任;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機構人員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8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市、縣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為切實做好稔村鎮自建房建筑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堅決防范各類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府辦明電〔20__〕1號)、《新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興縣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新府辦明電〔20__〕8號)的文件精神,根據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壓實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鑒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關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建立整治臺賬。組織專業檢測機構等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轄區內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
(1)重大安全隱患。對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墻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做好封閉處置和現場排險;對危及相鄰建筑和他人安全的房屋,經專業檢測機構鑒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予以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加層、改擴建、開挖地下室、分隔群租,擅自改變承重結構,超設計增加荷載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認為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聘請有專業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整治。
(3)一般安全隱患。對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4)地質災害隱患。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要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特別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依托網格化管理,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厲打擊房屋安全鑒定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持續開展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鑒定報告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發動群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筑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舉報一經查實,按照規定予以獎勵。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制定城鎮房屋安全、自建房用作市場經營場所管理辦法,明確經營業態限制、容納人數控制等規定。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要進一步明確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運維、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養老金和質量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臺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要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臺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有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5)加快信息化建設。要依托城鎮、農村房屋等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掌握房屋底數,歸集房屋信息。并結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建設,將房屋安全管理大數據貫穿城市管理運營各方面;積極探索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制度,做好街路巷命名、門樓牌編制等基礎工作,依托標準地址門牌,賦予每棟房屋二維碼,動態關聯房屋安全狀況,推動非綠碼房屋落實定期鑒定及維修保養。
三、責任分工
各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督促村居“兩委”審核和復核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鎮規劃建設辦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推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負責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
鎮公共服務辦負責落實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將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并正確引導輿論導向,監管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負責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應急管理辦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監管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
鎮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
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做好綜合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給予房屋安全信息平臺建設、門樓牌的編制和裝訂、數據摸查、整理和第三方鑒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鎮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干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專業技術保障。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農村“房地一體”、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承災體調查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四是解危服務保障。要按照“誰擁有(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鼓勵、引導金融、保險等服務機構支持自建房安全鑒定工作;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對經鑒定為危險房屋需要解危的,安排專項資金對低收入家庭危險房屋的安全鑒定、治理改造、應急處置等給予適當補助。
(三)強化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村居或相關單位負責同志。
(四)積極宣傳引導。要采取多種措施,耐心做好政策解讀、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各項工作,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和新媒體等,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增強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意識,自覺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調動村居干部、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群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市(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接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排查內容。各市(區)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市(區)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縣級復核、市級督導,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運用陜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xx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錄入信息平臺。20xx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復核和市級督導。20xx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
各市(區)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守住安全底線。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xx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市(區)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省市縣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建立長效機制。各市(區)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省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省領導小組由省長任組長,常務副省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訪局、省政務大數據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單位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廳級領導參加工作專班,并選派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集中辦公,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各市、縣、區、鄉鎮黨委和政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人。加強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市(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市(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要將信息平臺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省級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給予支持。
(三)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和預案。抓住“誰排查”“誰鑒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鑒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實現自建房底數清、鑒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四)強化督促指導。省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成立10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市(區),采取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各市(區)要參照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要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桿,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開透明回應群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市(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于20xx年6月5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省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后每月報送。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縣鄉飯店坍塌,造成29人遇難、7人重傷、21人輕傷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訓,根據《市區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原則,扎實開展全鎮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列出隱患清單,并制定具體處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整治對象
本次重點排查全鎮醫院、學校、幼兒園、圖書館、宗教場所、養老機構、福利院、車站、景區、商場、賓館、超市、飯店、農家樂、茶樓茶館、網吧、歌舞廳和勞動人員密集的車間、廠房、宿舍、臨時辦公樓等場所的房屋建筑。
三、整治內容
房屋建設標準低,超過使用年限繼續使用情況;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養的情況;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情況;違規裝飾裝修改變主體結構的情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情況;明顯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的情況;違章搭建、加層的情況;未經審批私自修建的情況等。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區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單,20xx年9月8日前報區應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對摸排出的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組織專業人員全面進行排查,對有明顯隱患、潛在隱患以及情況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需要進行鑒定的,聘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直至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整改消除,將整治情況報區應急局。
(三)整改驗收。
配合區應急局、區住建局組織相關單位、聘請專業人員組成聯合驗收組,對房屋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合格后,由鎮政府將相關資料匯總建檔后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驗收不合格的,移交區綜合執法局依法處置。
(四)行政執法。
配合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整改驗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依法予以處置。
(五)長效監管。
各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本轄區、本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定期檢查、維護制度,并認真執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五、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牽頭,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進行協調。負責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區政府。
(二)包村干部:負責指導督促聯系村開展排查工作,并積極參與實地排查,審核上報數據
(三)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單;負責做好本轄區內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專項整治宣傳、協調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區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嚴峻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查取得實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推進大檢查扎實深入開展。
(二)壓實責任,強化體系建設。各村、社區對于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一旦發現險情要及時處理。
(三)提高認識,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強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房屋維護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引導廣大群眾減少野蠻裝修、私搭亂建對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1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__〕10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市(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接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排查內容。各市(區)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市(區)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縣級復核、市級督導,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運用陜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__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錄入信息平臺。20__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復核和市級督導。20__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各市(區)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守住安全底線。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__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市(區)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省市縣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建立長效機制。各市(區)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省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省領導小組由省長任組長,常務副省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訪局、省政務大數據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單位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廳級領導參加工作專班,并選派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集中辦公,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各市、縣、區、鄉鎮黨委和政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人。加強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市(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牽頭組織建立健全鏈條監管機制;宣傳部門負責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法規、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行業汽車站場、碼頭(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體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體場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相關文保單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處理;省政務大數據局負責配合做好信息平臺建立和運維相關保障工作。同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強綜合保障。各市(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要將信息平臺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省級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給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和預案。抓住“誰排查”“誰鑒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鑒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實現自建房底數清、鑒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五)強化督促指導。省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成立10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市(區),采取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各市(區)要參照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要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桿,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開透明回應群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市(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于20__年6月5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省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后每月報送。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2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于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由鎮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主責、鄉鎮(街道)落實的原則,各村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迅速、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轄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棟,不漏一戶,突出房屋安全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各村、相關部門要創造條件,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動集中連片舊屋區改造、新村建設改造,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鄉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新橋鎮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開全鎮干部、各村主干及相關部門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鎮、村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制定排查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檢查工作有序展開。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單位、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鎮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并建立臺賬、清單。
1、排查重點。
堅持七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鑒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級存在“紅”“橙”“黃”“藍”等級安全隱患的房屋(含廠房)。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兩違”房屋(含廠房)及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特別是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生地質災害的自建房。
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屬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層(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使用安全。
2、自查階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規劃所(附件2)。
(2)各村、各鎮直相關單位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部門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相關部門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并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4、立卡建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長審核簽字,于6月上旬上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附件3)。
(三)處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土坯)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xx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屬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部門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鄉自建房政策的,由屬地政府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由房屋所有人按規定報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實監管責任
(1)各村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細化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確保安全。
(3)各村、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監管、查處、指導、協調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屬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有合法產權的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兩違”房屋(含廠房)、“三無”自建房(含廠房)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
屬對外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隨意分割空間、改變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城管所會同鎮派出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易受自然災害侵襲特別是易發生地質災害的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動、組織抗法阻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供水、供電、通信、市場監管、教育、衛健、消防、環保、林業、工信等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各自職能,依法依規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電、停止通信與網絡、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生產經營、停止辦學、清理租賃、清理人員等措施。
2、強化技術保障。省住建廳制定的各類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鑒定機構名單已在xx省住建廳網站公布,各地、各有關單位、房屋業主可在網上進行查詢、對照和選擇。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設計、施工、監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積極參加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3、落實整改閉環。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檔”“一房一策”“一廠一策”的原則,逐一明確房屋(廠房)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做到閉環管理。
4、健全長效機制。堅持疏堵結合、源頭管控。各村、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舉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農房和危房改建審批監管機制、“兩違”巡查治理管控機制、房屋租賃管理的長效機制,建立統一的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監管系統,與公安機關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系統聯網,切實保障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市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詳附件1)。領導小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和相關部門也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推動本轄區、本行業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各包村片長要親自動員部署、檢查落實,親自進村入戶了解情況,親自組織推動拆除并嚴查責任,對影響惡劣的要較真碰硬,形成震懾。各村要結合“兩違”綜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等統籌推進專項行動。
2、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實行包片負責制,鎮村兩級要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對重點隱患實行分級分類清單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監管指導。
3、嚴格組織紀律。各村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作為,勇于擔當,抓牢抓實抓細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各地、各部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鏟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排查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推諉懈怠或者漏報瞞報的,嚴肅追責問責,并在全市通報。
各村將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呈報市委和市政府。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3
為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4月29日湖南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飯店坍塌事故教訓,根據《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迅速組織開展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結合城關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原則,確保20__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評估鑒定、分類建檔,及時處置。重點對經營性質,擅自改擴建的居民自建房屋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專項整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對象
全鎮城鄉所有居民自建房。重點聚焦4類經營性自建房屋:
1.城市3層及以上,用于餐飲、民宿、棋牌、KTV等休閑娛樂、教育培訓、養老、民企廠房、出租居住等商業經營、人口相對密集的居民自建房;
2.鄉鎮鎮區3 層及以上,用于商業經營、出租居住等用途的居民自建房;
3.農村用于經營、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
4.城鄉所有擅自改建擴建的、改變承重結構的居民自建房。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動員階段(5月中旬—5月底)。各村社區要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對照任務目標和排查整治對象,結合工作實際,組建工作專班,制定行動計劃,明確任務目標、工作步驟、方式方法,壓實工作責任,落實監管職責,強力推進全鎮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堅階段(6月-7月)。對照任務清單和時間節點,集中資源、整合力量,全面推進實施排查整治工作。6月30日之前各村、社區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單。7月底,基本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評估鑒定、抽查核驗和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對于建筑年代長、建設標準低,特別是建筑結構開裂變形,以及關鍵構件有明顯裂痕的房屋,建筑平面布局狹長、建筑高寬比過大、結構體系明顯不合理、縱向與橫向墻體剛度差異過大、缺少圈梁構造柱、預制樓板與墻面缺乏搭接措施、軟土地基處理不到位、基礎埋深不夠等設計和施工缺陷的,要全部納入排查范圍重點關注。對擅自改擴建的'、改變承重結構的居民自建房屋,要納入重點整治對象。對于排查中發現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委托專業檢測鑒定機構開展安全性鑒定。對鑒定為C、D級的,要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做到一戶一檔,并及時送達《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告知書》。對存在安全隱患的4類重點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進行整治,立即停止使用、設置警示標識等管理措施,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并通過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三)抽查核查階段(7月底至9月底)。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情況進行抽查核查,對驗收未通過的要再次進行整治,確保消除安全隱患。對階段性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系統核查,查漏補缺,堅決防止“數字排查”和“文字整治”。全面總結排查整治攻堅行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教訓,為下一階段建章立制工作打好基礎。
(四)長效監管。各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本轄區、本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定期檢查、維護制度,并認真執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區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嚴峻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取得實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推進大檢查扎實深入開展。
(二)壓實責任,強化體系建設。各村、社區對于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一旦發現險情要及時處理。
(三)提高認識,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強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房屋維護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引導廣大群眾減少野蠻裝修、私搭亂建對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4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嚴格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開展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有力壓實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房屋所有權人第一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全力消除經營性自建房建筑安全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行動范圍
對全區范圍內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工業園區、培訓機構周邊的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全覆蓋排查。重點包括五種類型房屋(以下簡稱經營性自建房):
(一)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二)用于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性和飯店、旅館、商超等經營性的房屋;
(三)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四)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
(五)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三、重點任務
(一)消除建筑安全隱患。進一步摸清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底數,針對房屋地基沉陷、滑移及建筑結構開裂、位移、變形、損壞(特別是墻體、梁柱、樓板以及懸挑式陽臺等關鍵部位明顯裂痕)等建筑安全隱患,采取停止使用、加固修補、依法拆除等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二)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加強對經營性自建房違法建設行為的監管,凡發現違法違規加建、搶建的,立即責令停止違建行為,可采取清理施工設備、建筑材料等措施。對責令停止違建行為后仍繼續實施建設的,依法依規進行拆除,確保違章建筑零增量。
(三)嚴厲打擊房屋安全鑒定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持續開展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鑒定報告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分級排查
各鎮(街道)要組織村居兩委發動村民、居民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建筑安全網格化、清單化排查,做到“排查不漏一房、處置不漏一處”。
(一)全面摸排。一是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報。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認真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填寫《河源市源城區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附件1)并上報村居“兩委”。二是村居“兩委”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臺賬、填寫匯總表(附件2、3)并上報鎮(街道)。三是鎮(街道)復核。鎮(街道)對村居“兩委”提交的臺賬、匯總表逐一復核,重點審核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中建設基本情況、改擴建情況、排查情況等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自查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屋,及時會同專業檢測機構對房屋建筑安全風險進行判定,并將排查數據錄入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模塊)。對經判定確實存在建筑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有條件的鎮(街道)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二)鎮(街道)抽查。以鎮(街道)為單元,按不低于經營性自建房總數5%的比例進行抽查。抽查總量中有10%房屋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必須重新開展排查。
(三)區級抽查督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承災體調查數據質檢的基礎上,以區為單元,按不低于經營性自建房總數1%的比例進行抽查,抽查總量中有10%房屋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必須重新開展排查。對各鎮(街道)開展排查摸底工作進行督查指導,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五、分類整治
在經營性自建房屋后續整治工作中,要堅持依法依規,不搞“一刀切”,督促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分類整治,切實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一)分類標準
一般安全隱患: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
較大安全隱患:違法違規加層、改擴建、開挖地下室、分隔群租;擅自改變承重結構;超設計增加荷載。
重大安全隱患:建構筑物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墻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
(二)分類整治
一般安全隱患: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較大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結構鑒定機構鑒定認為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聘請有專業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整治。
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對危及相鄰建筑和他人安全的房屋,經專業檢測機構鑒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六、職責分工
(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統籌推進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研究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不危及生命安全為目標,抓緊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健全完善長效制度機制,確保房屋建筑安全。
(二)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
區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負責各自領域的行業監管指導、排查整治、信息收集等,依職能加大對各鎮(街道)宣傳指導工作力度。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區住建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指導鎮(街道)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指導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錄入、管理,推進信息共享;區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指導鎮(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對違法違規自建房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巡查整治及查處;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用作商貿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統戰(宗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區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區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區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區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查處違法占地建設、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問題,并根據工作需要提供相關規劃審批許可信息,提供及共享城鎮、農村“房地一體”相關數據信息、不動產信息;區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體育、旅游等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履行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區消防救援部門負責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查處公眾聚集場所因作出虛假承諾取得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以及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等問題,根據工作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檢查許可信息;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機關用房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七、行動步驟
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百日攻堅行動要堅持“邊排查、邊鑒定、邊整治”的原則,在20xx年7月至10月,分2個階段推進:
(一)摸底排查階段(7月份)。對經營性自建房全面徹底排查隱患,準確摸清底數,建立清單臺賬。對發現的存在建筑安全隱患的房屋登記造冊,能夠立行立改的,做到邊查邊改、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實階段(7月至10月)。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對仍存在建筑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集中整治,以鎮(街道)為主,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落實整治主體責任和整治措施,確保對賬銷號、完成整治任務。對短期無法完成整治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風險。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鎮(街道)要嚴格落實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處)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狠抓落實。要參照區的做法,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做好綜合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解決開展百日行動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給予房屋安全信息平臺建設、門樓牌的編制和裝訂、數據摸查、整理和第三方鑒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培訓指導保障。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抓好鎮(街道)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干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專業技術保障。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加強信息共享。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推動農村“房地一體”、房屋建筑和區政設施承災體調查和不動產登記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五是解危服務保障。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誰擁有(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鼓勵、引導金融、保險等服務機構支持自建房安全鑒定工作;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對經鑒定為危險房屋需要解危的,爭取市級支持統籌鄉村振興等資金對低收入家庭危險房屋的安全鑒定、治理改造、應急處置等給予適當補助。
(三)強化督導。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全區百日行動進行聯合督導。對隱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及時予以通報;對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從嚴追究責任;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鎮(街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四)積極宣傳引導。各鎮(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措施,耐心做好政策解讀、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各項工作,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和新媒體等傳媒,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增強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意識,自覺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調動村居干部、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群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5
深刻汲取長沙“4·29”自建房屋垮塌事故教訓,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統籌推進李營街道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經營性自建房屋為重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排查整治重點、范圍和任務
百日行動要做到對轄區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工礦區、景區、庫區、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在建大項目周邊等重點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點場所:用于賓館飯店、超市、民宿、農家樂、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三)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內部破壞承重墻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四)重點問題:城市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發現的違法改擴建、違規改變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等用于生產經營、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五)對于建造年代較早、長期失修失管仍然在用的城鄉危房也要納入排查整治范圍。
各科室、社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落實部門行業安全管理責任,落實行業領域內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方法步驟
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精準排查,摸清底數。充分運用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兩違”清查等工作成果,組織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排查,確保不漏一村一區、一戶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臺賬,并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確認,做到“一樓一冊、一戶一檔”。同時,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區政府將組織專業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臺賬。
(二)立查立改,分類整治。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初判和復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四無”(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經營性自建房,要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采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鑒定并盡快整治。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主體責任,對復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鑒定,對拒不委托或15日內仍未委托鑒定的,責成停業;對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鑒定為A、B級的經營性自建房,允許繼續使用;鑒定為C級的,要采取維修加固措施消除隱患,經技術服務機構復核鑒定合格后繼續使用;鑒定為D級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繼續使用。
(三)強化監管,嚴控增量風險。百日行動期間,暫停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自建房,對隨意加層、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要堅持“零容忍、不姑息”,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嚴懲,形成剛性約束。要規范房屋鑒定機構及人員從業行為,實行評估、鑒定報告終身負責制,對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完善機制,建立長效機制。相關部門要全面徹底排查清楚重大風險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隱患,短時間內難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依托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系統,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臺,實時歸集排查整治數據,形成與空間地理信息相對應的數據庫,實現房屋安全監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監管效能。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逐級細化管理網格,保障每個網格有專人負責、常態化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自建房安全問題。
四、工作保障
(一)思想要重視。相關部門務必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積極宣傳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二)摸排要細致。成立專班,要有專人負責,認真謀劃,廣泛組織發動小區業委會、物管單位等力量參與專項整治工作。排查工作務必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細致到每一棟每一戶,確實弄清轄區自建房屋的底數,逐一登記造冊。
(三)整改要有力。房屋安全涉及廣大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我街道任務重,涉及房屋多,完成任務時間緊,要對每棟每戶房屋拿出可行整改方案,確保整治工作不走過場,落到實處,將安全隱患消除萌芽階段。
(四)聯動要高效。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調度機制,開展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環節工作落到實處。及時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解決問題。
五、組織領導及分工
(一)成立李營街道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由李營街道辦事處主任馬龍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負責應急的街道辦事處常務副主任孫旭同志、城鎮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張群同志擔任,成員包括各部門、各管區(社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鎮建設辦公室,韓偉同志負責日常工作。
(二)組織分工
馬龍同志全面領導李營街道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孫旭、張群同志負責街道轄區經營性自建房屋安全排整治工作,協調排查整治工作相關環節。
各部門負責行業領域內經營性自建房屋專項整治工作,村鎮建設辦公室及時向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匯總上報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問題。
各管區、社區書記負責指導幫助相應轄區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6
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根據《安徽省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__〕10號)和臨泉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泉縣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臨政辦秘〔20__〕23號)要求,按照“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工作目標
對全鎮所有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落實“四方責任”,即: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政府管理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和合理使用,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二、突出工作重點
(一)全覆蓋排查。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要把隱患排查作為專項整治的基礎,結合20__年以來開展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全鎮范圍內自建房屋進行全面徹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重點排查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含違規用于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的(含內部破壞承重墻等情形)、違法改擴建的、擅自在頂部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自建房屋等。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重點排查以下場所。
1.賓館、民宿、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等人員密集場所,對以下六類房屋,要進行拉網式排查和整治:
(1)無正式審批、無設計圖紙、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四無”自建房(含廠房);
(2)用于出租使用,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隨意分割空間、改變房屋功能布局的成套房;
(3)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老舊房屋,特別是經屬地政府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的;
(4)位于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5)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或者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6)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違法建筑:
(1)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自建房;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自建房;
(3)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自建房;
(4)擅自加層或者改擴建的自建房;
(5)臨時建設逾期未拆除的自建房。
(二)全時段治理。強化分類施策,掃清隱患“雷區”,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重點做好四類問題的精準治理。一是對既有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的“四無”生產經營場所,要提供有民用建筑物可靠性鑒定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報告書》,否則立即停止使用;二是對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規定完善手續;三是對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違法“改擴建”等用作生產經營的,要立即停業整改;四是對在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各種違法行為,存在重大隱患和拒不整改的企業及相關人員,要立即依法嚴懲。
(三)全方位整改。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管控和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一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經評估或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等,要立即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二是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三是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全過程監管。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要針對本地區、本行業房屋建筑安全突出問題,加快研究完善房屋管理各項制度,構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重點做好三項制度的建立,一是研究建立房屋體檢制度,強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二是研究建立房屋養老金制度,更好解決既有房屋維修資金來源問題;三是加快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培育工程質量保險市場,完善工程質量保修維修機制,防范和化解工程質量安全風險。
三、壓實工作責任
1.鎮危改辦牽頭負責全鎮農村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2.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
3.鎮農業綜合服務站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4.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的排查整治工作,具體抓好落實。
四、嚴控時間節點
(一)摸底排查(20__年5月至6月)。各村(社區)5月10日之前完成動員部署、成立組織工作;5月25日之前完成用于經營的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6月25日之前全面完成農村自建房的摸底排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20__年5月至12月)。7月10日之前對查出的各類隱患進行全面分析研判,并制定整改方案;8月30日之前完成用于經營的自建房整治;9月30日之前完成存在一般隱患且長期閑置不用的自建房整治;10月30日之前完成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整治;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隱患整治工作;12月開展回頭看,對整治效果進行鞏固。
(三)鞏固提升(20__年前)。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礎上,完善相關政策,持續動態推動安全隱患房屋改造,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建立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強化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黃嶺鎮農村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自建房整治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嶺鎮農村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村(社區)要明確精干力量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全鎮一盤棋推進,集中力量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
(二)細化工作方案。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制定的工作方案,明確分工,細化節點控制,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專項整治工作。
(三)營造濃厚氛圍。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積極宣傳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四)及時報送信息。各村(社區)要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需報送附件2、附件3(附件2、附件3由鎮統戰委員段坤負責資料收集匯總),并經村支部書記簽審,于12月25日前上報工作開展情況。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7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范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鑒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鑒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范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閑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范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鑒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鑒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盡快采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并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匯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匯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扎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盡快開展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并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8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廳《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扎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x-x年
二、目標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區要按本村、社區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1、農村區域。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2、城鎮區域。重點完成對四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區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年xx月-x年x月)
一是在x年全面完成六類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x年x月-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成城鄉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房屋規范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
各村、社區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筑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外面掛保溫層、裝飾線條、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
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
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
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及老舊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和數據平臺。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錄入國家管理平合,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多房屋信息錄入“數字房產”平臺。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社區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鑒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鑒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復雜、x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復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鑒定,提出整治要求;
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鑒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鑒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縣、鄉、村三級都要建立健全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干部為成員的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社區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社區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人民政府。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社區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根據縣人民政府安排,縣直各有關單位為此次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進行指導和服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和城市房屋數據平臺;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為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縣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査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19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范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依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并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鑒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鑒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匯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盡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__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鑒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鑒定。產權人不按期鑒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鑒定結論,采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并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特別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鑒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并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托12348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0
為認真吸取各地近期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按照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及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要求,決定在本項目范圍內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根據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照“夠威、通過排查推進項目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黃少和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陳加勤、鄭欽仕、陳敏、林榮、陳少龍等主要管理人員組成。
三、排查內容及整治措施
(一)排查主要內容
以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臨邊防護、大型施工設備為重點,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排查,主要內容為:
1是否按施工方案實施。
2我項目部必須迅速行動起來,按夠嚴、夠細”的要求,對本項目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消除安全生產隱患,防范安全1指導思想夠硬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工序交接的驗收情況。大型垂直運輸設備安全管理情況。如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大型街運輸設備是否制定拆裝方案,是否履行檢測、驗收手續,現場拆裝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臨時用電使用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否按照三相五線制布設,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是否符合要求。
4、現場安全防護情況。“三寶”的配備、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護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整治措施1入不良行為記錄;復工;復查仍不合格的,從嚴處罰。
四、排查時間安排
本次排查自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一同開展,責組織具體實施并對排查結果進行跟蹤,落實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我項目部建筑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查工作分工,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按時完成排查工作任務。
(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進行排查,并將排查結果于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停工整改的項目須經項目部逐項復查合格后方允許20xx年96日開始至9由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負2日結束。排查工作應
根據排對各自職責9月13日前報公司建全面清除、對施工現場存在以上各項問題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錄月月12進一步強化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根據項目管理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工程部要按照排查工作內容認真進行自查整改,事故隱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實、檢查細致、嚴格要求。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進行整改。
(五)檢查人員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檢查不到位、走過場或因檢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1
為了全面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促進和改善現場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確保安全生產。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經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首先成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機構
1、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安全科長孫德金負責安全隱患排查的日常工作。
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1、排查時間:
定于每月的1日、20日、30日上午為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時間。上午8點半準時到達出租車停靠點。檢查人員與被檢查車輛確認檢查相關問題,然后填寫檢查表格,由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時解決。
2、排查重點:
對車輛的燃油燃氣系統、電氣設施、輪胎及轉向剎車、消防設備等進行安全檢查。
3、參加人員:
以安全科長為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人員參加。
4、當天上午檢查問題,下午4點開會集中匯報;同時匯報上次問題的整改情況。
5、檢查問題要分類匯總,分重大隱患、一般隱患進行分類填寫。
三、措施:
1、將隱患排查工作作為抓好安全工作的一種手段,要長期堅持下去,形成一種制度。
2、所有參檢人員必須按時按要求參加,有事向安全科長請假,對無故不參加者進行通報批評直至處罰。
3、對于重大隱患不能解決的要報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協助解決。
4、安全科要對隱患進行分級管理,并實行跟蹤督改。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2
根據公車辦通〔20xx〕3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現將我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情況報告如下:
一、現有公務用車及管理使用情況
我單位現有公務用車情況4輛,分為管委會用車(2輛)和項目辦公室用車(2輛)。
(一)管委會用車
根據州編發〔20xx〕1號文件,我單位內設機構13個,核定事業編制27名,核定正處級領導職數2名(書記、主任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名,核定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二)項目辦公室用車
項目辦工作具體負責園區項目規劃、建設、管理等日常工作。現有公務用車2輛,分別是州人民政府20xx年1月劃撥別克牌jl8sgm6510glb型排量3t7座商務車,購置于20xx年4月的斯巴魯森林人94t型排量為2.5t越野車,用于園區項目建設。
二、自查情況
(一)管委會共有車輛4輛,其中云兩輛為原中心建設園區時用車,均未列入車編。園區項目工程建設尚未全面結束,且車輛使用年限較長、費用高,基本能保證項目建設工程使用。另外兩輛分別為微型車和7座商務車,未超標準配置,符合使用規定。
(二)經自查,我單位未出現違規借用、換用企業和下屬單位車輛的問題。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3
1、目的:
為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范圍:
本公司所有生產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3、工作領導機構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職責:
4.1公司安全科和財務科負責審批隱患整改報告,保證資金投入。
4.2公司安全員參與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隱患整改報告,監督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4.3財務科負責隱患整改資金的`保障。
4.4各部門對有關的檢查和隱患整改簽收,并對檢查和隱患整改結果負責。
5、檢查依據:
5.1有關標準、規程、規范和規定。
5.2本公司制度、規范、規定、等相關文件。
5.3通過系統評價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
6、隱患排查的方式:
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6.1綜合檢查
6.1.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內容:
(1)檢查各級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和班組安全活動的開展等;
(2)檢查安全職責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相關臺賬、記錄的完成情況,安全基礎工作的落實情況等;
(3)檢查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安全法規教育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資格教育是否達到要求;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技術的教育是否達標。
6.1.2現場安全檢查主要內容:
(1)按照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危險化學品管理、消防、工業衛生等專業的標準、規范、制度等要求,檢查生產、儲存、施工現場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隱患;
(2)檢查各部門及個人的安全職責是否落實,檢查員工是否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
(3)檢查生產、檢修、施工等直接作業環節各項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是否落實。
6.1.3特種設備檢查包括起重設備本體安全運行情況、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行車工操作規范及點檢記錄情況;壓力容器、鍋爐、管道有無裂紋、局部腐蝕、過熱、變形及焊接接頭、彎頭、彎管狀況等。
6.2專業檢查: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主管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運輸車輛、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6.3季節性檢查:
6.3.1安全科負責進行防汛防臺、防雷電、防火防爆等季節性檢查;
6.3.2各部門負責進行防暑降溫、防風防凍及保暖檢查。
6.4節假日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是節前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設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應對節日干部、檢維修隊伍值班安排和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6.5日常檢查
6.5.1必須嚴格履行巡回檢查職責按照安全日常檢查表上內容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
6.5.2加強對班組、崗位員工的交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7、整改:
7.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責任人。
7.2對所有的隱患問題是都必須立即整改、整改率達100%,不得無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及環境因素,當時不能解決的應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計劃,按期執行,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絕整改而發生事故,要追究責任。
7.3對重大隱患項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員開具《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部門負責人必須辦理簽收手續,并負責處理。
8、驗收:
8.1整改部門在規定的時間整改完畢后。
由安全管理人員檢查驗收,并開具《事故隱患整改驗收單》,由整改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8.2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項目,下達包括“四定”要求的隱患治理通知書、限期治理,并建立臺帳。
8.3對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
8.4對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報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
8.5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4
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全力抓好校園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著力抓好用火、用電、用氣、用水、用熱等重要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摸清校園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層層落實責任,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以安全“紅線”意識為宣傳主線,以師生為宣傳重點,以安全知識、法律法規和警示教育為宣傳內容,以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為載體,以預防安全事故為目標,面向全體教職工和學員,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用科學的思想,高度的意識,負責的觀念統領安全工作,始終確立“安全第一,重視為主,預防在先,領導先行”的指導方針,以教委的安全管理方針作為工作的落腳點。杜絕因麻痹大意、放松懈怠所造成的隱患,全力以赴做好安全工作,保證學院的生命財產安全。
組織機構組
成立以社區學院院長為組長,副院長及主管主任為副組長,所有領導干部及教師為主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院辦公室為日常安全工作辦公室。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要求
(一)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排查整治校園及周邊安全、火災隱患、教職工思想問題、房屋安全、車輛運行等,不斷改善校園安全環境。開展各種安全問題隱患的自查自改,明確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的安全責任人,落實各種隱患整改期限和措施,全面開展新一輪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重點檢查學院辦公區、機房、多媒體教室等人員聚集的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學院要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
(二)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強化各種安全宣傳,逐人簽訂安保責任書。廣泛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打好安全保衛戰。認真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充分利用全體教職工會、學院行政會宣傳、督導、落實安保內容。加強值班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教職員工的各種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自救技能。學院通過網站等形式,對廣大教職工進行消防等安全宣傳教育。
工作職責
1、完善學院安全制度建設,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安全問題不成為擺設。
2、帶班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院安全保衛和值班工作的各項規定。克服一切麻痹大意、懈怠僥幸思想,不得擅自脫崗。
3、帶班和值班人員必須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必須認真做好值班巡查記錄。(每夜巡查不少于三次)辦公室將對記錄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人員記錄在案,納入個人考核。各部門要協同學院,切實抓緊抓好次項工作。
4、要加強晚間的校內巡視。如遇緊急突發事件,按《緊急突發應急預案》執行。值班期間發現問題及時向辦公室領導匯報,遇到突發重大事件第一時間向院長匯報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5、值班人員在崗時,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院領導報告,并盡力排除險情。
6、假期或日常遇大雨、暴雨時,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校組織搶險。
7、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校內線路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對學院用車定期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
9、教師在工作中要注意日常用品的.擺放,禁止與電源、火源堆放在一起,保持辦公室的整潔。
10、教師在用電過程中,禁止使用大瓦數的用具。如:電磁爐等。
工作安排
按照教委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活動部署,共分為:籌備動員階段、隱患排查階段、總結梳理階段。
(一)籌備動員階段
1、制定學院“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2、召開全體教師會進行宣傳部署。
3、利用QQ、微信、橫幅進行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二)隱患排查階段
1、積極組織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組織配合好上級檢查,提升安全等級。
3、進行各種安全知識學習,提升安全保障意識。充分利用網絡等資源為教師提供安全知識防范、自救知識等知識的傳播。
4、與職高合作積極開展防恐反恐、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演練,提高互救、自救的應急處置能力。
(三)安全檢查工作時間及總結
1、安全檢查時間:11月20日至12月底
2、車輛安全檢查:每月2次,對教師進行安全教育(月初、月中。
3、線路安全檢查:每月4次。
4、定期檢查樓道滅火器的情況(值班人員及教師要隨時檢查,謹防滅火器的損壞與丟失)。
5、對學院房屋進行
自查:每月1次。有問題報房管所(月初)。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5
為進一步貫徹各級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遏制道路客運車輛安全事故的發生,嚴厲打擊道路交通非法違法行為,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嚴格管理、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迅速在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專項執法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嚴格部署。
鎮政府對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大檢查高度重視,并成立以鎮長趙凌云為組長,分管副鎮長唐平顯為副組長、鎮派出所、安辦、司法所為成員單位的的專項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全面統籌安排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大檢查相關工作。8月6日上午召開了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大檢查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了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及車站安全大檢查相關工作。
二、加強檢查、嚴格執法。
派出所、安辦、交安辦對全鎮客車開展了一次大檢查。
1.查客運車輛安全技術性狀況。對車輛維護檢查報告、客運車輛安全設施進行了檢查,凡是安全例檢不合格、安全設施不齊全的車輛,一律責令車主停運維護,不得上路、不得載客。
2.查客運車輛從業人員資格。重點檢查了各客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售票員教育培訓資質,各從業人員按時按規定參加了企業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記錄等。對無資質的從業人員責令立即停止作業,不得繼續從事客運。
3.查客運車輛違章違行為。派出所、鎮安辦、交安辦成立了一個流動檢查組,不定時、不定點對全鎮客車進行檢查;同時設立了一個固定檢查站,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對超載、酒駕、疲勞駕駛、違規超車、亂停亂靠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通過這次大檢查,我鎮加大檢查力度,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了客運車輛的監督管理,但客運車輛超載現象仍然存在、亂停亂靠現象比較明顯。加上客運車輛路線長,執法人員較少。不能保證執法力度。離上級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鎮政府還將繼續加強檢查執法,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6
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防事故多發和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市、區政府領導的指示要求,我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區立即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隱患大排查。為確保檢查有效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建筑工地安全隱患大排查,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有效促進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有關單位切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我區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張啟泉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陳國橋副局長擔任,局機關各科室及下屬事業單位有關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內,具體負責本次大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負責人兼任。
三、檢查方式
(一)檢查方式:采取企業自查自糾和我局聯合區安監局及社會專家組成檢查組開展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具體分組情況:
第一組:局領導帶隊、黃焯禧、梁渤杰、張偉超、安監局人員、社會專家
第二組:局領導帶隊、梁土華、蘇榕峰、胡克強、安監局人員、社會專家
第三組:局領導帶隊、吳偉泉、勞炳紅、廖衍鴻、安監局人員、社會專家
第四組:局領導帶隊、王錦洪、鄧貴松、李華春、安監局人員、社會專家
第五組:局領導帶隊、蔡子毅、莫榮佳、張萬良、安監局人員、社會專家
第六組:局領導帶隊、陳劍鋒、高國勤、蘇錫霖、安監局人員、社會專家
(三)督查方式:對檢查組要求整改的問題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監站領導組織成立督查組對在建項目進行查處。
四、檢查重點內容
(一)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架構人員是否到位履職;工地是否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自查自糾并落實整改措施;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情況;新報建項目是否落實人臉識別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狀況:深基坑支護、開挖工程是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在支護設計中注明基坑支護的有效使用時限,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專家論證及相關單位審批手續;對超過支護有效使用時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處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單位進行變形監測。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狀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等制度執行情況。
(四)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狀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注銷)、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執行情況、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
(五)腳手架安全管理狀況:超過一定規模的腳手架(含卸料平臺、水平防護棚)是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對專項施工方案完善專家論證及相關單位審批手續,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搭設完成后是否組織專家雙確認驗收。
(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狀況:在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嚴格執行“先通風、檢測,評估后作業”原則;是否投入符合要求個人防護用品;是否有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專人指導有限空間施工;是否落實有限空間施工安全教育培訓;是否配備足夠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狀況:包括:現場和生活辦公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設置并保持暢通;消防水源、滅火器材的配置情況,是否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是否制定火災應急救援疏散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八)文明施工管理狀況:有針對性地檢查工地揚塵防控工作,包括場地灑水、覆蓋是否到位,場地硬地化、圍蔽、公益廣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狀況。
五、實施步驟
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轄區內所有建筑施工、監理企業按本方案檢查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要求先由施工單位自查,監理單位認真做好復查,有關自查自糾記錄留置工地備查。
(二)檢查落實階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檢查組對轄區內各在建項目開展檢查督導,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三)督查查處階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對第二階段檢查的問題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領導帶領督查組在建項目進行查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對安全檢查予以高度重視,并結合秋季施工特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我局下屬區安監站將對各有關工地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全面掌握有關動態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以切實消除隱患,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隱患。要以本次檢查為契機,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先落實防范措施,并及時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以確保市民群眾的人身及財物安全。
(四)重點監控,嚴格執法。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將按有關要求進行省動態扣分、上報廣州市不規范行為和行政處罰,并確定為下一階段重點督查對象。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7
依據XX省平安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__〕11號)和XX省平安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快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__〕6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平安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扎實推動平安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快速深化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平安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平安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平安。經探討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筑平安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動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抓手,以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平安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范平安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急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平安治理體系和治理實力現代化,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供應堅實有力的平安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筑平安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探討,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平安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變更運用功能的;
3、擅自變更結構布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為有效推動我校房屋建筑平安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依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筑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筑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平安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比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支配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__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比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內內房屋建筑底數(含全部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并對房屋建筑平安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變更運用功能的房屋,擅自變更房屋結構布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并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匯總,提出初步的處置看法,并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筑平安自查隱患排查狀況逐項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根據“誰運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剛好上報有關部門,確保全部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狀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平安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平安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筑平安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狀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平安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筑平安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看法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剛好探討解決推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平安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平安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仔細總結閱歷,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狀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筑平安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平安。工作開展狀況請于20xx年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平安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8
1.目的:為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 效實施,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 本方案。
2.范圍:本公司所有生產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 設施和活動。
3、工作領導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4.職責:
4.1公司安全科和財務科負責審批隱患整改報告,保證資金投 入。
4.2 公司安全員參與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的管理, 整理隱患整改 報告,監督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4.3 財務科負責隱患整改資金的保障。
4.4 各部門對有關的檢查和隱患整改簽收, 并對檢查和隱患整改 結果負責。
5.檢查依據:
5.1 有關標準、規程、規范和規定。
5.2 本公司制度、規范、規定、等相關文件。
5.3 通過系統評價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
6.隱患排查的方式: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 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6.1 綜合檢查
6.1.1 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內容:
(1)檢查各級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和班組安全活動的開 展等;
(2)檢查安全職責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相關臺賬、 記錄的完成情況,安全基礎工作的落實情況等;
(3)檢查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安全法規教育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資 格教育是否達到要求;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以及特 殊作業的安全技術的教育是否達標。
6.1.2 現場安全檢查主要內容:
(1)按照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危險化學品管理、消 防、工業衛生等專業的標準、規范、制度等要求,檢查生產、儲存、 施工現場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隱患;
(2)檢查各部門及個人的安全職責是否落實,檢查員工是否認 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
(3)檢查生產、檢修、施工等直接作業環節各項安全生產保證 措施是否落實。
6.1.3 特種設備檢查 包括起重設備本體安全運行情況、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行車 工操作規范及點檢記錄情況;壓力容器、鍋爐、管道有無裂紋、局部 腐蝕、過熱、變形及焊接接頭、彎頭、彎管狀況等。
6.2 專業檢查: 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主管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 主要是 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筑物、安 全裝置、 防火防爆、 防塵防毒、運輸車輛、 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于 1 次。
6.3 季節性檢查:
6.3.1 安全科負責進行防汛防臺、防雷電、防火防爆等季節性檢 查;
6.3.2 各部門負責進行防暑降溫、防風防凍及保暖檢查。
6.4 節假日檢查 節假日檢查主要是節前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 產設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應對節日干部、 檢維修隊伍值班安排和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 點檢查。
6.5 日常檢查
6.5.1 必須嚴格履行巡回檢查職責按照安全日常檢查表上內容 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
6.5.2 加強對班組、崗位員工的交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7.整改:
7.1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 并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責任人。
7.2 對所有的隱患問題是都必須立即整改、整改率達 100%,不 得無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及環境因素,當時不能解決的應 有防范措施, 并列出計劃, 按期執行, 做到條條有著落, 件件有交待, 因拖延和拒絕整改而發生事故,要追究責任。
7.3 對重大隱患項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員開具《事故隱患整 改通知單》整改部門負責人必須辦理簽收手續,并負責處理。
8.驗收:
8.1 整改部門在規定的時間整改完畢后。
由安全管理人員檢查驗 收,并開具《事故隱患整改驗收單》 ,由整改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8.2 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項目,下達包括“四定”要求的隱患治 理通知書、限期治理,并建立臺帳。
8.3 對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
8.4 對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 應書面 報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
8.5 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納 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唐山開元自動焊接裝備有限公司 20__ 年 6 月 25 日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29
根據《xx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xx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食安辦函[20xx]2號)文件精神,認真抓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確保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質量安全,強化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為指針,堅定不移抓深化、抓重點、抓服務、抓基礎,全面提升本縣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水平,落實“找差距、補漏洞、嚴要求、敢負責、見成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質量安全風險,整治各類食品安全隱患,構建食品隱患排查長效機制,扶持一批優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關閉一批不具備產品質量安全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厲懲處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使區域性食品問題突出和生產加工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屢禁不止的狀況明顯好轉,食品生產加工水平和食品質量安全衛生水平有明顯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自律和誠信意識不斷增強。
二、組織領導
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小組,負責對全縣肉及肉制品、米粉、桶裝水、酒類、豆腐皮、醬菜、蜂蜜等相關企業及生產小作坊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人為副局長,組成員包括、。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摸底,完善企業、小作坊檔案(3月-5月)
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類食品加工企業和小作坊大量興起,過去的食品加工企業和小作坊檔案已不再適宜新時期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要求,尤其在20xx年11月xx省頒布《xx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后,更需完備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檔案。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小組成員將深入我縣各鄉鎮村寨,實地搜集企業、小作坊第一手信息,如企業生產的產品、生產條件、人員、檢驗設備、質量信息等,為今后規范我縣食品監督監管提供資料。
在摸底、排查期間,除完善食品加工企業和小作坊檔案外,還要求企業和小作坊做好以下幾點:
1、嚴把原材料質量控制關,在生產加工嚴禁中使用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
2、規范食品標簽標注。對不符合規范的,積極指導。嚴禁存在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短斤少兩、冒用廠名廠址等情況。
3、注重環境衛生條件。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廠區、生產加工車間、原輔材料與成品庫房、貯運工具的衛生條件應符合規定要求;生產車間、生產場地應保持清潔衛生;操作人員應統一著干凈衛生的工作服;還應具備有效的防蠅、防鼠、防蟲和洗手、更衣等設施;生產過程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對上述要求不符合規定的企業和小作坊,限期給予整改,并做好詳細記錄。
(二)專項整治、督察階段(6月-10月)
根據上一階段對全縣食品加工企業和小作坊的摸底、排查,對食品加工企業和小作坊按地域、企業對質量的控制能力、食品的風險程度等實行動態分類監管,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質量安全劃分成不同級,利于重點監管、整治。
1、完善監管、巡查和抽檢機制。對不同質量安全等級的企業執行不同的監管方式和監管頻次。通過實施巡查、回訪、年審、強制檢驗、監督抽查等監管措施,實現分類監管、分類指導、督促獲證企業履行法律義務,持續保持出廠食品合格。凡是在強制檢驗、監督抽查、年審、換證審查檢驗中不合格的,嚴格依法實行加大抽檢頻次、公告、收回、跟蹤抽查、責令停產整頓、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等處理措施。做到“二個不放過”,即企業整改措施不落實的不放過、質量安全指標達不到要求的不放過、質量教訓不吸取的不放過。
2、建立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通過建立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突出監管重點,不斷完善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要按照“四定”:即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三員”:即專業監督員、政府協管員、企業檢驗員;“四圖”:即企業變化動態圖、食品行業分布圖、監管責任落實圖和食品安全獲救圖的要求,明確分工和責任,層層落實,強化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
3、重點監管小企業和小作坊。針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數量大、分布廣、風險特點,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導思想、建立以質量承諾為主要內容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自我聲明制度,鼓勵小企業聯合建立檢驗室,督促企業落實產品出廠檢驗,對小企業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實行定期報告制度。
4、加大監督、抽查力度。要集中力量開展食品監督抽查工作,突出重點品種、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提高監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時,要加大對不合格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后處理力度,嚴格實施公告、整改、復查、處罰和責令收回等后處理措施。
5、嚴格生產許可,加快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要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xx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查處無證生產、加快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進度,督促未申請的企業盡快申請,督促不符合條件的企業盡快改進,同時,進一步加強對生產許可證受理、審核、檢驗工作的管理,嚴格審查條件,規范審批程序,對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
7、深化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遏制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一是要結合貫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xx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加大力度查處無證生產、銷售食品違法行為;二是組織實施“百千萬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集中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等監管薄弱地區的區域性質量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三是嚴厲打擊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四是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造成嚴重后果、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鞏固提高階段(11月-12月)。
1、梳理總結,提煉排查、整治經驗。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小組要認真梳理排查專項行動的做法、過程,總結排查、整治經驗,查找不足,制、修定各類執法依據,鞏固工作成果。
2、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排查、整治成效。通過總結排查整治經驗,食品監管部門負責研究,建立健全以風險管理為中心的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風險監測、研判、預警和處置。
3、做好活動總結。結合排查工作按照深入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模式,不斷創新、豐富和完善食品監管責任制、食品添加劑備案制、食品質量安全快速反應機制等措施。
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篇30
一、編制依據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__]8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以落實建設工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治理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行為為重點,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杜絕一般性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為目標,突出重點,標本兼治,促進我司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好轉。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設;強化在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改善建設項目安全投入保障條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建筑行業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墜落等常見事故的發生得到有效控制,實現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20__P10地塊總包工程施工項目。
三、組織領導
經研究決定,成立項目部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排查內容及整治措施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20__P10地塊(禾山B3地塊)總包工程
2.工程地點:成功大道東側,后埔路西側,祥嶺路南側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規模:本工程總用地面積36132.08㎡,總建筑面積 193336.85㎡,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積49195.82㎡,地上建筑面積144141.03㎡。建筑總高度82.95m(2#樓最高);為地下2層,上部25—27層的建筑。
5.建設單位:
6.設計單位:
7.監理單位:
8.勘察單位:
9.施工單位:
10.結構形式:框剪結構
11.工 期:建設總工期XX個日歷日
12.質量等級標準:合格
(二)排查內容
根據項目的工程特點,以預防房屋建筑和高處墜落事故、觸電事故、坍塌事故為重點。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邊坡坍塌、腳手架坍塌、高支模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裝卸坍塌等;高處墜落包括臨邊、洞口墜落、腳手架墜落、工作臺墜落、升降機墜落、懸索高空墜落等。
(三)整治措施
項目部根椐公司排查方案的要求建立了隱患排查工作的專門管理機構,配備專管人員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強化了對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合理安排施工進度、計劃,建立值班制度及停工后復工程序。
(四)工作要求
1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我項目建筑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和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管力度,根據排查工作的分工、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按時完成排查工作任務。
2、項目部開展的隱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專職安全員及班組每天一檢,項目部每周組織管理人員進行一次檢查,并將一周排查結果進行匯總,對班組及個人的違章行為和現象進行處罰并進行全項目通報批評。
3、各班組要按照排查工作內容認真進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隱患。
4、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實、檢查細致、嚴格要求。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進行整改。
5、嚴格按照“三定”措施,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
6、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班組及個人,項目部將從重處罰。
五、危險源的識別
A、基礎階段:
1.危險源有人工挖孔樁、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如操作不當就易發生事故。
2.坑壁支護危險源有:1)土方坍塌;2)基坑邊土堆放不當;3)支護壁變形,易發生事故。
3.機械設備危險源:1)機械沒有防護罩,操作不當;2)鋼筋冷拉作業和碰焊作業區,無防護隔離易發生事故。
4.施工用電危險源:1)外電防護未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2)未使用安全電壓,線路無過路保護,易造成觸電事故。
B、主體階段
1、腳手架及懸挑腳手架危險源:1)外架材質不符合要求;2)落地架基礎處理不當;3)拉接點未按規范設置;4)工作層腳手板末滿鋪;5)臨邊防護不嚴等都是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
2、樓層卸料平臺防護不嚴、卷揚機鋼絲繩磨損嚴重等都是易發生事故危險源。
3、塔吊危險源:安裝指揮不當、“三保險”五限位、易失靈造成事故、護著不規范違、反操作規程等都是易發生事故、作業區群塔吊旋轉范圍警戒不嚴,易發碰撞事故
4、模板工程危險源:1)支撐、立柱穩定性不牢;2)違章作業、野蠻施工;3)臨邊無防護施工;4)剪力墻支撐加固不牢固;5)電梯井口防護不到位等易發生傷亡事故。
5、“三寶”、“四口、”“五臨邊”危險源:1)“三寶不合格產品和不正確使用;2)“四口”、“五臨邊”無防護尤其是樓層周邊防護不嚴易發生事故;
C、裝飾階段
1、裝飾階段危險源:1)高處作業臨邊防護不到位;2)操作工、工具失落;3)工作層腳手板未滿鋪或密目網封閉不嚴密;
2、季節施工危險源有:1)暴雨、臺風;2)塔吊無避雷裝置;3)夏季中暑;4)冬季寒凍、雨季架上易滑等都是易發生傷亡事故;
3、腳手架拆除危險源:1)未設警戒區,無人看護;2)未戴好個人防護用品;3)材料亂扔;4)違反拆除順序;
4、塔吊拆除危險源有:1)未按施工方案拆除;2)違反操作規程,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3)對機械設備重要部分沒有進行保護等都是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
5、建筑垃圾燃燒、粉塵等危險源有1)焚燒廢舊材料,有毒、有害的物質;2)裝卸水泥粉塵,如水泥粉煤灰等都是有害危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