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通用17篇)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本市農貿市場規范化管理,加強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管理職責、規范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保證食用農副產品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農貿市場的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農貿市場實行屬地管理。各鎮街人民政府履行對農貿市場規劃、培育和發展的職能,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對農貿市場禮貌建立、食品安全、動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開展檢查和考核評比。牽頭組織對不依法經營的農貿市場進行整治、關掉、取締和拆遷。
經貿、國土、建設、消防、農業、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稅務、物價、城監、動物防疫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協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帶給固定場所、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交易市場。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依照《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設立從事農副產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場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經營者,是指在農貿市場內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第五條:市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作為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市關于開展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轄區內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建設、管理的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
第二章:市場開辦者
第六條: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貼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要求;
(二)具有與開辦市場的規模相應的資金;
(三)具備與開辦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七條: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商品交易市場登記證后市場方可開業。
第八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職責,建立健全市場食品準入制度,杜絕各類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應當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等條款;
(二)應當設置規范的市場食品準入檔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質量檔案;
(三)應當建立健全食品質量查驗登記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當每一天派專人檢查場內經營者的重要食品進貨憑證,審核重要食品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狀況;
(四)應當督促場內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經營臺帳,記錄進貨渠道;
(五)應當在市場內設置獨立的蔬菜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和人員,每一天對場內銷售的蔬菜和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或與有資質的質量檢驗中心簽訂定期送檢協議,也可將檢驗機構引入市場;
(六)應當查驗畜產品、禽鳥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檢測合格方可銷售的其他農副產品的檢測證明,對未取得檢疫合格證明或檢測不合格的,禁止入場交易;
(七)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農貿市場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宣傳欄和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與交易相關的基本事項和重大事項。
公示資料包括:場內經營者的證照狀況、市場管理制度(含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消費者投訴電話、農副產品的抽檢結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狀況、場內經營者違法違章記錄等。
(八)應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場管理人員每一天都應對市場內所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要求經營戶停止銷售,或監督其銷毀,做退市處理。
(九)應當建立健全市場食品購銷掛鉤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用心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生豬屠宰嘗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企業、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嘗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職責,建立優質食品進入市場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落實市場安全第一職責人職責,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場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職責制并認真落實,配置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消防檢查到位,有記錄。管理人員務必經公安消防機構培訓,持證上崗;
(二)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器材,并持續完好有效;
(三)每個固定鋪位應當配置滅火器;
(四)市場內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物品、電線亂拉亂接、燒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隱患的行為;
(五)市場開辦者應當經常檢查市場建筑物狀況,及時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六)市場開辦單位應嚴格消防管理,嚴禁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第十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市場管理組織制度,承擔對其所辦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場開辦單位應當保證場內經營者的主體合法性,領取證照經營,與入場的經營者簽訂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市場開辦單位應當建立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經營者基本狀況、信用狀況等。專業或批發市場應實行計算機管理;
(三)應在市場內設立消費者投訴服務站,落實專人受理消費者投訴。消費者投訴站應當設有公平秤、意見箱和監督電話,公平秤須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檢查農貿市場經營者配備和使用與其經營相適應的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也能夠統一配置經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帶給給經營者使用。
配合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市場定量包裝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
(四)應當設立專門機構,配備負責維護市場秩序、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設施設備檢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傳等方面的管理人員;建立市場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制,市場管理人員定期理解培訓和考核,并佩戴統一證件上崗;
(五)劃行歸市,設置規格統一、美觀、醒目的經營區域標志牌及明確的市場導購圖;
(六)維護市場內環境衛生整潔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經營戶實施每一天清潔消毒制度,對鮮活家禽存放銷售區實施每月清空家禽停業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潔制度、配備專職保潔人員,定期進行清潔消毒,并有記錄;場內地面應做到硬化、平整、清潔,及時清除場內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廢棄物;持續市場通道暢通,無占道違章經營、亂擺賣、亂搭建、亂張貼;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保證門前、場內車輛停放整齊;承擔市場職責區內的“門前三包”職責;
(七)持續三鳥檔口排水排污通暢,禁止人畜混居;應修建專門的活家禽宰殺加工室,實行封閉式宰殺;銷售、屠宰人員防護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經營戶應對經營場所實施每一天清潔消毒制度,其中鮮活家禽經營戶營業時要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護品上崗作業,禁止人與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場開辦者組織下實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場內熟食檔應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分開,從業人員有《健康證》,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十)應當修建公用衛生間,并持續整潔明亮;
(十一)應當根據國家政策調控規定的需要調整相關職責。
第三章:市場經營者
第十一:條除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外,市場經營者務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并在其營業場所懸掛營業執照;需要辦理其他經營許可手續的,還應當懸掛相應的經營許可證件。
第十二:條市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和執行市場食品準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職責:
(一)市場經營者應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臺帳,記錄進貨渠道。
經營者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
經營者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單位或生產加工者索取食品質量合格的票證。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類應帶給動物產品檢疫合格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應帶給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貨票據;其他類產品參照上述執行;
(二)市場經營者應向消費者出具信譽卡或市場銷售專用憑證,明示經營者名稱、具體經營場所或攤位號、聯系電話等;
(三)市場銷售的肉類及肉類制品須從政府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進貨,未經檢疫檢驗的肉類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經營者務必在攤檔明顯位置張掛肉品的檢疫和檢驗合格證明;
(四)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違禁野生動、植物和水產品;
(五)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以及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
(六)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使用不貼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生熟食品;
(七)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腐爛變質食品。禁止在市場內銷售不明死因的河水產品、腐爛去皮瓜果;
(八)市場經營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備防塵、防蠅設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設施。
第十三條: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市場經營者應當按照進場經營協議書的約定,在指定地點經營,服從管理,遵守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二)市場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
(三)農貿市場內商品實行明碼標價。農貿市場經營者應當使用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以及人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
(四)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使用虛假產地、假冒其他企業名稱或代號、偽造或冒用優質商品、認證產品、許可證標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等的假冒偽劣商品;
(五)市場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對銷售的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不得貶低其它市場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六)市場經營者應保證經營場所內消防安全,不應商住混用,嚴禁搭建住人夾層,不應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夾層;
(七)法律法規規定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市場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制定農貿市場建設發展的專項規劃,組織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履行農貿市場內生豬及其肉品采購、定點屠宰、食鹽、酒類監管等職責。
第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行登記注冊,審查確認市場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履行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等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部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照有關規定適時公布監督抽查結果,履行對農貿市場內豬肉瘦肉精檢測、三鳥檢驗檢疫、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等職責。
第十七條:公安消防部門對農貿市場防火安全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驗收,履行對未經消防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依法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八條:規劃建設部門對農貿市場規劃發展以及建筑工程質量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履行對未經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九條:公安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安全保衛機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履行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阻礙執法、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職責。
第二十條:城市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的監督管理,履行對市場擺賣秩序、車輛停放、亂張貼等監管職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對違反規劃、用地、消防、建設等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制止,關掉、拆除和取締。
第二十二條: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禽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履行禽畜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查驗義務和定期清潔消毒措施義務。
第二十三條: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商品量和計量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短斤缺兩行為,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條:衛生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履行查處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農副產品交易行為,市場防疫、清潔消毒、衛生保潔等監管職責。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2
為了進一步發展市場經濟,規范市場管理,確保本市場有一個良好的交易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經營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愿、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2、經營者對攤位(門面房)進行調換或轉租,必須到市場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未經許可擅自轉租者,轉租無效,市場所有權收取違約金50-2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門面房)。
3、市場內擺放商品應整齊有序,攤位、門市房外擺放貨物不得超出劃定區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線及影響其他業戶經營。違者由市場所暫存其貨物,并收取違約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貨物保管費。
4、市場內不準亂搭亂建,違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場所有權收取違約金20-1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門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場內不準下棋、打撲克、賭博以及從事與市場經營無關的活動,違者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情節嚴重者給予停業整改1-7天。
6、破壞市場設施及財物并造成損失的,除按原價賠償外,市場所有權收取違約金100-200元,并視情節給予停業整改。
7、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規劃、修建、調整等,市場所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承租方自愿無條件服從,市場所將剩余期間的租金退給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補償。
8、經營者應自覺保持市場衛生整潔。經營業戶攤位前衛生實行門前三包,發現門前、攤位前臟、亂、差,除當即責令其清除外,并有權收取違約金5-20元。
9、業戶經營產生的垃圾必須裝袋,交易結束時將垃圾投放于指定地點或自行帶走,違者除責令消除外,每次收取違約金5-20元。
10、業戶嚴禁向排污管道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違者每發現一次收取違約金10-20元。
城東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入市經營人員應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市場所和有關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和培訓;有拒賣過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義務。
2、市場實行商品準入制度,對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場所有權采取禁止入市經營、暫存、銷毀等措施進行處理。
3、入市經營業戶須在攤位(門面房)確定后30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逾期不辦理者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面房)。
4、經營業戶不得銷售過期、變質、有害、有毒等食品,違者市場所有權對不合格食品進行暫存、銷毀、停業整改,情節嚴重者報工商、衛生部門處理并收回攤位(門面房)。
5、蔬菜經營業戶應自覺接受衛生部門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經營。未經檢測擅自入市經營的,市場所除責令其檢測外,有權收回攤位(門面房)。對檢測有問題的蔬菜,市場所有權進行暫存、銷毀處理。
城東農貿市場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市場內嚴禁打架斗毆、相互吵罵、酗酒鬧事、欺負外地客商、扒竊錢物、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等,違者停業整改。情節嚴重的,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面房)。
2、市場經營業戶應服從管理,遵守市場規章制度,不得無理取鬧、打罵、侮辱工作人員、擾亂市場秩序、妨礙或阻擾工作人員正常工作,違者除移交關部門處理外,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面房)。
3、市場內門市房必須配備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滅火器。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除搶險救災外,任何人不準損壞或動用;不得遮擋、圈占、埋壓消防設施,違者除責令整改外,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面房)。
4、不準擅自改動用電線路和安裝使用大負荷電器等,違者予以停電,沒收電器設施,并收取違約金50-200元。
5、市場內嚴禁烤火、焚燒物品,違者除責令整改外,市場所有權收取違約金10-2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門面房)。
6、市場內人人有參與救火救災的義務,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3
南關興南農貿市場是呂梁現代城市建設的產物,這一大型零售商業購物市場的建成,不僅方便了本市居民購物,同時對周邊地區及陜北等地商貿產生集散輻射作用,隨著人們對商品質量和購物環境的追求,搞好本市場的物業管理服務,無疑也具有很重要的意義。我公司作為呂梁市唯一一家正規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也想一試身手在該市場拼搏一番,以期擴大企業效益和影響,現就本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提出我公司服務方案如下:
一、市場特點分析
南關市場緊鄰市區龍鳳大街,由原南關蔬菜批發市場和原永寧路榮寧農貿市場搬遷演變而來,這種沿襲演變,一開始就奠定了市場繁華昌盛的基礎,是商家經營聚財的寶地,居民生活購物的天堂,不僅是城市型購物中心,也是地區型商貿批零市場,其特點為:
1、市場建筑規模大、面積大、物流量大、店鋪多,且多是既零售又批發,其物流可視為川流不息,夜以繼日。
2、綜合性強、包羅范圍廣,市場不僅包羅食用品、日用品小百貨等,還有家居用品、出行用品等,以及餐飲和作坊等場所。
3、人流多,根據原永寧東路榮寧農貿市場人流和本市場經營范圍分析,其人流將會更多。
4、市場大開放、管理難度大,商場多由商家租用,以店鋪形式出現。
二、物業管理服務的組織與實施
根據對市場特點的分析,南關興南農貿市場的物業管理服務,擬在總公司領導下設興南市場分部,分部分設環境衛生組、設備設施維修組、秩序維護組、統計收費組,四個組在分部經理帶領下展開工作,完成物業管理服務任務。
環境衛生組:主要任務為市場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公廁管護。每日早晚全面清掃兩次,中間時間保潔,保持垃圾點垃圾不亂拋撒,并及時清運出場,保持市場經營環境整潔干凈無雜物和垃圾。
設備設施維修組:主要任務為維修養護供電變壓器到經營戶內干線、纜線、電器等。供水管道維修,疏通污水管道和清淘化糞池等。其中到用戶室內維修,實行,保持經營需要保證管路電路正常運行。
秩序維護組:主要任務為維護市場秩序,分別為秩序巡查,以巡查勸離在市場打斗滋事人員和醉酒及精神病人等;調解調停經營戶間糾紛,緩解市場內部矛盾。以秩序督查形式對亂停車、亂堆放、亂拋撒、亂設攤等現象進行規治等,保持市場所需的正常秩序
統計收費組:主要任務為收取物業費、電費、水費等。物業管理費按與甲方合同約定標準收取,水電費按實用指數加規定損耗比率收取,保證不發生額外亂收費,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三、服務項目質量標準
1、環境衛生:市場外圍為市場服務的道路,每天清掃二次早上8時前掃完,晚上6時后進行至9時前掃完。
市場內從二樓樓梯處到市場場院早上9時前掃完,晚上6時后進行至9時掃完,(夏季適當延時)中間保潔,主要為清理雜物,收集垃圾,清運垃圾,并進行必要的情況允許的打掃。
公共廁所每天清掃3次,分別在早上9時前午2時左右晚8時進行,保持公廁內門窗、照明設備整潔干凈并清理婁桶臟物。
樓頂每季清掃一次,保證不發生雜物堵塞落管的情況。
2、設備設施維修
供電變壓器和主干電纜、電線、配電盤等,按國家規定定期維修養護,發生問題隨時修復,保證正常供電(從用戶表到用戶戶內的維修實行,保證隨叫隨到)。
給水管道、供水總表每天巡查一次,消防設施每月試運行一次,發現問題隨時修復(用戶室內維修實行,保證隨叫隨到)。
排污管和化糞池每年雨季前,冬凍前疏通清掏二次,平時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隨時疏通清掏和修復,雨水落水管隨壞隨換(用戶室內維修實行保證隨叫隨到)。
供暖維修維護根據與供熱部門約定進行,但不論責任歸
誰我們都要保證業主正常供熱,(室內維修實行,保證隨叫隨到)。
3、秩序維護:
通過市場秩序巡查來維護市場的治安秩序,通過調解調停來維護業主間正常關系,通過規范場地和車輛的管理來維護市場環境秩序。
秩序巡查分日夜兩班進行,白天巡查重點為制止滋事打斗、醉酒鬧事、糾紛械斗、小偷扒竊、規范車輛停放,制止亂堆亂放亂設攤等。晚上巡查重點為治安安全隱患排除,提醒業主保全自家財物,吆喝驅散盜竊人員。
秩序調停調解主要是解決業主間糾紛矛盾,使市場各經營戶在和睦氛圍中經營生財。
秩序維護屬一般防范性管護,一般不負保全財產責任,如要保全業主生命財產,各業主可通過保險渠道或辦理特殊守護手續。
統計收費主要負責收費報表報賬等。
4、費用收支測算:
收費按建筑面積收取,興南市場屬商業區,收費執行商業標準。特殊排放垃圾污水的加收費用,攤點與工商管理部門協調收取,住宅收費執行政府指導價(商區住宿的不屬本標準)水電按實用加損計收,只作往來,不計收支。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4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農貿市場的場地、設施設備、場內布局、柜臺設置、商品陳列和銷售、衛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建城區及縣城(含副縣級鄉鎮)新建、改建或擴建的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鄉鎮農貿市場由各地根據實際狀況,參照本標準制定具體實施規范。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資料)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農貿市場
是由市場舉辦者帶給固定商位(包括攤位、店鋪、營業房等)和相應設施,帶給物業服務,實施經營管理,有多個經營者進場獨立從事蔬菜、禽蛋、肉類、水產品、豆制品、調味品、熟食鹵品、腌臘制品、水果、糧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經營的固定場所,屬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備服務設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狀腺、腎上腺和有病變的淋巴結)、傷肉、霉變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無害化處理
是指將病死動物及不貼合衛生要求的畜禽體或起病變組織器官等經過處理到達對人畜無害要求。
3.4水產品“二去”服務
是指零售點為消費者對冰鮮和活鮮水產品進行去內臟、去鱗服務。
3.5
農產品廢棄物
是指蔬菜的枯敗葉、水產品的頭、內臟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變質水產品。
3.6
環境衛生職責區制度
是指在職責單位門前確定的職責區內,建立的市容環境衛生職責區范圍、職責人和目標要求的制度。
4、場地要求
4.1選址
4.1.1農貿市場選址應當貼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按浙江省工程建設規范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有關規定執行。
4.1.2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貼合交通、環保、消防等有關規定,與城區改造、居住區和社區商業建設相配套。
4.1.3以農貿市場外墻為界,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無生產或貯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
4.2建筑
4.2.1鼓勵新建農貿市場選取單體建筑或非單體建筑中相對獨立的場地。
4.2.2新建農貿市場土建結構應采用貼合國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質結構。
4.2.3農貿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寬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樓層式市場務必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
4.2.4農貿市場出口不少于2個,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于4m。
4.2.5新建農貿市場,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6米;非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10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3米,購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4.2.6市場應設公廁,建設標準一般為二級標準,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
4.3面積
4.3.1農貿市場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其中,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20__平方米,其他地方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新建農貿市場,配套設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和內部倉庫。停車場占商業用房面積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場的停車場面積根據需要適當增加。
4.3.3農貿市場布局結構比例宜為:攤位面積55%、通道面積35%、輔助面積10%。
4.4裝修
4.4.1農貿市場地面應鋪設防滑地磚,并貼合吸水、防滑、易清掃的要求,向通道兩邊傾斜。
4.4.2農貿市場內墻(含立柱四周)應貼墻面磚,高度不低于1.8米。
4.4.3農貿市場房頂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頂應當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裝修材料。
4.4.4市場室內空中除務必懸掛的證照、燈具線路外,無明管道、攔板以及其它線路等。
4.4.5農貿市場經營者字號標牌應統一規范。
5、場內布局
5.1市場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交易區布局合理,分區標志清晰。同類商品區域設置要相對集中。市場內根據需要設置農民自產自銷交易區。
5.2活禽經營區要相對獨立,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開,相隔間距不得小于5米。
5.3經營早點或快餐配套服務應相對集中設置在專門區域,以1—2家為宜,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貯運鮮活家禽。
5.4農貿市場經營腌臘制品、熟食鹵品、醬菜調味品、糧油制品、南北貨食品的宜設專柜或專間。鼓勵引進品牌連鎖企業進場經營肉類、活禽、豆制品、蔬菜等農產品。
5.5熟食鹵品、豆制品、醬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臺距離活禽專柜、廁所、垃圾房的間隔應大于20米。
5.6市場內禁設現炒現賣柜臺,不準銷售現炒現賣食品。
5.7不屬本標準3.1條款規定的商品不得在農貿市場內經營。
5.8有條件的市場能夠設置獨立的凈菜處理室,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及垃圾收集設施等,在蔬菜上市前進行無泥沙、無腐葉、無根須、無過量水份處理。
5.9場內設置顧客服務休息區。
6、設施設備
6.1給排水設施
6.1.1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暢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并設防鼠隔離網。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交叉處應設窨井,窨井間距不宜大于10米,柜臺內側設地漏。有地下車庫的市場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設計。
6.1.2購物通道下水道宜設計為暗道,防止異味上傳,不得設明溝。
6.1.3水產區供水到商位,肉類區供水到經營區,熟食經營專間供水到專間。同時,市場內設置供水點供消費者使用。
6.1.4柜臺外地面排水槽寬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銹鋼材料或耐腐蝕、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設地漏。柜臺內排水槽持續排水通暢,地面干燥,不積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統應當按環保要求設置過濾處理設施,貼合GB8978.城市農貿市場污水隔渣過濾處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網。農村農貿市場污水排放應增設必要的污水處理設施。水產、冰鮮禽類經營區的污水排放應增設初級隔渣過濾設施。
6.1.6農貿市場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便于沖洗地面墻面和設備設施。
6.2供電設施
6.2.1應配備貼合用電負荷、安全的供電設施。電線鋪設以暗線為主,并配備漏電防護裝置。
6.2.2柜臺上方應按有關建筑規范要求配置統一美觀的照明燈具,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也應配備照明燈具,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應急燈。
6.2.3各經營區域應配置帶接地線的貼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水產區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風設施
6.3.1農貿市場要配備完備的通風設施。
6.3.2新建農貿市場建筑面積在20__平方米以下的安裝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風機,20__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應增加300W排風機設備,排風機口的設置應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
6.3.3活禽銷售點務必設置排風設施。
6.3.4非單體建筑的新建農貿市場,排風機、排風口的設置除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外,四周要設有若干氣窗,持續室內自然通風良好。
6.4垃圾處理設施
農貿市場應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設置集中、規范的垃圾房。垃圾房應密閉,有上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每個經營戶應設置加蓋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設施
6.5.1建筑消防設施應貼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農貿市場應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貼合消防規范的要求。
6.5.3鹵味、熟食交易區面積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夠設置前店后廠。其他交易區內不得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
6.6冷藏保鮮設備
6.6.1經營冷凍冷藏食品務必配備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銷售配備冷藏設施。
6.6.2經營冰鮮水產品要配備冰臺。
6.6.32000m2以上的農貿市場能夠設置冷藏室,有條件的農貿市場能夠設置冷藏保鮮設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間。
7、柜臺設置
7.1總體設計
7.1.1農貿市場根據需要采取島狀式或條狀式設計柜臺。面積寬敞、人流量大的市場宜采用島狀式設計。農貿市場內所有的柜臺設置應整齊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農貿市場應擴大商位面積。單個柜臺面積宜設置為長1.5米2米,寬0.75米1.0米設置,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
7.1.3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柜臺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臺內應留有統一位置擺放電子秤,電子秤設置位置應便于消費者查看。
7.1.5柜臺區域內鼓勵配備若干統一的容器,供經營戶堆放雜物。區域內應持續整齊清潔,無吊掛、無雜物、無廢棄物。
7.2分類設計
7.2.1蔬菜柜臺鼓勵采用階梯擺放式設計。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階梯上升,一般設計為三層;每組柜臺宜設商位數4個左右,每組柜臺設1個—2個寬度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勵采用開架擺放式設計。柜臺采用斜坡遞增分隔式,柜臺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動式、組合裝配式相結合。
7.2.3冰鮮水產品交易區柜臺宜設置在靠墻側,布局相對集中。內墻面鋪設瓷磚到頂,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應有必須的排水坡度。臺面采用不銹鋼結構或磚砼結構,臺面上加裝多孔不銹鋼板,外貼瓷磚,內外側地面均設排水明槽。
7.2.4活水魚交易區宜設計為0.3米—0.5米高度的柜臺,上面擺放市場統一設置的蓄養容器或直接砌成磚砼結構、玻璃缸式的分隔蓄養池,柜臺外沿設高為0.2米的擋水板,水池內設有直徑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個商位內設置統一的殺魚操作臺面、水龍頭與排水口,并安裝防水電器開關和插座。有條件的市場鼓勵將活水魚交易區設置為酒店式玻璃陳列柜臺。
7.2.5肉類柜臺宜用厚質木板鋪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設計在厚質木板的臺面上(即嵌在臺面內),或在柜臺內統一留有擺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應統一固定設計。肉類區柜臺上方應設有專門的懸掛肉類產品的設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于整齊懸掛。
7.2.6活禽交易區務必設計為集銷售、宰殺功能為一體的全封閉透明式的營業房。內設多個商位,并配有通風和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垃圾收集成設施,以持續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臭味外傳。有條件的市場能夠設立集中屠宰加工間,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并設立上述設施。
7.2.7豆制品柜臺上采用玻璃半封閉式與外界隔離的設施,不得露空售賣。內配豆制品專用的放置或展示設施,留有冷柜電源插座。
7.2.8副食品經營宜采用專間設計,并配置統一的貨架和柜臺。
7.2.9熟食品營業房,采用統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設計,并設柜式售賣窗。室內務必設洗手、消毒、更衣等設備,懸掛造形美觀、照明度好的燈光設施。
8、商品陳列與銷售
8.1蔬菜類
8.1.1蔬菜上柜銷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黃葉、去腐葉、去根,提倡凈菜或半凈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無毒繩鎖整齊捆扎,散裝蔬菜應排列整齊,分類陳列。
8.1.3需保鮮的蔬菜采用保鮮膜包裝,預包裝蔬菜排放應持續新鮮,整齊美觀,方便銷售。
8.2鮮凍肉類
8.2.1豬肉類商品的銷售務必持有當日定點屠宰企業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鮮牛、羊肉等,務必經檢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嚴禁銷售病死畜禽肉、變質肉、注水肉、未經檢疫肉和其他不貼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肉類。
8.2.2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其經營場地內務必設有溫控設施,其區域溫度不高于25℃。
8.2.3肉類食品整理加工銷售應配備貼合衛生要求的操作臺(或整理室)和相應設備,并預留有冷藏場地。
8.2.4肉類商品不得著地存放,不得接觸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
8.2.5持續銷售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配置適于實際使用的水龍頭,當天銷售結束后應對場地進行清洗,并應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絞肉機、容器等應每一天清洗。
8.2.6肉類銷售中產生的不可食用肉應置于有明顯標識的容器內,由市場管理部門按有關要求集中處理。
8.2.7當天交易后剩余的鮮豬肉、分割肉須進行冷藏保質,保管時間根據季節確定。
8.3水產品類
8.3.1冰鮮水產品柜臺應在多孔不銹鋼板上鋪設散冰保鮮,并配置保鮮冷柜。
8.3.2水發水產品和需清水暫養的貝類應放在專門的容器中陳列銷售。
8.3.3實施水產品“二去”服務的凍鮮、活鮮水產品柜臺內應配置統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臺和統一的廢棄物收集桶,嚴禁在地面上進行操作。
8.3.4水產品零售點每日交易結束,務必對交易區域和設備設施、包裝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進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類
8.4.1豆制品銷售務必持有當日定點生產企業出具的合格憑證。
8.4.2豆制品須分類陳列,擺放整齊。
8.4.3豆制品銷售前后務必做好設施設備、及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未銷售完的豆制品應放入冷柜貯藏。
8.5熟食鹵品
8.5.1生、熟食品應分開放置,制作原料應貼合食品衛生要求。
8.5.2室內應配備消毒設備,專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與空調等設施,并貼合食品衛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蠅、防鼠設施,并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裝或密封型容器包裝。
8.5.4熟食從業人員上崗時應統一著裝、戴帽,清洗雙手。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鏈、手鐲等飾品。
8.5.5熟食經營應實行收銀臺和銷售臺分離制度,熟食銷售人員嚴禁直接用手觸摸食品。
8.6醬腌菜類
8.6.1直接入口的醬腌菜應當加蓋銷售,并配備有防蠅、防鼠等設施,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6.2嚴禁用手直接觸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專柜的設置與運作務必貼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民族政策。
8.7.2經營清真類食品應貼合清真食品供應的專攤、專人、專庫、專車的要求。
9、包裝
9.1應使用無毒、可降解的環保型包裝材料,提倡使用經中國環境標志認證的可降解塑料袋。嚴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質、非食用和非環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應使用食用盛器,嚴禁使用化學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經營的預包裝商品,其標簽應貼合GB7718的規定。
10、衛生
10.1環境衛生
10.1.1農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應貼合GB14881的要求。
10.1.2農貿市場應持續地面干燥、清潔,場內無異味。農貿市場內應無亂吊掛、亂張貼及垃圾堆積等現象。
10.1.3對不可食用品應有專人負責,專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統一處理。廢棄物需全部裝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隨時將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處理,并定期清洗,確保場內購物環境整潔有序。水產品零售點對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水產品廢棄物應當由農貿市場集中收集并及時處理。
10.1.4場內衛生實行區域包干,明確包干職責人。場外衛生應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職責區制度。應設專職衛生監督人員和日常保潔人員。
10.2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0.2.1應設專職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每個相關從業人員均應持有有效的健康證。
10.2.2熟食品加工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應貼合GB14881.
11、市場規范
11.1規范
11.1.1農貿市場應當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工作制度、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崗位目標職責制度、市場經營者守則、食用農產品安全質量職責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銷毀制度、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農貿市場經營活動場內公示制度、商品預先賠付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等。
11.1.2農貿市場應建立服務臺帳、顧客投訴處理臺帳、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登記臺帳、計量器具臺帳、校秤記錄臺帳、不可食用肉回收臺帳等。
11.2質量規范
11.2.1鼓勵市場經營者采購經銷經過國家認證的有機的、綠色的、無公害的農產品。
11.2.2農貿市場應在場內明顯處設置檢測室,檢測室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備專業檢驗人員,配備檢測項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檢測設備,每日務必對上市商品抽樣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
11.2.3場內經營銷售豆制品、肉類、糧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與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經營戶要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建立農產品銷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變質等不合格商品。
11.2.5對發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應按照衛生防疫的有關要求處置。
11.3證照規范
11.3.1場內經營者務必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豆制品和副食品等還務必同時領取衛生許可證,不允許無證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
11.3.2隨商品同行的當日合格證、檢疫證、送貨單、確認單等商品證、單,應由場內經營者自行保存備查。
11.4價格規范
11.4.1銷售各類商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價資料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
11.4.2包裝類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計價單位、產地、零售價等主要資料,對于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還應標明規格、等級、質地等項目。
11.4.3禁止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11.5計量規范
11.5.1市場內務必使用貼合國家標準的計量器具,加強管理,定期校驗,并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備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
11.5.2票據、票證、商品標識、價目表等應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1.5.3經營者銷售商品應凈重秤量,公平秤復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記錄,帶給校秤憑證,定期公布校秤結果。
11.6服務規范
11.6.1應設立市場服務管理辦公室、廣播設施、顧客休息等服務設施。
11.6.2應設立服務臺,并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務必設置預陪基金,實行先行賠償制度。
11.6.3應設立宣傳欄、公示欄、電子公平秤、導購圖、商品區域標志及商位號牌。有條件的市場可設立價格行情顯示屏。
11.7信用規范
11.7.1建立場內經營者誠信經營檔案,公開、公平、公正地管理場內經營者。場內經營者應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欺詐、違規經營、偷稅、漏稅、欠稅等狀況。
11.7.2市場舉辦者能夠開展優秀經營戶或誠信經營戶的評選活動,對信譽差的經營戶進行曝光公示,情節嚴重的,清退出場。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5
一、活動目的:
為了豐富幼兒的生活經驗,提高幼兒對農貿市場的感性認識,注重社會教育資源利用,豐富學生生活,開闊學生視野,增長學生的課外知識,讓孩子的交往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得到很好的'培養和鍛煉。我園決定舉行"參觀農貿市場"系列活動。
二、活動時間:
20xx年12月8日
三、活動主題:
參觀農貿市場
四、活動安排:
1.參與對象:大班、中班
2.活動要求:
(1)、讓家長給孩子準備一個小書包,里面放少量的食品和水。
(2)、穿便于運動的服裝。不用大人陪同,統一組織排隊過去,每隊前后各一名老師陪同,結束后返回幼兒園。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6
為有效降低鼠密度,預防屬傳染疾病發生,保障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作和生活環境質量,根據xx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文件(愛衛辦發[20xx]號)精神,結合街道地區工作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15日—30日為全區統一防制時間。
二、工作范圍
轄區內所有單位、居民區的室內外環境及公共場地,賓館飯店、糧油店、食品加工廠(作坊)、餐飲服務單位、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學校、醫療衛生單位、公園、園林、綠地、市政下水管線、垃圾中轉站和建筑工地等場所。
各居民區及公共區域和菜場(集市)及周邊地區應全面開展集中滅鼠活動,駐地各單位、各社區按照有關要求,統一投藥,認真做好滅鼠工作,確保投藥有效覆蓋率達到100%。投放鼠藥不得落地,一律使用毒餌盒或設置人工鼠屋,并按標準要求布放以保證滅殺效果,把鼠密度控制在國家標準之內。
三、工作方法
(一)本次秋季滅鼠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方法進行,駐地各單位、各社區負責集中開展一次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活動,改善室內外環境,消除老鼠孳生場所(填堵鼠洞,清理衛生死角等),在區域重點場所放置一定數量的毒鼠盒。
各社區、各單位要廣泛開展集中滅鼠的組織動員工作,準備滅鼠藥械,完善各類防鼠設施,同時要大力開展環境衛生大整治,清理鼠類孳生環境。積極開展集中滅鼠宣傳活動,通過展板、橫幅、發放資料等形式開展滅鼠活動宣傳,營造滅鼠工作的良好氛圍;各駐地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和加強病媒生物防制領導小組,緊密結合本區域和單位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員、經費、制度和措施上認真落實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確保工作實效。
(二)全區統一時間、統一藥物、統一投放、集中進行,在做好消殺滅工作的同時,指導本地區企業、居民院落聘請專業的公司做好滅殺工作。為確保秋季滅鼠工作成果,駐地各單位、各社區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投放鼠藥,集中開展冬季滅鼠活動。
(三)科學投藥滅鼠。室內以農貿集市及周邊、賓館、超市、餐館(尤其是中小餐館)、建筑工地、食品生產銷售單位、醫院、養老院、學校、電力通訊、商住樓等單位為重點;室外以居民區下水道、公共綠地等各類公共區域、閑置空地及關停企業、垃圾轉運站以及各單位內部的外環境為重點;食堂、倉庫是單位滅鼠的重點部位;
藥物投放按照連投15天(雨天順延),遵循吃多少補多少、吃完加倍投放的原則,確保投藥到位。重點對建筑工地、農貿市場、下水道等部位進行投放,確保滅殺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社區、各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愛衛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作,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冬季滅鼠工作落實到位并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科學滅鼠。各社區、各駐地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科學滅鼠、安全用藥等知識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參與;把環境治理與藥物、物理滅鼠有機的結合起來,采取綜合防制措施,消除鼠類棲息場所。
(三)設置警示,張貼標語。為確保此次滅鼠活動的安全,各單位、社區在外環境滅鼠時設置必要的警示標示,張貼滅鼠注意事項,必須規范合理的使用藥品和器械,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消殺藥械,嚴禁使用毒鼠強、氟乙酰胺、氟乙酸鈉、甘氟等毒急性滅鼠藥,滅鼠劑應統一投放于毒餌盒(站)內,以防人畜中毒事故發生。
(四)全面自查,認真總結。活動結束后,各單位、社區要認真對冬季滅鼠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出具鼠類密度檢測報告,并形成工作總結,并于12月4日前將各自活動開展情況及總結報街道愛衛辦。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7
為了改變xx街道長期占道經營的局面,確保街道道路暢通及人員、車輛行通方便,改善經營環境衛生。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將對鎮農貿市場進行集中整治,現制定方案如下: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辦實事的服務宗旨。確保206國道路口至政府辦公樓路段及中小學路段無占道經營,保障此路段車輛、人員通行方便。達到集鎮亂擺攤點經營戶和散戶進指定市場經營,實現xx鎮市場經營規范化,創建環境衛生新局面。
為確保工作的順利推進,經研究決定成立xx鎮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xx鎮長
副組長:副書記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齊巧平兼辦公室主任。
1、通告時間:20xx年7月25-28日
2、攤類劃分時間:20xx年7月28日
3、抓鬮時間:20xx年7月29日
4、進市場時間:20xx年7月31日
1.宣傳工作肉容
由負責人牽頭召集以下各類經營戶(詳見附表)進行思想溝通。確保在7月28日-30日三天中做好相關經營戶進農貿市場經營準備,分組分戶宣傳市場管理要求、進市場的必然性及工作安排情況。
①蔬菜類負責人:*
組員:邱枚蘭、*
②干菜、鹵菜類負責人:*
組員:*
③干貨、菜籽類負責人:*
組員:*
④豆腐、魚類負責人:*
組員:*
⑤肉類及其他負責人:*
組員:*
2.整治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時間為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10日,7月31日凌晨5:00時--下午16時全體工作人員上街開展市場整治(在集中整治時間內逢圩日工作組須在凌晨5:00時開始整治,其它日從6:00時開始整治至上午11時)。集中整治時間內工作組統一用早餐。
(2)、負責做好所分工路段經營戶進市場工作,對不愿進入市場的經營戶要協助其拆除攤點,遷移至指定的攤點經營為止。不準其占道經營。
(3)、負責所分工路段車輛不停放在一橋橋上及主要道路上,確保道路暢通。
(4)、負責調解處理整治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矛盾糾紛,維持市場正常秩序。
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組:政府門口—戲臺下由A組負責整治。
負責人:鄭細梅成員:本組組員。
第二組:一橋橋頭—206國道由B組負責整治。
負責人:嚴明慶成員:本組組員
第三組:在農貿市場內由C組負責整治。
負責人:齊巧平成員:本組組員
第四組:機動應急協調組由齊巧平兼任組長。
成員:曾宏、董志江、王志民、王小英、工商全體人員、派出所干警及楊坊、清潭、楓嶺、大禾、天咀、留田、沈
坊各村主任、民兵連長。負責協助一、二、三組做好各項協調工作。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8
一、開展農貿市場再消殺活動
3月28日至3月31日,各區對轄區內農貿市場要連續4天開展再集中消殺,對于開展消殺的農貿市場繼續實行暫時關閉。
二、市場消殺做到全方位無死角
各區要對轄區內所有農貿市場的消殺工作進行回頭看。必須嚴格執行農貿市場疫情防控消殺標準,規范消殺要求,落實落細消殺措施。對農貿市場繼續實行地毯式消毒殺菌,對前期可能遺漏的經營戶私人區域和市場內門面房要重點消殺,切實做到全方位、無死角。確保農貿市場消殺符合規范要求,達到開市標準。
三、強化臨時市場的管理
要突出抓好臨時市場日常管理工作,強化防控意識,落實防范措施,確保生活物資供應,方便市民買菜購物。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四、做好解釋宣傳工作
要充分認清農貿市場繼續開展集中消殺工作的重要性,要耐心宣傳解釋,做好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的支持和理解。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公告張貼、媒體宣傳等方式廣泛告知社區居民。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9
為徹底改變轄區農貿市場周邊秩序混亂、衛生臟亂差等實際問題,提升城市形象,昨日,惠濟區迎賓路辦事處綜合執法辦公室、執法中隊人員聯合花園口鎮政府執法中隊人員,對西黃劉村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攜手展開聯合整治行動。
此次重點整治的農貿市場位于花園北路西黃劉村村口。農貿市場每日往來人口繁多,常有市場周邊商戶突出店外經營,菜販、流動商販占道經營,對這些片區的交通、衛生造成了不小壓力。
整治中,綜合執法人員秉承溫情執法、文明執法的工作理念,對突出店外經營的商戶、占道經營的菜販和流動商販進行耐心細致地勸導告誡,使其能夠主動撤離、規范經營;對亂搭亂建的撐竿篷布、遮陽傘、雨棚督促經營業主自行拆除,對私拉亂扯、亂堆亂放等影響市容的行為進行治理;對無人認領的.雜物和污染環境的衛生死角進行徹底清理。本次聯合執法累計清理40余處,暫扣違法車輛10余輛。
此次行動規范了農貿市場的經營秩序,迎賓路辦事處將繼續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市場周邊秩序不反彈。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0
一、指導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實市政府關于推進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動員會議精神,學習“樂東精神”,勇于擔當,通過改造環境衛生,推進城市管理創新,提升城市科學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標
圍繞全力實現“三個月有改觀,半年見成效,年底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目標,明確屬地責任,加大行政執行力度,嚴厲打擊占道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馬路市場,清除農貿市場內外“臟亂差”現象。要做好調查摸底,形成“一點一策”,剖析問題找準癥結后制定具體方案開展整治。各部門要最大限度向一線傾斜,提高一線保障水平,嚴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力爭達到“雙創”要求。
三、工作內容
(一)整治對象:鎮農貿市場
(二)整治區域范圍:農貿市場內部區域;農貿市場四周行道,可供車輛行人通行的連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區域外、可視范圍內依存于農貿市場的馬路市場占道范圍。
(三)整治內容:明確農貿市場內外部環境秩序整治的責任主體和責任范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消除私設攤位收費現象;配套完善內外部垃圾收集(轉運)站、垃圾箱(房、桶、車)等環衛設施設備;清理內外部衛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滿溢等環境衛生問題;取締農貿市場周邊占道經營、倚門出攤、亂拉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等現象;拆除農貿市場周邊亂拉蓬布、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的各類違法建設;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
四、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鎮推進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1.組織指導、檢查和考核各鎮(街)、有關單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協調解決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及時收集信息,編發情況通報,總結交流經驗,推動工作落實;
4.完成其他相關任務。
五、職責分工
1.鎮政府職責:負責牽頭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及周邊環境衛生開展綜合整治。相應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具體工作。嚴厲打擊取締市場及周邊的亂擺亂買、占道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馬路市場。負責簽訂農貿市場及周邊鋪面等門前“三包”責任書,組織城管、環衛、工商等部門巡查檢查,督促城管部門查處違反門前“三包”責任的經營業主。負責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升級改造建設,負責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檢查、督促整改和相關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匯總。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負責農貿市場消防安全的整治、監督與檢查。
2.農貿市場管理中心:負責農貿市場管具體理工作,承擔農貿市場硬件設施建設、維護和市場經營秩序、市場環境衛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各項制度。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規定,建立市場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專人負責,分區管理,保持場地清潔衛生。必須明確進場經營者的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產品進行檢查,并依法對進場銷售的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進場銷售的產品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必須要求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鎮工商所職責:負責查處農貿市場中的假冒偽劣、短斤缺兩、商業欺詐、私設攤位收費等行為。組織協調農貿市場內環境衛生整治及流動攤販管理工作,督促市場業主建立農貿市場內部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檢查、督促市場業主落實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對違反農貿市場管理規定的市場業主進行依法處置。
4.鎮環衛站職責:負責主城區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清掃、保潔,垃圾分類回收及處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場外部垃圾收集(轉運)站、垃圾箱(房、桶、車)等環衛設施設備。指導和幫助市場業主完善市場內部的衛生保潔設施設備。主城區外的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清掃、保潔工作由屬地負責。
5.鎮交警支隊職責:負責整頓規范農貿市場周邊交通秩序,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完善停車場、停車泊位設施,取締亂設停車位、亂收停車費行為,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管理秩序,加強指揮疏散,糾正、教育和查處違法停車行為,防止因人員密集、停車秩序混亂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強對高峰時段和假日期間大型活動的管控。
6.鎮食藥監局職責:負責對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保障食品安全。負責監督檢查市場周邊餐飲店的規范化管理工作,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進行檢查督導,規范加強市場蔬菜質量監管,監督經營業主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農產品檢驗檢測制度嚴把蔬菜檢測質量安全和準入關,做好蔬菜檢測、留樣和日常登記記錄,經檢測不合格或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嚴禁進場銷售,并依法予以查處。
7.鎮城管中隊職責:負責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周邊無證經營攤點整治,設立嚴管區,定期開展集中整治,嚴格落實定人、定崗、定標準,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制定管理規范,大力整治嚴重影響交通、城市容貌、環境衛生和市民意見大、反映強烈的馬路市場及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疏導點。取締農貿市場周邊占道經營、倚門出攤、亂拉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等行為。拆除農貿市場周邊亂拉蓬布、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的各類違法建設。檢查經營業主門前“三包”責任落實情況,對違反者依法進行查處。
8.各攤位業主職責:業主是農貿市場管理、食品安全和攤位“門前三包”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誠信經營,認真清掃,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六、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7月)
由鎮政府組織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對農貿市場作進一步調查摸底,填報《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存在問題調查摸底登記表》(附件2),上報區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鎮政府制定相應的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責任人及倒排時間表,對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穩定風險做好評估并有相應預案,充分考慮群眾的生活需求,兼顧生產經營者的利益訴求,采取相應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導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動或是召開聯席會議,向各成員單位布置摸底任務,督促了解農貿市場整體情況,為開展整治行動卯實基礎。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階段(7月)
鎮政府、各相關單位要組織開展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宣傳欄、掛橫幅和電子顯示屏宣傳等方式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引導公眾積極參與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階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階段,鎮政府、各相關單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最大限度向一線傾斜,提高一線保障水平,嚴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的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市場周邊的占道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馬路市場。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集中整治期間,要確定高標準,保證落實力度,促進整體提升,力爭實現“三個月有改觀,半年見成效,年底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的階段性目標。
第四階段:總結評比階段(12月)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確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
七、保障機制
(一)建立多部門聯合工作機制。鎮領導小組組長負總責,鎮政府為治理主體,負責組織實施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檢查、督導、反饋及信息報送工作。各成員單位履行各自職責,建立相應農貿市場整治長效機制,做到定崗、定人、定責,確保所負責治理任務考核達標。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具體工作,組長由黨委一把手擔任,副組長由行政一把手擔任,成員由城管、環衛、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門指定專人及農貿市場業主組成。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通報信息、交流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建立巡查督辦機制。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組,配合六大專項整治行動,每天定時、不定時巡查轄區農貿市場,對不落實農貿市場考核標準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進行督導,對不及時整改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上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督導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及時整治,對仍不及時整治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通報,并上報區主要領導。
(四)建立失信懲戒管理制度。由鎮工商局牽頭,鎮食藥監局協助,制定失信懲戒標準,構建信用監管體系,創新信用監管模式,利用市市場管理遠程監控管理平臺并聯接全市“數字城管平臺”,形成高效的非現場監管體系,對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場內經營戶進行信用分類監管。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1
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華北城國際家居廣場
(二)項目地點:天津武清區下朱莊華北城
(三)項目占地面積:
項目優勢
本項目位于京津冀城市核心位置的武清區,西鄰京津高速公路二線,東接京津快速,地處京津黃金走廊,區位優勢顯著。距離天津中心城區10公里,天津國際機場30公里,北京國際機場76公里,天津港71公里。京津塘高速、京津高速、京津城際輕軌、112國道、104國道等“九橫九縱”的道路網絡環繞周邊。
項目區位優勢突出,交通便利,可直接承接京津市區、周邊城區強大的輻射效應,又可以便捷地釋放和發揮自身能量與優勢。
目標市場定位
(一)本項目市場定位:天津市中高端家居建材城針對人群為:
1、京津冀內投資及經營客商。
2、來天津經營建材的外地客商。
3、本地建材加工企業主。
(二)本項目產品特征定位:
政府重點支持的投資回報型項目,是代表武清區形象的新地標,帶有優良的物業管理、保安保全、綜合廣告推廣、統一營銷推廣等。
項目業態規劃占比
具體情況按實
際招商調整
項目分區規劃
招商策略
(一)項目招商對象
1、所有家居建材生產廠商;
2、全國家居建材經銷商、代理商、特許直營商、專賣許可商等私有、個體企業;對商鋪有投資意向的客戶。
(二)項目招商商品范圍建筑室內外裝飾材料、陶瓷、衛浴潔具、家庭廚衛用具、天花地板、墻紙地毯、樓梯鐵藝;家具、整體櫥柜、門窗櫥柜、家居電器、軟裝類。
(三)項目概念輸出與保障——消除經銷商認知障礙
1、項目的市場行銷概念:位于天津武清區規模龐大的建材城,以其核心地理位置,強力向整個京津冀輻射。
2、獨占性的規范化市場銷售模式和物業管理標準體系,導入現代物業經營的管理手段。
3、全新的消費觀念和消費形態,迎合并引領市場的消費心理和行為,并倡導全新的消費概念,成為一種經濟文化和消費時尚。(四)項目招商全方位服務——經銷商的信心保證
1、本項目是天津市的政府的重點工程、形象工程,是武清的新地標。項目建成后具備完善的配套設施、生活設施。
2、項目的市場運作采取免租、返租的優惠政策解除經銷商后顧之憂。
3、市場開業前后向經銷商提供全面的廣告與行銷支持,以“品牌造勢,傳播先行”的市場化操作,擴大對外宣傳,提高市場在天津的知名度及影響力。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2
為做好農貿市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市場供應,現根據相關政策,結合農貿市場實際情況,特制定《農貿市場防疫措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加強農貿市場監督管理,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適用范圍
在一定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一定規模、設施提供服務,從事蔬菜、水果、糧油、豆制品、調味品、土特產等各類食品
重點突出進口冷鏈食品、冷凍制品、肉禽類及食品的索證索票,重點產品核酸檢測報告和消殺記錄,確保安全
三、具體措施
加強人員監測
1、科學規劃人流行進路線和進入市場通道,在入口設置體溫監測點,不具備室
內測溫條件的,應搭建測溫通道,避免在陽光直射、風速較大的地方使用
2、引導公眾科學佩戴口罩,嚴格落實“測溫+健康碼核驗”措施,規范手持式測溫儀操作,做到應測盡測,力戒測溫工作走形式,走過場
3、對監測發現的體溫異常人員,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措施,安排其到醫療機構排查診斷
4、對工作人員實行體溫日測量日登記制度,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工作崗位
合理控制人流量
1、結合營業面積、經營情況、環境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測溫儀器,科學、有序、高效
地開展體溫監測工作,提高通行效率,減少人群滯留和聚集
2、根據人流量,采取錯峰、限時、限人管控機制,合理控制入場人數,及時疏導場內人員
3、嚴格執行“人員間隔距離不小于1米”的規定,避免人員密集扎堆
加強清潔消毒
1、保持環境整潔衛生,每天定期消毒,并根據人流量情況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2、強化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盡可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
3、對門口、停車場、休息區、柜臺、收銀臺等區域,以及購物籃、購物車、臨時物品存儲柜等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適當增加消毒頻次
4、定期對衛生間、垃圾桶等進行清潔消毒,定期更換工作服
加強應急保障
1、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強化值班值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確保出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按規范處置
2、強化防疫物資儲備,配足口罩、手套、消毒液、酒精、洗手液、測溫儀等防護用品
四、采購方案(初版)
1、采購標準
(1)所有采購產品須帶有消字號;
(2)采購產品供應廠商均需擁有一二類醫療器械備案;
(3)供應廠商需具有醫療資質;
(4)酒精消毒液、次氯酸消毒液、抗菌洗手液等消毒產品需具有國家專業檢測報告,殺菌率需滿足99.9999%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3
為進一步推動農貿(集貿)市場等重點場所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做實做細預防工作,指導市場開辦者、經營者以及顧客全方位開展防控與防護,達到切斷病毒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的目的,我們在前期發布的相關重點場所防控指南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農貿(集貿)市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有關重點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全面落實日常預防性措施
堅持“預防為主,重在日常”。健全市場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優化完善市場整體衛生環境,完善公廁、垃圾收集、給排水、洗手等衛生設施配備,重點加強公共區域電梯、扶梯、門把手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清潔消毒,推動經營者落實日常保潔制度,維護攤位內環境衛生,將精細化的防護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營造文明、健康的經營購物環境。
二、全方位做好人員健康防護
注重“群防群控,宣教引導”。要加強指導與科普宣傳,把倡導戴口罩、戴手套、保持手衛生和社交距離等防護措施,作為“市場文化”在市場內推廣開來、堅持下去。要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推廣文明健康生活習慣,引導從業人員和顧客注意個人防護,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和感染風險。要廣泛開展防疫技術培訓,指導從業人員精準防護,保證防控效果。
三、加強風險排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市場疫情防控工作推進力度,加強統籌調度,開展農貿集貿市場可能存在的風險大排查。重點選擇轄區內具備區域輻射能力的大型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定期開展冷凍冷藏肉品、儲存設施設備、冷庫管理、食品儲存追溯、環境等風險排查和監測,針對發現的衛生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整改、處置,確保市場防疫工作全方位、全鏈條、無死角。
四、認真做好組織實施
各地要在本地區聯防聯控機制的統籌指導下,壓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和市場主體責任。農業農村部門要督促指導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開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商務部門要指導市場做好設施改造,提升改善經營和消費環境;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市場疫情防控的技術指導;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商品交易行為的綜合監管執法,督促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市場主體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將各項措施切實落實落細落到位。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4
為保障市場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引導市場經營戶文明經營、規范經營,營造出“市場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環境。特制定農貿市場日常經營管理制度。
一、市場經營戶經營行為管理標準
1、經營入市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戶應當根據所經營的商品及服務的類別,取得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入市經營。
2、經營戶不得轉讓、出租、出借、出賣、涂改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證等相關證照,不得擅自改變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核定內容。
3、經營戶經營的商品應符合核定的經營范圍。經營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應明示相關證書,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綠色食品、有時效方便食品等相關產品的進貨憑證、檢驗檢疫證明等,以備查驗。
4、經營戶應采取措施,對進貨商品進行檢查驗收,保證所銷售商品質量合格。不得銷售失效、變質、過期的商品;不得摻雜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經營的.商品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應使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計量器具,不得短斤少兩、短尺少寸;銷售商品應明碼標價。
7、不得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哄抬物價、騙買騙賣。
8、經營者應自覺遵守農貿市場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做好店鋪前、攤位前衛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內、攤內整潔衛生。
二、市場經營秩序管理標準
1、市場內實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雜、水產、家禽、熟食等類別分區設立標志牌,進行分類管理。
2、市場內商品上臺、上架、進盆、進池,擺放整齊有序。
3、市場內店鋪(商家)不得出攤占道,禁止跨門攤經營。
4、市場內不得擺地攤,不得以自行車、三輪車作為商品交易臺架進行交易,禁止在市場流動叫賣。
三、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標準
1、物業公司做好場內經常性保潔工作。物業公司保潔人員做好市場內公共部分的保潔衛生,攤位內部衛生由各經營戶自行打掃,并要求達到市場管理衛生標準。
2、經營戶應當保持所經營的店面、攤位衛生狀況良好,定期做好清潔工作。店面、攤位及其附近必須做到無積水、無垃圾。
3、經營戶產生的垃圾或剝棄的菜渣、果皮等應放入專門的廢物容器內。
4、經營戶應當做好防蟲、防蠅、防蚊、防鼠工作。
5、經營戶應當對門前實行“三包”,不得隨意將垃圾扔到過道等市場公共場所。
6、市場內宰殺家禽和剮剖水產品應符合相關要求的標準。
四、車輛管理規范
1、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2、經營戶每天用于進出貨的車輛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通過規定的進出貨通道進入市場,不得擁擠、搶道,以確保進出貨有序進行。
3、經營戶及消費者的車輛在營業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征得市場管理人員的許可,并聽從指揮。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5
一、 招商原則
“xx企業家協會迎新晚會“通過對社會各種資源的有效整合,為學員搭建一個跨年耀眼的大舞臺,同時讓關注本次晚會的愛心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民間組織得到一個展示平臺。
幾年來我們迎新晚會的成功的舉辦,已經具備舉辦大型晚會的經驗。多種主流媒體參與推廣報道,“ xx企業家協會迎新晚會”在20xx年初必將成為業內人士談論的重大事件。
阿克蘇地區xx企業家協會現有會員單位300多家,涵蓋4家上市公司、上億資產的企業家有50多位。20xx年1月舉行盛大迎春晚會,有200多位企業家參加活動,本次年會通過提供服務平臺,讓參與合作的商家得到有效的推廣宣傳,是一次相互交流、資源融合、合作共贏的良好機會。
二、 媒體推廣
本次晚會將通過報媒、網絡媒體、以及現場各大廣告貼畫同時推廣宣傳,立體化推廣,全方面覆蓋,為所有合作贊助商提供全程廣告推廣宣傳。
三、 其他形式推廣
1、 在年會上印制企業名稱及主宣傳畫面
2、 年會相關用品上印制單位名稱(如節目單)
四、冠名單位尊容禮遇
主冠名單位5萬<一家> 將可享受:
1、 年會《主節目》冠名權;
2、 大廳2個主展位,在大廳的左右兩側;
3、大廳走廊條幅/條 展架2個;
4、企業第一負責主桌就坐;
5、年會開始前2—3分鐘視頻宣傳資料;
6、冠名單位負責人可上臺致詞;
7、年會過程中主背景宣傳片,循環播放;
8、授予“20xx年會特殊貢獻獎”獎牌,在活動中頒發;
9、企業名稱及LOGO印到年會的節目單;
10、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刊登在每桌的鳴謝牌中;
11、主持人口播感謝冠名單位:在主持中,每提及年會時,都提及冠名單位名稱;
12、大廳吊旗,200百個背椅廣告)
13、向主冠名單位贈送主賓席用餐一桌(10人);
14、年會過程中30秒LED畫面定屏;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6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印發農貿(集貿)市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223號)、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印發<關于落實優化防控二十條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防疫指辦函〔20xx〕582號)和廣東省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關于落實國家優化防控二十條措施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監管的通知》要求,適應疫情防控新形勢和新冠病毒變異的新特點,進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要根據疫情變化需要分“非常時期”和“常態化狀態”采取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同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九不準”要求,防止“一刀切”、“層層加碼”等問題,切實落實農貿市場環境、產品和人員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各項措施,防止疫情通過農貿市場傳播,最大程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廣州市轄區范圍內所有農貿市場。如市場所在轄區疫情風險等級變為高風險或實行封閉、封控管理,市場管理方要按照市、區有關要求關停。重啟程序應按市、區的有關要求執行。
三、職責分工
各區黨委、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對轄區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農貿市場開辦者(管理者)落實主體責任,負責具體落實各項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區有關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要根據疫情變化需要分“非常時期”和“常態化狀態”采取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常態化下落實“區局領導包干、所領導包干、市場包干到人等3級包干機制”,督促市場開辦方落實入場“四件套”、清潔消毒等措施,非常時期下(轄區出現本土病例、社區傳播風險大,農貿市場面臨輸入風險等),要在常態化防控措施基礎上落實“專人駐場”制度,建立履職臺賬(詳見附件1),駐場人員要實行“打卡簽到”管理,每日著制服,負責督促指導農貿市場在掃驗碼、測溫、規范佩戴口罩、一米社交距離、預防消毒等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實情況,對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市場,要落實約談、依法處置直至關停等措施。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組織機構。市場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法定代表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負責人,明確內部責任分工和責任人,設置健康管理員,統籌做好人員健康監測、產品安全管理、環境衛生清潔消毒等疫情分級分類防控工作。
2.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市場管理方要制定并落實市場內人流密度監控、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登記、環境衛生監督管理、貨物出入監督管理等各項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細化常態化防控措施。在非常時期下,要對市場實行相對封閉管理。要在確保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市場出入口,每個出入口均有人值守;通過物理硬隔離,切斷市場與周邊街道、店鋪的連接,堅決防止人員通過非出入口進出市場。
3.確保防護物資儲備充足。市場管理方和市場內的檔口業主要儲備好足夠量的口罩、消毒劑、清潔劑、清潔工具等防疫物資。市場管理方根據疫情防控需求,進一步儲備體溫檢測設備、健康碼掃碼儀等物資,鼓勵有條件市場推廣使用防疫電子哨兵設備。
(二)強化人員健康管理
1.市場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管理。
(1)落實每日健康監測。以“防疫集體碼為主,原人員健康臺賬(詳見附件2)為輔”方式,落實市場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等的健康監測管理。推廣落實農貿市場防疫集體碼(或各區實際使用的其他應用程序)的“3+1”催辦落實機制(即區局、監管所、市場開辦方3級催辦,農貿市場從業人員嚴格落實),通過管理員查看防疫集體碼、檢查從業人員手機健康碼信息等方式準確掌握場內所有從業人員的健康碼狀態、核酸檢測結果、疫苗接種等情況,及時催辦從業人員按規定頻次開展核酸檢測,發現健康碼異常的,立即按規定報告、處置。原人員健康臺賬(登記記錄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疫苗接種、核酸檢測、體溫等情況,詳見附件2)為輔助手段(確保防疫集體碼使用異常也能準確掌握人員健康信息),對市場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等健康狀況進行登記,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須落實掃碼上崗(入場)。建立落實高風險地區、封控或管控地區旅居史、重點人員接觸史報備制度和異常健康狀況報告制度,一旦發現有發熱(體溫≥37.3℃)、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癥狀員工或者發現有陽性病例、密接者的接觸史,有境外、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級市(盟/直轄市的區)旅居史,7天有國內高風險所在行政區,封控管控管理區域旅居史人員,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如實報告并告知市場管理方,積極配合社區“三人小組”開展排查、核酸檢測、隔離或健康監測管理等措施。要督促本人通過粵康碼或穗康碼上報健康信息。上述要求會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作調整,應遵循市、區有關部門最新要求。
(2)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市場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工作期間需全程佩戴口罩,加強手衛生,在有流水條件下按照“七步法”洗手;從業人員處理或包裝熟食、可生食食品時,需同時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穿工作服和佩戴手套。接觸進口冷凍冷藏肉品及外包裝作業時應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和穿戴工作服、工鞋、工帽,生鮮宰殺等特殊攤位的食品經營者除工作服外,按需穿戴防水圍裙、橡膠手套等,不要徒手接觸冷凍冷藏肉品及外包裝,工作完畢不要穿著工作服裝、工鞋、工帽、口罩等離開市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進入其他公共場所、回家、參與聚會活動。工作服裝鞋帽要勤清洗,定期消毒。
(3)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工作。市場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要按照“應接盡接”,高風險崗位人員“不接種不上崗”的原則,全部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工作,加快推進新冠病毒疫苗加強免疫接種工作。建議通過電子屏、宣傳欄等形式適時公示市場從業人員接種完成情況,確保消費者安心消費。
(4)落實定期核酸檢測制度,配合做好新冠肺炎潛在風險人員常態化監測工作。根據疫情形勢需要以及國家決策部署,省、市的工作要求,積極配合各區防控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對農貿市場從業人員按照7天2檢頻次開展核酸檢測(如出現本土疫情等異常情況,按照市、區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加大市場從業人員包括家屬的核酸檢測頻次)。對于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人員優先納入檢測范圍并加大檢測頻次。
(5)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加強市場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新冠疫情防控知識和應急預案相關培訓,加強個人衛生宣傳,確保從業人員上崗前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好自我防護。
2.特殊從業人員管理。除按以上要求落實人員健康管理措施外,特殊從業人員要進一步做好監管:
(1)外省入穗貨車司機管理。一是實行貨車入場“預約制”,凡是入場貨車提前登錄“穗貨運”預約,報備進場人員相關信息(車牌號、人員姓名、核酸檢測、疫苗接種、電話等信息)。二是嚴格管理司乘人員,進場后貨車司乘人員非必要不下車、不接觸。三是對貨物量小的,就地卸貨、完成離場、人不下車;對于貨物量大的、有條件的市場,在附近設置中轉服務區(硬隔離),他人協助完成移車、交易。四是司機及司乘人員要落實名單化管理,每日排查并登記造冊,發現異常人員要及時報告市場所在社區三人小組。
(2)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要按照廣州市進口冷鏈食品相關防控要求,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其中,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的經營者,須經過業務培訓、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種(符合條件的須接種完加強疫苗)方可上崗,要全面實行從業人員“粵康碼”等健康碼進門掃碼和查驗登記制度,沒有申領注冊健康碼的從業人員不得進入其工作場所。有關操作說明,可參照《密閉(半密閉)通風不良經營性服務場所應用粵康碼工作指引》以及粵康碼使用指引。
3.入場顧客及其他外來人員管理。
(1)嚴格落實掃碼進場措施。市場開辦方(管理方)要履行掃碼查驗責任,在市場出入口明顯位置張貼或擺放本場所專屬“通行健康碼”,建立入場異常人員臺賬(一旦發現發熱、紅碼、黃碼等異常人員,登記記錄其個人健康情況,包括異常人員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信息等),確定至少一名健康碼管理人員和若干檢測員,督促指導所有進入市場人員有序落實測溫并掃(驗)碼,嚴查借碼入場行為。農貿市場發現的紅碼、黃碼人員處置措施:當發現健康碼為紅碼人員時,按照“誰發現,誰處置”的要求,立即啟動響應,做好個人防護,引導紅碼人員到臨時隔離留觀區域進行臨時管控,同時立即向所在社區“三人小組”報告,做好現場秩序維持、信息上報、配合轉運、處置后場地物品消毒等工作;當發現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時,在排除發熱等癥狀情況下,叮囑其戴好口罩、避免與他人接觸,做好登記,并指引其盡快到就近的黃碼人員核酸檢測點開展核酸檢測,指導其自行離開,不允許其進場。一旦發現健康碼為黃碼人員存在發熱等癥狀,應引領其到臨時隔離留觀區域,并聯系屬地社區“三人小組”,由屬地調度專車轉運至定點收治醫院就診排查。對部分老年人無手機、使用非智能手機、不會操作等原因無法掃碼的,可以采取打印本人當天穗康碼隨身攜帶、在進場時查驗;鼓勵有條件的市場推廣使用防疫“電子哨兵”,運用智慧方式加強科學防控,同時,結合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在出入口和場內重點部位設置高清攝像頭,有效提升流調溯源的速度和準確度;有智能手機的,由市場工作人員協助掃碼;或者由市場管理方采取其他無接觸購買的方式方便老年人購物。
(2)全程規范佩戴口罩。所有人員進入市場必須全程規范佩戴口罩。市場管理方要定時不定時地通過視頻監控系統或場內人工巡查等方式,對場內人員不戴口罩或戴口罩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檢查糾正,對相關場內經營者要嚴肅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的,要果斷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予以嚴厲整治。
(3)加強健康宣傳引導。市場要通過海報、健康提示、液晶顯示屏滾動播放等方式,向顧客科普新冠肺炎疫情本身及防控相關知識與措施,提升顧客的自我防護意識,促進公眾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減少感染風險。
(4)強化營業中衛生管理。推薦顧客采用微信、支付寶等非接觸掃碼付費。顧客購買商品時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間距,避免徒手接觸冰鮮食品或活禽;如有接觸,應及時洗手。如市場所在轄區疫情風險等級上升,應縮短營業時間,限制顧客數量。
4.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根據市場從業人員數量和實際情況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臨時醫學觀察點用于初測體溫≥37.3℃人員的體溫復測和待送人員停留。觀察點要設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房間,需配備1-2名工作人員,負責體溫檢測和發熱人員的管理,并配備紅外測溫儀、水銀溫度計、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消毒紙巾、醫用乳膠手套、速干手消毒劑、84消毒劑等物品。有條件的配備木制或鐵制椅子,不宜配備不易消毒的布質材料沙發。臨時醫學觀察點的工作人員需穿工作服(白大衣)、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醫用乳膠手套。
(三)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
1.把好源頭管控。市場內經營者特別是禽畜肉類、水產品、冷凍品、進口冷藏水果等商品經營者要把好產品貨物來源的“追溯關”“自查關”“檢測關”“貯存關”,建立健全肉類、蔬菜等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格查驗并留存生豬產品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非洲豬瘟病毒陰性檢測報告(簡稱“兩證一報告”),其它畜禽產品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食品經營者購進的進口冷凍食品應具有“五證一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新冠病毒核酸陰性檢測報告、消毒證明、跨省試點互認省份城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或廣東省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和隨附追溯碼);進口冷藏食品應具有“四證一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新冠病毒核酸陰性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和隨附追溯碼)。食品經營者必須在進口冷鏈食品出入庫兩日內登錄“冷庫通”如實填報出入庫信息,確保可追溯。銷售及貯存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在外包裝、銷售顯著位置或貯存區域張貼、擺放隨附追溯碼,并及時更新。進口冷鏈食品與國產食品應相對分區存放,或采用物理間隔。銷售散裝進口冷鏈食品,應配備專用工(用)具或提供一次性手套供消費者揀選夾取。食品經營者對進口冷鏈食品產品拆開外包裝后,應按照“誰拆包誰消毒”的原則,以“不影響食物安全性和品質”為前提,對拆包后下一層級內包裝外表面開展全面預防性消毒,需消毒到確保食品安全前提下的最小密閉外包裝。有關職能部門對無合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要嚴肅查處。
2.加強產品檢查。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大市場內各類產品、食用農產品的抽檢力度,提高問題食品發現率,強化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工作。場內經營者應定期檢查產品質量和衛生情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原輔料、產品。加強進貨入庫前對貨物、產品外包裝的清潔消毒工作,及時清掃產品外包裝的浮塵,并根據不同產品的特性確定消毒方式。
3.經營食品要求。市場內實行分類經營,攤位內鮮、活、生、熟、干、濕商品相對集中,分開陳列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蠅、防塵櫥(罩)和專用柜臺,生熟分開,貨款分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除白云區江村活禽批發市場、番禺區謝村綜合市場外,全市其他農貿市場一律不得經營活禽。依法從事禽畜養殖、分揀、運送、銷售、宰殺等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穿戴口罩、工作帽、工作服、長筒膠鞋、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
(四)嚴格落實市場環境清潔消毒
各農貿市場應注意保持市場環境干爽,通風良好,采取“一日一清潔消毒、一周一大掃除、一月一大清潔”措施,對農貿市場每天至少開展2次預防性消毒。相關工作由市場管理方組織實施,各攤檔經營者具體落實,對大型農貿市場的消毒工作可委托專業消殺公司進行。屬地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做到實施清潔消毒有計劃、有記錄(詳見附件3)。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部門要定期組織對市場開展外環境檢測,并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1.一日一清潔消毒(活禽市場一日兩次消毒),以清潔為主,消毒為輔。
市場攤檔經營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須做到“三清一消一清運”。
(1)清除:必須把攤檔內魚鱗、內臟、糞便、雞毛、下腳料、其它垃圾等污物清除干凈;
(2)清潔:用水將臺面、地面、下水溝渠和店面周邊地面清掃清洗干凈;
(3)消毒:主要對清潔后的臺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檔口地面進行消毒。
(4)清洗:用清水把消毒后的器具、臺面、砧板等沖洗干凈。
(5)垃圾清運:市場每日產生的各種垃圾污物均須當天清運,并保持市場垃圾臨時存放點整潔。
2.一周一大掃除,清潔與消毒并重。
市場攤檔經營者每周收市后,要組織進行大掃除和更大范圍的消毒。
(1)在“一日一清潔”的基礎上,重點對清空后的舍具、籠具、喂食具、魚池(箱)、運輸工具等進行徹底清掃;
(2)對下水道、店面周邊地面、排泄物進行徹底大掃除,重點清除衛生死角和積存的廢棄物品等;
(3)清洗干凈后進行全面噴灑消毒;
(4)消毒劑作用30分鐘后用清水沖洗干凈。
3.一月一大清潔,清潔消毒要徹底。
市場攤檔經營者應在每月月底開展一次徹底的衛生清潔消毒。
(1)有活禽(畜)和水生動物需清空存欄(缸),實現零存欄(缸);
(2)徹底清除糞便、垃圾和雜物;
(3)疏通下水道,并把攤檔地面、墻面、店面周邊環境清洗干凈;
(4)市場內全面大清洗后,進行徹底消毒。
4.消毒劑配制、使用及作用時間。
用500 mg/L 的含氯消毒劑噴壺噴灑,作用半小時以上。有效氯濃度500 mg/L 的含氯消毒劑配制方法如下: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為1:99比例稀釋;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公斤(4.8升)水;
(3)含氯泡騰片(有效氯含量500 mg/片):1片溶于1公斤(升)水。
5.消殺時個人防護要求。
在進行清洗消毒時,相關人員要做好個人衛生防護,要佩戴口罩,穿長筒水鞋和防水長手套,同時要注意場所通風換氣,必要時采用機械通風。清洗消毒結束后,要將圍裙、工作衣、消毒用具等物品用消毒液浸泡半小時,然后再用清水洗凈晾干。
(五)強化滅鼠除蟲等衛生防疫工作
1.抓源頭管好垃圾。市場管理方承擔市場滅鼠除害的主體責任,確保市場鼠、蚊、蠅、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同時加強各類產品交易市場垃圾管理,要求垃圾運輸車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車等密閉存放、運輸,提高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水平。
2.安裝四防設施。市場管理方要完善市場病媒生物防控設施。市場地面硬底化,溝渠要疏通,坑洼地面要填平,墻洞地縫要堵抹,下水道和溝渠要密閉,下水道口要安裝防鼠設施。加工、銷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場所的房間要配備紗窗、紗門、風簾機、紗罩、玻璃柜等防蠅設施。市場內及周邊要按相關要求安置毒鼠屋。
3.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可采用購買有資質(獲市、省、國家有害生物防制協會等級證書)的專業有害生物防制公司服務與市場管理者協同相結合的方法,重點是清理衛生死角,消除鼠、蠅、蚊、蟑等病媒生物孳生場所。市場管理方組織每半月投放毒鼠餌料1次,減少鼠密度;每周巡查一次清除各類小容器積水,檢查市場內花卉店鋪積水,減少蚊蟲孳生。每天清理垃圾,減少蠅類密度。
(六)應急處置
1.污染物處置。市場內有嘔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等污染物時,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紗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劑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擦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圍可能污染的表面。處理污染物時應當佩戴手套和口罩,處理完畢后及時進行手衛生。
2.出現病例后的處置。當市場從業人員出現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或成為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或相關部門在市場監測(含動物、肉類產品、外環境等)中檢測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陽性標本時,相關單位須立即報告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并依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和診療方案要求開展病例診斷報告和各項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市場管理方須在屬地疾控機構指導下,劃定防控單元,立即關閉涉疫相關檔口等重點場所,并配合開展調查與采樣檢測,落實人員追蹤與管控、環境清潔消毒、可疑產品處理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要切實在屬地疾控機構指導下,對檔口和相關重點場所進行全面徹底的終末消毒,根據調查情況可擴大消毒范圍,同時要注意市場垃圾場、污水池、公共衛生間的消毒。如有空調通風系統,則同時對其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3.關閉市場后的處置。如因疫情原因關閉市場的,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專業指導下,封存市場內被污染的食品、用品等物品,對市場環境進行消毒,對相關物品進行無害化處理。物品在未處理前,應當保持市場內冰箱、冰柜等冷凍冷藏設備正常運行,以防止物品腐敗變質及可能的污染物擴散。
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方案范文 篇17
一、消毒原則
消毒工作應在疫情發生后及時有效地進行。對必須消毒的對象采取嚴格的消毒措施。消毒工作應避免盲目性,如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物品無害化時,可以不進行消毒處理。
二、僅出現動物禽流感疫情
2.1對死禽和宰殺的家禽、禽舍、禽糞進行終末消毒;
2.2對劃定的動物疫點內病、死禽可能污染的物品進行消毒;
2.3對劃定的動物疫區內的飲用水應進行消毒處理,對流動水體和較大的水體等消毒較困難者可以不消毒,但應嚴格進行管理;對劃定的動物疫區內可能污染的物體表面在出封鎖線時進行消毒;
2.4必要時對禽舍的空氣進行消毒。
2.5出現人禽流感疫情
發生人禽流感疫情時,還應對疫點和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區域進行消毒處理。
(1)加強對人禽流感疫點、疫區現場消毒的指導,進行消毒效果評價;
(2)對病人的排泄物、病人發病時生活和工作過的場所、病人接觸過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進行消毒;
(3)對病人診療過程中可能的污染,同時按腸道傳染病和呼吸道傳染病的要求進行消毒。
三、消毒方法
消毒工作應該由經過培訓、有現場消毒經驗的人員進行,針對不同的消毒對象采用相應的消毒方法。
3.1禽舍、廁所和病家的地面、墻壁、門窗
使用健之素牌消毒泡騰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噴霧。泥土墻吸液量為150ml/m2~300ml/m2,水泥墻、木板墻、石灰墻為100ml/m2,地面噴藥量為200ml/m2~300ml/m2。以上消毒處理,作用時間應不少于60min。
3.2紡織品
耐熱、耐濕的紡織品用健之素泡騰片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min;不耐熱的紡織品可采取健之素牌過氧化氫薰蒸消毒。消毒時,將欲消毒衣物懸掛在密閉空間,按每立方米用11%過氧化氫15ml/m3),使用超低容量進行噴霧,噴霧后房間密閉2h。
3.3動物及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嘔吐物稀薄者,每1000 ml可加健之素消毒粉50g,攪勻放置2h。尿液每1000ml加入健之素消毒粉5g混勻放置2h。成形糞便可用20%漂白粉乳劑2份加于1份糞便中混勻后作用2h。對廁所和禽舍的糞便可以集中消毒處理時,可按糞便量的1/10加健之素消毒粉,攪勻加濕后作用24h。
3.4柜臺及家俱
可用健之素牌消毒泡騰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噴霧、噴霧量為50ml/m2~100ml/m2,。
3.5動物尸體
動物尸體應焚燒或噴灑消毒劑后在遠離水源的地方深埋(并在尸體上覆蓋健之素消毒粉劑),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3.6運輸工具車、船內外表面和空間可用健之素牌消毒泡騰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噴霧、噴霧量為50ml/m2~100ml/m2。作用60min。
3.7垃圾
健之素牌消毒泡騰片配制成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噴霧,噴霧時要進行翻動,確保全部垃圾接觸消毒液,作用60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3.8空氣
房屋經密閉后,對細菌繁殖體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5%健之素過氧化氫溶液進行超低容量噴霧,噴霧量為20ml1g/m3,噴霧后房間密閉1h以上。
四、評價原則
4.1過程評價
是否在發現疫情后及時對所有必須消毒的物體按規定的方法采取了有效的消毒措施。
4.2效果評價
實驗條件允許時,可以按照《消毒技術規范》規定的方法進行效果評價,當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殺滅率≥90%時可以認為消毒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