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治理實施方案范文(精選5篇)
校園欺凌治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
教學目標:
1.讓學生認識校園欺凌產生的原因,認清校園欺凌帶來的負面影響。
2.通過恰當的引導和暗示教會學生察覺自己的攻擊意識,并合理控制與調整不合理的觀念。
3.當面對他人的攻擊時能夠嘗試用溫和和理智的態度處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機。掌握應對校園欺凌的正確方法,從而提高防欺凌能力,進而學會保護自己。
教學重點:
了解校園欺凌的實質和危害,掌握正確應對校園欺凌的方法和策略。
教學過程:
一、走近校園欺凌
校園本是靜美之所,然而這片靜土也染上了血腥。如果任由這種校園欺凌發展下去,那無疑會在青少年中間造成一種不良的暗示:邪惡比正義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價值。這是相當危險的,所以要拒絕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的最可怕之處在于其施暴者是孩子,而受害者也是孩子。對施暴者來說,其過早染指了不良惡習,日后的成長令人擔憂。而對受害者來說,這樣的經歷無疑是一場夢魘,很容易留下永久的傷痕。列舉一些校園欺凌事件:略
二、分析校園欺凌產生的原因 校園欺凌的產生原因比較復雜,受多方面的影響。有家庭原因,有社會因素,也與教育工作者和學校管理有關。調查中發現,僅從施暴者自身來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學習壓力大,無法通過正常渠道排解。
第二、 心理不健康,精神空虛。
第三、傳媒渲染(網絡、電視、電影、廣播、報刊等),社會暴力文化的影響。
三、校園欺凌帶來的危害
校園欺凌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這種不良影響,不僅僅體現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靈成長和社會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對于施暴者而言:給他人帶來傷害,要承擔治療甚至賠償費用,要受到學校老師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無法繼續完成學業。他們的行為很難獲得社會(主要是學校和家庭)的認可,那些常在中小學打架,特別是加入到暴力幫派的學生,很多最終都走上犯罪道路。 對于受害者而言:帶來肉體損傷甚至殘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氣;造成心靈的陰影和傷害;厭學甚至輟學。
四、如何預防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常見情形:
1.索要錢物,不給就拳腳相加;
2.以大欺小,以眾欺寡;
3.為了一點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學之間因“義氣”之爭;
5.不堪長期受辱,以暴制暴。
預防欺凌的辦法:
第一,不能“怕”字當頭。在遇到勒索、敲詐和毆打時不害怕,要敢于抗爭。因為這些攔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齡,他們所實行的第一次攔截往往都是一種試探。如果此時在心理上就被對方所壓倒,任其欺壓,那么這樣的第一次妥協其實就縱容、鼓勵了攔截者,就會帶來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園欺凌的第一要訣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發對方欺凌升級,導致眼前吃虧。
第二、要及時報告。我們也要認識到勒索、敲詐經常是同欺凌緊密聯系的,我們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與之抗爭,但不意味著逞一時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詐后要及時向學校、家長報告。第一次遇到攔截后的表現是十分重要的。無論對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氣吞聲,或是不想宣揚,相反的會在無形中助長了對方的氣焰,使得對方以為你軟弱可欺,往往會導致新的勒索、敲詐和毆打事件的發生。
第三、要搞好人際關系,強化自我保護意識。這也是防范校園欺凌的一條途徑。一個有廣泛、良好人際關系的學生,就不容易成為勒索、敲詐和毆打的對象。
第四、要慎重擇友。要對學生的交友進行教育,鼓勵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損友”,對已經受到暴力侵害的朋友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動或煽動其找人來報復,以免引起更大的爭端。 課堂小結 校園本應是我們學習知識、接受教育的地方,但頻頻出現的校園欺凌卻打破了校園應有的寧靜。我們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應當互相幫助、互相諒解、互相包容,讓我們遠離校園欺凌,做個健康陽光的學生。
校園欺凌治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2
為有效遏制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現制定焦作六中防治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如下。
一、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
1.切實做好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學校根據學生的思想實際,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引導全體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xx年修訂)》,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實加強家庭教育,家長要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
2.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
學校強化學生校規校紀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題活動、編發手冊、參觀實踐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研制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全面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通過家訪、家長會、家長學校等途徑,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強中小學生違法犯罪預防綜合基地和人才建設,為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提供支持和幫助。
3.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將其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統籌考慮,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系,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準確研判,對早期發現的輕微欺凌事件,實施必要的教育、懲戒。
4.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
學校加大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整合各有關部門信息資源,發揮青少年犯罪信息數據庫作用,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結合公安機關密切溝通協作,排查發現學生欺凌和暴力隱患苗頭,并及時預防處置。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和暴力問題,要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及時干預,震懾犯罪。
二、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1.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身心安全。
學校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相互通知,對嚴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報告時相關人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學校、家長、公安機關及媒體應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以及知情學生的身心安全,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別要防止網絡傳播等因素導致事態蔓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2.強化教育懲戒威懾作用。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公安機關應參與警示教育。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從重懲處,有效遏制學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發生。各級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要依法辦理學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審判和犯罪預防工作。
3.實施科學有效的追蹤輔導。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處置后,學校要持續對當事學生追蹤觀察和輔導教育。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要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幫扶,給予其改過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對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幫助,及時開展相應的心理輔導和家庭支持,幫助他們盡快走出心理陰影,樹立自信,恢復正常學習生活。對確實難以回歸本校本班學習的當事學生,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妥善做好班級調整和轉學工作。要認真做好學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報工作,既要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過分渲染事件細節。
三、切實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認真履行上級部門統籌協調。
學校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學校將按照區教育局的協調與上級部門組織,應成立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防治辦法,加強考核檢查,健全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管教孩子是家長的法定監護職責。積極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及時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自覺發揮榜樣作用,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3.加強平安文明校園建設。學校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作為加強平安文明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和教育引導。校長是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長和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要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明確相關崗位職責,將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每個管理環節、每位教職工。要努力創造溫馨和諧、積極向上的校園環境,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加強優良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內容健康、格調高雅、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形成團結向上、互助友愛、文明和諧的校園氛圍,激勵學生愛學校、愛老師、愛同學,提高校園整體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校規校紀,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依規治校,把六中建設成無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園。
校園欺凌治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3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教督辦函〔〕x號)要求,各地積極采取行動,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有序扎實。為持續深入推進第二階段工作,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了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圍。全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于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10月1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于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于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抽查結束后,于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系,請各市于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校園欺凌治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4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屢見不鮮,嚴重傷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市教育局制定了《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方案》。為全面預防和杜絕小學生校園欺凌,從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全面落實校規校紀和相關法律制度,增強法律意識,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了專項領導組織: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班主任科任教師
二、預防為主,教育為先
1、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開展專題宣傳。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邀請公安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
3、發揮反面教材事例作用。以主題班隊會的形式,結合近期國內、省內的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進行案例分析,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4、加強重點防范。對班級中紀律較差、喜歡拉幫結伙、有暴力傾向的學生要重點關注;要把單親兒童、留守兒童作為教育重點,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
5、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學生之間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隨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發生過激行為。要及時發現并立即收繳學生攜帶的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
6、開展家校合作,有效控制校外不良人員的教唆和利用。校外不良人員往往是一些事件的幕后推手,所以學校要和家長密切合作,教育學生要明辨是非,不做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的事。
7、嚴肅校園欺凌處理事件。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校園欺凌治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5
根據區安委會《關于開展20xx年全區“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天安辦發〔20xx〕30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長沙市教育系統20xx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的通知》(長教通〔20xx〕87號)文件精神要求,為了加強我校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我校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校園治理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精神,深入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識。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活動時間
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從20xx年6月下旬開始,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三、活動對象
本校全體教職工和學生
四、活動主題
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五、活動內容
部署階段(6月30日課間操時間)
1、組織動員部署,召開教育動員會議,抓好學校全體職工和學生的教育。
2、成立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活動的各項工作:
組長:
副組長:
執行組長:
組員:、教育處成員及全體班主任老師
實施階段(6月-7月)
1、加強校園環境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朝會、德育活動課、宣傳語、黑板報、顯示屏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各班召開一次以校園欺凌為主題的班會。
2、加強法制教育,發揮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邀請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群體教職工和學生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進行“心天區教育督導辦關于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調查問卷,提高學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護能力,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促進和諧校園、平安校園形成與發展。
4、進一步加強放學時間段的校園周邊安全巡視工作。針對外校學生和青少年,護校隊成員進行放學期間的安全巡視工作,為學生離校安全工作做保障。
5、健全“反校園欺凌”管理體系,完善制度,科任教師明確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時溝通掌握情況,特別關注少數人群,學校定期召開相關學生會議,有效疏導并及時處理問題。
6、充分利用學校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與疏導,公布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和學校門衛室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7、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檢查階段:(9月—12月)
學校對校園欺凌宣傳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定期小結,對學校調查問卷認真統計與分析,進行排查建檔,并按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落實。于20xx年7月2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報心天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7月迎接區教育局普查;9月份迎接市教育局復查;10月至12月份迎接湖南省抽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嚴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育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
2、逐步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教師個人績效考核、評優評先等掛鉤起來,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進行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