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 篇1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學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學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范、不公平以致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 篇2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區域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不斷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整體辦學水平,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機制,不斷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增強教師隊伍活力,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有效加強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師資力量,力爭用3-5年時間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為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保證。
二、工作原則
(一)有序流動。縣相關部門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把教師校長交流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建立交流制度,明確交流程序與要求。
(二)突出重點。增強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鎮和鄉村學校的縣,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要重點組織、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流動、由超編學校(園)向缺編學校(園)流動。
(三)分步推進。20xx年開始,縣城周邊學校進行試點,
20xx年在全縣推開,逐步進入制度化、常態化階段,20xx年實現全縣城鄉義務教育師資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標,接受省驗收。
(四)公開規范。建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公開、公示制度,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切實防止違紀違規現象發生,防止產生不良影響,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三、交流范圍和比例
教師交流輪崗的人員范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崗教師,以中青年教師為主。凡男45周歲、女40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5年的專任教師均可交流。學校每年交流輪崗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各級各類名優骨干教師應不低于交流教師總數的30%。
校長交流輪崗的人員范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凡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下的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6年的均可交流。同一所學校班子成員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班子成員的30%。
沒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教師必須有計劃交流;對沒有達到交流時間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以及沒有達到城區學校任教規定年限的教師,本人申請要求交流或支教的,經現學校同意并報縣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或支教對象范圍。
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名師,本人自愿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經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返聘,不占單位編制,定向幫扶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待遇通過協商解決。
四、交流形式
(一)輪崗交流。以行政指令為主,有計劃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輪崗。縣教育局根據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培養、優化、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交流實施方案和指導計劃,經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和指導計劃推薦參與交流的對象,由縣教育局研究,統籌安排,公示結果。校長交流由縣教育局根據規定、結合實際分年度統一組織,組織部門配合實施。輪崗型交流對象均隨遷人事關系。
(二)服務交流。以對口支教為主,由縣區教育局下達計劃,城區學校推薦人選,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服務型交流期限原則下少于1年,交流期間人事、工資保留原學校,福利待遇不變。
(三)調動交流。由縣區教育局審核安排,城區超編學校選派教師,調整調入缺編的農村學校工作。
(四)其他交流。城鎮學校新招聘的教師,由縣教育局統一安排,首先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以上,并納入服務型交流計劃;鄉鎮中心學校教師可以走教的形式到村校、教學點支教,相關學校將實施情況報縣教育局備案;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安排鄉村學校校長教師到城區學校掛職鍛煉、跟班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
五、政策保障
(一)校長選拔。從20xx學年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原則上應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或有3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
(二)評先評優。從20xx學年起,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參評市級及以上先進、省特級教師、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名師)時,原則上須具有累計2年以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經歷。推薦各級各類先進,選拔高一級骨干、名師時,向在農村學校任教的骨干教師傾斜。
(三)職稱評聘。城區教師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須有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累計3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申報評審中級職務(職稱)須有農村學校任教累計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連續3年以上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在中小學教職工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一定的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評聘交流教師。對服從行政指令型交流的教師,原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對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的骨干教師,取得高一級專技職務未聘的,可聘任高一級專技職務;已聘上所評專技職務的,可在同一專技職務內高聘一級。
(四)待遇保障。城區學校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在交流期內享受省、市關于農村教師任教津貼等相關待遇。原在城區學校擔任中層干部的骨干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期間,交流期滿回原校的,原則上由學校統籌安排中層職務。參加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優先使用教師周轉房。
(五)考核獎懲。服務交流及以其他形式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城區教師,由縣教育局組織學年考核,優秀比例單獨核定,不占接收學校的比例。輪崗交流、調動交流的教師,由所在學校負責考核。學年考核評為“基本合格”的交流教師,由教育局調整其工作崗位。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統一調配,自規定時間起10日內不到新單位報到上班的教師,作曠工處理,直至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優化師資配置的主要途徑,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從上到下的一項剛性政策要求。各學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精神,取得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為推進教師校長交流工作創設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文件精神,把政策宣講到位,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工作要細、方法要活、舉措要實,努力消除教師思想上的疑慮,充分調動教師參與交流的積極性,讓每一位符合條件的教師自覺參與交流。學校干部和黨員教師要爭當先鋒,爭做示范,以更高的姿態,更優良的作風,主動參與交流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實施。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縣里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以教育局為主、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縣實施辦法,組織和協調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實施辦法經縣政府批準后執行,同時報市教育、人社、財政部門。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要認真落實“一把手”負總責和學校班子成員共同負責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交流工作的領導,根據政策規定及學校實際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本校教師交流計劃和交流人選。每年6月下旬縣要制定下學年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于秋學期開學前嚴格組織實施。要及時發現、解決教師交流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平穩、按期完成交流工作。各接收學校要主動關心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后顧之憂,充分發揮交流校長教師的作用。
(三)加強協作配合,履行工作職責。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行“省級指導、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工作機制,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教育、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形成聯運機制,共同推進。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力爭用5至8年時間在全面推行“縣管校聘”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逐步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要積極探索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為推進校長交流輪崗提供保障。縣教育局要強化教師資源配置的主體意識,主動地做好教師干部交流的系統規劃,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系協調抓好落實。組織部門要按干部管理權限,會同教育部門全力推進校長交流輪崗工作,優先任用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的人員擔任校長,及時做好交流輪崗校長的任免;編制部門要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補余缺、有增有減的辦法,根據義務教育學校發展規劃、生源變化和學校布局調整等情況,實行教師編制動態管理;財政部門要積極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支持;人社部門要做好行政指令性交流人員的調動工作,履行好崗位設置的宏觀調控職責,并根據編制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中小學崗位設置方案,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高級崗位比例。
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礎,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關鍵。為了切實有效推動工作的開展,根據省上“實施意見”精神,縣政府將把此項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體系,嚴格督促考核,確保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范文 篇3
為了實現教師資源的科學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學區各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市教育局市編辦市人社局關于推進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市教發【20xx】30號)及《XX市XX區教育局推進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灞教發〔20xx〕91號)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們大學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提高教育滿意度為宗旨,以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通過推進大學區教師交流,不斷均衡教師資源配置,逐步實現“學校人”向“學區人”的轉變。
二、基本原則
堅持“區域統籌,合理流動,優化結構,共同發展”的原則。
三、交流對象和條件
交流對象為實施大學區管理學校的所有教師(含副校長及中層管理干部)。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作為交流對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處分期間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四、交流范圍和形式
(一)教師交流
1、大學區各學校中,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教師,都要分批進行人事關系不動的交流。
2、教師交流的具體形式有:幫扶支援、協作共享、跨校兼課、影子培訓、團隊教研、名師引領、網絡共通。
3、從20xx年起,評選特級教師、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和模范教師、優秀教師時,必須有累計一學期以上教師交流工作經歷。
4、今后,各校教師崗位聘任時,除國家規定外,聘任專業技術五、六級和八、九級崗位時,前一聘期內(一般為三年)必須要有一定時期交流工作經歷,具體依據區教育局的規定。
5、交流期間,對未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交流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者,需按一定比例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結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不超過50%發放。
(二)干部及教輔人員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長、中層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進行任職交流或掛職鍛煉。
2、各校教輔人員也可結合實際有計劃地進行交流。
五、交流的時限和人數(人事關系不動的交流)
(一)交流時限:幫扶支援、協作共享、跨校兼課和影子培訓等交流原則上為一學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學區長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交流時限。
(二)交流人數:各校交流的教師年度內參與交流人數要達到大學區專任教師人數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時限在一學年以上的人數不少于專任教師人數的6%。
六、交流教師的管理
(一)管理職責:交流教師實行人事關系所在學校與交流學校雙重管理,以教師人事關系所在學校管理為主。交流學校負責交流教師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務:交流教師必須自覺遵守交流學校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學校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高水平、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業績建檔:交流學校負責記載教師交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并初步確定考核等次,學區長簽署考核結果意見,上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存入個人業務檔案,并將其作為評審職稱、評優表彰的依據。
(四)強化措施:凡經學區長聯席會議研究決定需交流的教師,必須參加交流。拒不服從者,三年內不得晉升職稱、不予評先選優,并依據《XX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級工資。
七、考核和結果的使用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學區制定的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考核辦法,主要考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工作、出勤等,采取領導評議、學生評議、同行評議、家長評議等方式進行。
(二)結果使用:對積極主動參加交流,完成任務情況好、工作表現優異,考核成績為優秀等次的交流教師,在年度評優、職稱評審、職務晉升、評優選先以及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和教學能手等人選推薦時優先考慮。
八、工作步驟
(一)召開XX小學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動員大會,公布教師交流方案。各學校召開教師交流工作動員大會,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提高教師對教師交流工作的認識,公布本校所在的大學區內各學校交流的指標。
(二)各學校對本校報名交流的教師進行資格審核,根據報名情況,確定交流的教師及教輔人員名單,填寫《教師交流登記表》。
(三)各學校在指定的時間迎、送交流的教師。
(四)開學前,各學校完成交流教師的調轉手續工作。
九、幾點要求
(一)各學校要提高對教師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要成立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正確把握教師交流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積極宣傳有關政策,提高教師對教師交流工作的認識,認真做好本校教師交流工作。
(二)教師交流工作的操作過程要以人為本,注意審慎、科學、理性地把工作做實、做細,堅決杜絕方法簡單化、平庸化,既要積極開展、注重實效,又要操作有序、維護穩定,按工作時間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務。
(三)各學校要顧全大局,端正工作態度,不得將可能影響工作的患病教師、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列為交流教師,非現任任課教師不得作為專任教師進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師交流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學校要制定符合學校具體情況的教師交流工作的長期規劃,預定每次交流的人選和范圍,堅決杜絕只顧眼前利益的短視行為,從而使教師交流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