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疏散演練活動方案范文(精選3篇)
突發事件疏散演練活動方案范文 篇1
一、演練目的:
為了在學校發生火災緊急情況時,全校師生能安全、快速地進行疏散,我校特制定本消防疏散演練方案,并進行實際演練。通過消防疏散演練,深化學生學習有關安全防護知識,做到有事不慌、積極應對、自我保護的目的。
二、演練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消防演練安全疏散指揮部
總指揮:
執行指揮:
指揮部下設3個小組:
1、疏散組:
組長:政教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樓梯口負責老師。
職責:各教職工根據學校安排,監守工作崗位,在火災發生之際,依據學校應急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將學生安排到操場等相對安全的地帶,防止學生因恐慌造成擁擠、踩踏等現象的發生,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2、醫療救援組:
組長:xx老師
成員:全體非班主任教師。
職責:保障演練所需一切醫療物資,協助消防隊滅火,另外,負責將傷員運送到安全區域進行簡單救治,確保救助工作順利進行。
3、安全保障組
組長:
成員:班主任和各科任教師。
職責:負責維持操場內學生秩序,清點人數,及時將各班應到和實到學生數準確報告給總指揮。
三、演練時間及人員:
xx年xx月xx日,全體師生參與演練。
四、演練報警程序:
1、x月xx日,:x召開消防安全演練的工作會議,布置各教師的工作職責。
2、xx月xx日請全體教師各就各位,總指揮宣布“xx小學消防、滅火演練開始”并拉響警報,演練正式開始。
五、組織實施安排:
(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全校師生疏散逃生,疏散組長劉志斌主任負責安排非班主任,在教學樓樓梯口指揮疏散,班主任負責組織本班學生疏散逃生。
(二)具體疏散工作安排:
1、樓梯口疏散指揮員安排:
教學樓:
2、教室內學生疏散指揮人員安排:
(1)當時在教室上課的班主任老師迅速組織學生排隊,帶領學生有秩序下樓疏散;
(2)當時在辦公室內辦公的非班主任立即前往樓梯道拐角處疏散學生。
六、疏散要求與注意事項:
1、聽到學校發出的警報聲后,全校師生立即快速、安全進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老師應指導學生迅速掏出手絹,用水浸濕后掩住口鼻或直接用衣袖捂住口鼻,俯首低行,有秩序地跑出教學樓,來到安全區域。進行疏散逃生時要做到聽從指揮,有序疏散,確保安全。
2、各班到達安全區域后應立即清點人數,迅速向總指揮報告應到、實到學生數。
3、疏散集合地點:先在操場集中,如情況需要,再聽從指揮疏散到其它區域。
4、發生火災,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疏散順序:教師領隊,學生排二路縱隊,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樓,不能搶先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具體安排為:教學樓西邊樓梯依次為x
七、演練要求:
1、對不能參加演練的學生,班主任應提前向學校報告。
2、每位同學準備一條毛巾(忘記準備的用紅領巾代替)。
3、在演練撤離時,要注意彎腰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有序撤離。
4、撤離時要安全、有序、快速,特別是在樓梯口不得相互推、拉、擠。
5、演練期間,全體教職工各就各位,防止學生在疏散過程中發生擁擠、踩踏事件,確保演練過程緊張有序。
6、整個演練過程應保持嚴肅,嚴禁大聲喧嘩、嘻鬧、議論等。
7、消防演練結束以后,每人寫一篇《參加消防演練后的感想》,由語文老師收齊統一交政教處。
突發事件疏散演練活動方案范文 篇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發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征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短信、校園網上出現大范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并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群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群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群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信息。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群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
(3)事件處于可控范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范、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衛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衛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后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信息,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并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知情人(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衛處初核后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初核的信息進行核查把關并報校領導批準,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信息發布
1、發布職責。突發事件有關信息發布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發布信息。
2、發布程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并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發布方式。新聞發布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臺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授權新聞單位發布等。
4、發布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了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信息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信息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互聯網動態,及時匯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后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信息后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并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衛處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后續處理工作,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后,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并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采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后勤集團、集會游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了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采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信訪渠道,了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復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后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后,應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后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后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衛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并于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并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衛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后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衛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衛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向學院分管領導匯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了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并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后,應立即開展滅火,并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衛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后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并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并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衛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后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后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后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后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疏散演練活動方案范文 篇3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顯標志。
(3)燃燒的是什么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系。
(4)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墻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床上床下、墻角、櫥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彌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后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并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采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制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扎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范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墻、爬樓門、坐欄桿。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并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沖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沖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沖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衛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并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布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系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后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布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系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采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床、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后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匯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后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么東西都應該是干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并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扎后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鏈等佩帶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臟,然后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凈的冷水中。燙傷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溫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并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干上的創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干凈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沖,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后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綜治隊教師、德育處教師、各帶頭負責領導
二、事故防范制度:
1、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申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應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包括活動地點、行進路線、安全組織措施、緊急情況預案等內容),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書面報告由校長室存檔備案。
2、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范意識。
3、成立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小組。每次外出活動前必須要組織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強調學生集體外出安全意識,進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確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老師及帶頭、跟班教師的安全職責。
4、學校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必須事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自始至終都要跟著班級學生一起活動。
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前幾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對學生外出活動中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1、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2、所有帶隊教師要監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
3、對外出活動前后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系,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并盡快與家長取得聯系。
4、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采取相應措施,有必要時撥打120、122、110等求救電話。
5、突發事件后,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并作好各項善后工作。
四、對具體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如遇發生事故,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組織活動第一責任人拔打110報警電話,并及時向學校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安全人員實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學生有受傷盡快由隨車安全員(正副班主任)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2)將車上其他學生帶離出事點,安全員立刻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3)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一律由安全員馬上把學生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4)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隨車安全員立刻組織學生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安全員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車必須配備手提滅火器和鐵錘、且放置車輛固定位置,安全員必須知道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鐵錘的位置。
2、學校立即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發現場。
3、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指揮人員保護現場。
4、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情況以書面材料上報領導。
(二)處理飲食衛生應急預案
1、各班建立嚴格信息報告制度,若發生類似食物中毒癥狀,要求隨隊安全員(副班主任)立即上報安全第一責任人,并報告隨隊醫生。
2、出現食物中毒癥狀時,隨隊老師作應急處理,首先讓醫生診斷,根據醫生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或臨時治療,如需送醫院治療則由副班主任護送前往。
3、立即組織其他班級安全員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以免造成多人發生中毒事故。
4、組織人員查明中毒原因,并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
5、事發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詳細情況,后以書面材料上報學校。
(三)處理人身意外傷害及疾病應急預案
1、如遇綁架搶劫事件、安全責任人首先要鎮靜,要機智應付,巧妙周旋,盡可以贏得時間,報告學校,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并根據需要拔打110報警。
2、發生突發事件隨隊安全員應始終站在學生身前以避免學生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直至救成功為止,搶救后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并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4、學生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安全員應立即報告隨行醫生進行了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由安全員送醫院治療,并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5、學生出現危險舊病復發或出現心臟病突發,隨隊醫生邊做緊急處理同時組織幾名安全員隨同醫生護送前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