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獎勵方案(通用9篇)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1
為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逐步完善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和獎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溫政辦〔〕137號文件)和《州溫市教育局直屬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獎實施辦法(試行)》(溫教辦研〔〕90號文件)文件精神,參考《浙江省州溫中學教育教學質量獎勵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學校成立考核小組負責考核獎勵,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x 成員:。
二、教育教學質量考評辦法
1、教育教學質量獎由教學達標獎和教學貢獻獎兩項組成,每年表彰獎勵一次。
2、教學達標獎:以學校高考前三年本科錄取率成績為依據,當年高考本科錄取率達到前三年平均值認定為達標。
【獎勵對象】非高三教職工、高三任課教師、高三班主任。
【獎勵標準】
①非高三教職工:高三任課教師=1:3,獎勵基數為4000元;高三班主任再獎5000元。
②體育組按1.5人(10個班每周2節,滿工作量14節)高三任課教師標準,補發差額部分;
③技術組按0.8人(10個班每周6節1個月,6個班每周6節1個月,滿工作量12節)高三任課教師標準,補發差額部分;或者按人均1500元補發差額。
④州溫中學編制在五十一中支教的教師,參照州溫中學的獎勵方案。
⑤根據當年高考本科率與前三年平均值的變化情況,經學校考核小組集體討論,酌情對獎勵基數和高三班主任獎進行增減。注:x年基數增加200元。
3、教學貢獻獎:根據當年高考統計數據,結合州溫市一模、二模等聯考數據,對高三教育教學質量作出貢獻的教師進行績效獎勵。
【獎勵對象】非高三教職工、高三任課教師、高三班主任。
【獎勵標準】
①全段本科率理科前三名、文科前兩名分別獎班級團隊a元,獎金分為7份,班主任兩份,其余科任老師各一份。
②本科邊緣生每考上一個本科獎班級團隊b元,獎金分為7份,班主任兩份,其余科任老師各一份。
③本科邊緣生本科達成率(班級邊緣生上線人數除以班級邊緣生總數)理科前三名、文科前兩名分別獎班級團隊c元,獎金分為7份,班主任兩份,其余科任老師各一份。
④本校自己培養的學生每考上一個一本獎班級團隊d元/人,獎金分8份,班主任兩份,段長及其余科任老師每人一份。
⑤州溫中學委培生每考上一個一本獎全段老師e元/人(限以五十一學校名義送的`委培生)。
⑥一模、二模學科成績在二類學校中排名一、二、三分別獎備課組f、g、h元/人;排四至十獎備課組i元/人;排前十一至十五獎備課組j元/人。
⑦非高三教職工獎勵額度為高三任課教師(不含高三班主任)平均值的1/3。
⑧體育組和技術組獎勵額度在非高三教職工的基礎上,按1.5人、0.8人高三任課教師,補發差額部分。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2
根據仁懷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對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指標要求,為了更好地激勵全校教職員工圍繞教育教學中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學校激勵機制正確的導向作用,以獎勵“有效勞動”、重獎“高效勞動”為基本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獎項設置:
(一)、統考科目半期、期末考試成績總提高率排名獎
學科獎:以授課教師所上全部班級為單位,學科平均分提高率(占60%)、及格提高率(占20%)、優良提高率(占20%)三者之和總提高率在學校同級同科排名獎勵(畢業班中考成績當做期末統考)。同級授課教師為二人的,設一等獎一名,獎金120元。同級授課教師為二人以上的,設一等獎一名,獎金120元,二等獎一名,獎金100元。一人上全年級的,如該科總提高率在同年級所有科目中位列一、二名的,獲一等獎,獎金120元,位列三、四名的,獲二等獎,獎金100元。)。
班級獎:以班級為單位,分年級進行。全科平均分提高率(占60%)、及格提高率(占20%)、優良提高率(占20%)三者之和總提高率在學校同級排名的班主任予以獎勵(畢業班中考成績當做期末統考),每年級設一等獎一名,獎金200元,二等獎一名,獎金150元。
說明:
1、每次考試以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半期考試成績為入口成績進行對比評價(今后新生招生以六年級升學考試的語文、數學成績為入口成績,其余新開設科目以第一次學校統考成績為入口成績);
2、會考作為過關考試,該次考試不設獎;
(二)、音樂、體育、美術教師中考特長生輔導術科成績上仁懷一中錄取線,獎勵100元/人,成績上仁懷酒高、茅臺高中、仁懷四中錄取線一人,獎勵80元/人。
(三)、中考升學獎
學校根據各班實際對九年級升入仁懷一中人數定標,超任務完成正取一人任課教師按周課時比例進行獎勵(20元每節,不含早晚自習、周末補課),超任務完成配額生一人任課教師按周課時比例進行獎勵(10元每節,不含早晚自習、周末補課)。
二、以上所有獎勵,有下列條款之一者,取消獎勵資格
1、參考率未達95%的不予獎勵(參考率以開校初教務處統計的學生數為基數,特長生獎不受參考率限制);
2、由于工作失職或失誤,由于侮辱、訓斥、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引發安全事故,并造成社會影響的不予獎勵;
3、在考試過程、評卷過程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經查實者不予獎勵,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3
為表彰在全鎮教學質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教師,根據臨沂市教育局當年評選方案要求,蒙陰縣教體局關于教學質量獎的通知要求與教學質量獎評選規范,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選原則
(一)師德為先
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強化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考察,對出現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
(二)質量核心
教學質量獎為教學專項獎,要以教學質量作為評定的主要標準,突出教育教學實績。要改進教學質量評價辦法,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突出結果評價,注重過程評價,兼顧專項評價,全面反映教師的教學成績。
(三)面向一線
教學質量獎評定對象為一線任課教師、教學管理人員、教學研究人員,其中一線專任教師(實際帶課量必須達到規定課時數)不低于 85%,教學管理人員和教學研究人員按兼職單獨申報推薦。
(四)注意均衡
教學質量獎的名額分配要兼顧學段、年級、學科,兼顧城鄉。原則上按照各學科專任教師數確定名額分配比例,農村教師名名額不得低于平均比例。
(五)學校評選
學校根據各自實際,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各自實施方案,確保評選過程公開、公正、公平。
二、評選標準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模范履行教師職責,師德高尚,在教師、學生中具有較高威信。
(二)評獎學年度圓滿完成教學工作及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請假不超過 15 天。
(三)教學扎實認真,成績突出。
1、本學年教學質量在本校本學科處于領先地位,在本縣區處于前列。
2、教學質量在本校處于前列,參加教科研系統組織的優質課、教學基本功評比獲市級一等獎以上,參加或輔導學生參加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獲得團體前六名、個人前三名的成績。
3、教學質量在本校處于前列,參加教科研課題研究,獲市級優秀成果一等獎以上并具有較高的推廣價值。
4、教學管理人員中所分管教學工作在縣區處于領先地位,或指導青年教師獲省級以上優質課、教學基本功評比一等獎以上。
5、教學研究人員在教科研領域取得突出成績,或分管學科教學質量在全市全縣處于領先位置。
6、在教學領域做出其他突出貢獻。
三、評選程序
1、學校推薦。學校要成立 7 人以上專家和一線教師組成的.推薦委員會(在專業技術一線專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教師不少于80%),對申報人的品德、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學術技術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意見。學校根據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意見,結合參加競爭推薦人員任現職以來各學年度的考核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推薦人選須在學校公示不少于 3 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
2、教學質量獎名額的分配
本著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的原則,既要考慮到各年級,又要考慮到各學科,不得集中到某年級、某學科,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每學科推薦比例(按縣分配比例進行分配),學校管理人員根據每年名額累積按比例占用名額。分配比例均按四舍五入進行(因名額較少如管理人員在教學成績中已經取得不再單獨占用)。學校在評選過程中務必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肅評審紀律,嚴格標準,嚴格程序,不得突破和自行調劑分配的名額。學校將成立審核小組進行審查。
3、評選辦法
按教師20xx-20__年純教學成績量化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分配,如遇成績相同,看綜合量化成績,仍相同由評審委員會民主評議產生。其他方面教學質量獎按相應學科與部門在上級文件成績基礎上按成績順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評教學質量獎。
1、有違法違紀和教學違規行為,受到查處者;
2、從事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有償教學活動,或向學生推銷各種教輔資料謀利者;
3、利用工作時間從事個人經營性活動者;
4、有其他師德表現不良者。
5、所管轄區域出現重大責任安全事故與惡劣影響的校園欺凌事件的。
6、近三年取得市及以上同級教學質量獎的不再參與評選,工作不滿三年的不參加評選。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全方位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強化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江寧區20xx年度中小學教學質量考核獎勵方案》,特制定《東山小學教學質量考核獎勵方案》。
二、評估方法
按照區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區教研室統一命題,閱卷,考核成績按檢測中的合格率、優分率、均分三項指標進行綜合評估。
綜合得分=合格率×40+優分率×30+均分×30%
三、獎勵辦法
(一)畢業班最終考核獎(區級考核)
1、以學校為單位,根據綜合總得分獎勵任課教師
(1)1~3名,獎勵1200元。
(2)4~5名,獎勵800元。
(3)6~7名,獎勵600元。
(4)8~10名,獎勵400元。
2、相關教師獎勵:
(1)對相應學科的教研組長和年級組長進行獎勵,獎金分別為教師獎金的25%。
(2)對未考核的'學科教師進行獎勵,獎金為考核學科教師的`二分之一。
3、進步獎
以五年級最后一次考試為依據,名次每上升一名,獎勵一百元,依次類推,保持第一名的,獎勵二百元。
(二)調研抽測獎
1、區級抽測(此項獎勵完全按照區考核獎勵辦法制定,執行時以區下發的文件為準)
以學校為單位,根據抽測學科綜合得分:
(1)1~3名,獎勵抽測年級任課教師每人20xx元。
(2)4~8名,獎勵抽測年級任課教師每人1500元。
(3)9~12名,獎勵抽測年級任課教師每人800元。
2、校級抽測
達校平均綜合得分獎勵100元,每超均綜合得分一分獎勵20元,依次類推,如有任教兩個或兩個以上班級的,以任教班級平均綜合得分獎勵,獎勵金額×班級數。
四、備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釋權屬校長室。
2、本考核方案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5
一、評估的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力求建立既體現技校教育教學規律,又有利于師生平等交流的簡便易行、客觀有效的評估形式。
2.堅持學生評估、教師自評、同行評估、學校教學督導組評估相結合,實行以學生評估為主,其他評估為輔,教學主管部門核定評估結果的運作方式。
3.堅持定性評估與定量評估相結合,將定性指標要素轉換成直截了當的用語,通過設等賦分把應答式定性闡述的等次結果轉化為相應的分數,實現評估結果的量化。
4.堅持課程教學質量評估與教學質量優秀獎評定相結合,以課程教學質量評估為主要依據實施教學績效獎勵,探索建立精品課程評估機制。
二、評估對象
1、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對象是南華技校全體教師開設的所有課程;
2、每學期教務科結合工作要點,劃定參加課堂評估的學生課程范圍。
三、評估的指標體系
課程教學質量評估以該門課程的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作為評估客體,學生和教師(含本人、同行和督導組)作為評估主體,針對不同評估主客體的性質特征,分別制訂不同的評估指標體系。
四、評估內容
教學評估以課堂教學活動為主,主要指標如下。
教學目的合理并得到貫徹。符合專業的社會需要;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特點;知識教學、發展智力培養能力、促進技能培養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機統一。教學內容正確。科學性、思想性結合;由淺入深,深入淺出,有系統性;突出重點、難點和關鍵。教學方法恰當。把握教學方法體系,靈活應用;注意教會學生學習,啟發式教學,研究性、探究性教學;采用新的教學技術,提高教學效率。
教學環節組織嚴密。根據課程的類型合理安排課的結構;根據課堂教學情況靈活調控、處理偶發事件、維護課堂紀律;按時上下課。語言清晰。表達簡練、準確;用自然大方的姿態、動作、表情、服飾等非語言手段提高表達水平,有感染力;板書工整有條理。
教學積極性高。教師主導和學生主體作用結合;教師備課、上課、布置和批改作業、個別輔導、考試考查認真負責、切合實際,教得輕松,學生樂學、好學、學得愉快,學習質量高,課堂氣氛緊張和諧。
五、評估的實施辦法
1.每學期開學第9-10周,教務科對本學期開設的課程,以班級為單位發放學生課堂評估表,對所開設課程進行評估。
2.學生評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別對應100、80、60、60分以下的標準,轉換成分值,乘以相應的權重(詳見評估指標體系)取平均,即得到該門課程的評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開學第12周,教務科匯總學生評估得分結果,并將學生評估的結果和意見書面反饋至各課任教師,同時并將優秀和不及格的課程反饋給各教研組和學校教學督導組。
3.各教研組和學校教學督導組對學生評估為優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課程,根據其教學進度自行組織同行和督導組成員進行評估打分,并于學期結束前匯總評估得分結果交教務科。
4.學校教學督導組除進行以上評估外,每學期還仍繼續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聽課和抽查,填寫督導組聽課評估表,該結果連同學生評教一起作為學校核定課程教學質量評估結果和評定教學優秀獎的參考和補充。
5.每學期末教務科組織學生班干部按照評議問卷的指標要素,召開一次學生評教座談會,座談會的評估結果作為核定課程優秀和不合格等級的修正參考依據之一。
六、系部評估辦法
系部是負責監督,或隨機、或有針對性地聽某些教師的課,抽查作業、試卷等,主要任務是尋找優秀和發現問題。辦法有三種:
(1)教學督導組評估。系部組織老師、有關教學督導組,經常性深入課堂聽課、抽查作業、試卷等,監督系部的教學工作。
(2)教務科有關人員抽查聽課。教務科領導在收集到學生的反饋意見后,也組織聽課評估,以利對問題作出判斷。
(3)學校領導抽查聽課。學校領導聽課是一種制度,其意見是各部門、各系、各任課教師的工作指導。
以上聽課評估結果,也通過學校領導、教務科、教學督導組人員填寫評估表交教務科。
六、評估結果的核定與應用
1.評估結果最終以等級形式記載,90分及以上為優秀,70-90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59分及以下為不合格。
2.學生評估得分在60-90分的課程,以學生評估結果作為最終評估結果,不再進行修正和復核。
3.學生評估得分為60分以下或優秀的課程,由教務科匯總督導組和同行評估得分,按5:3:2的權重對應學生、督導組和同行的評估結果,核定優秀或不合格課程。
4.實施學生學習績效加分,授課教師在指導學生參加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舉辦的對應課程的各種技能比賽和社會實踐活動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級體育運動會組團組隊的比賽),依據獲獎的級別及取得的名次,給予該教師相應課程的評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課教師申請,報教務科批準備案),依次按省級、市級、鎮級和校級的一等獎對應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獎及以下獎項依次比照一等獎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該項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
5.實施課程教學評估與日常教學情況掛鉤,日常教學中出現較大教學事故的課程,該門課程的評估結果相應降低一等;出現嚴重教學事故的,該門課程的評估結果相應降低二等。并取消該門課程任課教師參評教學質量優秀獎的資格。
6.評估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教師本人,作為教學質量優秀獎和精品課程評定的主要依據。
7.課程教學質量評估為不合格的課程,要暫停任課教師該門課程的教學,限期整改,經考核達標的,準予試教;第二次評估仍為不合格,又無其他課程講授的,將調離教學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6
根據我校實際生源情況,為配合“教學質量診斷跟蹤”實施,經校方討論,現將質量獎勵方案公布如下:
一、凡參加區級監控,由區教育學院組織閱卷的考試:
給予語、數、英執教老師獎勵
區平均分≦班級平均分<1分,獎勵500元
再超每1分獎勵100元,小數點保留一位
例:區平均分78.5,班級平均分79.6,獎勵500+110=610元
獎勵按班級為單位。
二、凡參加區級監控,由校教導處組織閱卷
給予語、數、英執教老師獎勵
參照區教育學院組織閱卷獎勵方法的50%
三、凡參加區監控的班級,由于區不公布班級平均分,以區監控前校監控的分數為參照分,參照區平均分及其他班級的平均分按比例折算估出其成績,參照區級監控,由校教導處組織閱卷的獎勵方法同樣給予獎勵。
四、凡參加區監控的班級,未達到區平均分,但沒有輪到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矯治,涉及到的教師適當給予200元獎勵。
五、凡參加區級抽樣、采樣,由校教導處組織閱卷
給予語、數、英執教老師獎勵
區平均分≦班級平均分<1分,獎勵100元
再超每1分獎勵20元,小數點保留一位
六、凡參加區級抽樣、采樣未達到區平均分,又沒有輪到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矯治,涉及到的教師適當給予100元的獎勵。
七、凡參加區級監控、抽樣、采樣后,上級主管部門到學校調研學科成績大幅度提高的成功經驗,學校獎勵涉及到的學科老師1000元。上級主管部門到學校調研學科成績大幅度下降進行矯治的,學校不予獎勵。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7
一、教學成績獎罰:
1、學區獎罰:教師所任單科成績均分居學區倒數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別罰款300元、200元、100元。教學成績在學區前三名的分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學區統一獎罰)
2、學校獎罰:學校按教師個人單科授課成績在學區中排名獎勵,前三名的分別獎勵200元、150元、100元。三、六年級總評成績進入全縣20名的給每位授課教師獎勵500元,進入全縣前10名的給每位授課教師獎勵1000元。
3、均分增減獎罰:教師單科授課成績不在學區前三名的,按上學期期末統考的均分計算,提高一分獎勵30元、下降一分罰款30元,以此類推;
學校罰款的總數用于獎勵教學任務繁重或工作量大的教師。(2人)
說明:任課教師以各種理由不按學區規定的時間內拒交罰款的,公派教師或代課教師個人年終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學區不發個人考核表;學區將拒絕辦理一切個人事務(職稱評定、相關證明、學區蓋章、區長簽字等),代課教師的學校和學區不在教育局聘用合同上簽字、蓋章,學校臨時招聘的教師,由學校扣罰一月工資或按自動辭職處理。學校、學區如實記入會議記錄,后果自負。
二、教學工作獎罰:
作業批閱數和教學設計課時數獎罰,達不到學區要求的,少一次作業或教案罰款5元,教案課時數按作業規定的次數計算,依次累加。
1、一至二年級數學不少于60次,三至六年級數學不少于50次,(作業次數與教案課時數一致)
2、一至二年級語文、數學各不少于60次,教案課時數各不少于60課時;
3、三至六年級語文不少于55次,教案課時數不少于55課時;
4、三至六年級英語各不少于40次,教案課時數各不少于40課時;
說明:期末檢查時因個人原因丟失學生作業(50%以上)或丟失(不寫)教案的教師,個人年終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練習冊批閱一次按一次作業批閱計算,測試卷批閱一次、有成績登記,每次按3次作業批閱數計算;所有罰款總和用于獎勵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或優秀教師獎勵;
優秀教師獎金=罰款總和÷3
三、出勤獎罰:
1、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按簽到冊計算)
2、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100%,教師短信請假的或口頭代假的一律按曠工記錄;
3、事假一天,請假人需向委托人交代帶班費60元、半天30元,事假超出5天的,從第六天起每天扣除當日工全資;罰款如數上繳學區教導主任。
4、上課遲到1分鐘按出勤遲到1次計算,超過5分鐘的',按曠工1節課記,每次罰款15元。
5、學校加班期間不按時到崗的、關閉手機的每次罰款100元。
說明:按教育局教師請假辦法中符合婚假、產假、病假等的教師,學校將實行不獎不罰。出勤罰款用于獎勵學校每學期的全勤教師,出勤按校務日志、請假條、簽到冊計算。事假超出5天沒有評優選先的資格。
全勤獎勵=出勤罰款總和÷全勤教師數
四、其他獎罰
1、班級臺賬周五由吳成娟負責檢查,每少填一次罰款10元;記入到會議記錄或校長工作筆記;
2、主題班會記錄每學期不少于8次,少一次罰款20元;由校長檢查,記錄在案。
3、值周期間擅離職守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晚上由值周領導查崗,記錄在案)
4、無故不參加學區或學校會議的按100元、50元罰款;按會議實到人數記錄;
5、上課鈴響后2分鐘內不進教室的每次罰款15元;
6、禁止有課教師帶手機進教師,上課時間接打電話、玩微信或游戲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以上的罰款總數用于獎勵學校的3名優秀班主任。
優秀教師獎勵=罰款總和÷3
說明:以上第一條(一)教學成績的罰款按學區規定的時間按時、如數上交到白王小學王鳴時主任處;學區將統一獎勵;第二、三、四條的罰款以學校的教學檢查記錄、相關會議記錄為依據,罰款用于本學校內的獎勵。
本制度在校務會議上經過大家討論并一致通過,從各位教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扎實推進全縣教育優質均衡和高質量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評價原則
充分發揮督導評價導向和激勵作用,堅持以人為本,優化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遵循教育規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教師專業發展,切實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規范科學可持續發展。
三、評價對象
對縣域內從幼兒園到普通高中學段的公、民辦學校(園)實行分組評價。共分六組。
(一)高中組為普通高中、完全中學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高中部;
(二)初中組為初級中學、完全中學初中部、一貫制學校初中部;
(三)小學組為局屬小學、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和各鄉鎮中心小學校本部;
(四)鄉鎮村小組隨機抽取鄉鎮中心小學轄區內1所小學(不含教學點)進行考核,且一年內不重復考核;
(五)幼兒園組為局屬幼兒園、鄉鎮中心幼兒園以及隨機抽取鄉鎮學區的1所民辦園,民辦園一年內不重復考核;
(六)其他學校(園)組包括青少年活動中心、特教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其他幼兒園由職能股室單獨評價。
四、評價指標體系
(見附件)
五、評價方式
(一)學校自評。學校建立自評領導小組,制訂自評工作方案,發動全體教職工和學生、家長等參與自評工作。自評應做到真實、客觀,既要總結成績與經驗,也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發展對策。按照學校發展概況、規劃實施的主要成績、年度目標達成程度分析、年度辦學質量督導評價得分理由及失分原因、存在的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新學年(期)目標調整等方面撰寫并提交自評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督導辦)。
(二)隨訪評價。督導室成立評價專家組在學校自評的基礎上,重點對辦學行為、課程改革與實施、學校管理以及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情況進行“四不兩直”檢查。原則上每學期開展一次,采取聽取匯報、實地驗證、查閱材料、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推門聽課等方式,按照評估細則進行賦分。
(三)集中評價。主要考評學生、教師、學校教育教研獲獎情況、總結性材料(自評報告)等,每學年一次。學年結束,局督導辦會同局有關股室進行集中評定。
(四)綜合評價。在完成上述三項評價工作后,對下列各項指標進行評價,一并匯總。
1.黨建引領(意識形態(黨建團建、隊建等)。局黨建辦聯合局團工委評價賦分。
2.開學工作(規范辦學)。教育股結合開學工作檢查、“雙減”工作落實情況以及教育股、體衛藝股結合“五項管理”工作落實情況評價賦分。
3.學額鞏固。教育股評價賦分。
4.中職招生。教育股根據初中學校完成縣教體局下達的職教招生任務情況評價賦分。
5.德育與勞動教育。教育股評價賦分。
6.信息宣傳。由局辦公室(信息宣傳中心)根據各校(園)學年度內報送信息的質量與數量進行評價賦分。
7.學區工作。督導辦聯合教育股評價賦分。
8.學前教育。教育股評價賦分。
9.安全管理。辦公室評價賦分。
10生源穩控。教育股依據有關文件,對全縣小學六年級學業水平測試和全縣中考生源穩控情況進行賦分。
11.教育質量監測。根據縣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縣教學研究室出臺的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獎懲辦法予以評估。
12.體育與體質健康。體藝衛股評價賦分。
13.特長發展。監測中心對參評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體育與藝術教育進行監測、評價賦分。
14.教師發展(教師聘任、研修與培訓)。人事股會同縣教師進修學校,結合教師聘任、研修與培訓等開展情況評價賦分。
15.支教工作。人事股評價賦分。
16.滿意度調查。人事股組織,根據參評學校(園)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17.特色校園創建。教育股評價賦分。
18.文明校園創建。辦公室評價賦分。
19.新優質學校創建。教育股評價賦分。
20.獎勵與處罰。
1.獎勵。參評單位在某一方面獲重大獎項獎或因工作突出,年度內在市級以上工作會議上作經驗介紹或在市級以上報刊媒體上報道宣傳學校的做法的,按照等級進行賦分,累計封頂10分。
2.處罰。由教體局紀檢組、辦公室、人事股等提供依據。學年度內學校教職工個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因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10分為止。凡因學年度內各單位在計劃生育、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節能減排、統計造假、黨風廉政、綜合治理、環境保護、脫貧攻堅等方面被問責或被上級通報的;領導班子成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因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除按照評估細則扣分外,均實行“一票否決”,該學年度不得被評為辦學質量督導評價先進單位。
六、評價賦分
(一)高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局屬小學(中心小學校本部)、村小。所有評價項目得分之和就是該校本年度辦學質量督導評價的最后得分。其中教學質量分是以縣監測中心提供的參與監測的各年級得分為基數,分別按比例折算后(高中滿分為60分,初中、小學滿分為50分),再取平均值,即為該校的教學質量得分。
(二)中心小學。校本部辦學質量得分的70%(不含教學質量分),加上樣本校辦學質量得分的30%(不含教學質量分),再加上學區學前教育評價得分、學區集中評價分值和中心小學教學質量分即為中心小學辦學質量督導評價的最后得分。其中中心小學(學區)教學質量分以全學區參與監測的各年級總評得分為基數,分別按比例折算后(滿分為50分),再取平均值,即為教學質量得分。
(三)完全中學和一貫制學校。高中部、初中部、小學部分開統計,初中部納入中學部分評比,小學部納入局屬小學和校本部評比。
(四)幼兒園。根據評估細則,結合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結果進行評價,并確定等次。
(五)特教學校、青少年活動中心、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主要采取實地查驗方式,重點對工作計劃的落實、年度報告的提交以及有關表彰獎勵等進行綜合評價并確定等次。
七、評價結果
(一)評價等次。辦學質量督導評價結果采用等級評定,分六組,即高中組、初中組、小學組、鄉鎮村小組、幼兒園組和其他學校(園)組。各組按工作實際和相應比例分別設立“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個等次。
1.“優秀”等次學校(園)數量為考核得分占考核總分85分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取同類學校(園)數量的30% (并列計入)。
2.“良好”等次學校(園)數量為考核得分占考核總分75分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取同類學校(園)數量的30%(并列計入)。
3.“合格”等次學校(園)為考核得分占考核總分60分及以上的學校(園)。
4.“不合格”等次學校(園)為考核得分占考核總分60分以下的學校(園)。
(二)結果公開。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上報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市教育局。
八、結果運用
依據《教育督導條例》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將督導報告作為對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規定,設立五河縣中小學(園)辦學質量督導評價獎,督導評價結果作為學校(園)年度考核、校干考核、獎懲、任免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一)每學年對辦學質量督導評價情況進行通報并表彰,對獲得優秀等次單位授予“辦學質量督導評價先進單位”稱號。
(二)對辦學質量督導評價得分在同類學校(園)中倒數第一的,由縣教體局會同縣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并限期一年整改;對連續兩年辦學質量督導評價得分在同類學校(園)中倒數第一或連續三年辦學質量督導評價得分排名后三位的單位負責人依照干部管理權限予以調整或問責。
教學質量獎勵方案 篇9
一、考評對象
全縣各中小學校、教師、學生。
二、考評內容
1、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與教研教改水平:重點考評教學常規管理、質量建設、教科研工作和師資校本培訓、專業發展及名師培養與使用情況。
2、教師的教育教學成效與學科研究水平:重點考評各學科教師教學常規落實、課堂改進創新、課后輔導拓展和面向全體全面提升質量及立足崗位開展行動研究與自身專業成長情況。
3、學生的學業成績與能力素養發展水平:重點考評全體學生各學科的學習提高狀況和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及良好習慣、意志、情趣養成與興趣、特長發展情況。
三、考評辦法
1、分級分類分科評價:
⑴分級全覆蓋評價:教學質量監測實行每學期各學校各年級全覆蓋質量檢測。中學層面縣級負責組織高、初中畢業班年級統一質量監測,教研片區負責組織高、初中起始年級和初中八年級起始學科統一質量監測,學校負責組織高二和八年級非起始學科統一質量監測;小學層面縣級負責組織三年級、六年級統一質量監測,學區負責一年級、四年級統一質量監測,學校負責組織二年級、五年級統一質量監測。
⑵分類有區別評價:學校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實行分類分層次評價。中小學均實行公、民辦學校分別考評;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城區、平原、山區學校分類分別考評;公辦高中學校按達標等級兼顧高一錄取成績分類考評。
⑶分科多樣化評價:各學科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實行多樣化評價。根據各學科特點,采取測試、競賽、活動、表演、展示等多樣化形式監測與評價。
2、做到“四個結合”:
⑴定量與定性考評相結合:學科成績以量化考評為主,學校教學管理與質量建設措施以定性考評為主,既有綜合評價,又有單項評價。
⑵過程與終結考評相結合:教學常規工作重日常監控與規范,教學工作績效重成效測試與考評。監測與評價功能發揮上既要用于比較、考核,更要用于診斷、促進。
⑶統一考試與隨機抽測相結合:各年級各學科的.監測與評價可以是期末統一命題檢測,也可以通過不定時分期分批分學科隨機抽測。
⑷常規量分與獎懲量分相結合:教學管理常規工作和學科教學成績面向各學校全面考評,教研教改、學科競賽、特色創建、典型塑造和名師培養、技能競賽等工作,根據學校參與程度與所取得的實效,分等次獎勵或扣分。
四、考評要求
(一)明確分工,形成合力。根據教育局、督導室、教師進修學校和各中小學的工作職能和管辦評分離原則,做好學校教學管理與質量建設監測與評價工作分工,明確工作職責,抓好工作落實。教學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學校負責教學常規工作的具體實施與日常管理,實行教學常規工作月評制度(附件一);教師進修學校負責對學校學科教學、教研教改工作的業務指導與服務,教研員每周深入學校開展聽課評課等教研活動不少于一天;教育局負責組織對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每學期至少一次;督導室負責對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情況的督導評估,并組織包校督學不定時對學校教學常規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方面:教育局負責全縣統一考試、隨機抽測方案的制定與考試的組織;教師進修學校負責全縣統考、抽測試卷命制、閱卷和成績統計、質量分析工作及組織學科競賽活動,并協助教育局做好考試組織工作;學校負責配合做好全縣統一考試、隨機抽測的具體組織與實施。中學教研片區、小學中心校參照全縣統考做法,做好本片區(學區)統一考試的組織、命題、閱卷和質量分析工作。各學校自行組織的統一考試,實行年段交換命題、閱卷,教務處、教研室負責組織有關年段、年級、學科人員做好成績統計與質量分析。各層級各有關部門在承擔各自職責的同時,要加強信息溝通與工作協作,增強工作合力。
(二)以評促建,務求實效。各學校要以開展中小學教學管理與質量建設考評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校教學常規管理與質量監測評價制度(附件一):一要認真落實好中小學校長、分管副校長及其他教學管理干部隨堂聽課制度,促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有效性、科學性;二要認真落實好教研組、備課組每周教研活動制度,促進校本教研實現基于教學、源于教學、融入教學、服務教學;三要認真落實好教學常規管理日常檢查評價制度,促進教學常規各個環節工作落到實處;四要認真落實好研究教學質量工作會議制度,促進質量建設監控形成常態化、規范化;五要認真落實好各年級教學質量期末統一測試與質量分析、通報制度,促進各中小學全面提升教學質量。同時,各學校要加強期中、期末考試及單元檢測命題、考試、閱卷、成績統計與質量分析的管理與研究,講求適合與實效,落實“教什么、考什么、用什么”,力求單元過關、夯實基礎、發展能力、形成素養;要組織開展作業、試題命制的有效性、科學性研究,把握好檢測的難度、信度和效度,面向大多數學生,注重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要積極開展學科興趣小組、培優補差、學科競賽等活動,促進各種生理心理生長發展期不同知識層次基礎的學生的積極成長與個性特長發展。
(三)結果運用,激勵提升。質量監測分析結果要作為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要應用到對教師績效量化考核之中;每年度的學校、教師評優評先時,要綜合考評近年來的教學質量情況。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待,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對監測成績優秀的學校、教師將進行適當的表彰獎勵。縣教育局將在每學年度高中、初中、小學教學工作會議上,表彰一批教學質量先進學校和教學質量先進教師。各校也要建立相應的教學質量考評激勵機制,制定學校教學質量管理辦法,落實教學質量過程監控激勵措施,確保教學質量穩步提升。各學校校長為學校教學質量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教師為學科教學質量責任人,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對本學校或所擔任學科的教學質量負責。教學質量綜合評價成績優異的,將授予“教學工作先進學校”獎牌;與本校生源狀況比較、與本校前三年的教學質量監測成績作比較,對提高幅度較大的學校,將授予“教學工作進步獎”獎牌;教學質量監測評價單科成績優勝(義務教育須為均衡編班的)的學科教師,在每年評先評優中優先考慮。教學質量監控綜合評價結果不理想的學校,將列為縣教學質量掛牌督查校,當年度學校班子成員不提任、不評優;學校教學質量監控綜合評價結果連續兩年不理想的,該校列入縣教學質量重點督查校,該校領導班子予以調整(含班子重組、調整和個人降職、免職、調任等),當年度學校班子成員不評優。
(四)強化保障,有效落實。一要加強組織保障。縣、片區(學區)、學校要成立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工作機構,認真學習有關文件,深刻理解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目的意義,提高認識,更新觀念。要加強統一考試考務組織,監測的命題、巡視、監考、閱卷等環節要嚴格把控、從嚴要求。二要落實經費保障。為保證我縣各次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順利、有效進行,形成常態化,每年在中小學教師繼教經費中切出一定比例,撥付給縣教師進修學校,統籌作為縣級及以上質量監測和全縣性的教研培訓工作經費。縣、片(區)統一質量監測有關工作人員津貼項目和標準參照閩財教〔20xx〕84號文件《關于印發福建省教育考試考務支出項目和標準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三要嚴明紀律保障。統一考試、隨機抽測過程中,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組織相關學生參加測試,堅決杜絕替換學生或非正常缺考,堅決杜絕妨害測試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的各類因素,確保監測的準確度和參與率,確保監測的客觀性和有效性。一旦發現有學校、教師在監測中出現違規現象,將予以通報并嚴肅處理。在組織相關測試中的問題、困難和建議要及時與縣教育局業務股室或縣教師進修學校中小學教研室聯系、反映,以便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五、附則
1.本方案所指評價年度從上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
2.本方案由縣教育局、縣教師進修學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