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精選17篇)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后,對陳列工藝品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本合同所列各種工藝品詳細清單及規格形狀等見附表。
二、合同價款:
本合同所列工藝品計人民幣5115100.00元整(大寫:伍佰壹拾壹萬伍仟壹佰元整),明細價款附后。
三、包裝及運輸:
乙方必須采用在運輸過程中不使合同貨物受損的方法進行包裝,并承擔其包裝費,貨物的運輸費用及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驗收方法:
按照有關工藝品的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按廠家工藝標準驗收),因本合同標的物全部為手工制作,實際所供貨物以到場貨物為準。
五、貨款的支付:
1、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乙方訂金50萬元整(大寫:伍拾萬元整)作為預付款。
2、本著貨到付款的原則,所有標的物到場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個月之內支付全部余款,即5115100.00元整(大寫:伍佰壹拾壹萬伍仟壹佰元整)。
六、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甲乙雙方約定交貨地點為廣元市。
2、交貨方式:現場交貨。
3、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90天內交貨。
4、運輸費:甲方承擔。
七、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1、甲方如在合同執行中途變更標的物的規格及形狀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協商確認變更價款后方可變更,否則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交貨、如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貨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延長供貨期的,承擔因此引起的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標的物的規格、形狀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乙方應進行更換;乙方如提供替代產品的,其質量等級應等同或高于合同約定標的物,否則不予認可。
4、甲方應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時支付款項的,乙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標的物到現場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如因甲方原因更換標的物,增加更換部分貨款并將更換部分物品的交貨期順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訂條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變更方必須與利益相關方簽訂補充協議,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以附件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沖突的條款以協議條款為準。
十、合同份數、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畢及款項付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2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代為甲方食堂采購食品,為確保雙方合作事宜,特擬定此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采購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一星期前將各類伙食品名、價格清單交給甲方。
2、所有蔬菜必須保證新鮮,不得出現腐爛,變質等情況。如果發現,甲方有權將不合格的蔬菜退給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按甲方要求重新換貨。
3、甲方必須提前一天將需要采購的各類食品的品名、數量清單交給乙方。
4、各類食品的單價以天為一周期為準,價格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不允許任何一方擅自更改。如需更改,不許經雙方認可。
5、乙方必須在每天的點之前將采購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食堂所在地)。
第二條:質量
1、乙方采購的食品,必須保證新鮮,不得出現腐爛、變質。
2、乙方采購的肉類、蛋類、魚類、禽類、豆制品及綠葉菜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質量標準。
3、甲方有權將不合格的食品退給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采購。
第三條:數量、驗收及貨款結算辦法
1、甲方申購數量以市斤計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5%為限度,否則甲方則退給乙方,或要求補送。
2、數量以甲方過磅為準。
3、貨款為天結算一次,甲方不得無故延長結算時間。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單配送,甲方可提前一個星期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協議書。
2、如果甲方未按協議書規定的日期支付貨款,乙方可提前一個星期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協議書。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其他
1、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先試運行一個月,一個月后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壹年。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3
采購合同
項目名稱:
甲方(采購方): 呂梁東輝焦化煤氣有限公司
乙方(供貨方):
合 同 條 款
甲方(采購方):呂梁東輝焦化煤氣有限公司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各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1、定義
1.1“采購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設備的使用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2“供貨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設備的生產制造單位或供應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3“合同”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總價”是指在合同4款中規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設備相關的設計、制造、監造、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軟件)。
1.7“合同設備”是指供貨方根據合同規定所要供應的儀器、材料、專用工具、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規定提交的其他相關服務。
1.8“監造”是指采購方對合同設備的監造。在合同設備的制造過程中,由采購方代表對供貨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實行文件見證和現場見證。此種質量監督不解除供貨方對合同設備質量所負的責任。
1.9“驗收”是指采購方及相關專業部門對合同設備的驗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歷的年、月、日:“天”是指24小時;“周”是指7天。
1.11“技術服務”是指由供貨方提供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缺陷處理、驗收、運行和檢修時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包括合同期滿后供貨方的售后服務。
1.12“現場”是指為安裝合同設備所在地。
1.13“隨機備品備件”是指根據合同提供的滿足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的備用部件。
1.14“設備缺陷”是指供貨方因設計、制造錯誤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設備(包括部件、原材料、鑄鍛件和元器件等)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性能和質量標準要求。
1.15“運雜費”是指合同設備從供貨方工廠到采購方交貨地點所發生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費、包裝費、裝卸費、大件運輸措施費及保險費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1.16稅費是指以合同設備總價計算應承擔的增值稅費。
1.17“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設備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設備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 100%。
1.18“質量保證期”是指合同設備簽發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2、合同標的
2.1本合同所訂設備將用于 工程。
2.2合同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貨范圍
3.1合同供貨范圍包括所有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產品合格證、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貨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設備的性能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貨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補上,發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3.2電機全部采用佳木斯產品。
3.3設備制造、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4、合同總價格
4.1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107萬元)。
4.1.1設備費為人民幣:
4.1.2設備監檢費為人民幣:
4.1.2運雜費為人民幣: 4
4.2合同設備的任何一項費用均含在總價內。
4.3合同總價為最終交貨價,在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
4.4合同總價為綜合價格,即合同設備制造、運輸、安裝、調試、監檢直至交付采購方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后,采購方預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合同設備經采購方確認具備發貨條件時,采購方即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監檢合格,交付使用后兩周內再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留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時一次付清。
6、交貨與運輸
6.1合同設備制造完畢具備發貨條件時通知采購方,具體發貨時間及交貨順序應滿足采購方工程建設進度和順序的統一要求, 以采購方通知為準。
6.2合同項下的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交貨地點為采購方指定的地點: 汾陽市三泉工業園區采購方廠內 。
6.3供貨方須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合同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負責合同設備從供貨方工廠到交貨地點的運輸。
6.4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合同設備的損壞或潛在缺陷,供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采購方現場處理。
6.5供貨方應按規定,向采購方分批提供滿足設備設計、監造、施工、調試、試驗、檢驗、培訓、運行和檢修等所需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如有進口部件資料,應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并以中文版為準
7、包裝與標記
7.1供貨方交付的所有設備要符合國家標準GB191-20xx中關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及設備承運部門的規定,須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
7.2包裝應保證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有減震、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和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供貨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
7.3包裝應根據設備的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和防腐蝕等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設備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交貨地點。
7.4產品包裝前,供貨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7.5供貨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須加標簽,標簽上注明部件名稱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部位號和零件號。
7.6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設備,供貨方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
7.7供貨方應按照設備特性和不同的運輸及裝卸要求,在包裝箱上明顯位置標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熱”、“遠離放射源及熱源”、“由此起吊”、“重心點”、“堆碼重量極限”、“堆碼層數極限”、“溫度極限”等通用標志,符合國家相應包裝標準。
7.8對裸裝設備供貨方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體上注明7.7款中的有關標志。大件設備應帶有足夠的設備支架或包裝墊木。
7.9每件包裝箱內,供貨方應附有說明部件名稱、數量、價格、圖號的詳細裝箱單、標簽和合格證(為便于資料的保存應塑封)。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該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和技術說明書。供貨方發運設備的同時另郵寄裝箱清單2份。
7.10供貨方所提供裝箱單中的所有部件都應注明屬于“合同分項報價”中的哪一種設備。
7.11隨機備品備件供貨方應按每臺機組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7.12隨機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7.5款執行,標明“隨機備品備件”或“專用工具”的字樣。
7.13各種設備的松散零星部件應采用牢固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包裝箱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7.14柵格式箱子及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如雨水等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7.15所有管道、管件、閥門及其它設備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7.16供貨方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包裝箱應連續編號,且在全部裝運的過程中,裝箱編號的順序始終是連續的。
7.17對于需要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設備,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和損壞。
7.18供貨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供貨單位和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
(4)毛重; (5)箱號和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7.19凡由于供貨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設備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貨方均應按本合同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發生設備損壞和丟失時,供貨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同時供貨方應盡快向采購方補供設備以滿足工期需要。
8、技術服務與聯絡
8.1合同生效后,供貨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設備有關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特別是對現場道軌的安裝要求,應在生效后兩周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方提出。
8.2供貨方應對所供合同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和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8.3接到采購方通知后七日內到采購方現場確定安裝方案,供貨方人員到現場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資及補助、差旅費、食宿費、辦公及通訊聯絡等均包括在合同總價內。采購方為供貨方現場人員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訊等方面提供方便,并提供相關的技術參數。
8.4供貨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采購方參與供貨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采購方解釋技術設計。
8.5如遇有重大問題需要采、供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如無特殊情況,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8.6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采、供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合同以時間靠后的修改本為準。
8.7 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貨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方,經采購方確認后方可進行。采購方有權以適應現場條件提出變更或修改,并書面通知供貨方,供貨方應給予充分考慮,盡量滿足采購方的需求。
8.8采購方須在供貨方同意的情況下,提供與協議設備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并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8.9對蓋有“密件”印章的供貨方和采購方的資料,雙方都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8.10供貨方須對本合同設備有關的供貨、設備和技術接口以及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8.11凡與本合同設備相連接的其它設備裝置,供貨方有提供接口和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合同總價以外的任何費用。
9、安裝、調試、驗收
9.1供貨方應根據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檢修。
9.2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供貨方應組織調試并及時解決調試中出現的設備問題。
9.3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供貨方提交驗收申請,由采購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雙方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
9.4合同執行過程中,對由于供貨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修理或更換,當供貨方提出請求時,采購方應做好安排,全力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
10、保證與索賠
10.1每臺設備的質量保證期為壹年,從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之日起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10.2供貨方保證其提供的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先進、成熟,質量優良,設備的選型符合安全、可靠、經濟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貨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內容正確,能滿足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10.3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貨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技術資料有錯誤,供貨方應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
10.4在質量保證期內,采購方發現合同設備有缺陷,如屬供貨方責任,則采購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10.5由于供貨方責任影響工程進度時,采購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貨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2%;
遲交2—4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5%;
遲交4周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10.6如采購方延期付款,供貨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采購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2%;遲交2—4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5%;遲交4周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1%;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11、保險
11.1供貨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購買運輸保險,保險區段為供貨方工廠到采購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12、稅費
12.1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供貨方應交納的與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供貨方承擔。
12.2合同總價為含稅價。供貨方提供的設備、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運輸等有關的稅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13、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的內容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對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后生效。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的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報有關部門后即能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13.2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3.3如果供貨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采購方將用書面形式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接到通知確認無誤后15天內應對其行為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的,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采購方將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于這種中止,采購方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貨方承擔。如果供貨方的違約行為在本合同其它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3.4如果采購方行使中止權利,采購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貨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供貨方的中止部分款項索回。
13.5因供貨方原因而不能交貨時,供貨方應向采購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不能交貨部分設備價格的10%并賠償采購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13.6因采購方原因采購方要求中途退貨時,采購方應向供貨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退貨部分設備價款的10%。若采購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設備款,供貨方可直接從中扣除退貨部分設備價款的10%,以充抵采購方償付違約金。采購方已支付的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設備款,供貨方須在接到采購方退貨書面通知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給采購方。
13.7如果供貨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并、合并、解體、注銷)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采購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貨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事同歸屬人提供選擇,視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行經過采購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3.8若14.7款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采購方有權從供貨方手中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貨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采購方。供貨方應給采購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采購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供貨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貨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進行評價并達成協議,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后果。
13.9在雙方均無法控制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合同終止情況下:
13.9.1供貨方應把一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文件、資料、部件及材料在采購方未取走之前負責保管并購買保險,費用由采購方承擔。
13.9.2采購方不承擔任何由于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供貨方提出的各項索賠,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
13.9.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終止,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執行不受影響。
14、不可抗力
14.1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認可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應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不可抗力事故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貨的延遲而調整合同總價。
14.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
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4.3如雙方估計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將持續很長時間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性能考核試驗和驗收等問題)。
15、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凡因與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2 在進行訴訟審理期間,除提交訴訟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設備質保期滿且采購方向供貨方的設備款付清之日止。
17、其它
17.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如果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合同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17.4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的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7.5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7.6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7.7供貨方保障采購方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規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設備、服務和文件,不受第三方關于專利、商標或工業設計權的侵權指控。如果發生任何
第三方的侵權指控,采購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盡快通知供貨方,供貨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使采購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賠從法律及經濟責任上所造成的損害。
合同方雙方應各指定二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時通知對方。
17.8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快遞或傳真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7.9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在執行過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來文件、技術資料、說明書、會議紀要、信函等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并以中文為準。
17.10本合同一式6份,采購方 4份,供貨方2份。
17.11本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采購方: 供貨方:
名 稱:呂梁東輝焦化煤氣有限公司 名 稱:
地 址: 汾陽市三泉工業園區 地 址:
郵 編:032200 郵 編:
電 話: 0358-7583600 電 話:
傳 真: 0358-7583600 傳 真:
開戶銀行: 中行汾陽支行 開戶銀行:
帳號: 064800080920xx 帳號:
納稅人登記號:4059 納稅人登記號: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4
甲方(采購單位):—————,電話:
乙方(供貨單位):—————,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年月日大埔縣政府采購中心第號采購項目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文件,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采購的物品內容和成交價格:(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物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數量成交價格(元)
合計(大寫)¥
免費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費用。
第二條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售后服務及損害賠償
1、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所要求的技術標準執行。
2、乙方應按生產廠家的保修規定和投標文件說明的服務做好保修等免費服務。但屬于正常合理的損耗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售后服務響應時間:。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貨款和其他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質量原因,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三條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交付地點:。
2、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安裝、調試,負責基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為止;負責提供物品的使用說明等相關資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驗收時間:甲方必須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后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4、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要求。
第四條貨款的結算
1、結算依據:采購合同、乙方銷_、甲方出具的驗收報告
2、結算方式: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監督和管理
1、合同訂立后,雙方經協商一致需變更合同實質性條款或訂立補充合同的,應先征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并送其備案。
2、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配合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否則,將對有關單位、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條無效合同
甲乙雙方如因違_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宣告合同無效的,一切責任概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附則
1、大埔縣政府采購中心第號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標通知、乙方投標文件及澄清說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必須全面遵守,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大埔縣政府采購中心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附件:
采購單位(甲方):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5
甲方:陜西華宇立體停車設備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HYCG20xx-11-22 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公司
一、名稱、數量、價款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注:此批零件均為表面鍍鋅;表格不夠可以附表。
二、貨物總款:大寫RMB (壹萬零伍佰元整)¥120xx.00元
三、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或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特殊情況的雙方需再簽定相關的協議。
四、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正常條件下使用質保期為一年 ,特殊的需另外說明 。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此批貨物數量1、數量2,標準件應分開,并分類包裝。按行業相關固定確保不損壞標的貨物運輸的要求進行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包裝物甲方不負責回收。
六、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無 。
七、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
八、標的物所有權自貨到之日 時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乙方所有。
九、交貨方式、地點:甲方公司
十、運輸方式及到達地點和費用負擔: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檢驗標準、方法、地點:貨物到達甲方倉庫后雙方在甲方倉庫按本合同及技術協議附加規定的標準進行驗收,如其中一方未到將視為同意驗收意見。
十二、付款方式: 付款:貨到驗收合格,乙方開具普通發票,甲方付清貨款 。
十三、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不可抗力原因。
十四、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推遲 1天扣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
十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經濟法庭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其它約定事項: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七、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6
甲方(采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采購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購的物品內容
物品名稱:
物品內容:
二、付款方式及交貨周期
三、交貨和驗收
1、交貨地點: 。
2、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安裝、調試,負責基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為止;負責提供物品的使用說明等相關資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驗收時間:甲方必須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后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4、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以及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要求。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者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五、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 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質量保修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該設備保修期過后自行失效。
2、合同生效后如單方不履行合同即視為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雙方必須簽署終止合同協議書方可終止。
4、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保密義務。
十一、 附則
1、若采取招標方式進行的采購,招標文件、中標通知、乙方投標文件及澄清說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必須全面遵守,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7
供方: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______________的有限責任公司;銷售______________產品;
鑒于乙方是在________市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______________的有限責任公司,需要購買 ______________材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下產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
上述產品應符合_________標準。
三、訂貨
乙方應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__日前向甲方訂貨。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單,應當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
四、運輸與包裝
由甲方負責運輸和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甲方交貨期限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日。甲方應當于具備交付條件時及時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內組織運輸。乙方應當在送貨單上簽收。
六、產品檢驗
1、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倉庫后,乙方于收貨之日起______日內進行檢驗,并將產品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的情況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補齊數量。
2、乙方在兩年內發現甲方出賣的產品存在隱蔽瑕疵,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換或修復。
3、甲方出賣的產品有質量保證期的,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修復。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于訂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的______%作為預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就該預付款和剩余價款的支付分別向乙方開具發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
八、不可抗力及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憑有權機關出具的證明,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沒有積極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時通知乙方,應當對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產品損毀、滅失的風險,甲方在乙方倉庫交付前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倉庫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視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認為不再需要購買該產品,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2、甲方交付的產品的規格與約定不符的,應當負責調換;數量與約定不符的,對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選擇按價接收或者退還甲方,對缺少的部分,甲方應負責補齊或減少相應價款。
3、 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與約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貨的,雙方應當按質重新約定價格。乙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應當更換。甲方不能更換的,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4、 乙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____日,按照遲延給付部分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如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 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 向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2、雙方基于本合同訂貨的訂貨單、確認書均具有法律效力。訂貨單、甲方確認書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8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方依據乙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材料類別:(具體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和總價見以下明細表)
第二條材料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第三條供應起始時間:
20__年5月6日中午前第一車到達施工現場。
20__年6月30日前剩余貨物全部到達施工現場。
第四條材料總價:人民幣元大寫:
第五條訂單、交貨、包裝運輸
5.1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貨物型號、數量、供貨時間以甲方的書面訂單為準,乙方應在十二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5.2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除雙方另約定其他供貨地點、方式外)。
5.3包裝方式及包裝費用:乙方供貨的包裝標準,應達到雙方書面同意的包裝標準,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
6.1乙方送貨后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或雙方協商確認的質量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6.2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由此造成的運費等其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3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術要求,并使用在有效期內、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物品的損壞。
6.4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七條定價與結算
7.1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并有權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可以扣除乙方因虛報部分得到的不當利益,并扣除年度發生材料供應款的50%作為違約金。
7.2乙方每半年對材料價格以書面的形式進行重新報價。經雙方確認后作為以后半年內的結算依據。
7.3每月(25日~30日)乙方應主動和甲方進行對賬,如沒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對賬的,甲方可視乙方自愿放棄未對賬月份的權益。
7.4保證: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價格是同期國內當地市場。
7.5付款方式:。
第八條違約條款
8.1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應按照拒絕訂單貨物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致使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
8.2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8.3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前,如雙方都有簽約意愿的,應有書面的方式進行確認。否則任何一方都有權益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約。
第九條其他約定
9.1積極參與配合甲方的工程招投標工作,提供詳實可靠的一手資料,并予以保密。
9.2積極主動配合甲方的工程決算審計工作,提供詳實可靠的工程量數據和材料人工價格資訊,并協助甲方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9.3積極參與配合甲方的業務洽談,并予以保密。
9.4雙方簽訂的價格中已包括稅金。
9.5甲方公司建設需要乙方幫助解決事宜,乙方應義不容辭。
9.6乙方應該無條件提供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檢驗證等有關文件。以滿足甲方工程驗收資料的需要。
第十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十一條廉政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以及雙方保持業務關系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員進行賄賂和提供回扣,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受損利益并按相應金額處以5倍的罰款。
第十二條附則
12.1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9
需方:供方: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雙方就采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筐額
炕貨期
備注
123總金額:¥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物流到貨,運費由需方付.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六、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七、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后,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八、貨款結算: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付款日期:款到發貨。銀行賬號:
九、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需方:供方: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的 工程需要碎石建材,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應按甲方工程進度所需的碎石型號嚴把質量關,確保碎石達標,并應按時保質、保量供貨,不得無故停止供應。
二、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須按甲方所需的規格及符合工程材料質量所需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三、數量按運至工地實際丈量數量計算:
1、碎石型號A3
2、碎石型號B4
四、價款結算方式
按每月結算的材料總價于每月30日付清全部貨款。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直至材料款項全部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1
購料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際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項目部,需要如下材料,以及土方運輸等,由乙方供應: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應保證符合施工專用材料規范要求,并提供國家認證的材料質檢合格報告。
三、乙方供應的材料必須按甲方指定用料地點、時間,雙方經計量、質檢、簽單后才可卸車,乙方自行倒卸或沒經甲方代表簽認的材料甲方一律不予確認,質量不符要求即退貨。
四、乙方在運輸卸料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供應的材料進場時必須隨時隨地服從甲方抽檢,抽檢數量不足報單數量者,當月所有甲方簽單數量都按當次抽檢不足數量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所送材料一個月結算一次,當月結算后在下一個月30日甲方要給乙方按上月結算款付至90%,工程完工半個月付清10%余額。
七、機械臺班費按每月支付。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名后生效,甲乙方雙各執一份,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項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2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_______、品種:________、規格:___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0539)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辦公家具供應及有關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辦公家具生產、供貨、運輸、安裝、維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采購辦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其下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05039)。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05039)。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認乙方為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采購供應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用戶提供辦公家具供應及有關服務。
4.2 如用戶提出要求,乙方有義務免費為用戶設計家具樣式、制定采購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戶供貨時應與用戶簽訂供貨合同,確定產品數量、質量要求、價格、服務等。
4.4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必須是符合國家強制性環保要求,達到或高出“gb18580-__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18581-__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3-__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__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4.5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是貨物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優良的工藝和優質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
4.6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通過貨物制造廠商的出廠檢驗,并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4.7乙方應接受由甲方組織的每年兩次關于家具產品質量的檢查,抽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8乙方應于每季度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報送《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采購情況報表》。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5.1.1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 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家具,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2) 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家具,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產品價格的;
(3) 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2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3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__年7月31日。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經甲方查實,乙方設備設施或其它情況與投標文件嚴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__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滿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與用戶簽訂的供貨合同,在其約定的合同期限內繼續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年7月 日 __年7月 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甲方向乙方購買藥品。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利,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1、乙方必須依法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及到甲方上級有關藥品市場距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將上述有效證件的復印峻和法人委托書原件加蓋供方紅印章,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查。
2、乙方負責向甲方供應的藥品:品名規格廠家單位單價
3、乙方向甲方供應藥品的品種數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書面通知為準。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藥品供應價格應為市場的最低售價,如遇藥品價格政策性下調時,應給予相應下調。如乙方供應給甲方附件外藥品,供應價格也應為市場的最低售價。乙方負責運輸、裝卸及退換貨等費用。
4、質量標準:
①因藥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必須及時保證甲方所需藥品的供應,藥品的批號、有效期不得低于12個月。
5、交貨時間及地點
①、乙方交貨時間:接甲方書面計劃通知72小時內
②、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③、合同執行地:甲方所在地。
6、驗收
①、甲方根據藥品專業法規及標準查驗時,藥品外包裝及藥物外觀不合格,拒收入庫。
②、甲方根據購藥計劃查驗時,發現藥品的數量、品牌和規格不一致,無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過期的藥品時,應當辦理退貨手續。
③、甲方根據本院臨床實際需要,對在乙方購進的藥品可辦理退貨或換貨。
④、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藥品后2日內驗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電匯方式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貨款2日內發貨,同時出據合法稅票并做到貨票同行。
②貨款在2萬元以內以轉賬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貨款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以三個月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
8、違約責任
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②.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計劃金額的5‰的違約金。
③、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④、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允許有任何做臨床和給醫務人員回扣的行為發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并處以壹萬元的罰款。
9、爭議的解決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年11月1日至__年10月31日。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5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材料品牌名稱 蒙娜麗莎(廣東蒙娜麗莎陶瓷有限公司) 規格 A型號 數量 10000單價交付時間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壹佰萬圓整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1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1)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4.現場卸貨由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20xx.12.12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
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100 元/片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
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五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五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0%(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20xx 年 09 月 12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設備型號及數量
2. 合同價格
按照條款1中雙方認可的設備型號、價格及數量,雙方約定合同總價為¥20xx0.0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3. 付款方式及合同履行地
3.1貨到驗收合格且供方開17%增值稅票后15天內付清。 3.2本合同的履行地在甲方所在地。 4. 交貨
4.1乙方保證按業主方要求的時間交貨:20xx年10月19日前。 4.2運輸方式為:送貨上門(甲方公司),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5. 設備的簽收、保管
乙方運貨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須在1天內(工作時間)派人與乙方人員按合同約定的內容現場簽收設備,并簽字確認。若甲方簽收時發現設備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須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補齊,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索經濟損失。此外,甲方需妥善安排安全可靠的場所,負責保管已簽收的設備。 6. 設備的安裝、調試
6.1本設備安裝、調試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指導安裝。 7. 設備的驗收
7.1驗收內容:乙方保證所有設備為原裝正品,渠道合法,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相關損失;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驗收,達到產品說明書提出的各項性能指標;驗收由甲方與業主方共同簽字認可方才有效。
7.2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組織相關力量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如還是達不到相應驗收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全額退還貨款并補償甲方相關損失。
7.3乙方免費給業主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直到業主方工作人員能單獨完成本產品的安裝調試工作,具體時間由業主單位定。 8. 售后服務
8.1自該批產品全部交貨且完成到貨驗收工作(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作為合同附件)之日起18個月內,乙方負責免費保修(不可抗力、人為損壞、自然耗損及消耗品除外),免費保修期滿后,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 9.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或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甲方中途無理由退貨,無權請求返還已付設備款,并要補償乙方損失。
9.2乙方若無正當理由延誤交貨或逾期完工,超出日期,乙方應補償甲方相關損失;若甲方不在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相關損失。 10. 免責條款
乙方不應對因在生產、運輸或安裝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發貨延遲或逾期完工負責,當以上提及的不可抗力發生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且在十五天內特快專遞壹份由負責該事情的當地有關機構印發的事件證明給甲方,且處在該形勢下的仍要盡力組織發貨或施工。 11.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時發生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得到解決,若雙方彼此間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通過法律途徑在合同履行地解決。
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采購合同協議實用 篇17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材料采購合同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信用、互利原則,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以下合同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第二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4、產品包裝要求及規格: 4.現場卸貨由
第三條、產品的'質量和驗收標準,按執行。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化驗報告等資料交付甲方。未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的必須負責補齊,否則為未按約定交貨
2.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普通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5、甲方應及時驗收貨物并付款。 6、雙方保守對方商業機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第七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年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