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森林防火方案(精選35篇)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
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預案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現結合本園區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處置森林火災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園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園區制定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落實森林火災處置責任制。
2、專群結合,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專業撲火隊和群眾相結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處置森林火災。
3、以人為本,安全防范。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4、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園區區域內發生的'所有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本預案啟動后,園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園區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園區森林防火值班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大樓(聯系電話:),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監測、森林災火撲救協調等工作,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單位在接到任務后應快速響應,按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二)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職責
在園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盡快撲滅火災。具體職責是:
1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訊暢通,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器具、裝備及物資快速運輸,協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揮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及時向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解決在撲火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三、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園區防火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宣傳要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常識撲火科學知識:要公布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要在全園區企業開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嚴禁在林區用火:各分包企業人員要堅持巡、護林制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冬至、春節前后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在林區有計劃地開設巡護道路和防火隔離帶,加強全園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園區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后,管轄企業要立即向園區防火辦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園區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向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報告,并及時組織撲救。
2、出現重要火情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派人到達火災發生地,并組織人員撲,現場指揮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據災情的嚴重性酌情上報。
3、當發生外火燒入或園區內火燒出的情況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及時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20xx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模板(集錦6篇)(篇二)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三、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四、火災查處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五、災后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將情況匯總統計后,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相關責任。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根據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點,全鄉上下狠抓落實,齊抓共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時間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驟和任務:
1、3月1日前各村負責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發放張貼到每個村組及人員集中的場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共產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并將《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廣大農民群眾的公開信》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外出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對轄區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各村落實駐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鄉教辦組織好全鄉中小學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5、鄉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6、各村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3月30日—4月6日,鄉利用宣傳車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書、主任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3月15號前上報鄉黨政辦、林業站。
(二)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話7341001)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三)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人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報鄉黨政辦。
四、獎懲措施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巡查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5o元補貼,發現二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3
年近歲尾,嚴冬將至,草木干枯,大坪鄉森林防火將進入緊要期。將來一段時間森林防火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根據南康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樹立“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思想意識,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責”、“關愛森林、防范火災”、“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為主題的宣傳教育,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為,落實教育局與學校、學校與學生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以對生態資源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切實提高學生及家長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識,營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
二、宣傳教育活動內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時、準確宣傳國家、省、市關于進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時、準確傳達上級領導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見,切實提高師生森林防火意識。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學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災危害和預防為主題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力爭把“多一份教育少一點火災”的理念傳達到每位學生,并通過學生的宣傳普及到家庭,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
3、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等為主題,組織學生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加深學生對森林防火認識,并影響學生家長。
4、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學校將印刷一份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請各班班主任及時將公開信下發到每一名學生和家長手中,真正實現“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
5、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結合“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大興安嶺87森林火災25周年反思日、全國第4個“防災減災日”,開展“追憶歷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責”主題班會。要求每一名學生必需參加并積極發言。
6、利用升降旗、班隊課、集合時間進行宣傳。
三、宣傳教育月活動時間與步驟
(一)時間: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步驟
1、準備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校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教師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規及森林防火知識,做好資料準備工作。
2、實施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1)以班為單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以學生帶動家庭乃至整個社會的森林防火宣傳,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達到人人防火,杜絕火災的效果。
(2)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書寫、懸掛(張貼)一條森林防火標語。
(3)宣傳學校森林防火的“五個嚴禁”,即嚴禁學生帶任何火源進入林區: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玩火:嚴禁學生參加救火活動:嚴禁學生在禁火期參與攜帶香、紙、燭和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林區的上墳祭祀活動。
(4)組織學生開展森林火災信息報告,發現火情及時報告,樹立“我愛家園,防火第一,你我參與,保護森林”的意識,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
3、總結階段(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對此次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進行認真總結,查找不足,進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種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強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好抓實,以推動森林保護和環境建設。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成立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校長是主要責任人,班主任是具體責任人,各村小、教學點校長要親自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活動正常開展,順利完成。
2、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層層落實
中心小學與各村小、教學點校長、各校與教師簽訂森林防火
宣傳教育活動責任書,將宣傳活動層層落實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的責任”的氛圍,提高宣傳效果。
3、加強資料收集存檔工作
各村小、教學點要認真做好各個階段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檔,上課要有備課記錄、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給家長寫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報和宣傳標語要有照片。
4、及時上報各種資料
各村小、教學點制定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實施方案需在11月15日前上報中心校,(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11月30日前將宣傳教育活動工作總結上報中心小學行政辦公室(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永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永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永安鎮消防火災應急預案》、《永安鎮永興社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特制定永安鎮森林、消防火災演練方案。
一、演練目的
及時、快速、高效、穩妥地處置發生森林、消防火災,切實提高鎮應急辦、社區應急辦統籌組織指揮、協同作戰等應急響應能力,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將森林、消防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為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二、演練主題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應急響應,科學處置”。
三、演練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應急辦的指揮下,鎮、單位、永興社區三級聯動。
(二)以人為本,安全處置,科學撲火,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三)先期撲救,分級響應,發生森林、消防火災時,快速組織力量先期撲救,逐級響應,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各成員單位按照所承擔的工作職責和任務,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快速應急反應。
四、演練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月29日下午15時至16時(14:30到位,15:00開始)。
(二)地點:永安鎮應急避險廣場
五、組織機構
(一)演練場撲救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六個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2)安全警戒、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維護演練現場秩序,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確保火災撲救現場周邊道路暢通,勸導圍觀群眾遠離火災演練現場。
(3)傷員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演練中可能出現撲救人員傷病等情況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練內容(救治傷病員)等相關內容工作。
(4)宣傳報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5)現場撲救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6)現場解說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現場解說。
六、現場通信聯絡
通信方式:采取對講機方式。
七、參演單位
鎮應急辦、綜治辦、林業站、宣傳辦、永安派出所、永安衛生院、永興社區居委。
八、演練撲救力量編成及裝備要求
鎮應急救援大隊18人、永興社區應急救援小分隊12人、醫務人員2人、消防摩托1輛、救護車輛1輛、對講機:5臺,掃把:30把,滅火彈:2件。
演練集結地點:各單位在鎮政府壩子集結,演練中接到出發信號后,按撲救程序有序開進到演練現場。
九、演練流程
信息員發現火情(報告,先期撲救)→永興社區(報告、組織撲救)→鎮應急辦(報告、組織撲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啟動鎮級火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結束。
演練場火災持續燃燒時間不低于30分鐘。
十、演練結束
17時,應急隊在鎮政府壩子集結,鎮演練撲救指揮部指揮長對演練進行講評。
十一、相關要求
(一)各參演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規定時間到達演練場地。
(二)應急救援人員統一著消防服。
(三)演練中,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
(四)現場使用的對講機、攝像、照相由鎮應急辦負責。
(五)演練結束后各單位清理人數,不得發生傷亡事故。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5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xx市森林防火辦法》等行政審批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順利實施,結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審批工作實際,全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著行政審批“分級實施、權責一致、運轉高效”的原則;以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指示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舉措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務于首都生態文明建設。
二、工作任務
(一)具體事項
取消審批事項:對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林區、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證明核發事項;
由市園林綠化局審批事項:森林防火期內在防火區內進行實彈演習、爆破活動的行政審批由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擔。
由市園林綠化局、區園林綠化局分條件辦理審批事項:對因撲救森林火災需要征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的補償。
由各區園林綠化局審批事項:森林防火期內因特殊情況防火區內野外用火許可;森林防火期內在一、二級防火區內舉辦大型群眾活動批準;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人員的誤工補貼和生活補助三項行政審批事項。
(二)監管措施
1、對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措施
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指導各區人民政府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加強對進入林區、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人員的'宣傳教育和森林防火檢查。
各區及其相關部門應充分發揮生態林管護員、護林員、巡查員、瞭望員的作用,檢查和制止違章用火行為,嚴密監控林區火情。加強重點部位防控,清除林邊、地邊、礦邊、墳邊、隔離帶內的各類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險等級。
2、對由市園林綠化局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措施
由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負責申報事項的受理、審核、審定和告知工作。對審定事項,按照森林防火審定方案,事中有檢查、事后有驗收。
3、對市、區兩級分條件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措施
由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分別承擔對應市、區兩級申報事項。市級申報事項由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負責申報事項的受理、審核、審定和告知工作。區級申報事項由各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承擔,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參考區級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措施。
4、對各區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措施
各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當對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制訂詳細的事中事后監管方案,加強事前審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審定方案,強化事中監督、嚴格事后驗收工作,同時,應在批準后3個工作日內報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備案。
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積極開展督導工作,采取“雙隨機”檢查等方式,對審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檢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審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將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并明確專人負責。
(二)確保全面落實
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勇于擔當、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對“放管服”改革工作確保全面落實到位。
(三)注重工作實效
要用改革的辦法推進改革,用創新的思維增強效果,著眼為人民服務高效的原則,打破常規、敢闖敢試,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讓組織認同,讓群眾滿意。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6
20xx年,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以貫徹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為中心,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狠抓安全生產各項監管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重點抓好以下七項工作: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32號文件,盡快出臺我市的貫徹落實文件,重點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上下功夫,進一步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實名制”管理,確保每個企業都明確屬地、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真正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監管要求。
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1、加強新《安全生產法》的宣貫和落實工作。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的自覺性,采取多種形式推動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工作“五進”即進農村、進家庭、進學校、進集市、進企業,形成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尤其要廣泛深入地向企業宣傳貫徹,進一步提高企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法定責任的認識程度,切實增強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加強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積極爭取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支持,組織舉辦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將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納入組織部20xx年度培訓計劃,對全市各縣(市、區)分管領導、安監局局長、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安全科長、各鄉鎮(辦事處)主要領導、安監辦主任進行專題培訓。
3、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制定高危行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強化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和班組長、農民工安全培訓,切實增強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嚴厲查處無證上崗、農民工未經培訓進廠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百日行動,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加大力度,提升全社會特別是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知識水平,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
4、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按照全國、全省的統一部署,在6月份組織開展好第14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方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社會特別是企業、農村等基層一線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1、危險化學品行業,進一步規范企業危險作業管理制度,深化“學萬華”安全管理理念活動,督促企業樹立“我的區域我負責”安全責任意識,通過事故警示教育、崗位事故警示等方式,健全事故推動工作機制,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繼續強化“兩重點一重大”企業、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管,開展好隱患“回頭看”活動,督促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及時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20xx年登記有效率達到100%,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
2、煙花爆竹行業,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管,嚴格煙花爆竹批發許可和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工作,加大儲存倉庫安全條件的改造提升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建立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協調配合,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和“打非”工作。
3、非煤礦山行業,嚴格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對關閉停產的磚瓦窯廠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注銷。做好尾礦庫、磚瓦窯廠安全監管及汛期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防潰壩、應急處置等各項安全措施。通過開展尾礦庫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促進企業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強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開展安全生產標桿企業試點創建工作,以省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為基礎,制定標準,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軟件、硬件建設,做到“安全制度完善,臺賬資料齊全;現場管理規范,設備設施完備;安全氛圍濃厚,社會形象良好”,以點帶面,推進全市工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探索開展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企業類別及規模、危險程度、管理水平等條件,對全市工貿企業進行歸類定級,實行分級分類監管。
5、在職業衛生領域,以《職業病防治法》的宣貫為工作主線,全面加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升全社會職業病防范意識;積極開展職業病危害申報、專項執法檢查、重點行業專項治理等活動,強化源頭治理,切實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控,大力推進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推動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的深入開展。
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1、嚴格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科學制定20xx年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計劃及監管范圍內重點行業領域的專項執法計劃,確定重點執法檢查企業,將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責任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每一個工作日,確保執法監察取得實效。利用信息平臺的支撐,強化全市特別是縣鄉兩級執法隊伍的執法水平,每季度對執法檢查工作進行通報。加強“12350”舉報投訴電話的管理,及時查處舉報投訴案件。
2、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在監管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冶金等工商貿行業,針對不同時期的特點,結合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方案,認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繼續開展好冬季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產資質專項檢查、職業衛生專項執法、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涉及粉塵安全專項檢查等重點領域的專項執法活動,全面排查整治隱患。
五、加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力度。
1、充分發揮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職能,定期組織召開市政府安委會聯絡員會議、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聯席會議,加強與縣級政府和市直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工作動態。依托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拓展監管覆蓋范圍,把全市建筑、道路交通等行業領域企業納入監管平臺,督促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繼續推進信息平臺的實際應用和拓展。按照《信息平臺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充分發揮平臺作用,嚴格落實《關于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績效考核的通知》,強化信息平臺應用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行政執法,加強隱患排查,依托移動執法終端的應用,實現執法終端與信息平臺的數據同步,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控監測全覆蓋、執法檢查全覆蓋。建立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通過信息平臺,真正實現縱到底、橫到邊,屬地明確、行業清晰、監管到位的.隱患排查治理的網格化監管體系。
六、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
1、規范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嚴格實行首問負責、提前告知、一次告知、到人限時和實時跟蹤五項制度,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許可工作。完成25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121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1家非煤礦山企業的換證工作,完成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許可手續。
2、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按照“未達標抓創建、三級抓整改、二級抓提升、一級抓鞏固”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將安全標準化與執法監察、評先樹優、獎懲考核、保險費率、企業誠信等結合,有效促進安全標準化工作順利開展,力爭20xx年底前完成400家達標任務,力爭利用兩年時間爭創1—2家國家一級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
3、繼續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建設活動,重點培育國家、省、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力爭培育8-10家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2-3家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1家國家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
4、推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按照省安監局指標分配情況,通過召開動員會、培育會、聘請專家現場指導等方式,加強對全市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動員更多的鄉鎮(街道)開展省級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積極促進有條件的省級安全社區創建國家級安全社區。
七、加強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
1、繼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報備、評估和管理工作,抓好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內部預案銜接,加強預案管理,建立預案數據庫,督促企業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實現企業應急演練常態化。進一步完善《xx市石油化工滅火救援能力評估意見》,落實有關安全設備設施設置要求,提升危險化學品行業應急救援能力。全面推進應急管理示范點創建活動,20xx年力爭4家企業達到省局要求。
2、構建全市安全生產教育科技支撐體系。落實國家、省、市“科技興安”戰略,進一步整合我市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構建我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為我市安全發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積極申請成立xx市安全生產教育科學研究院,充分利用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或企業,發揮師資優勢,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水平。成立xx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制定《xx市安全生產專家管理辦法》,公布xx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名單,發揮好專家作用,提升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水平。
3、推廣實行外聘專家查隱患制度。在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有色冶金等工貿行業,明確檢查頻次、專家條件、檢查內容等具體內容,推廣實行外聘專家定期查隱患制度。加強對企業外聘專家檢查情況的督查、抽查,及時歸納分析企業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7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8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我旗草原森林火災預警應急機制,做到草原森林防火火情、火點的早發現、早報告、早撲救,確保在處置草原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做到組織有序、常抓不懈、有備無患和處置火情迅速及時,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的管理軌道。
1.2 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草原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條例》、《錫林郭勒盟草原森林防火若干規定》、《錫林郭勒盟處置特大草原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堅持以抓基礎、抓隊伍、抓責任為突破口,嚴格落實依法治火,群防群治、科學指揮撲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方針,全面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綜合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本預案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在草原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援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處置草原森林火災,保護草原森林資源安全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草原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旗行政轄區內或威脅我旗草原森林資源安全的火災撲救。
1.5 草原森林火災的特點
草原森林火災具有自然和人為雙重屬性。自然屬性主要是指森林、草原可燃物狀況、氣候變化、高溫、大風、雷電等高火險天氣易形成草原森林火災。人為屬性是指人們在野外一些違規違章用火現象,直接或間接引發森林草原火災。根據《錫林郭勒盟草原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確定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為春季草原森林防火期,9月15日至11月15日為秋季草原森林防火期。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
成立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撲救本旗區域內發生或周邊發生威脅本旗草原森林資源安全的火災。總指揮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旗政府辦、林業局、草原監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人武部、公安局、農牧業局、發改局、財政局、教科局、文體廣電局、交通局、商務局、衛生局、民政局、應急辦、信息辦、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聯通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旗森林草原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12119、6220019。
2.2 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旗委、政府的決定事項,及時向旗委、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提出建議;
(2)負責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全旗草原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工作;
(3)研究制定應對全旗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4)負責指揮全旗草原森林火災的具體應對工作;
(5)指導全旗草原森林消防專業隊伍的建設工作;
(6)負責向旗委、政府提出結束草原森林火災應急狀態的建議。
2.3 指揮部辦公室
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為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設在旗草原監理局。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相關工作;
(2)分析總結全旗草原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負責向旗政府及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發布草原森林火險預警信息的建議;
(4)負責本旗應對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5)及時收集、分析上報重要信息;
(6)組織開展草原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演練;
(7)負責草原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和撲救物資的管理工作;
(8)負責本旗草原森林火災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9)承擔旗草原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涉及草原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其他工作。
2.4 蘇木鎮指揮及工作機構職責
各蘇木鎮政府成立相應的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撲救本轄區內發生的火情和一般草原森林火災;負責本轄區的草原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根據發生草原森林火災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指揮撲救系統,實施各級應急撲火預案。
2.5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草原監理局:負責全旗范圍內草原火災的預測預警、火情撲救、信息報送、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林業局:負責全旗范圍內森林及林業資源火災的預測預警、火情撲救、信息報送、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各類災情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完成及政府領導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交通局:根據指揮部要求,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保證防撲火人員、物資及時送達火場。負責公路兩旁綠化帶發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人武部、武警中隊:參與火災救援各項工作。
公安局:負責火場周圍的治安,維持社會穩定。
民政局:負責災害救濟工作及綠化區域發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局:負責草原森林火災傷病員的救治及災區疫情防控工作。
文體廣電局:負責草原森林火災的新聞報道工作。
氣象局:負責監測火場天氣情況,提供天氣預報信息。
財政局:根據指揮部和領導批示及撲火救災需要,負責籌措、撥付草原森林火災處置的救災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并加強救災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商務局:負責撲火物資、給養的供應及后勤保障工作。
經信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做好火場指揮的通訊保障保障。
2.6 各專項工作組職責
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承擔防火指揮部撲火救災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上報火災情況報告,配合新聞媒體做好火災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根據指揮部和領導批示及撲火救災需要,積極組織供應火場物資,負責保證正常運行必需的車輛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為指揮撲救工作提供詳細的林草資源分布和相關資料,核實因火災受害的面積等情況。
調度綜合組(由政府辦、草原監理局、林業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掌握火情動態、撲火方案、撲火隊伍部署和火場天氣預報,與前線撲火指揮部、赴火場工作組建立通信聯系,保證信息傳遞暢通。根據火場火情動態,起草上報火情情況報告,及時傳遞盟、旗領導的指示,根據撲火需要和指揮部領導意見協調調動搶險救援隊伍。
后勤保障組(由發改局、財政局、經信局、商務局、交通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與前線防火指揮部保持聯絡,隨時聯系組織供應火場物資,協調撲火人員和撲火物資快速運輸;負責指揮部的后勤生活保障。
宣傳報道組(由旗委宣傳部、文體廣電局、信息辦、電臺、電視臺、報社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對火情動態和撲火救災情況的宣傳報道;積極與新聞單位聯系,協調新聞單位對防火指揮部領導和前線防護指揮部的采訪報道工作。負責防火指揮部的新聞發布等工作。
火場工作組(由林業局、草原監理局、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協助前線防火指揮部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了解火場火情動態、天氣狀況、撲救措施、救援隊伍部署等情況及撲救遇到的困難,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傳達旗委、政府領導對撲火救災的指示、批示,了解落實情況。
預防及通訊組(由氣象局、林業局、草原監理局、公安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發生草原森林火災時火場氣象條件的預測、預報,適時組織人工降雨,對災區需要撤離人員的組織,火險期火場通訊、信息傳遞。
三、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置
3.1 草原森林火災預防
草原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草原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草原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加強草原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草原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 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氣象部門氣候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草原森林火險形式,向各蘇木鎮政府和旗直各有關部門及時傳達盟防火指揮部發布的火險形式預測報告;在草原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3.3 火情信息報告和處置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在接到監測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向旗政府和政府應急辦及相關部門報告反饋核查信息,并及時報告火情和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重要情況,應立即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
3.4 火情處置工作程式
(1)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蘇木鎮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火災報告后,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旗防火指揮部或政府領導批準,立即成立前線臨時防火指揮部,同時啟動本預案
(2)本預案啟動后,由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召開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對撲火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火情情況進行分析通報。
(3)接到通知,防火指揮部人員及防火指揮部下設的各工作組立即到位,進入應急狀態,開展應急救援處置。
四、火災撲救
4.1 撲火指揮
撲救草原森林火災由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趨于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區指揮部要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面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2 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證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草原森林資源損失。
(4) 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地方消防官兵和經過訓練的專業(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為主,以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 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劃分責任區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4.3 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撲救草原森林火災的撲火力量主要以地方消防官兵和經過訓練的專業(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武警中隊指戰員及當地護林員、職工、機關干部及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必要時,可請求盟應急指揮部協調臨近旗縣撲火隊伍實施就近支援。
4.4 預案終止
草原森林火災撲滅后,由旗防火指揮部宣布預案終止。
五、后期處置
5.1火案查處
旗公安局、林業公安、草原監理部門負責進行草原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5.2 火災評估
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報的過火面積、草原受害面積,評估草原資源損失情況。
5.3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是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六、綜合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草原森林防火通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根據自治區草原森林防火網站發布的天氣形式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信息支援。
6.2 人員保障
加強專業和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我旗防撲火任務主要由草原監督管理局專業撲火隊承擔,旗公安消防大隊人員在防撲火期間要全力協助草原監督管理局專業撲火隊做好防撲火工作,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調作戰。
6.3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旗、蘇木鎮草原森林防火辦,根據各自的草原森林防火任務,要建立相應的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做好現有撲火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同時要爭取資金,儲備一定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
6.4 資金保障
草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須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建立草原森林火災應急專項資金,統一用于發生火災所需物資的購置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保證物資供應。
6.5 技術保障
旗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由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森林草原防火專家提供滅火技術咨詢和現場指導,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6.6 培訓演練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業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對半專業撲火隊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
七、附則
7.1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草原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7.2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7.3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9
為切實做好全街道今年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現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各村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堅決落實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考核制度,要進一步將森林防火責任向村、組延伸。各村委會及有關單位負責人為防火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聯系區域林區的防火巡邏和重點部位監管。
二、深入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要把做好宣傳工作作為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要大力組織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月、宣傳周”活動;要抓住重點時間、重點內容、重點對象做好防火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微信、宣傳車等方式大力地宣傳森林防火;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基本知識,把宣傳工作做到村、做到戶、做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三、嚴控野外火源
進入防火期后,各村各單位要積極組織人員深入林區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進行清理排查,認真落實重點人員監管責任。特別是在冬至、元旦等重要防火時段,安排專人在墳墓集中區、風景區、造林基地、草山、林場、寺廟等重點區域嚴防死守,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萬無一失。對進入庫區的居民、游客、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儲備好必要防火工具和物資,加強值班巡邏,充分發揮保潔員的護林防火宣傳作用。
四、落實防火預案,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
各村各單位要從實際工作出發,在本轄區的采伐跡地、林場以及生態脆弱區域,樹立警示牌、防火標語,堅持“一手抓預防,一手抓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護林隊伍要加大巡邏力度,實行重點防范。同時充分發揮火情監管和瞭望作用,一旦發生火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力爭實現“打早、打小、打了”,防患于未然。
五、嚴格值班制度
在冬至、元旦期間內,各村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漏崗、缺崗。節假日期間,各村要安排專人,加強防范,確保信息暢通,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并根據天氣情況,街道將聘用防火宣傳員:竹峰村吳曉武、瓦窯鋪村匡響寧、橋頭鋪村胡江子(負責本村的冬至、元旦流動防火宣傳工作),具體見附表4。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0
1.總則
1.1目的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防火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土資源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了科學應對森林火災事故,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和公共利益,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l.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各辦事處制定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各辦事處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應急要求,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2.2協調配合,整合資源。堅持條塊結合、資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積極協調本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預案快速有效實施。
1.2.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提高科學指揮水平,切實加強撲火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做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經常性地做好應對森林火災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依法動員和組織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撲火工作,建立和落實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1.3.2指導參考依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參考文本》、《湖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森防火災應急預案》等。
1.4現狀
湖濱、龍山森林資源較為豐富,農林交錯,林區野外人為活動頻繁,森林火災火情隨時有可能發生。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干旱、高溫、大風天氣明顯增多,高火險天氣持續集中出現,森林防火期延長,火災發生數量增多。隨著氣候的異常,林內可燃物積累和火災的周期性隱患較大,區內發生森林大火和重大人員傷亡的危險性越來越大,需要建立健全應急工作預案。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制訂,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處置較大突發性森林火災。在本預案指導下,各辦事處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一般性突發森林火災應急工作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在區管委會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蘇正明任指揮長,各單位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所,對本行政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2.1.2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
2.1.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履行下列職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或按規定需要報告的事項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區工委、管委會報告;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火災現場的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信息的統一發布。
2.1.2.2森林防火指揮所履行下列職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森林撲火隊伍和社會力量參與森林撲火救災工作;
負責森林火災現場先行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完成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工作。
2.1.3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森林防火辦)負責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的日常事務。具體職責是:監督各地貫徹執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部署和有關決定;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規劃,修訂應急預案;組織森林防火撲火方面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通信信息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匯總全區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森林防火辦和區工委、管委會。
2.2應急組織體系框架
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經貿局牽頭,區直各單位等相關部門為參與單位(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各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主要責任是:負責檢查督促責任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森林防火、撲火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協助責任區行政主管部門和森林防火指揮部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時整改火險隱患;當責任區發生突發性森林火災時,聯系辦事處的各級相關責任領導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協助指導撲救。
3.預測和預警
3.1森林火情監測與報告
3.1.1人工監測。在重點林區和重要防火部位蹲點守護。安排專人2 4小時監測森林火情。發現火情,立即報告。
3.1.2群眾報告。任何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方式向各級森林防火辦報警。
3.1.3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在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向辦事處領導報告,及時組織撲救,并在1小時內報告區森林防火辦。對發生《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8種森林火災,立即報告區森林防火辦,由區森林防火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辦報告。防火期內,辦事處森林防火辦每天必須向區森林防火辦報告一次情況。區森林防火辦接警電話:。
3.1.4處警。區、處森林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將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情況向區管委會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預案,同時報告上一級森林防火辦。
3.2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區經貿局設立森林火災監測預警中心,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森林火災監測預警工作。森林防火監測及非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險天氣時段,要組織力量加強森林防火重點地區、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及時發現火情,消除隱患。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Ⅳ級預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火災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五一、國慶等長假期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3天以上的時期。
Ⅱ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冷鋒過境前2至3天,“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Ⅰ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O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3.3.2預警級別發布:根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情況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報等相關因素,由省、市森林防火辦提出預警級測,各級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在市電視臺發布通告。
4.應急響應
4.1預警響應
Ⅳ級預案響應: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實行24值班,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時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械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同時保證投入使用。
Ⅲ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Ⅳ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組織專人,加強對重點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Ⅱ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Ⅲ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聯系負責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的區級領導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聯系的責任地區進行督促檢查。
Ⅰ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Ⅱ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通告,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組織黨政機關和干部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4.2報警響應
4.2.1基本響應程序
4.2.1.1火災發生地先行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單位或者接到報警的基層組織必須立即組織群眾撲救并控制火源,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向所在辦事處領導報告。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如發現火勢難以控制時,必須立即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對于火勢正在蔓延、當地撲火力量不足的,要立即調集全區范圍內的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應急救援,全力撲火救災。
4.2.1.2提高應急處置級別
下列森林火災,由區管委會啟動應急預案,主要領導親自指揮或到工作組、到火場一線協調指揮,并及時向市防火辦報告。啟動區應急預案時,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居民聚居點的森林火災。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重要設施、危險品倉貯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的森林火災;
火災發生后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其他需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2.2應急處置措施
由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處置的森林火災,設立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撲救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人員,由到達現場的區領導決定。現場指揮部成立后,要立即了解火場情況,制定撲火救災的具體方案,并迅速開展工作。
迅速組織力量撲火救災,搶救受傷人員和將被困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并對受傷者迅速進行救治。
采取開辟防火隔離帶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若需征用社會物資、設備、交通工具時,一般情況下先報批后實施,緊急情況下可先實施后報告。
若需實施人工降雨、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若需市或鄰近縣市增援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切實維護火災地區社會治安秩序。
4.2.3應急指揮原則
統一指揮。火災現場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所有參加撲火救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逐級指揮。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下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須執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為避免指揮混亂,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
分區指揮: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部負責本分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工作。
4.2.4火災撲救原則
在撲火過程中,要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在撲火戰略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為主;重兵撲救,徹底清理,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
撲火戰術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4.4新聞報道
4.4.1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以正確宣傳為主。重點宣傳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干部群眾全力撲救森林火災的情況;宣傳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干部群眾全力撲火救災的英勇事跡。
4.4.2建立森林火災新聞發布制度。除按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撲火,森林火災信息由區森林防火辦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4.2.3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稿件,經區森林防火辦核實后,由新聞單位按新聞紀律把關后發稿。記者按照國家規定赴現場采訪火指揮部統一協調。
4.5應急行動結束
4.5.1森林防火期間內,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本級應急行動結束,執行下一級預警響應機制。非森林防火期間,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結束應急行動。
4.5.2報警應急行動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現場6小時以上。經現場指揮部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確認已徹底熄滅后,撤出看守人員,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社會公布,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6后期處置
4.6.1森林火災撲滅后,森林防火指揮部(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火物資消耗,因災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對重大、特別重大或較大森林火災要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市森林防火辦。
4.6.2對人為引起的森林火災,對火災肇事者進行偵查,依法進行處理。涉及到黨員干部失職,由區監察局查處。
4.6.3對火燒跡地,要做好植樹造林規劃并限期完成。對被火災損害的設施,要及時組織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6.4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被征用的財物仍完好無損的,及時返還;
被征用的財物已造成損害尚能修復的,負責修復或補償修復款;
被征用財物損失或無法修復的,按重置價補償;
造成其他物資消耗的,按實際消耗補償。
4.6.5撲火人員在撲火期間的工資及物資消耗費用,按下列原則支付:
干部、職工(含合同工和臨時工,下同)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
旅差費、生活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非干部、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助、生活補助及其他費用,由起火單位支付;
參加撲救火單位森林火災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器材、裝備等費用,按區管委會規定的標準,由起火單位支付。
上述應當由起火單位支付而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由所在政府部門支付。
4.6.6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嘉獎:干部、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干部、職工,由起火單位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所在辦事處負責給予醫療、撫恤。
5.綜合保障
5.l撲火通信保障
要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與森林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并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5.2撲火力量保障
5.2.1撲火力量的組成
要建立半專業的森林撲火隊伍,達到基本滿足當地森林撲火應急所需要求。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各辦事處要組建3O人的撲火應急分隊。應急分隊人員名單要報區森林防火辦備案。要逐步提高各類森林撲火隊伍的裝備水平,加強撲火實戰培訓,提高撲火戰斗力。
5.2.2撲火力量的調動
森林火災發生后,需要跨地增援時,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所提出申請,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實施跨區增援。跨地調動撲火力量,原則上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在特殊情況下,可視當時火險程度和火災發展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調動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調動公安武警、消防部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區管委會負責協調。
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區綜治維穩辦負責協調;辦事處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各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所負責。
5.3撲火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物資供應,實行區、處分級負責制。區負責全區性或跨縣市森林撲火應急物資的調控和調度,必要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國家援助。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撲火應急物資供應。要建立森林撲火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按照國家《森林消防儲備庫建設規范》。全區要建立建筑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撲火物資儲備不少于20萬元的儲備庫。辦事處要根據本單位的撲火任務和撲火力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工具和機具。要加強對撲火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森林撲火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5.4撲火資金保障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資金,實行屬地負責制,區財政予以保障。森林防火經費和森林火災應急儲備資金要列入區、辦事處年度財政預算。區級每年預算不應少于20萬元,辦事處應不少于5萬元。為預防或應對森林火災而建設的工程項目、購置設備、建設信息系統等所需經費,由區財政預算部門統籌安排。
5.5撲火技術保障
要推廣應用森林防火、撲火指揮決策支持系統的新技術,在森林火災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決策與指揮的智能化、數據化。要全面收集森林撲火技術專家信息,建立專家信息庫,設立專家咨詢組,充分聽取專家意見,確保森林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5.6宣傳、培訓和演習
5.6.1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宣傳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宣傳森林火災報警電話,增強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提高自覺支持、參與森林撲火的自覺性。
5.6.2各級單位要建立森林撲火培訓演練基地,加強對森林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干部、職工、群眾安全撲火知識的培訓。
5.6.3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每年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預案內容組織一次綜合演習。通過綜合演習,評估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6.監督檢查與獎懲
6.1監督檢查主體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公民、組織違反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由防火辦準備有關材料報區監察局實施監督檢查。
6.2獎勵
對在森林撲火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森林撲火中犧牲人員需要追認烈士的,由區民政部門或部隊系統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6.3懲處
6.3.l行政機關的責任。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服從上級森林防火部門對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不按規定做好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的;
不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件的;
不按規定建立健全突發森林火災監測網絡、統一信息系統的;
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緩報有關森林火災信息的;
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森林火災信息或者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
不按規定及時發布森林火災警報、采取預警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不及時采取措施撲救森林火災或者撲救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不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防火資金或者物資的;
不及時歸還征收、征用的公民、組織的財產或者不按規定給予補償的。
6.3.2社會組織的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單位、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森林公園等高火險單位,不按規定制訂森林火災應急方案、采取預防措施的;
有關單位未按要求做好應急撲火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服從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進行宣傳動員、組織開展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的;
不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的;
交通、經營單位不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物資、設備和人員的。
6.3.3新聞媒體的責任。有關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規定,不按要求報道有關森林火災撲救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擅自發布未經審查報道材料或者報道虛假情況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4公民、組織的責任。森林火災發生地的公民、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不服從行政機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或者不配合行政機關依法采取的措施,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
區森林防火辦負責每年修訂一次,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并報區管委會備案。
7.2區邊界森林火災
當區際邊界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相鄰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共同研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組織撲救。
7.3本預案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7.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1
1、總則
1.1北京地區突發森林火災的現狀及特點
1.1.1森林火災的類別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高、持續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火災具有自然和人為雙重屬性。自然屬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狀況、氣候變化、高溫、大風、雷電等高火險天氣易形成森林火災。人為屬性是指人們在野外用火等行為,直接或間接引發森林火災。
1.1.2本市森林火災的特點
北京市森林火災的特點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森林防火時間長,從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法定防火期為7個月。近年來,夏秋季節持續高溫,森林火災時有發生。二是高森林火險天氣多,春季降雨少,干旱多風,森林火險等級高。三是火源管理難。北京市人口密度大,施工、農事、旅游等進山入林活動用火頻繁。四是撲救森林火災難。山區面積占62%,深山遠山多,山勢陡峭,交通不便。五是森林火災影響大。北京作為首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政治影響不可估量。六是森林防火要求標準高。北京正在建設世界城市,創造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必須高標準、嚴要求。
1.1.3森林火災主要風險源
森林火災的發生需要三個必要條件,即一定的氣象條件、森林植物體(可燃物)和火源,稱為森林燃燒的三要素。
森林火災主要風險源為:一是氣象條件。北京地區春季多風少雨干旱,造成森林植被含水率低,干燥易燃,有利于森林火災的發生,因此,這段時間發生森林火災的風險高。二是森林植物體(可燃物)條件。目前我市林地面積達1046096公頃,特別是山區、半山區及平原片林、綠化隔離帶等地區,可燃物積累大,具備了發生森林火災的條件。三是火源條件。我市野外火源控制難度大,尤其是人為野外用火多。據統計,近30多年來,我市因人為野外用火引發的森林火災占森林火災發生總數的99.74%。因此,人為野外用火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最大風險源。
1.1.4森林火災主要風險區域
根據《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的規定,我市森林、林木、林地及其林緣外側一定范圍內劃分為三級防火區,是森林防火的主要風險區域。
一級防火區是指自然保護區、風景游覽區、特種用途林地和千畝以上的有林地;
二級防火區是指一級防火區以外的成片有林地;
三級防火區是指護路林、護岸林、宜林地和農田林網。
1.2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世界城市為目標,加快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科學撲救的工作原則,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防火應急體系。
1.3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要遵循屬地管理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貫徹“打早、打小、打了”的撲火工作原則。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以駐京部隊、武警部隊為堅強后盾,公安、氣象、通信、衛生等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4編制目的
為保障本市森林防火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能力,完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管理,明確分工、責任到位、統籌資源、科學決策,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損失,防止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保障首都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5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__]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函》(國辦函[20__]38號)、《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__]56號)和《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6森林火災的等級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1.6.1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1.6.2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1.6.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1.6.4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1.7適用范圍
發生在本市或威脅本市森林資源安全的森林火災撲救。
1.8 預案體系
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體系由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14個郊區縣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重點有林單位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重要時段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方案等預案構成,各級預案之間相互銜接,下級預案服從上級預案。
2、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指揮機構
2.1.1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在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負責組織指揮預防和撲救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周邊發生威脅本市森林資源安全的森林火災。
2.1.2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北京衛戍區、市園林綠化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成人員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
2.1.3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研究制定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三)負責具體指揮本市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指揮協調或協助區縣做好一般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析總結全市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五)組織開展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六)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2.2辦事機構及主要職責
2.2.1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市園林綠化局,具體承擔本市森林火災應對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職責。
2.2.2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相關工作;
(二)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值守工作;
(三)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負責本市森林火災事件風險評估控制、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負責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向市應急辦提出發布紅色和橙色預警信息的建議;
(六)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新聞發布工作;
(七)組織擬定(修訂)與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職能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指導區縣和重點有林單位制定(修訂)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
(八)組織開展本市撲救森林火災的應急演練;
(九)負責本市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十)負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專家顧問組的聯系和現場指揮部的組建等工作;
(十二)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市委宣傳部: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較大以上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森林火災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市屬新聞單位開展森林火災預防知識的宣傳,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發改委: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體系建設中的固定資產投資的基礎建設項目審批、綜合協調工作,并將其納入基本建設計劃。
市教委:負責全市學校師生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指導森林防火網絡平臺信息化建設。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地方公安機關協助維護火災現場的治安交通秩序、安全保衛等工作。
市監察局:對市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有關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市民政局:負責做好北京市公共陵園的森林防火宣傳和管理工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接受社會捐助工作,做好救災捐贈款的接收、分配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城鄉社區力量,參與群防群控。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烈士褒獎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撲救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市級經費保障工作,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森林防火表彰獎勵工作。協助解決全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的有關問題。
市農委:負責組織農村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及農事用火的管理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水務部門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災發生區域直升飛機取水滅火水資源的保障工作。根據救災需要做好水資源調度,保障搶險救災人員和災區群眾的生活用水。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緊急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協調火災發生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參與醫療救護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森林防火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市廣電局:組織和推進利用廣播電影電視開展森林防火公益宣傳,向社會普及森林防火知識。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承擔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適時組織開展各項專業活動。
市旅游委:負責做好旅游景區森林防火宣傳、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受災旅游景區游客的疏導、安撫等工作。
市公園管理中心:負責指導和開展市屬公園內部森林防火宣傳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團市委:負責全市團員青年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北京衛戍區: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應急指揮部隊參加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和森林火險等級預測預報工作;指導火災發生地區(縣)氣象部門提供火災現場的氣象信息,適時啟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預案,開展人工增雨滅火作業。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電信系統的通信恢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北京鐵路局:負責做好鐵路部門和火車乘客森林防火宣傳,協助做好應急物資供應運輸工作。
中國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協助做好北京市航空護林有關工作;負責北京火災發生區域上空民航飛機避讓和觀察發現森林火災情況的報告工作。
市交管局:負責火災現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救援隊伍順利到達撲火現場。
市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負責全市路政部門森林防火工作。保障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
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指導市森林防火無線通訊網絡建設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按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負責組織在校學員參與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北京市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培訓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按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規定,負責組織機動支隊參與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負責火災現場輸電線路及電力設施的安全,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設備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負責及時組織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2.4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機構
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包括:朝陽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海淀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豐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石景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門頭溝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房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通州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順義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大興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昌平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平谷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懷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密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延慶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本區縣園林綠化局。
有關鄉鎮、街道、自然保護區、林場、重點有林經營單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機構,負責本轄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2.5專家顧問組及其職責
2.5.1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成立市森林防火專家顧問組,建立長期的咨詢機制,指導全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的制訂及實施工作。
2.5.2專家顧問組的職責:
在啟動《北京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二級和一級預案時就撲火戰略和階段性撲火戰術等為指揮機構提供科學、有效的建議;在制定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預案、制度、規劃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提供指導意見;跟蹤森林防火科學領域最新發展趨勢,為本市森林防火應急體系的建設等提供意見與建議;參與各類防火業務培訓和教材編審等工作。
2.6前線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6.1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時,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成立前線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前指總指揮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同志擔任。前線應急指揮部由撲救組、社會面控制組、醫療保障組、通訊和氣象保障組、綜合信息組、新聞發布組、后勤保障組和專家顧問組組成,依據各成員單位職責或按照前線應急指揮部安排開展工作。
2.6.2“前指”主要職責:負責撲救森林火災的調度指揮并制定具體撲火作戰方案,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火災現場周邊環境情況,指揮協調各工作組按職責開展工作,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報告撲火進展情況。
2.6.3撲救組:由市園林綠化局或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牽頭,由火災發生地及前往救援的所有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組成。由火災發生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承擔“前指”下達的撲救任務;準確掌握火勢變化和發展趨勢;向“前指”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人力、物資需求計劃;組織做好火場清理工作。
2.6.4社會面控制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現場警戒線設置、交通疏導、人員控制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
2.6.5通訊和氣象保障組:由市通訊管理局和市氣象局牽頭,協調有關成員單位,主要職責保障通訊聯絡暢通,保障及時提供火場氣象變化和做好預報工作。
2.6.6醫療保障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協調有關成員單位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醫療救治。
2.6.7綜合信息組:由屬地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主要職責是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相關信息,與本市相關部門及區縣政府做好信息通報與溝通工作。
2.6.8新聞發布組: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委宣傳部牽頭組建,主要職責是組織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突發事件情況通告,制定新聞發布方案,擬訂新聞通稿、組織接待記者,適時組織新聞發布。
2.6.9后勤保障組:由屬地區縣政府牽頭,主要職責是協調組織設立“前指”辦公場所,為撲救森林火災的工作人員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事故傷亡人員家屬。
2.6.10專家顧問組:參與制定應急撲救方案,為應急撲救指揮調度等重大決策提供指導與建議。
3、預警
3.1預警分級
依據氣象因子變化、森林可燃物的變化以及引發森林火災的火源發生狀態,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 顏色表示 危險程度 易燃程度
一 紅色 極度危險 極易燃燒
二 橙色 高度危險 容易燃燒
三 黃色 中度危險 較易燃燒
四 藍色 低度危險 難以燃燒
3.2預警的發布和解除
3.2.1藍色預警信息和黃色預警信息由市、區縣政府和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工作程序發布或解除,報市應急辦備案。
3.2.2 橙色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報請主管副市長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北京電視臺等發布或解除。
3.2.3 紅色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報請市長批準后,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北京電視臺等發布或解除。
3.2.4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應程序調整預警級別,并報市主管部門和市應急辦備案。
3.3預警響應
3.3.1藍色預警響應
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堅持領導帶班,晝夜有人值班,隨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專業森林消防隊正常備勤。
3.3.2黃色預警響應
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堅持領導帶班,晝夜有人值班,隨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
3.3.3橙色預警響應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領導要晝夜堅持值班,并隨時掌握各種情況。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其職責,做好相應準備;各區縣相關部門應嚴密監視轄區各種情況,各級政府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停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審批。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要加大巡查力度,對于重點地區、重點林區死看死守,密切關注火情的發生,各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隨時準備出發。
3.3.4紅色預警響應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晝夜堅持值班,主動了解掌握各種情況。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各司其職,高度警戒,做好應急戰斗準備。各級政府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停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行政審批。各級森林防火機構要全力巡查,對于重點地區、重點林區死看死守,密切關注火情的發生,各專業森林消防隊做好緊急出發的準備。
4、應急處置與救援
4.1信息報告
4.1.1報告原則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高、持續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必須堅持接警必報、主動了解、多方溝通的原則;必須堅持歸口管理,統一上報的原則;必須堅持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為報告主要負責單位,報告內容準確翔實的原則。
4.1.2報告程序
遵循首報、續報和總報三個程序,主動、及時、準確報告情況。各級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作為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火情報告執行機構,做好各方面情況溝通及其火情信息報告工作。
(一)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要求
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是全面掌控森林火情發生、發展動態,撲火力量調動等情況的綜合部門。在發生森林火情后,應有一名局級領導坐鎮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調度等重要事宜。火場前線指揮部應隨時向指揮中心溝通情況。對于森林火情綜報內容,在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同時,應做好與本區縣應急管理相關部門的溝通。
首報:接到轄區各渠道報警后,應當立即核實情況,在30分鐘內將所了解的情況以電臺或者電話形式及時報告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電臺呼號B56,報警電話12119、84273363)。
續報:應將了解到的起火地點、起火時間、火情態勢、植被狀況、組織撲救等具體情況,在首報后30分鐘內完成第一次續報。續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上級領導要求隨時反復進行。
總報:火情處置結束后,應在2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森林防火辦。對于較大森林火災、比較復雜火場或是夜間難以勘查現場的,可形成簡單書面材料進行初報,詳細情況調查后再行總報。
(二)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要求
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根據所掌握的火情狀況,及時向各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同時把領導指示傳達到位。根據預案規定和領導要求調集撲火隊伍。市園林綠化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帶班領導及時趕赴指揮中心坐鎮指揮。
(三)向市園林綠化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
首報: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接到火情報警應迅速核實,按規定向市園林綠化局和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有關領導報告。
續報:要主動與火情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或火場前線指揮部人員聯系,了解現場的有關情況后隨時匯報;接到領導指示后,應迅速予以傳達;根據預案規定和領導要求調集增援撲火力量。
總報:火災撲滅后,在24小時內將詳細情況以文字形式報告。對于比較復雜的火災現場情況,可形成簡單書面材料進行初報,詳細調查后總報。
(四)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報告。
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照市園林綠化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求立即報告。一是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為Ⅰ級天氣狀況下發生的森林火災;二是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三是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火災;四是發生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五)向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一是接到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衛星熱點監測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反饋核查信息,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盡快答復并說明原因。二是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比較重大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三是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威脅居民區、威脅重要設施、市委市政府領導有明確批示的、上級派出工作組現場指揮等),應立即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四是有下列森林火災發生,應立即報告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包括: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省、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林業局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
4.1.3報告內容
(一)起火地點:地名(區縣、鄉鎮、村、小地名)和經緯度。
(二)起止時間:發生時間、發現時間、接報時間、滅火時間。
(三)起火原因:何種原因引發,肇事者情況。
(四)當地天氣:風力、風向、氣溫、及降水情況等。
(五)火情態勢:火場燃燒情況、發展蔓延趨勢(如果火區內或附近有居民點和重要設施要特別說明)。
(六)撲救情況:出動撲火人員、車輛、電臺、撲火機具數量,到達火場人數和指揮員姓名、職務。
(七)損失情況:火場面積、林種結構、過火林木比例、火災種類、人員傷亡和其它損失情況。
(八)交界火要了解距邊界的距離,發展趨勢,有無燒入燒出危險或燒入燒出時間、地點、經過和損失情況。
(九)撲救過程中有哪些困難,需要解決哪些問題,需要撲火力量支援等。
(十)啟動預案的情況。
4.1.4報告格式
以文字形式上報時,簡單火情沿用《xx區縣森林火情報告》表格式固定格式,比較復雜的火災現場情況可以單獨正式行文,主要內容不能省略。
(一)標題醒目,涵蓋主要內容。
(二)注明日期、報送時間,使用24小時制時間。
(三)一份報告敘述1起火情,不可一份報告涉及多起火情。
(四)報告正文一般使用仿宋3號字。
(五)火場面積使用平方米或公頃法定計量單位。
(六)火情報告注明編發人,審核人簽章或單位蓋章。
4.2分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本應急預案由低到高分為四級響應,原則上由低到高逐級啟動。
4.2.1Ⅳ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各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接到火情報告后,首先啟動四級響應,按行政區域管轄范圍,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根據本地《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當地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撲救,并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應急指揮部,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并將火場情況隨時報告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2Ⅲ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Ⅳ級響應實施后2小時內森林火災火勢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森林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發生在區縣、省市交界地區需要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確定的重點防火區發生的森林火災;在敏感時間發生在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在高火險天氣、重要節假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認為有必要調動周邊區縣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啟動Ⅲ級響應,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決定。
(一)火災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立即組建前線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區縣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處置工作,并協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趕赴現場,擔任“前指”指揮。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異地會商,實施異地指揮。必要時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園林綠化局局長)到場,協調本市相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三)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公安局:安排當地公安機關,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協助森林公安部門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安排當地民政部門,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協調當地商務部門,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火災發生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參與醫療救護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市氣象局:協調火災發生地氣象部門,及時提供火災現場的氣象信息。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安排火災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火災現場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4.2.3Ⅱ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超過12小時火勢仍未控制;氣象條件惡劣,火險等級高,撲救特別困難的過夜火;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根據火場各種情況認為需要啟動Ⅱ級響應。啟動Ⅱ級響應,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總指揮決定。
(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一名副總指揮,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負責協調調度工作。“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相關區縣、有關成員單位的領導和專家顧問組人員組成。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擔任“前指”指揮。
(二)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趕赴現場。除按照Ⅲ級響應標準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外,并做好火災現場及周邊居民的宣傳、引導等工作。
(三)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委宣傳部:參加前指指揮工作,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公安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制訂方案、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協助森林公安部門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制訂方案、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協調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及部分應急物資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協調火災發生地周邊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
市氣象局:指派專人參加前指工作,及時協調提供火災現場及影響火災發展的周邊地區氣象信息。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協調火災發生地周邊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增援撲救隊伍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增援撲救隊伍快速到達火場。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中國人民解放軍93427部隊:根據撲救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直升機滅火的準備工作。
4.2.4Ⅰ級響應的應急處置
火場持續48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的森林火災;發生在省市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應急委批準,立即啟動Ⅰ級響應。
(一)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一名副總指揮,在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調度工作。“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成員組成,指揮為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二)市應急辦負責同志趕赴現場,協助市領導開展應急救援組織工作。
(三)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除按照Ⅱ級響應工作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外,科學協調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對工作,并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等工作。
(四)相關區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接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
市委宣傳部:參加前指指揮工作,按照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負責組織指導市屬新聞單位對森林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加強對互聯網相關信息的管理。
市公安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協調警力,按照方案負責維持火災現場周邊的治安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參與查處火災案件。
市民政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協調、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急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及其他善后工作。
市水務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障撲救所需用水的供給。
市商務委: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及時協調做好撲救森林火災人員的食品、飲用水及部分應急物資的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衛生局: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的森林火災,及時協調各級相關醫療機構,做好救治傷員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氣象局:主管局領導參加前指指揮工作,現場設置移動氣象站,為撲救森林火災決策提供氣象保障,根據氣象情況適時開展人工增雨滅火作業。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一級響應撲救力量調動一覽表,協調相關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增援撲救隊伍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增援撲救隊伍快速到達火場。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火災發生地林區附近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消防安全,及時調度設在林區的公安消防中隊和其他消防隊伍配合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救森林火災。
市交通委路政局:協調相關高速公路收費站,保障增援撲救隊伍快速通關及時到達火場,做好受災地區交通設施的安全運行工作。
市通訊管理局: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現場通訊保障服務。
北京鐵路局:協助做好撲救森林火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北京衛戍區:參加前指工作,協調駐京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做好營救群眾、轉移公私財產等工作。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組織在校學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參加前指工作,根據火災發展情況,依據預案和前指的要求,組織機動支隊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北京市電力公司:及時消除影響森林火災撲救的供電隱患,負責恢復被破壞的供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中國人民解放軍93427部隊:根據撲救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直升機滅火的準備工作。
4.2.5響應升級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嚴重,超出本市控制能力,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省區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依據《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市應急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將情況立即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啟動首都地區應急聯動機制,由黨中央、國務院直接指揮或授權北京市指揮,統一協調、調動北京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
當國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國家相關應急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時,本市各部門要全力配合國家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3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
4.3.1撲救森林火災的新聞報道工作,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市新聞發布相關預案執行。
4.3.2較大森林火災災情信息,經市突發事件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小組批準后,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屬地區縣政府成立新聞發布工作組,統一組織新聞發布工作。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成立新聞發布工作組,負責新聞報道工作,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災情公告,及時、準確報道森林火災信息。
4.4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由啟動應急措施機構適時宣布結束應急期的工作。
5、后期處置
5.1恢復重建
市民政部門會同森林火災發生地區縣政府,妥善安置災民,解決災后重建問題。市園林綠化局會同森林火災發生地區縣政府,做好森林資源損失評估報告,提出造林恢復方案,由火災發生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實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組織群眾轉移,安置到指定場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并組織實施救助工作。
5.3總結和調查評估
5.3.1市、區縣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實地勘查,評估森林資源損失,統計上報。
5.3.2重特大森林火災,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森林火災處置結束一周內,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報市應急辦。報告內容應包括:森林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各有關部門采取的措施和處置結果。
5.3.3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評估,對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重特大森林火災的評估報告應在60天內報市應急委。
6、保障措施
6.1資金保障
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應在部門預算中安排撲救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經費。森林火災災害發生后,及時撥付突發事件應急專項資金。
6.2物資保障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市級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物資包括撲救機具、設備、交通和通信工具等。各級森林防火機構都要建立森林防火應急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機具和裝備性能良好。
6.3技術保障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并完善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以滿足處置撲救森林火災的指揮要求。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區縣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包括:森林火災災害隱患點數據庫、應急決策咨詢專家庫、輔助決策知識庫等,要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并做到及時維護更新,為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指揮及分析決策提供支持。
6.4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包括北京市森林消防總隊直屬大隊、各區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各鄉鎮級專業森林消防隊、北京衛戍區部隊、武警森林部隊等。各級政府在堅持加強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各種撲火力量要在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應利用網絡、廣播、影視、報刊、宣傳手冊等手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宣傳,堅持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實戰,加強防火法律法規、火源管理規定、安全避險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林區群眾的防火意識和基本避險技能。在全社會營造關注防火、參與防火、支持防火的濃厚氛圍。
7.2培訓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縣政府應對各級政府行政人員、撲火人員進行突發森林火災相關知識培訓,提高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能力。培訓內容應包括: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知識;森林火災發生時的自救互救安全常識;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森林資源保護等常識。
7.3演練
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區縣政府和相關部委辦局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應包括演練準備、演練實施和演練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指揮的決策、協調和處理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各區縣和各有關部門也應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專項演練,普及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附則
8.1名詞、專業術語、部門規定說明
8.1.1名詞、專業術語
(1)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是指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中蔓延的林火,是燒毀森林資源,造成經濟損失,破壞生態環境,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自然災害。
(2)森林火險等級預報
森林火險等級預報是指氣象要素對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影響程度的預報,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警示林區活動人員注意森林防火,提示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做好森林火災防范工作。不是發生實際災害程度的預報。
8.1.2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8.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定期檢查所屬各級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急聯動協調配合部門人員、設施、裝備等的落實情況。
各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依據本預案制定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備案。
8.2.2預案審核
本預案由市應急辦組織審核。
8.2.3預案修訂
在實施過程中,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隨時組織專家進行可行性調查評估,并視情節適時進行修訂。本預案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
8.2.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同時原預案廢止。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2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3
春去秋來,天干物燥。為了搞好我校的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杜絕因失火而帶來的損失,結合本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期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以普及防火知識為主題,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深入推進森林防火知識進校園、進課堂、進書本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行政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
三、具體工作
(一) 做好“五個一”工作
1、出好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報。特別是在天干物燥的時候,要求黑板報內容結合實際,認真出好森林防火的宣傳板報。
2、寫好一篇森林防火的作文。在適當的時候,要求每位同學寫好一篇關于森林防火的作文。讓學生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了解森林對人類的貢獻,懂得保護森林的必要性
3、寫好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我校以前已經有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但這肯定是遠遠不夠的。計劃以后可以在學校的周邊地區多寫一些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
4、寫好一封致學生家長的信。上期我們已經寫了一封致學生家長的關于森林防火的公開信。本期我們計劃再對此加以完善。加大宣傳力度。
5、做好一次全校的防火演習。在適當的時候我們將組織全校師生進行一次防火演習,以此向學生滲透防火知識,讓知識守護生命。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學生森林防火意識
無論是在班會或者校會上,老師都要向學生宣傳森林防火的知識,強調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學生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放學路上,甚至是在家里,特別是在野外的時候,都要嚴格用火規范,時刻注意森林防火。
(三)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有關森林防火的文件
在本期工作中,我校要通過各種形式的會議向教師傳達有關森林防火知識。只有讓我們的教師深刻意識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才能去教育學生不亂用火玩火。通過這種形式的教育工作,全校才能形成濃郁的預防森林防火的氣氛。
(四)加大安全防范,確保校園平安
進一步完善安全防范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實做好各類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特殊時間、特殊地段、特殊人物的防范,要按照保安全、保運行、保發展的經費使用原則,要重點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繼續開展好“和諧校園”和法制校園的創建活動,爭取從源頭阻塞校園安全事故。
(五)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督管理
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體系,強化監管工作。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建立覆蓋各時段、各空間、師生全員參與的校園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交叉安全管理網絡,對學生實行全天候監管,確保不出空檔。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校一定會結合本校實際,把以上工作認真落到實處,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森林防火,責任重于泰山。只有以預防為主,才能防患 于未然。今后的工作還任重而道遠。我們只有時刻給自己敲 警鐘,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圍,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確保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勝利,特制定本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__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重點,改進方法,創新載體,不斷推進全縣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再上新臺階,再創新局面。
二、宣傳內容
1、貫徹執行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的精神、《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方針、政策、法規。
2、《關嶺自治縣劃定森林防火區、防火期公告》、《關嶺自治縣森林防火告知書》、《關嶺自治縣森林防火宣傳手冊》等。
3、宣傳野外用火“十不準”、“六不燒”等防火常識,使群眾了解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實行安全用火,科學防火。
4、倡導全民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提高全社會的森林防火意識。
5、宣傳依法治火和違章用火釀成火災件案被處罰的典型案例。
三、方法步驟
(一)重點時段
1、入冬季節(12月)為森林防火緊要期宣傳發動培訓階段。
一是各相關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要熟知《森林林防火條例》的基本內容,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是森林林防火人員的培訓,使每個崗位人員都能掌握森林防火政策和一定的技能;
三是制作布設新的森林防火宣傳碑(牌),并對原有的宣傳設施進行維護、刷新;四是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確保宣傳內容、宣傳效果。使宣傳教育“進學校、進林區、進廠礦、進村寨、進農戶”,提高大干部群眾參與森林防火的責任意識。
2、春節前后(1-2月)為森林防火重點時期宣傳防范教育階段。
一是森林防火部門、教育系統、宣傳媒體等要全面啟動各種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宣傳、發動、依靠群眾,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防火、參與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圍;
二是充分發揮社會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擴大和提高森林防火社會影響面;
三是開展重點督查,整改隱患,加強春節前后野外火源管理,落實各級、各類崗位人員的責任。
3、清明節前后(3-5月)為森林防火關鍵期警示宣傳教育階段。是傳統上山祭祀、農事生產用火高發期。
一是要加強對入山人員安全用火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的宣傳教育;
二是抓好高森林火險時段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三是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識、撲救知識;四是加強警示教育,利用火災肇事者的處罰規定及典型火案的查處情況進行警示教育。
(二)高溫、干旱期
夏秋防火(6-11月)為森林防火特殊期預防教育階段。高溫、干旱期重點時段采取特殊措施加強安全用火、安全撲火的宣傳。
四、主要任務
1、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力度,大造聲勢,創新形式。既要有鋪天蓋地、傾盆大雨的強大聲勢,又要有接連不斷、持之以恒的工作勁頭。要始終保持輿論宣傳的高壓態勢,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入腦入心,切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努力達到既轟轟烈烈又扎扎實實的明顯效果,在全鎮掀起防火宣傳教育的新高潮。
2、采取多種有效形式。運用廣播、短信、網絡、標語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采取固定宣傳與車輛流動宣傳相呼應,標語廣泛宣傳與實地入戶宣傳相結合,新聞宣傳與文藝宣傳相烘托的方式,全方位、多層面、多角度地進行宣傳,在全鎮上下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要強化對外來人員的防火宣傳。使進入林區的外來人員都能夠真正了解和掌握林區的防火規章制度,關鍵是把好公路這個入口關,賓館、旅店兩個落腳點,商場、景點兩個活動區。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我們要舉全鎮之力,全力以赴抓防火,杜絕宣傳的死角死面,真正達到宣傳百分之百覆蓋。
3、逐級落實防火宣傳責任。今年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要采取村包戶;社區包居民;學校包學生的做法,層層簽訂責任狀,逐級落實防火責任。讓每個人都能遵守相關要求,確保防火宣傳百分之百落實。
4、重點抓好森林防火宣傳碑(牌)及標語的設置工作。主要落實用語文明、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宣傳模式,使宣傳教育向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林區要設牌明顯,并及時修換保持美觀常新。
各村要在在辦公樓前,在主要村落、主要路口、重點地段設立警示牌、張貼防火標語和火災報警電話,要建立和完善宣傳員隊伍,各駐村干部、村民委員會主任、護林員作為義務宣傳員;各森林經營單位,在重點部位書寫醒目的防火標語。
5、培育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意識,規范和引導群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種森林防火宣傳物、警示物要體現新穎、用語文明規范、規劃布設,設牌明顯,并及時維修、刷新更換,保持美觀常新。
3、林區群眾對森林防火基本規定、常識及火情報警電話三項內容的知曉面要達到100%。
4、各村、各森林經營單位要在林區公路、林道兩側布設森林火情報警電話固定公示牌。
六、保障措施
1、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宣傳工作,要成立防火宣傳組織機構,一把手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分工負責。要建立防火宣傳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漏洞的單位,要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各村、各森林經營單位要加大對各類森林防火人員的培訓力度,使每個崗位人員都能掌握相應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規和崗位技能。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5
為切實做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進一步落實防火工作職責,不斷提高全鎮群眾的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使森林防火工作變成全鎮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實現森林防火宣傳用語規范、普法教育制度化。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以實現森林火災“早預防、早發現、早撲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為目標,始終把宣傳教育作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務。以火災發生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撲救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積極消滅、誰主管、誰負責”的思想。突出宣傳失職、瀆職的處罰和引發火災的責任追究。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安全。
二、工作目標
為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開展好全鎮的宣傳活動。以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為中心,以強化廣大干部群眾的防范意識為重點,使廣大干部群眾深刻領會到森林防火的重大意思,堅決制止引發森林火災的事故發生。
三、宣傳重點
1、宣傳普及《森林防火條例》。鎮、村、組三級利用警示牌、標志牌、宣傳單、宣傳手冊、標語、橫幅等方式,充分開展宣傳活動。
2、定期召開森林防火專題會議,做好預防森林火災的方案。
3、3月為森林防火宣傳月,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在學校開展森林防火“六個一”活動,(即每期上一堂森林防火公開課、出一期森林防火板報、組織一次森林防火知識競賽、印發一封《致學生家長的森林防火公開信》、發一張森林防火溫馨提示卡,完成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進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4、結合4月中國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誕生6周年,書寫森林防火標語,張貼森林防火固定標語牌;在趕集日設立宣傳點進行宣傳。
5、在森林防火期間,組織宣傳車,到林區巡回宣傳森林防火規定。
6、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和清明節等重要時段,組織村組干部和森林管護人員巡山守卡,現場發放資料,宣傳森林防火規定,重點宣傳和制止野外吸煙、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燒桔桿等野外隨意用火行為。
7、抓好智殘障人員的監護和管理。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工作方針,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湖南省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暫行辦法》《湖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湖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湘潭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撲救。把保障公眾生命安全作為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提高科學撲救森林火災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滅火組織機構,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責任制。
(3)各盡其職,協調配合。相關部門既要各盡其責,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各項支持保障措施,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有效的應急反應。
(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健全完善應對森林火災長效機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必要時依法動員和組織各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滅火。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具體分級標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滅火行動
科學運用各種手段撲打明火、開挖(設置)防火隔離帶、清理火線、看守火場,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2.2 解救疏散人員
組織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并及時妥善安置和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目標并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嚴密防范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
縣人民政府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
森林防火區的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森林防滅火組織,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采取措施預防森林火災,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等單位和森林防火區的工礦企業,負責本單位的森林防滅火工作。
3.1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防指)
縣森防指指揮長由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林業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縣人武部分管負責人和縣應急局、縣林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
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委網信辦、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科工局、縣公安局(縣森林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旅廣體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融媒體中心、縣氣象局、縣供銷合作總社、團縣委、縣供電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紅十字會等單位為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為縣森防指成員。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森防指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由縣應急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應急局、縣林業局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3.2 組織機構職責
3.2.1 縣森防指職責
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縣森防指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研究部署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擬定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政策、規章和制度;統一調度全縣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資源,指導協調一般和較大森林火災及其他需要縣森防指響應處置的火災撲救;監督檢查全縣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國、省、市、縣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項落實情況;組織指導有關森林火災的調查評估處理和掛牌督辦;協調做好災后處置相關工作。
3.2.2 縣森防指辦公室職責
承擔縣森防指日常工作,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部門聯動,做到高效協同,增強工作合力。負責組織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和日常調度;做好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調度森林火災救援進展等情況,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及建議;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森林火災及撲火救援情況;協調、督促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參與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承辦縣森防指交辦的其他事項。
3.2.3 縣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統籌協調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事發地(部門單位)做好各級媒體應對和接待;統一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口徑;收集輿情信息,加強輿情管控,及時分析研判、正面引導。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轄區武警、民兵開展森林防火撲火技能訓練和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調轄區預備役部隊支援一般及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撲救。
縣委網信辦:指導協調森林防滅火網絡輿情監測與引導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將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納入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相關重大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協調爭取中央、省、市預算內相關項目資金支持,保持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水平基本穩定。
縣教育局: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林區學校森林火災安全防范工作和災區學生安全疏散工作。
縣科工局:指導主體責任單位開展森林防滅火科技攻關工作,負責森林防滅火救災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撲救中有關搶險救援工業產品的生產保障,協調落實國家醫藥儲備的緊急調用,協調有關部門指導主體責任單位推廣和運用森林防滅火先進技術。
縣公安局(縣森林公安局):協助縣森防指開展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相關工作。指導開展火場警戒、交通疏導、火案偵破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違規用火處罰工作,組織對森林火災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治安和穩定問題進行預判,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范處置工作。縣森林公安局在縣公安局領導下原職能保持不變,業務上接受縣林業局指導,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等工作,查處森林領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協同縣林業局開展防滅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
縣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
縣司法局:負責組織指導森林防滅火宣傳;監督指導森林火災行政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指導處理有關森林火災引發的行政案件的復議、應訴工作;協助、指導森林防滅火相關規范性文件制定。
縣財政局:負責籌集森林防滅火資金,安排縣本級經費預算,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保障工作,按程序及時撥付到位。
縣人社局:負責制定全縣森林防滅火從業人員相關政策保障措施,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指導做好對在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的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提供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的地理信息數據、地圖和資料;負責組織協調縣級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過程中環境質量監測工作;配合做好因秸稈焚燒等林區野外用火引發森林火災風險防范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指導職能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有關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森林火災災后重建等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運力,為撲火人員和物資快速運輸提供支持保障;協調做好森林防滅火專用車輛公路通行保障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車輛免交收費公路通行費等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高速公路用地及控制區范圍的火源管理。
縣水利局:負責解決撲救火災中涉水區域(河流、水庫)的用水問題,配合應急部門做好森林防滅火督導檢查。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涉及農業生產的野外用火安全,配合做好森林防滅火有關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森林火災可能危及的商業部門人員財產轉移和災后自救工作;協助做好森林撲救所需的相關工具設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縣文旅廣體局:負責督促和指導全縣旅行社、導游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落實等級旅游景區森林火災防控措施,指導旅游企業配合當地相關部門做好旅游團隊游客的安全撤離工作。
縣衛健局:負責指揮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指導、協助火災現場的衛生防疫等工作。
縣應急局: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組織一般及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火災處置工作,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開展實施有關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林區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擔縣森防指辦公室日常工作。
縣林業局:承擔全縣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森林火災預防相關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參與防護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并實施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半專業化隊伍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縣融媒體中心:配合縣委宣傳部協調、指導和組織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報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發布經縣森防指審定的森林火災信息和撲救情況。
縣氣象局:負責監測和分析天氣氣候形勢,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測預報信息發布工作;根據需要提供火場的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服務;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縣供銷合作總社:負責組織協調森林火災可能危及的供銷部門人員財產轉移和災后自救工作;協助做好森林撲救所需的相關工具設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織志愿服務隊伍參與森林防滅火宣傳、森林火災撲救、人員轉移及為受災人員提供幫助等工作。
縣供電公司:負責做好輸變電設施和線路巡檢維護工作,減少由此引發的森林火災風險;根據撲火需要,做好“拉閘斷電”工作;與相關部門共享林區監控信息,共同提高森林火災預警監測能力。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指揮所屬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協助疏散居民,對重要生產設施、重點消防安全保衛部位和城鎮、居民區進行重點防護。
縣紅十字會:積極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救災物資,建設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組織開展為森林火災受災嚴重地區和人員捐贈等工作;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參與災后重建。
3.3 撲救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森防指負責指揮。一個鄉鎮行政區域內同時發生3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場跨兩個鄉鎮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撲救,由縣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鄉鎮的一般火災,由當地鄉鎮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縣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鄉鎮界且預判為一般森林火災,由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指揮;特殊情況下,在當地森防指組織撲救的同時報請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由上級森防指統一指揮,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接受省、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領導、指揮和協調,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火災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火場前線指揮部,規范現場指揮機制,由鄉鎮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前線總指揮,合理配置工作組,重視發揮專家作用;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滅火的,最高指揮員進入火場前線指揮部,參與決策和現場組織指揮,發揮專業作用;根據任務變化和救援力量規模,相應提高指揮等級。參加撲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火場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全縣各半專業撲火隊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縣森防指的指揮;執行跨區域撲救任務的,由火場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或者根據省、市森防指明確的指揮關系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部實施垂直指揮。
縣人武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對應接受縣森防指統一領導。
3.4 工作組及職責
縣森防指根據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縣應急局牽頭,縣林業局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傳達領導指示;下達撲火指令;跟蹤匯總森林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各組工作;督辦重要事項。
(二)火災監測組。由縣林業局牽頭、縣應急局、縣氣象局、縣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火災風險監測,指導次生衍生災害防范;調度相關技術力量和設備,監視災情發展;參與制訂火災撲救方案;指導災害防御和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
(三)專業處置組。由縣林業局牽頭,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人武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氣象局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協助森林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撲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協調調派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四)醫療衛生組。由縣衛健局牽頭,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紅十字會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指揮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治和災區衛生防疫等工作。
(五)應急保障組。由縣應急局牽頭,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科工局、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公司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火災現場指揮部與各級應急指揮中心信息傳輸暢通;協調運力保障撲火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運輸需要;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時疏導交通;根據需要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和森林火災等級,及時下撥救災資金;負責現場指揮部和各類救援人員生活保障工作。
(六)社會治安組。由縣公安局(縣森林公安局)牽頭,縣教育局、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協助群眾轉移和安置;指導協助災區加強現場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置有關社會突發事件;指導、協調和化解因火災造成的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七)新聞協調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委網信辦、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林業局、縣融媒體中心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事發地(部門單位)做好各級媒體應對和接待;統一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口徑;收集輿情信息,加強輿情管控,及時分析研判、正面引導。
(八)災情評估組。由縣林業局牽頭,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時跟蹤評估,為搶險救災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九)專家組。縣森防指聘請有關專家成立專家組,為森林火災防治及應對工作提供咨詢與建議。
主要職責:組織現場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技術支持;指導現場監測預警和隱患排查工作;指導各地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損評估;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4. 預防預警與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具體分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1.2 預警發布
應急、林業、公安、氣象等部門加強會商,聯合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應急廣播等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并按程序報上一級森防指辦公室。
縣森防指辦公室建立會商機制,適時組織應急、林業、公安、氣象等部門綜合研判全縣森林火險形勢,發布森林火險預警級別。達到黃色以上預警級別時,縣森防指辦公室立即向涉險區域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一)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后,應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各鄉鎮森防指辦公室要加強值班調度和火情監測,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電話和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
2.未經批準不得在森林防火區域內用火;
3.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和野外用火管理;
4.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檢查森林防滅火物資、裝備和隊伍落實情況,做好撲火應急準備。
(二)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后,在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啟動以下響應措施:
1.縣、鄉鎮森防指加強值班調度和檢查督促;
2.護林員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和巡查巡護,鄉(鎮)、村干部深入包干責任片區巡查,嚴格控制野外用火。
(三)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后,在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啟動以下響應措施:
1.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縣、鄉鎮森防指至少有1名副指揮長在崗待命;
2.加大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新媒體等公共媒體發布橙色預警信號頻次的同時,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播放森林防滅火公益廣告;
3.必要時縣森防指發布命令,停止煉山等野外特殊用火的審批,全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4.縣森防指派出工作組深入重點地區開展森林防滅火督查,做好防滅火物資調撥準備;
5.各類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進入臨戰狀態。
(四)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后,啟動以下響應措施:
1.縣森防指召集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有關部門,分析森林火險形勢,研究應對措施;
2.縣林業局會同縣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查野外違規用火,加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力度,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3.縣森防指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預警地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督查和指導;
4.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等重點防控區域入口旁建點設卡,杜絕火種進山入林;
5.防滅火工作人員取消休假,進入臨戰狀態。
4.2 火情監測
利用省監測數據,并通過林火遠程監測、高山瞭望、地面巡護等方式,構建立體林火監測網絡,密切監視火情動態。
對國家和省森防指辦公室發布的衛星監測熱點,各鄉鎮必須在接到核查通知后60分鐘內將核查結果報告縣森防指辦公室,縣森防指辦公室接到核查報告后,立即向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
4.3 氣象服務
縣氣象局借助省、市氣象部門資源對重點區域的天氣形勢變化進行重點預報,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并依據天氣趨勢制訂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降低森林火險等級和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條件。
4.4 信息管理
4.4.1 歸口管理
森林火災信息由縣森防指辦公室歸口管理,嚴格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
縣森防指辦公室應將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向社會公布,以便公眾發現森林火災后及時報警。
4.4.2 信息報告
各鄉鎮應當按照“有火必報、逐級上報”的要求,及時、準確、規范向縣森防指辦公室報告森林火災信息。
對轄區內的森林火災,縣森防指辦公室核實情況后及時上報市森防指辦公室。對衛星監測的林火熱點,縣森防指辦公室及各鄉鎮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報告市森防指辦公室(或在省森林防火網上反饋)。森林防火期內,縣森防指辦公室應每天向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縣森防指辦公室按照林火日報、林火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并上報市森防指辦公室。
森林火災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鄉鎮應立即報告縣森防指辦公室:
(1)發生在縣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過火森林面積1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森林火災;
(4)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5)威脅村莊、居民區或者重要單位、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6)發生在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等特殊的森林火災;
(7)鄉鎮行政邊界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8)網絡、電視等公眾媒體已播發的森林火災;
(9)需要縣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10)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縣森防指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縣森防指和縣人民政府報告火災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進展等情況,并向縣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按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初判為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縣森防指負責指揮;初判為重大森林火災,由市森防指負責指揮;初判為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由市森防指報請省森防指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5.2 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先研判氣象、地形、環境等情況及是否威脅人員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險設施,科學組織施救。
5.2.1 先期處置
鄉鎮人民政府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后,有關領導和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5.2.2 撲救火災
鄉鎮人民政府要立即就近組織村級撲火應急隊、護林員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調度時,應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科學組織撲救,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情況下,迅速有序開展撲救工作,嚴防次生災害發生。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5.2.3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住處、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醫療救治條件。
5.2.4 救治傷員
組織醫護人員和救護車輛在撲救現場待命,如有傷病員迅速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建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5.2.5 保護重要目標
當危險物品生產儲存設備、油氣管道、鐵路線路、重要電網設備等重要目標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及時通報有關單位,迅速調集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并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脅,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確保目標安全。
5.2.6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實施局部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堵塞交通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5.2.7 信息發布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論引導和自媒體管理,防止傳播謠言和不實信息,及時辟謠澄清,以正視聽。信息發布內容應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起火原因、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5.2.8 火場清理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撲滅后,火場前線指揮部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防止復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汽標準并報現場指揮員批準后,火場看守人員方可撤離。原則上,參與撲救的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跨縣增援的撲火力量不擔負后續清理和看守火場任務。
5.2.9 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2.10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縣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褒揚。
5.3 分級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趨勢和當地撲救情況,縣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應急響應等級,并根據響應等級落實相應措施。
5.3.1 Ⅳ級響應
5.3.1.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縣森防指辦公室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難以控制或者6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5.3.1.2 響應措施
縣森防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衛星監測情況,調度火情信息,及時向縣森防指、縣人民政府報告應急救援情況;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第一時間向縣森防指辦公室報告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等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指揮撲救;火災發生2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必須趕到現場指揮撲救;火災難以控制或4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縣林業局、縣應急局主要負責人必須趕到現場指揮撲救;火災難以控制或者6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縣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要趕到現場,統一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火災難以控制或者12小內時尚未撲滅明火,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趕到現場,統一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要第一時間向縣森防指辦報告起火時間、地點、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等情況,由縣森防指辦匯總上報市森防指辦。
5.3.2 Ⅲ級響應
5.3.2.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縣森防指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發生在縣行政邊界、過火森林面積超過20公頃;火場持續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且火勢仍在蔓延;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重要設施、危險品存儲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
5.3.2.2 響應措施
縣森防指副指揮長、專家組有關成員應在1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會商火情,組建火災現場督導組、綜合協調組、后勤保障組和技術咨詢組等專門工作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現場督導組:由縣森防指副指揮長牽頭,縣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深入火災現場一線, 監督檢查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縣森防指關于火災撲救工作的指示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森防指反饋火場信息,協調解決撲救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綜合協調組:由縣應急局牽頭,縣林業局、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科工局、縣融媒體中心、縣氣象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動態、火災現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落實撲火力量、通信聯系、火災現場監測及部門間配合等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后勤保障組:由縣發改局牽頭,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協調交通運輸部門,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協調維持災區社會治安秩序;協調做好傷員救治、災民安全轉移、救援物資籌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時組織力量開展火案偵破。
技術咨詢組:由縣林業局牽頭,有關專家組組成。根據撲火進展情況、火場地形和森林資源情況、火災現場氣象趨勢等,
對火災現場態勢及火情發展趨勢進行科學分析、判斷、評估,為撲火戰略和階段性撲火戰術提供技術咨詢。
縣森防指辦公室應加強與火災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專門工作組的聯系,密切關注火災應急救援的發展態勢,每1小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森防指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
5.3.3 Ⅱ級響應
5.3.3.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由縣森防指指揮長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初判發生重大森林火災;發生在縣行政邊界、過火森林面積超過50公頃;火場持續48小時仍未撲滅明火;燒毀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傷且火勢仍在蔓延;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重要設施、危險品存儲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5.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縣森防指指揮長趕赴火災現場指揮,設立撲救指揮、后勤保障、救護安置、秩序維持、宣傳報道等工作組,科學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縣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專家組成員前往現場,按職責分工聯合開展應急救援;根據需要,協調增調武警部隊官兵、民兵預備役人員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加強重要目標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發生次生災害;組織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必要時,請求省、市森防指支持。
5.3.4 Ⅰ級響應
5.3.4.1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縣森防指提請縣人民政府啟動Ⅰ級響應,必要時,縣人民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并報省、市人民政府備案。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火場持續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燒毀森林面積300公頃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傷;其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5.3.4.2 響應措施。
縣森防指組織各成員單位依托縣應急指揮中心全要素運行,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率工作組赴一線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在Ⅰ級響應基礎上,請求市森防指啟動Ⅰ級響應,必要時,請求市森防指揮向省森防指申請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響應,接受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落實撲火救災具體工作。
5.3.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區、時間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資源損失程度和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縣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5.4 響應解除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火場清理驗收合格且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并通知相關單位。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建立1支50人以上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撲救森林火災應以上述隊伍為主,需要臨時動員社會力量時,由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需要跨地區增援撲火力量的,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上級森防指批準,實施跨區增援。
6.2 物資保障
縣應急局、縣林業局會同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戰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加強縣級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支援各地撲火需要。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必要時,由縣應急局向市應急局申請緊急調援。
6.3 經費保障
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滅火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所需支出。
應對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分級負擔保障。
6.4 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森防指辦公室應充分使用湖南省森林防火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必需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發揮森林防火專業網絡系統作用;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互聯網終端,利用公用通信網建立通信聯系。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6.5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健局負責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加強特殊醫院、病房建設,確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制訂醫療衛生隊伍和物資調度等方案。
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救治工作;傷員由當地衛生醫療部門進行救治,必要時衛生部門應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救治。
6.6 技術保障
縣氣象局應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衛星遙控監測、人工增雨等氣象服務。縣森防指辦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充分發揮專家組的重要作用,確保森林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7. 后期工作
7.1 火災調查評估
縣森防指辦公室會同縣林業局、縣應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縣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一般火情由鄉鎮負責,較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由縣森防指辦公室負責;必要時,同時上報市森防指辦公室。森林火災損失評估方法和標準按國家林業局制定的《森林火災損失評估技術規范》執行。
7.2 火因火案查處
火災發生后,當地派出所要立即介入調查,固定相關證據,控制相關嫌疑人,移交林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如涉嫌刑事犯罪,則移交縣森林公安機關進行查處。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鄉鎮,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及時約談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責任追究
為嚴明工作紀律,切實壓實壓緊各單位責任,對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處置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和組織撲救責任。有關責任追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實施。
7.5 總結評估
縣森防指應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較大及以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上報火災調查評估報告,并報送市森防指。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重要批示或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產生重大影響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縣森防指按程序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6 表彰獎勵
根據《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和其他表彰性獎勵有關政策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7.7 災后重建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重點保證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和安居工程建設。
8. 附則
8.1 以上、以下、以內、以外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數。
8.2 有關說明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敏感時段:一般指森林防火期內,尤其是元旦、春節、元宵、清明、中元、國慶等重點節假日;非森林防火期的“五一”勞動節及其他特殊時段。
敏感地區:一般指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國有林場等特殊保護區域和軍事單位等。
8.3 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縣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學習、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森防指辦公室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__年2月2日印發的《湘潭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潭縣政發〔20__〕1號)同時廢止。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7
森林火災是森林資源的天敵,它具有暴發性、蔓延性、發展迅猛、損失嚴重的特點。根據我鎮所轄村、社地形復雜、雜草茂盛、滅火難度大的實際,為在思想、組織、物資、人力上充分做好準備,做到一旦發生山火,及時組織力量撲救,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鎮情概況及起火原因
我鎮地處xx區西南邊緣,轄15個村、2個林場、83個村民小組萬余人,幅員面積平方公里,森林面積公頃。境內山巒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勻,大部分森林集中在個別村、社,林內大路交錯、人員活動頻繁,山火很難控制,稍不留意,則釀成火災。
起火原因:我鎮森林絕大部分屬于中幼齡林,從曾發生過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鎮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極小,全為人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煙、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導致火災的危險苗頭,也是預防山火發生的關鍵。
二、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和我鎮林區特點,撲救火災的原則是:
1、撲救森林火災是撲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數小時內撲滅,大的火災不得過夜。
2、發生火災要組織力量撲救,應以本村、社自救為主,毗鄰村社支援為輔,發生火情邊撲滅邊報告,防止各自為陣、孤軍作戰。
3、撲滅山火的人員要服從指揮、行動有序,指揮長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三、火情傳報
鎮、村護林防火機構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接受火情報告,火情傳報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場專職護林員、鎮防火領導小組。值班電話:5520x
四、森林防火等級劃分
按我鎮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面積、蓄積,林內人員活動情況、防火難度等因素,將我鎮15個村、2個林場均分為一級防火區和二級防火區。章懷林場,5、8、9、12村,五五林場均為一級防火區;其余各村為二級防火區。
五、撲滅救災力量準備
1、以村為單位組建1~2支半專業化或季節性義務滅火隊,每隊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隊長,隊員由民兵、青壯年組成,隊員花名冊以村為單位三月底前報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鎮人武部負責動員、組織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并作為按指令支援友鄰地區的森林火災撲救任務。
六、撲火救災的'物資、后勤保障
物資準備:各村義務滅火隊員各備彎刀一把,每小組3把鐵鏟,多個鐵桶、盆,電喇叭一個。
后勤保障:重大火災撲救必須妥善解決食宿、飲水、醫藥、通訊、車輛等問題。在滅火期間,鎮衛生院要服從調遣,安排好醫護人員和藥品,經費由財政、糧食、衛生部門協調解決。
七、滅火救災的指揮機構及實施步驟
1、林區村、社、居民見火要報、見火要救,根據實際情況確保鳴鑼、喊話、樹立標志等多種信號,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狀態之中。
2、一般火災、荒火由所在村負責人為現場指揮長,組織撲救;重大火災由鎮組織撲救,鎮政府主要領導負責指揮并請求援助,撲滅后,當地公安、林業站對肇事者和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3、各村要根據本地情況制定防火預案,一級火險區的村要對義務滅火隊員進行必備的滅火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滅火能力。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8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按照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xx鎮森林防火預案應急預案》的規定,圍繞防火責任、火源管理、隊伍建設、設施建設、撲火指揮、撲救戰術等六個方面的內容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工作。通過防火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提升全鎮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能力建設,促進森林防火工作上一個臺階,確保森林資源安全,促進我鎮經濟和社會事務持續快速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由XX鎮人民政府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分管林業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任主任,任副主任。負責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成員由鎮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村(社區)負責人組成。
(二)建立和規范森林防火責任
1、建立健全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條例》第10條、第16條第3款、第22條的規定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制定鎮政府與各村(社區)委會森林防火責任狀。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責任制。制定鎮黨政領導、聯點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有工作責任心的老黨員老同志包山頭地塊的責任制。
3、建立林地經營聯合體和個人森林防火責任制。組織林地經營聯合體和個人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責任制、責任區、責任人以及加強設施、設備建設的要求,全面簽訂責任狀。
4、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考核辦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內容、方法、程序、評定及懲罰措施。
(三)進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護機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傳機制。重點從宣傳教育的時機、內容、形式、手段、組織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在林區道路、易燃性高的地點、重點墳場、景點、寺廟等地設立宣傳警示牌及固定標語。
2、全面推行“四個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護林員100﹪在崗在位巡山護林,高火險時段,巡山管護100﹪覆蓋林地;(2)林區農事和林事生產性用火要100﹪執行用火許可證制度;(3)林區的聾、啞、癡、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實監護人責任;(4)對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邊田主、進山業主、寺廟“蔡公”實行100﹪實名登記。
3、建立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機制。按照《xx省森林火險預警警報響應主要工作內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對鎮、村(社區)兩級的工作內容和程序進行細化分解。
4、組織開展計劃燒除工作。重點是計劃燒除區域、責任單位、用火審批程序、用火規程、燒除組織實施以及經費保障等環節進行研究,形成工作機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機制。重點對野外火源檢查進行分類梳理,從日常巡查、重點時段督查、重要部位嚴查的組織實施和處罰切入,形成規范工作機制。重點是建立督查和獎罰機制。
(四)推進森林火災撲救隊伍建設。
1、制定鎮撲火隊伍建設管理。明確鎮、村撲火隊伍人員數量、裝備標準,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鎮政府撲火隊人數x人,配備頭盔、手電筒、迷彩服、高幫膠布鞋等個人防護裝備。各村級撲火隊伍人數為x人。
2、組建鎮村(社區)兩級撲火隊伍。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完成鎮撲火隊伍和村撲火隊伍的組建。
3、組織隊伍進行演練。組織鎮撲火隊進行演練、點演。
(五)強化撲火指揮體系建設。
1、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從提高快速處置能力建設方面入手。
2、落實指揮場所建設。按照規定完成指揮場所(值班室)建設,并配備必要的設備。
3、明確指揮程序。組織制定指揮程序、指揮職責,并認真落實。
(六)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建立撲火物資儲備庫,制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倉庫建設管理制度。建立和規范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明確物資品種、數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法
(一)防火工作方案按照分級組織,上下聯動的原則實施。具體工作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林業局具體指導,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并邀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派員指導,形成以下為主、上下聯動機制。
(二)防火工作應采取“三先三后”方法開展。即先梳理(問題)后研究、先研究后開展、先總結后推廣。
(三)防火工作應全面而有重點。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社區)對防火工作內容可分項實施,成熟一項,實行一項,確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森林防火不僅是一項社會工作,也是一項經濟工作,更是一項政治工作;必須從講政治、顧大局、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時刻把森林防火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森林防火是鄉鎮考核一票否決的硬指標。切實履行職責,杜絕森林火患是建設“璀璨明珠”的具體要求,更是打造生態文明的現實需要。提高對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抓好組織實施。鎮政府主要領導要經常深入各村(社區)指導檢查防火工作的開展,幫助基層協調解決防火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指導各村(社區)按照防火工作方案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指導監督。鎮政府要采取領導包村和加強督查的方式,落實防火各項責任。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制定防火工作檢查指導方案,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如期完成防火工作。
(三)嚴格落實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和“誰包村包點,誰負責”的原則,鎮聯點干部及所在村的村支書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村主任及各村分管領導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責任人,護林員、守點員守卡員為具體責任人;細化方案,層層分解任務,確保森林防火工作內容落實到實處。同時,將防火工作列入各村(社區)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書的重要內容,對防火工作開展好的,鎮政府將給予通報表揚。凡對試點工作馬虎應付,未如期達到防火工作目標,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先評優的資格。
(四)落實經費保障。鎮村兩級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錢有錢,人有專責,集中精力落實工作。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19
為貫徹落實以“預防為主,積極消火”的工作方針,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嚴格制度,確保處置森林火災中能夠快速、正確、有序,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淄博市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青縣自然資源局職責范圍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森林防火總指揮、副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自然資源所及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各小組的責職,進一步落實責任。
(二)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局機有關科室、各所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有關科室、所全體工作人員,要做好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和物資準備工作。
(四)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完善火情報告制度,實現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反應迅速,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
四、組織指揮體系
縣自然資源局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一)綜合調度組
組 長:馬立冬
成 員:楊長永 王志強 王光峰
職 責:負責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傳達落實縣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縣委、縣政府領導有關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向上級有關領導機關及時報告火災動態;根據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通知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負責審核森林火災事故的宣傳報道和發布有關信息;起草上報撲火信息和火災事故報告;承辦縣護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火場指揮組
組 長:馬立冬 彭紅英
成 員:王志強 王光峰 李玉國 姜 峰 莊錄亭
負責實施火場現場指揮;根據火情動態,擬定撲火方案,合理使用現場的撲火力量;根據火場發展態勢及時提出撲火力量的增援意見;與綜合調度組建立起暢通的通信聯絡,保證火情信息傳遞暢通;承辦縣森林防火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三)支持保障組
組 長:馬立冬
成 員:楊玉海 孫 倩 李玉國 李保國
做好火災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工作,確保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安排落實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的資金、撲火工具及相關物資的調撥等工作。
五、預警和信息報告
(一)預警
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等級。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標準執行。
2. 預警發布
縣自然資源局和氣象局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后,縣防火辦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核查反饋情況。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后,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加強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認真檢查裝備、物資落實情況,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有關準備。局機關各科室、所聯系所對應責任區的抽查工作。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后,自然資源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后,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由自然資源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蹲點督導檢查,做好物資調撥和防火經費的準備,并通知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做好赴火場的應急準備。
(二)信息報告
在高火險天氣、法定節假日或領導指示要求報告的防火重點時段,值班人員須在每日下午17︰00時前向各責任區了解當日情況,并按規定落實零報告。有火情時,用電話迅速報告帶班領導。電話報告的單位:局防火辦(6967748)。
局防火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后,要問清起火時間、火場位置、火點個數、火線長度、撲火人數、大至過火面積、起火原因、前線指揮員等情況,并將通話時間和領導指示詳細記錄在案,同時向帶班領導匯報。
凡需要啟動局撲火應急預案的森林火災,在按預案執行的同時,當日起火到交接班仍未熄滅時,值班人員要跟班作業。辦公室要做好相關應急處置情況匯報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
(一)撲救火災
火災發生后,縣自然資源局在第一時間進駐現場,進行指揮處置,并立即報告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森林火災撲救應當“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落實撲火人員安全保障措施。
(二)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縣自然資源局指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三)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七、后期處置
(一)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后,縣自然資源局應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
(二)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防火辦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八、綜合保障
(一)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時刻保持通訊、電話暢通。
(二)防火值班人員要時刻保持通信暢通,做到有呼必應。
(三)物資保障。根據全縣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確保森林防火儲備物資充足,滿足森林防撲火實戰需要。撲火物資的儲備、補充、更新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九、責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批評教育:
1. 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無故不到位到崗,擅自離崗(如有事應在本組內請假調整)。
2. 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值班人員無特殊原因,未及時趕到現場,不履行職責。
3. 因撲救林火需要,非值班人員不聽領導組織調動。
4. 在火災現場不聽領導或前線指揮機構指揮。
5. 值班人員對森林火災匯報不及時,值班記錄不認真、不清楚、不事實。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依照《森林火災責任制追究制度》處理。
1. 各領導、值班人員因失職或指揮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的。
2. 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災報案后,無故延誤戰機釀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及重要設施嚴重破壞的。
3. 因故意對森林火情瞞報、虛報致使領導撲救林火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及被上級通報批評的。
4. 不聽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擅自行動,導致釀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的。
5. 有其它因責任原因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公私財產損失嚴重及人員傷亡的。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0
為積極防范和有效處置森林火災,確保中秋節、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認真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險巡查力度。
2、對省、市反映的火情監測衛星熱點,及時組織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市防火辦。
(二)火源管理
1、嚴格落實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省公安廳、省林業局《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從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用火的'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
3、加強野外火源巡查,護林員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時間,確保24小時有人在崗在位;鎮、村干部要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督促檢查。
4、加強對癡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確監護人員和監護責任,同時加強對從事農耕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
(三)督導檢查
1、以村委會為單位開展森林防火專項檢查,確保山頭地塊責任到人,火災隱患排查不留死角。
2、鎮掛村領導駐村干部要深入責任片區開展檢查督導,督促責任片區落實各項部署和防范措施。
(四)應急準備
1、各村委會要修訂和完善各自中秋、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充實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級森林防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鎮主管、分管林業領導、林辦主任、村委會主要領導、責任段責任人、村、組護林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并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3、鎮半專業撲火隊及各村委會撲火分隊要24小時集中待命,確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動。
4、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的值班和災情信息報告制度,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項工作紀律,確保信息暢通。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委會每天16:30前向鎮防火辦報告當日值班情況,遇有火災立即上報。
2、強化火情調度。各村委會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鎮防火辦,嚴禁遲報、瞞報、謊報;火災撲救情況每兩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半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立即調派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村級撲火分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向鎮防指申請支援,鎮防指將酌情派毗鄰村撲救力量進行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發生后,村委會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鎮領導到場后交由鎮領導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鎮半專業隊和村撲火分隊為第一梯隊,以毗鄰村撲火分隊為第二梯隊。
(四)火場指導
對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發生在敏感地區的重要森林火災,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根據情況上報xx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各村委會中秋、國慶兩節暨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在9月30日前報鎮林辦備案。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1
森林火災雖然是自然災害,但在很多的時候是人為造成的,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和破壞性,是一項重要的搶險救災工作。為認真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的精神,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不受損失。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快速將林火撲滅,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實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1、鎮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揮部。黨委副書記、鎮長同志任指揮長,人大主席任常務副指揮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任副指揮長。黨政辦、農辦、林業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學、學區、醫院為成員單位,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農辦,電話為,報警電話。
2、工作分工
指揮長負責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面工作。常務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協調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項準備工作;負責督促各村各單位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處、森林防火宣傳、基礎設施的建設落實、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組織機構及措施的落實。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負責全鎮民兵撲火應急隊伍的建設、訓練和調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間,督促檢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責任制、防火宣傳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實,并根據高火險天氣等級不同,采取不同相應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嚴防死守確保萬無一失。
2、一旦發現火情,各村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撲火,并到火場第一線組織指揮撲救,直到撲滅為止。
3、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駐村人員、單位負責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趕到火災發生地點組織撲救。在高火險天氣、重大節日期間,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組織成員單位到各村開展森林防火大檢查。
4、民兵為應急撲火隊伍,要隨時做好撲滅火災的準備工作,隨時服從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調度。
5、森林火災發生后,林業派出所、林業工作站立即派員到火災現場進行調查,迅速查出火災肇事者,并將調查情況書面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依法對肇事者及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重大森林火災及有關人員傷亡事故的森林火災事件,報上級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6、對已發生的森林火災,須及時按程序上報,不得瞞報。
三、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
(1)鎮里和各村在重點森林防火期內要堅持24小時值班,保證電話暢通。
(2)各村主要領導、分管森林防火的領導的電話,在防火期內保持暢通。對因電話不暢,信息中斷影響火災撲救而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車輛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間,鎮里安排專用車輛進村到組進行森林防火知識、政策的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火意識,從源頭堵截火災的發生。
3、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應急隊伍所需的撲火工具和調派大批人員參加撲滅重大火災所需工具和物資由鎮里負責落實。臨時組成的義務撲火人員的撲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組負責落實。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2
森林火災是一種破壞森林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危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嚴重自然災害。為了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我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警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威教通[20xx]98號《關于做好20xx年學校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火,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落實責任,全體動員,千方百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特成立領導小組如下:組長:(校長,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副組長:(副校長,具體負責落實森林防火工作)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中心校安全,吳高發負責全鄉的資料收集及整理歸檔等工作。各村完小、幼兒園也要相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
三、時間安排和活動對象
此活動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內開展,每年各校要將森林防火宣傳作為一項經常性、長期性的工作來抓,并納入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質教育范疇,讓廣大學生牢固樹立“愛護森林資源,嚴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識。
四、宣傳教育活動的主要內容
一是在每個班級上一堂森林防火專題課(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三是給每個小學生家長致一封信;四是三年級以上學生寫一篇關于森林防火的作文;五是學校張貼一幅森林防火宣傳標語。充分利用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班級墻報等多種宣傳陣地,宣傳防火的重大意義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識。春季來臨,要教育學生不玩火,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山區、林區,嚴禁焚燒地堰、枯草,消除火險隱患,防患于未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小學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識的教育和遇險自救知識的教育,并通過學生將有關知識宣傳到家庭和社會,增強全社會的防火意識,提高每個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準組織教師和學生上山救火,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五、時間安排
本次宣傳教育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各校要召開會議,認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確保宣傳教育活動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活動開展階段。各學校安排老師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課、寫作文、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等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各校將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鄉中心校。
五、建立防火報告制度
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進一步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嚴格按照火災報告制度的規定,不得遲報、瞞報火情,對貽誤戰機,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3
為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水平,依照《20xx年市森林防火工作要點》和《20xx年市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扎實有效地做好全年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確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實現全年無重大森林火災工作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市委七屆三次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實現全市無重大森林火災的工作目標,全力營造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氛圍,大力度、全方位、多渠道、高標準的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增強群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覺性,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宣傳工作重點
(一)重點內容
1、《森林防火條例》;
2、《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
3、省、市政府森林防火會議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精神;
4、森林火災撲救基本常識及緊急避險知識;
5、大力宣傳農事用火新的管理規定,突出宣傳《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
(二)重點時段
1、春、秋兩個防火期進入前的動員教育。
2、春、秋入山采集、旅游和備春耕農業生產及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傳教育。
3、清明、五一、十一等重點節日期間的宣傳教育。
4、防火期內出現持續高火險天氣特殊時段的超常規宣傳教育。
三、宣傳教育工作步驟及措施
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以春、秋兩個防火期為主貫穿全年工作始終,緊扣全年工作主題,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教育內容豐富,輻射面廣和戶外面對面宣傳教育針對性強、威懾力大、效果顯著等特點,適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每個防火期主要分以下4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啟動階段(春防:3月1日至3月14日,秋防:9月1日至9月14日)
該階段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宣傳教育方案;結合春、秋季森林防火會議部署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認真組織學習《森林防火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防撲火知識,以及年度工作要點及省政府命令,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組織相關單位對原有宣傳設施進行維護、刷新,布設森林防火宣傳物、警示牌;《森林防火宣傳手冊》、《森林防火須知》、十戶聯防公約等各種宣傳品和各類非固定宣傳物布設、發放前的準備工作;各級森林防火部門要做好微信平臺加入和森林防火信息報送;進一步落實“二橫、四縱、六出口、一節點”重點防火區域森林防火宣傳責任制,重點路段、村屯路口要設置旗陣、宣傳條幅,重要入山道口要增設移動宣傳崗亭派專人值守。
(二)起始階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24日)
該階段主要工作包括啟動各類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方案,全面開展防火宣傳物、警示物的布設工作。做到固定宣傳物醒目、警示作用強,加大“彩旗工程”和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的布設力度。重要出口、節點要逐步增設永久性宣傳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以“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綠色增長、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結合貫徹森林防火條例、省政府命令等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森林防火專題報道,不斷提高森林防火意識,著力擴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報警電話,森林火險預警信號,以及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傳警示的社會知曉面;開展“清明節”專項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引導群眾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樹、送花等文明方式開展祭祀活動,堅決避免因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全力做好禁止農事用火宣傳教育工作。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十戶聯防公約入戶活動,大力宣傳農事用火新的管理規定,要大力組織動員林區群眾在森林防火期前,將防火區內的農用秸稈提前移出、回運、清理。結合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通過現地發放宣傳單、禁火令、通告以及在農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區邊緣插“禁火旗”的新做法,營造禁火聲勢,做到禁火新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地要實行分層次宣傳,確保各類人群普遍受教育。充分發揮學校教育宣傳的影響力和輻射力,各地要協調教育部門開展以“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報、給家長寫一封森林防火信、寫一條森林防火標語、上一堂森林防火課”為內容的“五個一”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良好局面。
(三)關鍵階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31日,秋防:9月25日至10月31日)
該階段主要工作包括開展緊要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將印制的《森林防火宣傳手冊》,《森林防火須知》宣傳單,“十戶聯防”公約等宣傳品張貼到村、分發到農戶。要發動群眾,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加強對入山人員的`宣傳教育,防止野外用火的發生;做好“五一”、“十一”等重點時段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要利用好自有村村通廣播站,適時預告森林火險等級,播放森林防火宣傳帶。要將領導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導檢查進行跟蹤報道,將基層單位森林防火好的經驗做法進行系列報道;在森林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火專項宣傳活動,利用廣播、圖片、宣傳欄、警示牌、標語、門票等方式,因地制宜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加強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識;利用5.12防震減災日宣傳契機,大力開展森林火災撲救知識,安全常識宣傳教育,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并用火災肇事者的處罰規定與典型火災案例的查處情況進行警示教育。
(四)收尾階段(春防:6月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
該階段主要工作包括組織好防期和年度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的專項檢查、驗收工作,調度統計各類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數據,為階段性和年度宣傳教育工作總結提供素材;做好森林防火非固定宣傳警示物的撤收保管工作,防火期宣布結束后5日內,要將森林防火彩旗、條幅及其它非固定宣傳警示物及時撤收,避免風吹日曬、雨水淋蝕和人為破壞造成損失。
四、基本要求
1、各單位依據鎮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具有本地特點的、可操作性強的年度宣傳工作方案。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險時段,又要保證防火宣傳工作持續性、廣泛性和實效性。
2、各單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經費的投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及時撤換更新破損嚴重的宣傳警示物,防火期結束后要及時收回宣傳彩旗、條幅等臨時性宣傳警示物。
3、各地、各單位要加大“彩旗工程”的布設力度。村屯路口要設置旗陣、宣傳條幅,重要入山道口要設移動宣傳崗亭派專人值守。重要出口、節點要增設永久性宣傳牌。發揮好森林防火警示物在預防森林火災中的作用。
4、各基層單位要及時將重點時段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開展情況以及本單位好的經驗和作法上報鎮政府。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已經納入鎮對各村森林防火績效考評范圍。
5、宣傳教育工作要結合各項活動展開,要大膽創新,積極嘗試,探索新的有形象、有影響、有規模、有效果的模式,爭取在潛移默化中指導群眾,教育群眾。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4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5
為建立森林火災撲救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我鄉森林火災處置應急能力,保障在撲救森林火災過程中快捷的組成撲救體系及時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火災撲救指揮部。鄉黨委書記為指揮長,鄉長為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撲火現場指揮部、火情分析組、人員調度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
二、職責和分工
火災撲救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處置和跨區域火災救援;
森林火災撲救人員、器械、物資等調度、指揮工作;
并對火災事故責成有關部門查處和處理善后工作。
撲火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撲救和火情偵查,及時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匯報火場情況。
火情分析組:負責火場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及時為指揮長決策提供依據。
人員調度組:負責按照火災撲救指揮部和區防火指揮部的命令,及時調整人員組織撲救工作;
負責加強同各單位的聯系。
后勤保障組:負責防火前線人員的食物供應,防火物質的儲備供應,醫療救護,維護撲火現場和交通秩序。
善后處理組:負責火災責任查出,災情統計上報和善后處理。
三、先期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應當組織動員防火應急隊伍就近開展先期處置;
村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場指揮,及時控制火勢,努力減輕損失;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鄉防火辦。
鄉防火辦接火災報告后,值班人員必須了解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救情況、現場指揮等基本情況,并向帶班領導報告。
帶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火災情況報告指揮長和副指揮長;
根據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的指示,組成撲火現場指揮部;
及時將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事件的決策情況傳達給事發地村委會及相關人員;
并確定留守人員,做好上傳下達、值班記錄。
四、撲火指揮
撲火現場指揮部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執行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森林火災的決策和指令;
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災相關情況及已采取的先期處置情況;
及時判斷火災發展趨勢,研究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迅速控制火勢,做好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
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報告。
五、擴大應急
當森林火災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火災撲救指揮部報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六、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火完全熄滅,火場清理完畢,達到“無煙、無火、無氣”后,撲火現場指揮部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并請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指揮長批準,由撲火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七、后期處置
火災撲救指揮部成立聯合工作組,進行現場調查評估,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寫出調查報告,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移交主管部門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
因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而傷亡的人員,由相關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褒獎和撫恤。
八、保障措施
(一)撲火力量:本著森林火災撲救就地就近原則,分二個梯隊做好撲火準備。
第一梯隊:各村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實行火災發生地就近調動原則;
森林火災發生后,凡毗鄰火災地的村、組應急隊伍都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隨時聽候火災撲救指揮部的調遣。
第二梯隊:鄉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由火災撲救指揮部根據撲火需要集結調遣。在緊急情況下,請求上級支援。
(二)通信聯絡:現場指揮人員應攜帶移動電話趕赴火場,隨時保持與區、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毗鄰鄉鎮、火場內部,以及各撲火隊伍指揮員的聯系。
九、注意事項
(一)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
(二)要善于觀察煙、火、植被、天氣、地形、人員裝備等情況。
(三)時刻牢記六突六不突:
一是從火線側翼突入,不從火頭逆風處突入;
二是從山脊弱點突入;
不從山谷火險處突入;
三是從山下向上突入,不從山上向下處突入;
四是從成林邊緣突入,不從灌幼密林處突入;
五是從寬平之地突入,不從窄溝狹谷處突入;
六是從依托之處突入,不從植被茂密處突入。
(四)隊伍撤離時的安全:
一是注意清點人數;
二要小心謹慎,防止墜石和摔傷。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
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
四是居高眺望,流動巡護。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6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xx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xx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xx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xx村南至寶塔xx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xx村從至山腳————xx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xx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 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7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xx市、xx區有關規定,結合xx鎮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平衡,為建設生態寇店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防管并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間,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從源頭上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二)嚴格責任聯動。鎮主要領導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負責人,村主要干部是直接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機制。
(三)做到群防群控。加強鎮村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建設的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發動
鎮機關、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等相關單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一是入山口處設置墻體噴涂固定標語;
二是、橫幅標語不低于20條;寨、寨橫幅標語不低于5條;
三是其他村利用村級工作月例會,大力宣傳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利用黨員“1+10”會議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人員物資準備
鎮機關按照黨政班子成員帶班和部門值班,值班人員和派出所巡防隊員組成防火突擊隊,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100把、手電筒100個、滅火器2臺。、寨、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各組織防火隊員20名,準備防火拖把、鐵锨各50把、滅火器各3臺。值班人員做好日常巡邏,一旦發生森林火情后,確保防火隊伍能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安全施救,確保第一時間撲滅火情。
(三)嚴控帶火種進山
在xx村沙河一庫、xx村家和牧場進山路口設立檢查站,每個檢查站6人,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期間要對進山人員進行防火知識宣傳,禁帶火種進山,嚴格控制火源進山,易燃物品及火種一律收繳,確保消滅一切隱患。鎮督查辦和農業服務中心組成聯合督查組,不定時進行督查,發現1次人員不在崗罰款200元,發現1次火情罰款1000元。
(四)嚴格值班制度
鎮黨政班子成員輪流值班,堅持每天督查巡山,同時負責檢查村干部、xx公司和野生動物園值班情況,要設立值班室,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加強巡邏,將危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保障體系
1.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凡群眾或上級部門發現,村級沒有發現及處理的,一次扣發該村經費1000元;對火災肇事者,由當地公安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進行處理;對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刑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做好信息暢通。鎮平臺有專人負責監控,如發現火情,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及時處理并反饋。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火情,立即上報,組織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滅火。鎮設立舉報電話:,同時發動群眾舉報,凡群眾舉報屬實,一次獎勵現金50元。
3.經費保障到位。鎮政府給寨、寨各撥付20xx元,和各撥付10000元的森林防火經費,用于森林防火人員的工資待遇。對撥付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占用。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8
今天這次會議,是在全縣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同時又面臨特大干旱和乙腦疫情襲擊的情況下,召開的一次緊急會議。剛才,--傳達了市上森林防火緊急會議精神。安堅副縣長對我縣前期森林防火 工作進行了小結,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這些意見我都完全贊同,請大家認真加以落實。為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總方針,下面,我講五個方面的具體要求。
一、抓重點。
森林防火工作面寬量大,涉及千家萬戶。只有突出重點,才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動權,才能確保工作取得成效,避免造成重大的損失。一是要鎖定重點區域。由林業部門主體負責,鄉鎮配合,對全縣集中連片500畝以上森林進行全面的清理、登記,在防火指揮地圖上標明,做到重點區域心中有數,特別是連片1500畝以上的區域要作為重中之重。二是要根據連片面積大小、樹種易燃程度等情況分片確定防火等級,按照防火等級高低將全縣森林分為一、二、三類,使工作重心一目了然,便于分出工作的輕重緩急。尤其是原始林區、松林等易燃林種必須作為一類防火等級確定下來。三是要抓住重點人群。除極少數雷擊等自然因素造成的火災外,絕大多數火災是人的活動造成的,管住火源的關鍵是管住人,尤其是兒童及“癡、呆、聾、啞、傻”五類人,是預防工作的重點人群。各鄉鎮、各部門要死死抓住工作重點不放,使防火工作做到事半功倍,增強工作實效性。特別是要做細做深做實防火預案,按照科學的原則,增強可操作性,確保能夠實際運用,取得成效。
二、重責任。
落實責任是落實措施的前提,完善責任體系是防火工作的首要環節。必須明確縣、鄉、村、社、戶、人的責任,落實責任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空檔,確保工作有人抓、措施有人落實。一是要落實縣級責任,縣 領導 要加強對 聯系鄉鎮森林防火的檢查督導。縣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落實好各項措施。林業局班子成員要實行分片負責,中層干部人員要有重點責任,重點指導好黃荊、水口、石寶、建新等集中成片區域。二是落實基層責任。鄉鎮副科級以上 領導 要包保重點村、村組干部和聯系村鄉干部包到戶、戶包到人。要緊緊抓住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監管,將巡山護林、火情撲救等具體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三是落實法定責任。林區群眾和進入林區的人員都有依法護林、防火、撲火、監督的責任,要自覺履行。
三、強預防。
撲救森林火災難度大、危險高。一旦發生火災,即使以最快的速度予以撲滅,也會造成極大的損失,甚至產生人員傷亡。因此,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和關鍵是預防,必須要落實措施,盡可能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1、要強化宣傳。宣傳工作要增強針對性、注重實效。宣傳內容要簡單明了,讓群眾一看就懂,形式要多樣化,范圍要全覆蓋。宣傳工作要到戶到人,家喻戶曉,不留死角。一是要讓群眾明白,目前是高火險期,野外用火極易造成火災,提高群眾警惕性。二是要教給群眾撲火知識,讓群眾掌握火情發生后的 報告 、撲救和安全防范知識。三是讓群眾明白在森林防火上的.權利和義務,發動群眾自覺投入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加強群防群治。
2、加強巡護工作。建立完善巡山護林制度,增加人力物力,采取把守路口、設卡檢查、封山防火等措施,把火源管住、堵住,堅決把火源控制在林區之外。尤其要強化邊界地區巡護力度,省內省外、縣內縣外、鄉鎮與林場、鄉鎮與鄉鎮、村與村之間,要相互協作,整合力量,資源共享。要將林區,尤其是邊界地區住戶的固定、移動電話等各類通訊聯系方式進行清理登記造冊,印制下發。把林區住戶青壯年納入護林隊伍,形成信息網絡,確保火情得到迅速準確的傳遞。構建以村為基礎的監測網、信息網和巡護網。
3、嚴管重處違規人員。一是由縣林業部門狠抓重大案件查處,一旦發生火情,要堅決頂格查處肇事者,起到警示 教育作用。二是加大巡山執法力度,并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和村民自治作用,及時現場處理違規用火人員,達到處罰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增強村民防火意識。各鄉鎮要立即構建起以村為主體的防范體系,立足于防,采取果斷措施,杜絕火災發生。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對不履職和履職不到位,工作不落實的巡護人員要嚴格追究責任,實行責效掛鉤、獎懲逗硬。
同志們,我縣當前森林防火工作形勢嚴峻、任務艱巨,各鄉鎮、各部門必須按照會議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發生,同時,要按照8月13號緊急會議精神,抓好抗旱減災、乙腦疫情防控等工作,共同維護好穩定 發展的大局,為全縣 經濟 社會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2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同時廢止。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30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公園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我中心結合山公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下設五個組:
1.前線指揮組。主要職責: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森林防火工作。
2.火災撲救組。主要職責:負責協調組織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方案,并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并負責向上級報告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火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部署和前線指揮部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清理、火場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根據前線指揮部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救火災車輛;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等相關后勤工作。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衛生人員;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搞好食品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案情調查組。主要職責:負責起火原因調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調查、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撲火現場治安秩序,保障各項撲火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成立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隊伍。本預案啟動后,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公園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公園森林防火電話值班、森林火情動態變化監測、信息統計匯報、森林火災撲救協調等工作。
二、森林火災預防、監測、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知識、撲火科學知識。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管護人員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罰,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端午節、春節前后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后,工作人員要立即向公園股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情況,接到發生或即將發生森林火災的信息后,及時向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報告,并積極赴現場組織撲救。嚴禁組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小學生和兒童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2.出現較大火情時,我中心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詳細準確地將森林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并在1小時內報告撲火力量及設備,現場指揮負責人及聯系方法,火情動態,發生地森林資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狀況,火災現場氣象等情況。
(三)森林防火物資儲備
公園內要準備好柴刀、油鋸、滅火拖把、高壓水槍等充足的防火用具和森林防火警示牌、標志牌等,要有充足的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三、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過程中前線指揮、火災撲救等五個小組分工合作。
1.應急處置
2.公園內的居民及巡山護林人員,要見火即報、見火即打,力爭把森林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3.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時,由公園股、村就近組織力量撲救。
4.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三)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前線指揮組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場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確定無余火后,報經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撤離火場,同時要安排專人留守火場,經檢查確認無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四)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隔離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等力量為主,其他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森林火災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則上由公園股協同處理,其他森林火災案件報縣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處。
五、后期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股室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三)災后安置及災后重建:火災發生后,我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31
根據重慶市巴南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街道實際,為遏制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嚴控火源入山,確保本街道的森林防火安全,保護森林資源,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強;副組長:余治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街道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鄭健君同志兼任。
二、配齊配強森林防火工作力量
1.街道共設置天保護林員7名,森林防火員11名,分別負責顯林、勝天、沙井、輔仁、曉春、龍鳳村6個村3萬余畝林地資源管護。天保護林員和森林防火員主要職責為:(1)在森林防火重要節點及森林防火重點時期必須每天開展巡山護林并及時填寫管護日志,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等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工作;制止林區及其周邊違規用火行為,并及時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2)其他時期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等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工作;負責責任區域巡山護林,對風險隱患點進行重點巡查,并填寫巡護日志;及時發現、制止、報告盜伐林木、亂捕獵野生動物、破壞野生植物、違章用火、非法毀林開墾和侵占林地等違法行為,發現森林周邊有違規用火情況及時制止,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森林病蟲害監測工作;完成各級林長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在7—9月高溫伏旱期,根據天氣狀況,由街道研究決定可增加森林防火網格員20名(其中顯林村新增防火員3名、勝天村新增防火員5名、曉春村新增防火員3名、沙井村新增防火員3名、輔仁村新增防火員3名、龍鳳村新增防火員3名)。
3.森林防火檢查卡點設置:分別在勝天村堰塘坎、輔仁村楊家園、龍鳳村叫花橋、顯林村金銀崗設卡4個。守卡人員為村設置的交通勸導站工作人員,其主要職責是:(1)開展林區及其周邊農戶、進山人員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并對進山人員信息進行登記,發放《入山須知》;(2)制止林區及其周邊違規用火行為,并及時上報街道農業服務中心;(3)發現違規運輸木材、苗木等行為及時向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報告。
在7—9月高溫伏旱期,經街道研究同意可增設森林防火檢查卡點1處,為勝天村白象山茶山處卡點,時間為上午8點—晚上24點。職責:對進出車輛及人員信息進行登記、掃碼,開展防火宣傳等。
4.農業服務中心及工作人員職責:分村劃片落實責任,工作人員以所駐村為責任片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出動宣傳車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檢查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情況和巡山守卡人員的在崗情況。
5.各村及干部(含村民小組長)職責: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派專人對轄區內的特殊人群進行監護,并與監護人簽訂責任書,搞好林區林緣耕地及林區林緣墳頭的責任農戶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并與責任農戶簽訂責任書。
6.各駐村工作組職責:要加強對所駐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下村檢查督促所駐村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情況。
7.值班組職責: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檢查。
三、強化森林防火宣傳
在森林防火重點時節要派出宣傳車進山宣傳檢查森林防火工作(宣傳時間劃分為:上午10點—12點,下午2點—4點),宣傳檢查人員為農服中心工作人員或者政務值班人員;將森林防火宣傳光盤下發到各村利用廣播進行宣傳(宣傳時間劃分為:中午12點—2點,下午4點—7點),由各村播音員負責。
四、組建應急隊伍
街道共組建防火應急隊伍7支,應急隊伍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
1.街道組建以機關干部為主體的一支應急隊伍30人,成員為機關工作人員組成(年齡不超過60周歲),由街道辦事處主任王強任指揮長,分管副主任余治強任副指揮長。
2.各村組建一支不低于15人應急撲火隊(不含沙井村),由村黨委書記任隊長,統一聽從街道防火指揮部指揮,隊員的選擇必須是各村的常住居民,以便于隨時集結出動。沙井村組織不低于20人的應急隊伍,在森林防火高危時節全天候備勤,作為街道應急隊伍的預備隊。
3.每年開展應急撲火培訓及演練一次以上。
五、物資保障
1.撲火應急物資:油鋸、風力滅火機、滅火彈、鐵鍬、鐵掃把若干、水袋(或噴水器)應急手電筒若干、對講機6臺、鐮刀砍刀若干(割隔離帶用)等。以上物資由農業服務中心保管維護。
2.其他物資:干糧(食品)、水等物資根據需要由街道黨政辦臨時購置。
3.車輛保障:運輸人員、工具車輛、水車等
六、火情處置
街道轄區內火情發生后按照20__年新修訂的《惠民街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進行處置(見附件)。
七、開展聯防聯控
與相鄰鎮街簽訂森林防火聯防協議,以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推進生態共建,共同推行林長制,按照“護林不分疆界,保護不分權屬,撲火不分區域”的原則,加強區域協作。在雙方邊界處發生火情要及時通知對方,堅持誰距離近、誰交通方便、誰先出擊,積極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撲救,林火撲滅后再進行交接。若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雙方要在人力、物力、先進滅火技能等方面相互支援。
八、資金保障及考核
由街道統籌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經費和擬定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經費共計:107600元(不含7—9月高溫伏旱期新增森林防火網格員與新增卡點人員工作經費)。經費來源:上級公益林管護經費、三防經費。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32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我鎮實際,特制訂昌化鎮xx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為了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一定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層層抓好責任落實。要把每個村、每個、每塊林地的防火責任落實到個人,分片包干,確保防火責任落實到位。要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對重要區域、敏感部位加強督查,查找隱患、堵塞漏洞,確保節日期間各項防火措施落到實處。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森林防火。
二、明確職責,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鎮干部在清明節期間要根據值班安排,在節前要嚴陣以待,確保在崗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
2、各村在清明節期間,每天均有領導帶班,發生火警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組織力量,及時撲滅,并向鎮主要領導報告。發生火災時,帶班領導應立即通知鎮林業站撲火隊前往撲火,并帶領鎮義務撲火人員趕赴火災地點撲救。
3、做好防火宣傳工作,各駐村干部要積極指導村(居)委會進行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村廣播、懸掛橫幅標語等手段因地制宜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廣泛普及森林防火規章制度和安全撲火常識,進一步提升群眾安全用火、科學防火意識。
4、村兩委成員清明節期間要安排值班,在崗在位,不得請假。各村應把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上報鎮政府黨政辦,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5、各村將村兩委成員包、路口的名單固定下來,在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都應有村干部、值班人員不定時進行巡邏,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按照禁火令對野外違章用火人員管嚴、管實,堅決做到見煙就管、見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災撲火隊在清明節期間應嚴陣以待,保證人員、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7、各村應專人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據統一要求安排好人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根據各村情況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員在清明節期間要在主要路口,對上山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宣傳及上山用火情況檢查,嚴格執行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對部分頑固人員要進行依法處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饋
1、各村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村護林員每天必須在下午4點前向所屬村干部匯報當天巡查情況。
3、各村值班領導必須在每天下午4:30前向鎮政府值班室匯報各村巡查情況。
4、一遇火災,各村必須立即向鎮值班室匯報,值班室必須立即向值班領導、分管領導、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報告。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3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34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區、社區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區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并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干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采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布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小學校,提高廣大干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煙、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區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于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區要堅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秋冬森林防火方案 篇35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于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并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