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薯干采購合同(精選3篇)
紅薯干采購合同 篇1
編號:
銷售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采購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商品購銷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指采購合同和訂單等中所列產品)
第二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產品的牌號或商標詳見采購單或訂單。
第三條 訂貨:乙方向甲方訂貨時的采購單或訂貨單,應當加蓋乙方的合同專用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簽字。采購單或訂貨單應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的方式送達。
第四條 訂單確認:甲方應當在收到訂單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特快專遞郵寄方式對采購訂單進行確認。
第五條 商品質量要求:甲方產品的質量標準(技術標準),由甲乙雙方在《訂貨單》中明確指明。未指明質量標準的,以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合格書的標準或者封存的樣品為準。
第六條 產品的包裝及費用:產品的包裝,由雙方在《采購單》中明確約定。雙方未約定的,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標準或者足以保證貨物安全、符合運輸的標準包裝。
第七條 交貨方式、交貨地點及運費承擔:交貨方式為甲方送貨,交貨地點為乙方《采購單》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交貨地點交付產品,交貨前的一切運費(到達指定地點后的卸貨費用除外)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產品的交貨期限及驗收
1、交貨期限在采購單中另行約定。甲方負責在交付期限內將產品送到乙方《采購單》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地點,交乙方指定的接貨人。如需要提前交貨,甲方應當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應及時對產品的種類、規格、型號、單品數量、送貨價格、包裝、產品的質量等進行檢驗和驗收。對已驗收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貨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否則,視為交付的產品符合約定。對乙方收貨后7個工作日內提出質量問題的產品,甲方予以退換。
3、甲乙雙方對交付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應當共同將產品交由所在省內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4、甲方交付貨物與采購單不符、乙方有權拒收貨物,(乙方拒收貨物的應當在貨物到達乙方 5個工作日內電聯拒收的理由,否則視為同意接收貨物),拒收的貨物毀損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對賬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次下單時預付30%貨款,出貨前付清其余70%貨款。
2、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為:
賬戶名稱:
賬戶賬號:
開戶行:
3、乙方在雙方正常合作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對甲方的貨款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對應付的貨款進行延期結算,乙方沒按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除每日應支付逾期付款數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外,每遲延一日,還應按日支付應結算貨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遲延支付五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與合同的約定嚴重不相符的,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更換或退貨,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如因錯誤到貨地點或接貨人,致使甲方無法準確送達或交貨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支出的額外費用。
3、在甲方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前提下,乙方逾期付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付款數額每日萬分之五計付;乙方逾期付款超過5個工作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風災、火災、水災、戰爭等)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15)工作日內向對方通報并提供證明,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意見,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三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自動終止。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的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采購單》傳真件、提貨單、相關協議與函件等均應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任何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地址、傳真號等應當在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有違反本條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違反約定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薯干采購合同 篇2
相關的合同范本·采購合同書樣本·英文采購合同·原料采購合同·服裝采購合同·機械產品采購合同·煤炭訂購合同·工礦產品采購合同·標準采購合同范本·農藥采購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
經供方_________和需方_________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產品數量、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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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產 │定購數量│
交貨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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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畝產│(斤)│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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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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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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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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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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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品的驗收、結算:
1.按照國家規定的驗級標準驗收。
2.收購地點:_________。
3.結算方式:_________。
三、供方經濟責任:
1.春煙要占總種植面積的80%
2.按交貨月份和規定時間地點交售站。
3.質量標準:不摻雜、不兌假,水分不超過18%(符合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完成交售任務的,償付未完成部分總值20%的違約金。
四、需方經濟責任:
1.對交售的煙葉必須按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按質論價,付給供方貨款,不得壓級壓價;如有壓級壓價,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按壓價總值3‰償付違約金。
2.在煙葉收購時,約時定點并做到隨到隨收,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如不按合同規定時間、數量收購,償付收購不足部分總值20%的違約金。
3.獎售和物資供應標準:
(1)每種植一畝烤煙供應標準化肥20斤,餅肥50斤,在移栽前供應到隊。
(2)每斤烤煙供應3斤煤。
(3)每收購一斤上、中等煙,獎售一斤貿易糧。下、低等煙獎售半斤貿易糧。級外煙不獎。獎售糧供應60%的細糧。
(4)每交售100斤等內煙,獎售標準化肥30斤,級外煙不獎。
五、以上四條,如供應不上,償付供應不足部分20%違約金,供需雙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有關機關查實證明,經政府批準,可免于承擔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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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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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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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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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薯干采購合同 篇3
采購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物品采購合同4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買、賣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依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供貨范圍:
(如內容較多可在附件一中說明)
第二條:交貨地點和交貨期:
交貨地點:(盡量詳細,力求與國家郵政地址一致)
交貨期:年月日
第三條:合同價格
合同設備單價為人民幣元,合同總價為人民幣萬元。此合同為固定(單、總)價合同。上述價格是指賣方設備的(出廠、現場交貨)價格,具體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費、國家稅費和可能出現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等。
第四條:技術要求(包括質量要求)
(如內容較多可在附件二中說明)
(按國家標準、部頒標準或企業標準執行的,應寫明標準號;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合同中寫明。)
第五條: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的售后服務要求
第六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七條:隨機設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條: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需注明發票的種類)
第十二條:擔保要求。
(如需賣方提供保函,把保函格式作為本合同附件;如需保證人,由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賣方不能交貨的,應向買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30%)%的違約金。
2.賣方所交標的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賣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賣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賣方因標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賣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買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賣方應當償付買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賣方應當負責賠償。
4賣方逾期交貨的,應向買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1-2)%/周作為違約金,并承擔買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損失。
5.賣方未經買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應在發貨前與買方協商,買方仍需要的,賣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買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賣方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通知賣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7.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3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自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止。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蓋章:賣方蓋章:
買方委托代理人簽字:賣方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日期:
適用范圍:包括五金、鋼材、螺栓、汽油、油漆、工藝品、小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