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成激勵方案(精選3篇)
公司提成激勵方案 篇1
一、 目的
客觀公正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態度,促使大家不斷提高自身能力,提升企業整體運行效率和經濟效益。
二、 適用對象
適用于廣集公司各服務部門。
三、 提成發放標準
所有崗位提成及獎金當月發放80%,20%作為年終獎發放,如在年終獎發放前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放棄領取年終獎機會,所有提成按月份計算。
四、 銷售價格管理
1、定價管理:產品在各個渠道的銷售價格由5樓統一制定。
2、產品根據市場情況執行價格調整機制。
3、回款率:要求100%回款方可提成。
五、 提成標準
線上銷售和線下銷售每月需完成最低銷售額標準,低于最低銷售額標準的.無提成。高于最低銷售額標準的按照點數遞增,需要扣除推廣費、物流費、傭金。
六、 提成方案
1、凈銷售額=銷售額–推廣費–運費–傭金
2、提成=凈銷售額x提成比例
3、提成比例規定如下
店鋪月成交額
提成比例
提成金額
1萬元以下無
0元
1-3萬
2%
180-540元
3-5萬
3%
810-1350元
5-8萬
3.5%
1600-2500元
8-12萬
4%
2900-4300元
12-20萬
4.5%
5000-8100元
20萬以上
5%
9000
4、線上銷售部門崗位提成分配原則
部門崗位
分配比例
提成額,按3-5萬算
部門負責人
15%
121-202元
運營主管
20%
162-270元
客服
15%
121-202元
美工
15%
121-202元
物流
15%
121-202元
推廣
15%
121-202元
行政
5%
40-67元
5、線下地推銷售崗位提成分配原則
部門崗位
分配比例
提成額,按3-5萬算
部門負責人
30%
270-450元
地推
60%
540-900元
客服
10%
90-150元
七、 附則
1、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試行5個月。
2、本方案與績效考核、工資管理制度相配合。
公司提成激勵方案 篇2
本方案中,銷售人員的經營任務由兩大版塊構成:銷售額任務+拜訪量任務。銷售人員的薪酬體系有三大版塊構成:底薪+銷售提成+拜訪獎勵。
公司計劃年銷售額3000萬,下設五個銷售部門,每個部門經營任務60萬/月。具體任務分配如下:
一、銷售專員:底薪2400
1、經營任務:A、銷售任務12萬/月B、拜訪任務300戶/月;
2、激勵政策:
A、個人完成銷售任務,提成比例為5%;
B、個人完成拜訪任務,每拜訪一家農資店獎勵為10元,每拜訪一戶個人獎勵為5元;
C、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的,每筆提成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2%。
D、超額完成拜訪任務的,每筆獎勵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2元。
3、處罰規定:
A、完成銷售目標≥8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100%底薪+績效提成+拜訪獎勵。
B、完成銷售目標≥6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80%底薪+績效提成+拜訪獎勵。
C、完成銷售目標≥4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50%底薪+績效提成+拜訪獎勵。
D、完成銷售目標≤4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只發底薪,沒有銷售提成和拜訪獎勵。
E、連續三個月完成銷售任務低于40%的銷售專員,停發基礎底薪,末位淘汰或者調崗試用。
二、銷售主管:底薪3500
1、經營任務:
A、銷售任務60萬/月。其中部門任務50萬,個人任務10萬。
B、部門拜訪任務1500戶/月,其中個人任務300戶/月。
2、激勵政策:
A、個人完成銷售任務,提成比例為4%。部門完成任務,提成比例為1%。
B、部門完成拜訪任務,每拜訪一家企業店獎勵為2元,每拜訪一家個人店獎勵為1元。個人完成的經營任務比例同銷售專員,
C、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的,超出部分每筆提成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1%。
D、超額完成拜訪任務的,超出部分每筆獎勵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2元。
3、處罰規定:銷售主管的處罰參考銷售專員,考核任務、績效均按部門考核。
A、完成銷售目標≥8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100%底薪+績效提成+拜訪獎勵。
B、完成銷售目標≥6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80%底薪+績效提成+拜訪獎勵。
C、完成銷售目標≥4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50%底薪+績效提成+拜訪獎勵。
D、完成銷售目標≤40%的,銷售人員的薪資為只發底薪,沒有銷售提成和拜訪獎勵。
三、銷售費用管理制度
1、通訊費:銷售人員每月電話費補助200元,銷售主管每個月電話費補助300元。
2、交通費A:銷售人員每月交通費補助1800元,銷售主管每個月交通費補助20xx元。
3、交通費B:因會議和因公出差的交通費、餐旅費,可按實際情況憑報銷憑證經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報銷,費用標準按照行政部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招待費:銷售過程中主力店代表、著名品牌商家大客戶的招待需經銷售總監批準,并填寫《招待申請單》再進行招待。
5、禮品費:銷售過程中,如需要禮品派送,經主管副總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經同意后,填寫《禮品派送申請單》方可進行。
公司提成激勵方案 篇3
為了充分調動業務開拓的積極性,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分配原則,以個人所創造的銷售純利潤為標準核定業務提成,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及標準
1、本辦法僅適用于銷售崗的正式員工(不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2、以銷售純利潤為核定標準,確定業務提成。
二、銷售利潤的'計算
1、銷售純利潤的計算標準
(1)銷售純利潤=銷售毛利潤—費用(公攤費用+個人費用)
(2)個人費用
a、工資、各類補助
b、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附加稅等各類稅費
c、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禮品、傭金等報銷費用
(3)公攤費用=總費用—各銷售人員個人費用總和(凡在公司有滿一整年銷售工作經歷者,均需分攤該費用)個人分攤費用按個人當年所創造毛利占公司總毛利的比例計算。
2、銷售純利潤由財務人員核算,總經理核定。
三、銷售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
若應收貨款超過一年未收回,則視為呆、壞帳:相關銷售人員承擔該貨款余額的20%損失,其余損失公司承擔。若客戶以貨抵款,則貨物由銷售人員負責賣出,售價總額與貨款差額部分損失由銷售人員承擔20%(抵貨須具備發票,否則所損失稅款由相關銷售人員全額承擔),因各種原因造成進倉貨物變為呆滯料(自進貨之日在庫超過一年者),由相關銷售人員負責售出,損失部分由相關銷售人員承擔20%。
自進入公司第一個整年度內,x等產品銷售額低于萬者,不享受該年度的提成,重新進入試用期。
四、提成比例
1、傳統業務(以x為主):20%
如果超額完成本年度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x可享受不超過5%的超額部分利潤提成。
2、x產品(x等)
x等公司抽取傭金的項目:5%。
3、說明
(1)公司每年農歷年結束的一個月內發放提成獎,農歷年的月底前所到之上一年貨款均可視為上年度回款額。
(2)公司提取x提成額的40%,x提成額的30%做為個人的機動,以個人的年度綜合考核成績為參照進行發放。
五、獎項設置
最佳銷售獎:得主為全年銷售利潤最佳者。
最佳回款獎:得主為回款率及時率最高者。
最佳開拓獎:得主為新業務量增長量最高者。
最佳員工獎:得主為獲得每月最佳員工獎次數最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