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后勤管理活動方案(精選3篇)
食堂后勤管理活動方案 篇1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以學校工作要點為指導,以服務師生為宗旨,進一步加強食堂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整體品位,努力使食堂成為學校工作中的一個靚窗口,讓教師安心,家長放心,讓學生歡心。使全體師生有一個清潔、舒適的工作環境,保持a級食堂的榮譽。
工作要點:
一、食堂硬件設施建設
對照a級食堂建設標準,對食堂操作區域進行局部改建,使食堂布局更趨合理,各操作間功能更為明確。購置必要的廚房設備、器具,淘汰一些破損陳舊的廚房用具,對一樓、二樓、三樓餐廳進行局部改建和裝修,進一步改善師生的用餐環境。
二、重視食堂內部的管理
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繼續抓好食堂內部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食堂內部管理制度。專職管理人員堅持每天對食堂工作進行檢查。主要從食品進貨、儲存、加工、留樣、銷售及消毒、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檢查和督促,并做好檢查記錄(每星期記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及時整改。以確保師生飲食安全。平時多方面收集師生對食堂工作的意見及建議,學校膳管會的檢查意見,及時反饋給食堂負責人,并督促其整改。食堂接受各級衛生監督部門的檢查,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向食堂負責人反饋,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做好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重溫《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習《食堂“五常法”管理》、《食堂“五常”制度》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邀請北侖衛生局領導進行集中培訓一次。參觀兄弟學校食堂“五常法”管理實施情況。食堂新招聘的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北侖區衛生監督所組織的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知識電子化培訓考試,并持證上崗。
四、繼續實施“五常法”管理
食堂繼續實施“五常法”管理,通過對近一年來食堂試行“五常法”管理工作的分析和總結,發揚優點,克服缺點。并對照“五常法”的操作標準,找出不足之處,不斷提高管理水平。使食堂管理進一步系統化、規范化。
五、保持a級食堂的榮譽,創建區食品安全示范學校
在北侖衛生監督所領導指導下,嚴格按a級食堂的標準開展食堂管理工作,加強食堂硬件建設和監督考核力度,同時要教育全體員工,發揚成績,乘勢而上,加倍努力,把已取得的成績轉化為持久的效果。保持a級食堂的榮譽,創建區食品安全示范學校。
食堂后勤管理活動方案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規范全縣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工作,確保疫情發生后醫療防疫應急物資有序按需保障供應到位,根據《杭州市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遵循企業承儲、政府補貼、品種控制、總量平衡、動態管理、有償調用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與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承擔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任務的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全縣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工作;結合全縣實際確定儲備目錄、儲備數量,儲備方式和儲備周期;負責全縣應急醫療防疫物資采購、調度、供應、發放和儲備。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監控、調度本地防疫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情況,提高我縣防疫防控物資生產保障能力;負責應急醫療防疫物資質量和價格執法等監管;落實急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快速審批工作;負責制定醫藥商業流通領域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計劃,加強對市場的物資投放;形成商業儲備。
縣財政局負責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的資金預算管理,審核儲備補貼預算,落實儲備資金。會同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對儲備情況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 承儲企業
第四條 承儲企業,須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通過GSP認證,供應及配送能力強的醫藥流通企業,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近三年無虧損情況。浙江省、杭州市應急承儲企業和具有資質的淳安縣生產企業優先考慮。
第五條 承儲企業根據企業管理水平、倉儲條件、供應能力、經營規模及效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意愿等情況擇優選定。為有利于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醫藥承儲企業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六條 承儲企業須與縣衛生健康局簽訂承儲協議。
第三章 儲備規模和資金
第七條 根據疫情防控需求確定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年度儲備規模,儲備計劃暫定三年,20__-20__年儲備資金暫定615萬元。每年儲備計劃下達后,由承儲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縣衛生健康局審核后撥付。
第八條 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資金主要儲備疫情防控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具體儲備品種、數量由縣衛生健康局根據疫情、災情的需要與承儲企業商談后確定,并實行動態調整。
第九條 承儲企業對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資金的使用負責。
第四章 儲備管理
第十條 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實行品種控制、總量平衡的動態儲備。在保證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品種、質量、數量的前提下,承擔儲備任務的企業應根據具體藥品、醫療器械的有效期及質量要求,對儲備藥品、醫療器械進行適時輪換,儲備藥品、醫療器械的庫存總量及分品種數量不得低于儲備資金余額的60%。
第十一條 承儲企業要加強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的入、出庫管理,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入、出庫實行復核簽字制。
第十二條 縣域醫共體統一向省市應急承儲企業購置儲備目錄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承儲企業應及時做好物資補充。儲備目錄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價格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縣域醫共體單位談判,原則上價格不高于省藥械采購中心或政采云價格,并在省藥械采購中心或政采云平臺上采購。
第十三條 承儲企業要加強其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的質量管理,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季檢制度,檢查工作參照GSP實施指南。
第十四條 承儲企業要制定物資儲備應急工作預案,切實做好所儲備藥品及醫療器械的應急準備工作。
第五章 調用管理
第十五條 需要動用應急醫療防疫儲備物資時,經縣衛生健康局確認后,由縣衛生健康局及時向承儲企業下達調用通知。承儲企業接到調用通知后,24小時內將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運送到指定地點,并對調出藥品、醫療器械和防護物資的質量負責。有關部門和企業要積極為緊急調用儲備藥品、醫療器械的運輸提供條件。
第十六條 情況緊急的,縣衛生健康局立即通知承儲企業先按要求發送儲備藥品、醫療器械,后補辦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應急醫療防疫儲備物資實行有償調用。提出啟用醫藥儲備申請的相關部門,事后要負責協調實際使用單位或相關單位及時支付貨款。儲備物資的價格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價格政策。
第十八條 縣衛生健康局做好儲備物資調用臺賬,實時與承儲企業核實,確保帳實相符。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承儲企業對儲備物資要單獨設立臺賬,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將實際儲備情況按要求向縣衛生健康局報送。
第二十條 承儲企業應加強對本單位執行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管理各項政策情況的自查,并將自查情況連同年度儲備工作情況,報縣衛生健康局。
第二十一條 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對應急醫療防疫物資儲備及儲備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采取通報批評、追回補助資金、直至取消承儲資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縣衛生健康局可會同縣財政局調整或收回應急醫療防疫儲備資金:
1.企業不能按要求完成儲備或調運任務的;
2.由于經營保管不當發生嚴重質量事故的;
3.管理混亂、賬目不清的;
4.企業發生變故不具備藥品承儲企業條件的;
5.不能按時報送儲備情況季度報表及年度工作報告的;
6.發生其它不能履行儲備任務情況的。
第二十三條 承儲企業延誤救災防疫及突發事故急救藥品、醫療器械供應,弄虛作假騙取儲備資金,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 藥品儲備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按照各自職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后勤管理活動方案 篇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切實發揮應急救災物資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應對突發疫情防控救災物資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強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預案編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災物資管理使用的通知》(浙應急減災〔20__〕18號)《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疫情應急物資調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應急減災〔20__〕21號)《寧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甬防辦〔20__〕99號)《寧波市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操作指引》(甬防辦〔20__〕4號)《關于加強應急救災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甬減災〔20__〕9號)要求,以建立統一指揮、綜合協調、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的應急物資保障儲運體系,提高救災物資調運中的快速反應和處理能力為目標,制定本預案。
二、響應程序
本預案應急響應,結合疫情防控發展態勢和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情況,并根據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控領導小組”)的指令,本市范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疫情防控期間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出現短缺時,在市減災辦的指令下啟動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健全制度,科學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是應急管理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市減災辦日常管理工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實做好應急救災物資應急響應保障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作調撥使用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明確責任人及調撥權限,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常備不懈,依法規范。及時做好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的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儲備物資品種適宜、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常備不懈。
(四)協調配合,快速反應。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需求保障,及時與相關部門密切協調,做到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工作反映靈敏、快速有效,保證非醫療應急救災儲備物資調得出、用得上。
四、組織保障
在市減災辦領導下,成立應對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作組(以下簡稱“保障工作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局辦公室、指揮中心、協調處、防汛處、火災防治處、地質地震救援處、信息中心處室負責人為副組長,處室相關人員為聯絡員。保障工作組設辦公室,辦公室職責由應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擔。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相關議事機構成員單位應急物資調撥使用工作,以及相關方面人員、運力、財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組職責:
1、提出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2、提出應急救災儲備物資的調動、嚴重緊缺物資的計劃采購、物資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處置措施;
3、協調發改委、財政、交通、公安、商務等相關部門應急救災物資儲備、計劃采購、運力保障和物資供應工作;
4、提出對外新聞發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項。
(二)辦公室職責:
1、執行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決定,及相關協調工作,確保保障工作落實;
2、組織信息收集、傳達、通報、發布工作;
3、檢查督導相關物資儲備部門和物資使用管理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
4、對應急救災物資的調動、使用效果進行總結,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5、完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員組成:
組 長:
許武松 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
張仁義 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范靜杰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
朱 茗 市應急管理局協調處處長
俞 炯 市應急管理局防汛減災處處長
王倫吉 市應急管理局火災防治處處長
蘭擁軍 市應急管理局地質地震救援處處長
王 挺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聯絡員:
戴亭肖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干部
莊水彬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四級主任科員
楊靖超市應急管理局協調處干部
陳達潔 市應急管理局防汛減災處三級調研員
酈 炎 市應急管理局火災防治處副處長
李志海 市應急管理局地質地震救援處干部
邵 輝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五、應急物資準備
(一)加強應急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應急救災物資清查,協調市發改委做好應急保障準備,協調交通、公安、商務做好應急救災物資運輸保障和供應。精準做好賬篷、棉大衣、應急生活包、行軍(折疊)床等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的統籌調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資使用效率。統計匯總各區縣(市)應急物資準備情況,建立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儲備物資盤查、清點,對過期失效的及時予以更換。
(二)加強社會力量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經營庫存,進一步整合物資儲備。對本市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市外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從本市外調入所需物資。
(三)健全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利用省減災救災管理系統,建立健全物資儲備體系,加強與各相關部門協商,做好物資儲備數據庫的維護工作,并根據應急情況變化及時調整物資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更新年限等,切實保障所需應急儲備物資的及時供應。
六、響應措施
(一)加強疫情防控應急救災物資監測。建立應急救災物資監測機制,各區縣(市)、鄉鎮(街道)作為監測點,加強對應急救災物資使用監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預測需情,并及時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建議。應急救災物資保障重點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采樣點、臨時隔離區、臨時救護區等功能區,以及一線執勤人員及醫務人員需要。
(二)做好應急救災物資調撥配送。本預案啟動后,保障工作組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及時收集信息,在第一時間內報送,保持物資儲備信息網的通暢。加強與相關單位、部門的聯系,掌握物資流動狀況,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情況,確保物資按要求安全送達。
(三)加強應急救災物資使用管理。應急救災物資調撥嚴格按照《浙江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寧波市應急管理局 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急物資調撥使用規程(試行)》相關規定逐級申請,首先使用本級儲備應急救災物資,在本級物資全部使用仍無法滿足應急需要時,申請調撥上一級物資,并及時向市發改委、市財政協商,有針對性進行緊急采購,跟進補充緊缺物資。緊急情況下,根據疫情重點地區的需求,及時統籌調度下一級應急救災物資進行調撥支援。及時掌握使用動態,做好應急救災物資回收管理,嚴禁救災物資損壞、流失。
(四)應急救災物資響應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醫療應急救災物資需求指令后,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運,準確及時地將救災物資安全運送到災區。確保調出物資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確保足額調出救災物資,市內調運在4小時內送達受災地,市外調運12小時送達。
保障工作組嚴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紀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市減災辦的統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七、附則
本預案由寧波市應急管理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