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通用5篇)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篇1
為推動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進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發生在學生之間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真抓實干,狠抓落實,促進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切實推動《指導意見》和《治理方案》規定的政策措施落細落實,有效防治學生欺凌,為建設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范的工作局面,推動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三、工作內容
(一)落實工作機構,做到責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明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制定、下發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予以公布。
(二)落實部門分工,做到齊抓共管
【督導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對學校的督導指標體系當中,加強對學校開展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學校防治校園欺凌工作全程監督;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學校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開展專題教育、加強預防排查;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安監科】督促指導學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基礎教育科】督促指導中小學校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強對學習困難生、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愛和幫扶;督促學校開齊開足安全教育課、法治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等,對學生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做好預防教育,規范辦學行為;指導學校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體活動,以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積極健康的文體活動傳遞正能量,為學生提供放松減壓形式和自我展現的舞臺;督促學校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職成教育科】督促指導職業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做好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學生日常管理,結合學校特點,強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職業學校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加強學校法治宣傳和預防校園欺凌專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傷害事故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受理學生欺凌事件申訴和牽頭相關部門啟動復查程序,公布處理結果。
【人事科】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教師培訓計劃,提高學校防控校園欺凌工作能力;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黨委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學校領導班子、校長、班子成員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三)落實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
(四)落實預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實處置程序,做到規范有度
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根據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復查程序規定,合法合理進行處置;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六)落實長效機制,做到專業有效
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教育機關干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范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報。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實時上報欺凌事件發生情況,教育局相關部門定期對發生的欺凌事件進行通報。
(二)事件督辦。教育局相關部門對社會反映強烈、群眾來信來訪、久拖不決及重大欺凌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督辦要求及時妥善核查、處置、整改。
(三)專項督導。教育局相關部門于10月下旬對學校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學校落實學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預防措施、處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況。
(四)評估總結。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工作內容中的“六個落實”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關部門提交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總結。教育局將于11月下旬綜合輿情監測、定期通報、事件督辦、實地督導等情況,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形成學生欺凌防治督導評估報告。
(五)社會監督。教育局將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主動發布學生欺凌防治有關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先進典型、警示事件、追責問責、督導報告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六)宣傳引導。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發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給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實效。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相關精神,根據區教育局相關要求,雷山學校圍繞制定校園欺凌相關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舉行多種形式法制安全主題教育活動、開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糾、進行家校聯系及校內外安全秩序狀況調查四個方面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治理,現將第一階段開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會精神,明確目標
我校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加強領導,科學部署
1、學校成立了專門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組及具體工作小組,責任分工明確。
組長:汪志剛副組長:程春旺楊建勛李鵬
現場防護組:萬金貴、汪芬、相關年級組長、相關年級體育教師
疏散引導組:李慧敏、馮瓊妮、相關班級老師
通訊聯絡組:毛愛枝、相關班主任
現場救護組:汪金鵬、鄒輝、相關班主任、相關當事人。
2、工作職責:
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應急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并評定實施情況。
副組長:治理過程督促班主任、保安員、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并召開以預防校園欺凌為主題的知識講座。
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總務主任備好“三防”等相應防范器械;保安員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家委會主任汪芬委員通過微信等平臺向家長朋友宣傳預防校園欺凌方面知識,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三、多措并舉、專項治理
(一)完善制度。學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了《雷山學校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了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二)開展活動、加強教育
一是邀請公安干警來我校開展預防校園欺凌法制安全報告會。報告會上,胡警官從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特有的欺凌逞強型、惡意斗狠型、蓄意報復型、無故滋事型、模仿暴力型的五種表現形式入手,列舉了大量鮮活案例,闡述了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發生的人群、地點、動機及危害性,分析了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產生的根源,隨后對預防校園暴力欺凌行為提出了五條預防措施。要求學校經常開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防范能力,預防、避免、抵制校園欺凌暴力行為的發生。胡警官警還要求各學校師生及家長攜起手來,加大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專項治理,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奉獻愛心和力量,共同營造關愛學生的社會氛圍。
二是校長汪志剛為學生做校園安全專題講座。
汪校長結合近年來一些校園暴力事件、校園欺凌案例進行了剖析。通過某些學校因學生打架、敲詐事件造成嚴重后果,讓家長承擔經濟責任的典型案例,警示并教育學生要潔身自好,不通過言語侮辱別人,不與社會閑雜青年交往,不參與學生打架,敢于與來自校園外的欺凌行為進行靈活機智的斗爭,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進行自我防范、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教育性。并強調學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時發現校園欺凌隱患,對有欺凌傾向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從而使校園欺凌事件能夠及時消滅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開校園欺凌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各班通過觀看視頻、案例分析、教師講解、分析討論等方式,讓學生了解了校園欺凌及其危害,校園周邊哪些地方是校園欺凌的多發地點,知道了如何預防和應對校園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實施校園暴力欺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四是加強家校聯系及校內外安全環境狀況調查。
我校在定期的大家訪活動中加入校園欺凌家校溝通環節,通過家長意見反映、實地走訪摸排校外社會閑雜人群、校內外信息整合收集校園欺凌問題,進行記錄和處理,并對外公布校園欺凌區、舉報電話開展校園管制刀具收繳活動,多方合力、多措并舉保障學生校內外安全。
四、制度齊全,措施得力。
學校還制定了相應的防校園欺凌制度及措施。具體如下:
1、相關崗位教職工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實行全體教職工一崗雙責制,對玩忽職守,對學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2、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設,如有丟失、損壞、不健全的相關器械總務處要及時配備。
3、班主任要經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多觀察、勤關心,發現學生有異常情緒及時詢問調查。
4、當天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對學生廁所、教室等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學校利用主題班會、教育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
6、如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保安員要及時到位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今后,我校仍將進一步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不斷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篇3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和縣政法部門的具體指導下,我局按照全縣掃黑工作的部署,按照“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的總體要求,全面推進掃黑工作。我局把校園及周邊領域突出問題整治工作當作首要任務來抓好抓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綜合整治活動,確保校園及社會安全穩定,現將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按照全縣掃黑工作要求,成立了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蒙天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朱忠良副局長擔任,成員股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穩股,按照各股室職責,明確任務分工,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每季度組織召開會議,研究和布置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也相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上級部門關于在掃黑中加強“治亂”的通知工作要求,以開展掃黑為契機,圍繞治安亂點排查整治重點,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和警校共建聯動,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排查整治,確保師生安全和校園平安。
二、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
(一)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我局按照“護校安園”、“防護網”建設要求,積極建立完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努力構建校園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嚴格落實門衛制度,實行封閉管理,規范管理校內人員車輛,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和登記,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不定期開展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排查和收繳工作。
(二)加大投入完善安防設施設備。我縣多方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夯實校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基礎,提升校園安全防控水平。一是人防建設情況。各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按照配備標準,足額配備專職保安371人,兼職182人,經費1284.4萬元全部由財政劃撥支付,各民辦學校都自行聘請了專職保安。各學校成立教師護校隊,加強校園值守和巡查,聯合安保人員加強校內外巡邏,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值班領導、教師和安全協管員在校門執勤護送學生。二是技防建設情況。全縣所有公辦中小學都安裝了視頻監控,294所安裝了報警專線電話,已全部連接縣公安110報警平臺;各中小學校實施食堂“明廚亮灶”工程,在食堂重要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對食堂關鍵環節實施監控監督。三是物防建設情況。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按要求配備了包括鋼叉、長棍、警棍、盾牌、防刺背心等安保器材,實行封閉式管理。四是按照“護校安園”“防護網”建設要求,全縣中小學落實轄區責任民警作為校園安全責任人并公示上墻,指導學校開展安全工作,指揮疏導校門交通,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在校門交通復雜的學校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落實“見警察、見警燈、見警車”措施,確保校園及師生安全。
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
(一)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營造安全穩定的學習環境。針對排查出來的社會治安亂點,及時的開展了專項整治。對學校無法整治的,統一匯報我局掃黑辦,我局再向縣委政法委匯報,請示縣委政法委協調有關部門對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排查整治。為切實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高考中考期間,各相關職能部門對校園周邊亂擺亂賣攤點進行整治。如開智中學東門長年有攤販無證經營小吃攤,造成道路擁擠,存在交通安全隱患;賓州一中學校大門外50米以內亂擺攤的問題;賓州二中學校大門左右兩側長期有攤販無證經營、擺攤;民族中學商販在校門口前擺攤,影響學生進出校園;賓州一中校園東面和南面圍墻亂搭建現象。7月30日下午,縣委政法委組織有關部門對賓州一中校園圍墻存在安全隱患進行聯合整治,并限期拆除,整治效果良好。通過對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排查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和消除一批安全隱患,使學校及其周邊環境安全狀況得到改善,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從而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二)落實安全隱患及矛盾大排查大整治制度。各學校根據我局布置,積極開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活動,重要時段開展專項排查,主要排查學生矛盾糾紛、校園及周邊精神病患者、揚言報復社會人員、拉攏誘騙或脅迫學生參與黑惡勢力犯罪等情況。針對學生矛盾糾紛問題,學校落實專人開展面對面化解工作,加強學生心理疏導,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
四、安全法治教育
(一)重視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于未然。我縣教育系統積極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集會、班會、安全教育課、放假前等時段大力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邀請法制副校長、公安民警、醫生到校開展法治、衛生健康教育,完善各種應急預案。各學校不定期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應急疏散演練,每季度開展火災、防震、防溺水等方面應急避險演練,提高學生安全避險技能,每年組織學校安全管理人員開展消防、校園安全防范等知識培訓。
(二)開展法制宣傳進校園。我局將防范學生欺凌和打架斗毆與掃黑除惡工作有機結合,增強法治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如20xx年9月24日,露圩初中邀請法治副校長到校開展法律知識講座及“掃黑除惡·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題培訓,通過校園霸凌的.真實案例,以案釋法,取得了良好效果,提高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識。
我局在綜合治理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學校領導和教師對學校綜合治理方面的認識還不夠,部分學校的安全設施還沒有得到及時改善,師生的安全意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今后,我們將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強對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落實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協調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聯合排查、聯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積極營造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環境,特制定此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5號)、《舟山市教育局等九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xx〕27號),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切實保護廣大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防治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為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營造和諧、安全的學習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強全縣中小學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增強和提高中小學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結束。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中小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各項工作,并把預防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
(二)開展全面排查。各中小學校要組織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要暢通反映渠道,及時搜集線索,對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切實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6月1日前,初中、高中(中職)學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欺凌”舉報箱;要加強對校園周邊重點區域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聯系,及時掌握孩子情況,特別是發現孩子有異常表現時,家校雙方要及時溝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現情況,共同分析異常原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發生。
(三)開展法制教育,加強日常管理。各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職能作用,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系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
(四)密切家校聯系,加強家長監管監護責任。各中小學校要通過家長學校或家長會加強對學生家長的法制教育,強化家長對孩子的依法監護責任。要引導家長增強法治意識,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約束孩子的不良行為,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教會孩子掌握自護方法,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指導家長當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注重家風教育,加強對孩子的品行教育和健全人格培養,教育孩子養成遵紀守法、善良友善、助人為樂的良好行為習慣,自覺發揮榜樣作用,引導幫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顆扣子”。要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及時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配合學校做好孩子在校教育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行為的發生。
(五)群防群治,齊抓共管。各中小學校要加大新形勢下校園欺凌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并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要把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及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并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徹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臺賬,制定融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既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
(四)按時上報材料。各學校于6月20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摸底排查的基本情況報縣教育局教育督導科王浙丞處,并及時上報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活動圖片(3-5張)。縣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篇5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閩教督〔20xx〕7號)精神,決定在全縣中小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切實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 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
三、組織領導
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四、職責分工
各股室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要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中、初教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小學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負責加強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組織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化活動。
職成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
綜合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學校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為規范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教育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強化學生安全管理,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有針對性的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強學生法治觀念。
教育督導室:負責組織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
五、 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階段:工作推動階段(20xx年5月—7月)
1.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項教育,充分利用學校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教育陣地,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后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征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現象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的職責。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要加強心理干預,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要加強摸底排查,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干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搜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并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電話號碼,明確負責人。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系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4.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5.監督指導。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校常規管理和校園平安建設等方面工作,切實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教育督室要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全程監督,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向教育督導室報告。
6.組織實施。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落實。
第二階段: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
1.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xx年9月1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教育督導室。
2.縣級普查。教育督導室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xx年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20xx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室,做好迎接市級復查和省級專項治理督查工作。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