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貨物采購合同(精選16篇)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
甲方: 百榮(河北)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擔風險的原則,就甲方的種植基地商品購銷,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 個大棚種植的品種與數量清單,在滿足甲方銷售里禮品菜的前提下,剩余由乙方銷售;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約定時間收購,甲乙雙方參照新發地當日農產品交易市場單個菜品的平均價格下浮 %,作為當日的收購價格(絲瓜、尖椒按照新發地當日農產品交易市場報價的最高價下浮 %);
第三條、產品采購運輸方式:乙方到甲方農業園自行提貨運輸;第四條、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兩萬元人民幣做為保證金,方可在提走菜品的第二日將前一日貨款付清,并以現金結算;
第五條、乙方應建立專業的營銷團隊,大力開發拓展直銷終端客戶,適時反饋營銷信息,加強市場分析,科學制定提交下季菜品的種植計劃和營銷方案,與甲方建立起長遠合作伙伴關系;
第六條、如遇惡劣天氣、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雙方或一方違約時,則由雙方共同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是指導雙方合作的基礎,雙方的具體運作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簽訂補充協議,所有運作行為均需符合本協議所規定之原則;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中藥原藥材,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合同以下條款:
一、訂購原藥材數量與價格(可另附清單)
二、質量商定標準:□符合《中國藥典》20__版一部標準;□部頒標準;□樣品為準。
三、付款結算方式:原藥材運到甲方后,經甲方驗收入庫、取樣質量檢驗合格后,憑甲方開具的驗收單據45天內付款。
四、交貨地點: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倉庫。運費由乙方負擔。
五、供貨時間:
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后,須在______天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因甲方業務調整采購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修訂采購計劃。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簽訂的合同條款,如期將原藥材運至合同規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貨的,需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的,乙方將按所簽訂合同貨物款的3%支付甲方違約金。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3、因市場聚格調整,需要調整供貨價格,乙方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
(三)雙方共同協定
1、每次下達采購訂單合同時,當質量標準無法確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藥材樣品為執行的質量標準,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保管。
2、貨到甲方處,甲方必須在兩星期內出具質量報告,如未出具質檢報告的,視為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特別情況雙方協定。
3、經質檢不合格的原藥材,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甲方可以代為保管,因保管不當產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合同產生的異議或糾紛,按合同條款和法規處置。
七、合同執行期限:20年月___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日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3
甲方(采購人): 簽定地點:
乙方(中標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甲方申請并經政府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的政府采購計劃,甲方委托商通采購招標有限公司對設備進行招標采購[招標編號05號]的招標結果,乙方為中標人,現依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相關文件的內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標的及合同價格
2、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2.1交貨方式:
2.2交貨地點:
3、供貨清單
3.1供貨清單:包括產品主機、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的名稱及數量。(采購人對包裝及運輸有特別要求的,應作具體約定。)
4、付款方式與條件
4.1貨物交貨付款
全部貨物交貨并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憑收訖貨物的驗收憑證和貨物驗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貨物價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約保證金的,可在支付貨款時予以扣除)。
現場交貨條件下,乙方要求付款應提交下列單證和文件。
A、金額為有關合同貨物價格的正式發票。
B、制造廠家出具的貨物質量合格證書。
C、甲方已收訖貨物的驗收憑證。
D、甲方簽發的驗收合格文件。
4.2分期支付貨款的,余下的貨款應于(時間)支付。
5、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質量條款可細分為產品質量、包裝質量、技術資料質量等內容。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裝調試、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及技術資料
(安裝調試、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及技術資料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列。)
7、驗收
(貨物驗收標準和方法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列。)驗收結果經雙方確認后,雙方代表必須按規定的驗收交接單上的項目對照本合同填好驗收結果并簽名蓋章。 驗收可細分為到貨時的外在質量的驗收,投產前的質量驗收,大型設備可能還存在更多的驗收步驟和驗收方式,采購人可在招標文件中細化規定。
8、質量保證
各合同包貨物質保期要求均為貨物經最終驗收合格后 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設備運行發生故障時,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時內應委派專業技術人員到場免費提供咨詢、維修和更換零部件等服務,并及時填寫維修報告(包括故障原因、處理情況及甲方意見等)報甲方備案,若 小時內無法排除故障,則應先提供同檔次備用機供甲方使用。其中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責任對設備進行不定期的巡查檢修。投標人視自身能力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更優、更合理的維修服務承諾。
9、知識產權
乙方須保障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責任與一切費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10、違約責任
10.1 未按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時足額交貨(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書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條件下,甲方有權選擇同意延長交貨期還是不予延長交貨期,甲方同意延長交貨期的,延期交貨的時間由雙方另行確定。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甲方有權從未付的合同貨款中扣除。延期交貨違約金比率為每遲交 1天,按遲交貨物金額的 %。但是,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總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部分合同金額的 %。
10.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交貨期按時足額交貨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乙方應按遲交貨物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逾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甲方有權從未支付的合同貨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貨達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應按上述約定支付延期交貨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貨的(逾期15個工作日視為不能交貨,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貨不合格從而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服務的,每逾期天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當拒付理由的除外)應按照逾期金額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11、違約終止合同
11.1 在補救違約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實現的情況下,即在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30天內(或經甲方書面確認的更長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交貨時間內交付合同約定的貨物。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它義務。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隨后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的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本于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糾紛處理方式: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其他約定
14.1 本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以及相關的澄清確認函(如果有的話)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送漳州市薌城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漳州市商通采購招標有限公司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建材買賣合同(墻地磚類)
提示:請仔細確認您所選擇的建材,并認真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請您向賣方索取有關建材安裝使用注意事項的書面資料,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應盡可能采用書面形式,并盡可能保留同一批次未使用的墻地磚若干以備因質量爭議而進行的專業質量檢驗之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 。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第四條 安裝:安裝方式為(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重慶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重慶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五條 驗收:對于墻地磚的數量、規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六條 換貨:交貨驗收完畢后買方因對墻地磚的規格、顏色等需求發生變化而提出換貨要求的,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傷、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換貨手續,換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 余貨處理:安裝后的剩余墻地磚,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墻地磚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渝北區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渝北區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渝北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重慶銀翔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大樓堂 住所:
(重慶市渝北區空港大道822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5
項目名稱:
甲方(采購人)乙方(采購代理機構)
貨物采購項目委托代理協議
甲方(采購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采購代理機構):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自愿就 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一、 委托項目基本情況 (一) 項目名稱: (二) 預算批復文號:
(三) 委托金額人民幣 萬元,資金來源為 資金。 (四)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詢價 □單一來源
二、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實際履行,具體如下: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
(1)甲方有依法確定采購需求、采購文件(招標文件)的權利; (2)甲方有敦促、監督乙方依法履行協議的權利;
(3)甲方經調查了解,如查實乙方確有超越協議,以甲方名義從事其他活動的行為,有單方終止協議,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免責條款
在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危及社會安全穩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且不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在甲方委托乙方開展的采購(招標)活動中,甲方享有在資格預審、開標、評標等關鍵環節派員進行監督權利。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依法從事貨物采購活動和履行協議的義務;
(2)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有保證乙方獨立履行協議且不受任何干擾的義務;
(3)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后7日內,有向乙方提交項目技術需求/技術參數的義務;
(4)甲方對乙方草擬的各類采購文件(招標文件)有確認的義務; (5)對乙方在代理期間和代理權限內提出的與項目有關的問題,甲方有及時答復的義務;
(6)協議履行期間,應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項目執行進度及時指派采購人代表、協助抽取專家、確認中標/成交結果、澄清、答復、簽訂貨物采購合同等義務;
(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協議范圍內組織貨物采購招投標活動,且不受任何干擾的權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協議過程中遇不明事項,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權利; (3)乙方有按照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收取采購(招標)代理費用的權利;
2、乙方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委托范圍內,有依法從事貨物采購招投標活動的義務;
(2)乙方有向甲方講解貨物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義務;
(3)甲方遞交技術需求之日起3日內,負有編制招標文件/談判文件/
詢價文件并交甲方確認的義務;
(4)甲方確認上述文件后,乙方有印刷、發布、發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義務;
(5)乙方有在指定媒體上發布項目采購信息的義務;
(6)采購文件(招標文件)發出后,如出現必須對采購文件(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須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對采購文件(招標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有通知到投標、談判、詢價供應商的義務;
(7)乙方有按照項目需求抽取采購評審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的義務;
(8)對委托項目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查的義務;
(9)乙方有組織項目開標、談判、詢價,及對上述采購活動(開標過程/競爭性談判過程/詢價過程)記錄并在開標后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評標報告的義務;
(10)在評標、談判、詢價工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協助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匯總資料,在法定期限內將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連同采購文件/招標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標人投標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評標報告和中標通知書一并報甲方,以便甲方及時確認中標/成交結果;
(11)在受托權限內,乙方有受理項目質疑,草擬答復意見、報請甲方審核及在法定期限內答復質疑供應商的義務。
(三)其他約定 1、代理報酬為: 2、付費方式:
1)甲方確定中標人(發布中標通知書后)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確認后將服務費轉賬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乙方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乙方應提前至少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并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按規定退還,出售招標文件費用歸乙方所有。
4、乙方采購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三、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有違背上述約定的行為,甲方有權: (一)終止本協議的繼續執行;
(二)自主選擇其他有資質的采購代理機構代理; (三)要求乙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如有違背本協議的行為,乙方有權: (一)終止本協議的繼續執行;
(二)要求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 協議的生效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三份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方向乙方采購約定貨物,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約定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采購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工藝要求等產品信息以本協議附件為準。
二、本協議貨款總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貨款分 次支付: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2、甲方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3、甲方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 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4、所有貨款,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賬戶,視為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三、交貨時間、地點、驗收
1、乙方承諾在 年 月 日之前按時保質交貨。
2、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貨物簽收單視為乙方交貨。
3、甲方收到貨物時,僅對外觀、數量進行驗收。在貨物質保期內,甲方有權就質量提出異議。
4、如甲方在驗收時,發現貨物數量、質量與約定不符,由乙方及時提供退換貨服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四、 運輸方式與運費
1、乙方負責辦理運輸相關事宜,承擔運費。
2、乙方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風險轉移
貨物風險自甲方收到并驗收貨物后轉移。
六、包裝
貨物包裝應確保適合運輸,確保不發生破損,保證貨物安全、完整。
七、質量標準
1.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確保符合本協議及附件的約定,如有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也應作為交貨質量標準。
2.貨物質保期為 。
八、售后服務
1.如甲方在貨物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選擇退換或修理。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不屬于質保期內質量問題,在甲方支付人工費及配件費的前提下,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修理。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甲方有權選擇退換、修理、折價處理,如發生嚴重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采購目的不能實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 %的違約金。
3、違約方除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條款外,還應賠償非違約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鑒定費等)。各方均有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是疊加的。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本協議連同附件共計 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可以傳真、掃描或者拍照的方式簽訂協議,上述方式簽訂的協議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掃描拍照的方式簽訂的文件,需備注發送的郵箱,甲方郵箱為 ,乙方郵箱為 ,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安樵儐巍钡膬热輵▏O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8
甲方:X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X單位貨物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編號:, 下稱項目或者本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乙方作為本項目的供應商。甲方與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
第一條 (合同組成)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甲方招標文件(項目編號:);
(二)乙方投標文件;
(三)中標通知書。
以上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招標文件與乙方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甲方的表述為準。甲方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條 (合同目的)
甲方向乙方采購甲方招標文件所列貨物(以下或稱貨物),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標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標承諾提供貨物。
第三條(采購清單)
甲方向乙方采購的貨物的清單如下(包括貨物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與參數等):
第四條 (乙方職責)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承諾的要求,負責貨物的供貨、安裝和調試,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要求)
乙方應當于合同生效后XX日內將全部貨物交付至(地點)。
乙方交貨時,應當同時提供以下附隨單據:
(一)原廠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原產地證明等;
(二)有關設備的安裝、調試、使用、維修和保養所需的足夠的中文技術文件(圖紙、手冊和技術資料);
(三)裝箱清單、配件、隨機工具、用戶使用手冊、原廠保修卡等隨機資料;
(四)屬于進口產品的,還需提供報關單、完稅證明、商檢局的檢驗證明及合法進貨渠道證明等;
第六條 (到貨驗收)
甲方應當于乙方交貨時組織到貨驗收。
到貨驗收僅限于核對貨物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并不包括質量驗收。
第七條 (安裝調試)
乙方應當于全部貨物交付后XX日內完成安裝調試。 乙方安裝調試的具體要求為:
第八條 (工程驗收和使用測試)
全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后,乙方應當通知甲方于XX日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貨物使用測試。
第九條 (質保期)
貨物和安裝工程的質保期為 年。國家規定、乙方投標承諾或者產品生產廠商承諾的質保期長于 年的,適用國家規定、乙方投標承諾或者產品生產廠商承諾的質保期。
貨物的質保期自乙方交付之日起算,安裝工程的質保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質保期內,乙方對貨物質量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有關質量“三包”的規定),對安裝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質保期內,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維修,但可向甲方收取材料費。
第十條 (貨物使用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貨物使用培訓。培訓地點為(地點)。
第十一條 (售后服務)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售后服務:
第十二條 (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X元整(¥.)。
合同總金額包括貨款、安裝調試費、使用培訓費、售后服務費等所有費用。除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乙方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詳細的分項報價清單。甲方認為乙方分項報價不合理的,有權予以調整。
第十三條 (費用支付安排)
甲方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一)第一期款項:合同生效后XX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X元整(¥.);
(二)第二期款項:工程驗收和使用測試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X元整(¥.);
(三)第三期款項即質量保證金(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如貨物無質量問題,在貨物交付甲方使用滿 年/月/日后XX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款項。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要求,在每次辦理貨款支付手續前向甲方提供等額正式發票。
第十四條 (風險責任和保管責任)
貨物的風險責任和保管責任分別為:
(一)貨物交付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交付后的風
(二)貨物交付后至安裝工程竣工驗收前的保管責任由乙方承擔,工程驗收合格后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接觸到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僅能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者許可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亦不得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甲方保密信息。
乙方應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格限定乙方內部知悉人員的范圍,確保甲方保密信息不泄漏。
合同所稱的甲方保密信息是指涉及甲方的所有未正式公開的信息、資料和物品,無論其表現形式如何,無論乙方通過何種方式取得。
乙方根據本條規定承擔的義務不因合同的無效、解除、終止而免除。
第十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致使貨物安裝調試不能進行的,乙方安裝調試完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每遲延支付一日,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但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應付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時間一個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外,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一)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貨物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每遲延交付一日,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五,但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時間15日仍未能交付貨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應當向甲方返還全部已付費用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乙方交付的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視為乙方未交付,乙方應當根據本條第一款、第二款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完成貨物安裝調試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每遲延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但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時間15日仍未能完成貨物安裝調試
工程驗收和使用測試不合格的,乙方應當在10天內采取補救措施,并提請甲方再次組織驗收和測試。再次驗收和測試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應當向甲方返還全部已付費用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提供培訓和售后服務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投標文件分項報價清單相應扣減費用,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扣減費用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貨物質量未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本合同有關規定、廠商承諾等,采取修理、更換、退貨等補救措施。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二)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五條(保密條款)規定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難于確定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二十二條 (質量鑒定)
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其指定的質量鑒定單位進行質量鑒定。貨物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法律適用)
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產生爭議的,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五條 (補充條款)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甲乙雙方應就協商事宜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地點為廣東省廣州市。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招標代理機構執一份,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執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生效條款)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9
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脫毒種薯,并按下列條件成交:
1、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脫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凈度98%以上。
3、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并爛、凍薯率小于2%。
4、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注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簽一張。
5、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交貨地點
_________
7、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后,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后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通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戶,剩余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戶)
11、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0
合同簽訂地:
合同編號:
買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賣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買方同意向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卡通小臺燈(61000293)、折疊電吹風(61000294)、明霞玻璃辦公杯(61077781)、紫砂辦公杯(61077782)](以下統稱貨物)。
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清單(包括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詳見附件;
賣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以及保修服務,詳見附件。[說明:]
第二條價格
2.1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的總價格(“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叁仟五佰]元整。(小寫[¥:123500.00]).
2.2合同總價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貨物本身的價格和保修等服務費用外,還包括:
(1)使貨物適于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2)賣方負責運送貨物到甲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保險、裝卸等費用)
第三條支付
3.1合同總價的所有支付由買方付至賣方的如下銀行賬戶:開戶行:穎東工行潁河分理處
銀行地址:阜陽市
戶名:賬號:
3.2買方應按以下條款向賣方支付合同款項:
3.2.1交貨付款
賣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全部交付貨物并完成驗收,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90]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00]%的貨款,即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貨物保修期滿且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30]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不適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幣大寫[/]元整(¥:[/])。
3.3若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則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交貨
4.1交貨方式:貨物由賣方負責包裝并運送至買方現場或本合同附件中指定的地點。
4.2賣方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地點在經買方驗收合格之前,貨物的所有權、一切風險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4.3交貨日期:賣方應于[年月日]前或根據附件確定的交貨日期,將貨物運到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并完成貨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條包裝
5.1所有貨物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于多種方式運輸及反復裝卸和操作。賣方應根據貨物特點和要求采取保護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濕、銹蝕、震蕩、撞擊和其他的損壞,以使其在正常裝卸和操作條件下能夠安全無損壞地抵達安裝現場。如果因為賣方未采取適當的包裝和/或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修理、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貨物并送達買方指定地點。
5.2關于貨物包裝的其他約定:[無]
第六條貨物驗收、保修和技術服務
6.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滿足中國法律法規、相關部門的相應產業標準及本合同的要求。賣方承諾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完整、技術成熟穩定、性能質量良好的產品,貨物及相關許可證明文件、技術文件、軟件、服務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貨物接收驗收時發現貨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損、缺陷或與合同約定不符,買方和賣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在賣方未派代表到場時,該報告將由買方單方簽署,該報告將作為買方要求賣方進行退貨、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賣方負責于[3]個工作日內自負費用進行更換、補充發貨并送至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有關費用由賣方承擔。
6.3未能通過買方驗收的貨物,以及買方接受后發現有誤的貨物,由賣方自費回收。如賣方未在買方發出通知后十日內收回,則買方可自行處理該貨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6.4賣方提供的貨物的保修期為[按國家或行業規定標準]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出現任何故障,賣方負責在[10]日內免費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相關貨物;
6.5在保修期內,如因賣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則買方有權從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應費用。
6.6有關貨物保修事項的其他約定:[按國家或行業規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及侵權處理
7.1雙方應當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對于因賣方原因使得交貨、驗收等任一階段工作延誤的,每遲延一天,賣方應按相當于合同總價0.5%的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因任一階段工作延遲而使買方額外增加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延遲使買方遭受損失的,賣方還應承擔買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遲延累計超過30日時,買方有權視情況解除本合同。該等解除并不免除賣方根據買方要求應當承擔的上述違約責任。
7.2保修期內,如賣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提供保修服務,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遲延一次,賣方應當支付合同總價的1%的違約金。
7.3對于賣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各項違約金及損失賠償,買方均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從應支付賣方的款項中扣除。
7.4除非買方解除合同,否則,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免除其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
7.5如買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則賣方除應當依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損失等)外,賣方并應退還買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7.6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而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內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內向其他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終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2]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買方住所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買方住所地]進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0.5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
附件一:貨物清單(貨物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單價及
合計金額、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
附件二:賣方提供的技術服務或保修服務[說明:]
補充附頁
經友好協商,對本合同條款補充、修改如下:[/]
買方: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年月日
賣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年月日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1
出賣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買受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鑒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的大宗貨物指: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雙方商定貨物的質量標準按 執行。
1.國家標準: (標準代號)。 2.行業標準: (標準代號)。 3.企業標準: (標準代號)。 4.其他標準: 。 第四條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雙方按 規定的要求,對產品質量負責:
1.甲方按第三條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2.在 個月的保質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費用 1.包裝標準按 執行。
(1)國家規定: 。 (2)行業規定: 。 (3)企業規定: 。 (4)雙方約定: 。 2.包裝物由 供應, 回收。 3.費用由 承擔。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雙方按標的物的性質合理確定,合理損耗為‰,甲方向乙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第七條 交貨方法、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負擔 1.交貨方法:按 執行。 (1)甲方送貨。 (2)甲方代運。 (3)乙方自提自運。
2.交(提)貨時間: 。 3.交(提)貨地點: 。 4.運輸方式按 執行: (1)汽運。 (2)鐵運。 (3)空運。 (4)水運。
(5)其他方式: 。
5.運輸費用(含保險費)承擔: 。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 執行。1. 。 2.見附件。
第九條 標的物轉移
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毀損、滅失風險自甲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乙方。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 1.結算按 執行: (1)銀行承兌。 (2)銀行轉賬。(3) 。
2.結算時間:貨到驗收合格并收到甲方增值稅發票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莆唇泴Ψ綍嫱猓瑢⒑贤糠只蛉繖嗬x務轉讓給第三方;
、窃诼男衅谙迣脻M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逾期交貨超過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違約金。
2.因甲方逾期交貨及產品質量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合同約定交貨時間內,未按合同約定交貨數量交貨的,應在 日內補足。如無法補足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未交付貨物金額的 %。
4乙方驗收不合格,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按 執行。 1.提交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3.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4.保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屬于雙方經營活動內容,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5.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2
合同簽訂地:
合同編號:
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買方同意向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卡通小臺燈(61000293)、折疊電吹風(61000294)、明霞玻璃辦公杯(61077781)、紫砂辦公杯(61077782)](以下統稱貨物)。
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清單(包括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詳見附件;
賣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以及保修服務,詳見附件。[說明: ]
第二條 價格
2.1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的總價格(“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拾貳萬叁仟五佰]元整。(小寫[¥: 123500.00]).
2.2合同總價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貨物本身的價格和保修等服務費用外,還包括:
(1)使貨物適于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2)賣方負責運送貨物到甲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保險、裝卸等費用)
第三條 支付
3.1合同總價的所有支付由買方付至賣方的如下銀行賬戶: 開戶行:穎東工行潁河分理處
銀行地址:阜陽市
戶名: 賬號:
3.2買方應按以下條款向賣方支付合同款項:
3.2.1交貨付款
賣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全部交付貨物并完成驗收,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90]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00]%的貨款,即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貨物保修期滿且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30]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不適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幣大寫[ / ]元整(¥:[ / ])。
3.3若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則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交貨
4.1交貨方式:貨物由賣方負責包裝并運送至買方現場或本合同附件中指定的地點。
4.2賣方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地點在經買方驗收合格之前,貨物的所有權、一切風險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4.3交貨日期:賣方應于[ 年 月 日]前或根據附件確定的交貨日期,將貨物運到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并完成貨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條 包裝
5.1所有貨物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于多種方式運輸及反復裝卸和操作。賣方應根據貨物特點和要求采取保護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濕、銹蝕、震蕩、撞擊和其他的損壞,以使其在正常裝卸和操作條件下能夠安全無損壞地抵達安裝現場。如果因為賣方未采取適當的包裝和/或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修理、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貨物并送達買方指定地點。
5.2關于貨物包裝的其他約定: [無]
第六條 貨物驗收、保修和技術服務
6.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滿足中國法律法規、相關部門的相應產業標準及本合同的要求。賣方承諾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完整、技術成熟穩定、性能質量良好的產品,貨物及相關許可證明文件、技術文件、軟件、服務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貨物接收驗收時發現貨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損、缺陷或與合同約定不符,買方和賣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在賣方未派代表到場時,該報告將由買方單方簽署,該報告將作為買方要求賣方進行退貨、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賣方負責于[3]個工作日內自負費用進行更換、補充發貨并送至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有關費用由賣方承擔。
6.3未能通過買方驗收的貨物,以及買方接受后發現有誤的貨物,由賣方自費回收。如賣方未在買方發出通知后十日內收回,則買方可自行處理該貨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6.4賣方提供的貨物的保修期為[按國家或行業規定標準]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出現任何故障,賣方負責在[10]日內免費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相關貨物;
6.5在保修期內,如因賣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則買方有權從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應費用。
6.6有關貨物保修事項的其他約定:[按國家或行業規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及侵權處理
7.1雙方應當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對于因賣方原因使得交貨、驗收等任一階段工作延誤的,每遲延一天,賣方應按相當于合同總價0.5%的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因任一階段工作延遲而使買方額外增加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延遲使買方遭受損失的,賣方還應承擔買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遲延累計超過30日時,買方有權視情況解除本合同。該等解除并不免除賣方根據買方要求應當承擔的上述違約責任。
7.2保修期內,如賣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提供保修服務,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遲延一次,賣方應當支付合同總價的1%的違約金。
7.3對于賣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各項違約金及損失賠償,買方均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從應支付賣方的款項中扣除。
7.4除非買方解除合同,否則,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免除其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
7.5如買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則賣方除應當依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損失等)外,賣方并應退還買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7.6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而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內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內向其他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終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2]種爭議解決方式:
(1) 將該爭議提交[ 買方住所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買方住所地]進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 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5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
附件一:貨物清單(貨物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單價及
合計金額、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
附件二:賣方提供的技術服務或保修服務[ 說明:]
補充附頁
經友好協商,對本合同條款補充、修改如下:[ / ]
買方: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年 月 日
賣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年 月 日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3
供方: 需方:
根據供需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采購商品清單及價格
第二條:質量保證
供方保證本合同供應的商品符合國家標準,如發生供方所供商品與本合同不否,需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供方在合同簽訂后,并收到預付款后,三個工作日內派人送貨到需方,同時安排技術員上門布線。
第四條:結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三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五條:售后服務
合同商品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供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為本商品保修卡提供一年的保修時限,保修期內,供方負責對其提供的商品實行免費維修。保修期后,供方仍提供維修服務,收取成本費用。
第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供方和需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兩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需方: 供方:
簽約人: 簽約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物資采購招標代理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簽訂地點: 乙方(代理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聲明: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鑒于:
1.委托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過招投標的方式尋找合作對象,但無意自行組織招投標工作。
2.代理方承諾自身是合法的招標代理機構,有能力組織本次招投標工作。
因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代理方受委托方委托,開展招標代理工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項目:委托方委托代理方組織開展招投標工作的采購項目,內容見本合同第二條。 2.招標代理工作: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招投標中開展的具體工作,內容見本合同第三條。 3.其他規定:任何政府或組織制定的,對招投標和招標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4.承擔賠償責任:不僅賠償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還賠償給潛在投標人、投標人或中標人造成的損失。
5.任何其他與招投標相關的詞匯,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內容進行解釋。
第二條 項目基本情況
1.物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別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代理招標的內容
1.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體的代理事項(有委托的在□內打√;無委托的╳): □ 擬定發包方案
□ 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 編制招標文件 □ 編制標底
□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組織開標 □ 組織評標 □ 草擬采購合同
□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委托方的權利
1.參與招標代理工作的有關活動。
2.要求代理方及時提供招標代理工作進展情況。 3.要求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按規定應回避的人員。 4.確定代理方的具體工作內容或提出具體要求。
5.委托方或政府有關部門發現代理方在招標代理工作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的,委托方有權要求代理方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由代理組織評標的>評委組成人員由委托方指定/<或>代理方自主決定/<或>代理方推薦并報委托方同意。
第五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在開展招標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
2.應向代理方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代理方應對此予以指導。
3.委派______<人名>作為委托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對代理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應在__日內予以書面答復。
5.招標代理工作的內容、時間或項目的內容、時間等發生重大調整,應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6.對由于自身過錯造成的代理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禮金、好處費和其他禮物,或要求代理方報銷應由委托方或其工作人員自行承擔的費用。
8.委托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的同時,向代理方出具授權委托書(見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理方的權利
1.委派有資質的人員,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根據委托方的具體要求,做好招標代理工作組長為______<人名>,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2.在招標代理工作中有權拒絕任何反法律、法規和其他規定的人為干預。
3.委托方針對招標代理工作和項目提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議委托方進行修改。委托方拒絕修改的,代理方作出書面具體說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認為委托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員不稱職或者有其他不適宜參與招投標活動的原因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更換的建議。
第七條 代理方的義務
1.不得將本合同確定的招標代理工作轉讓給第三方操作。
2.向委托方提供工作計劃及相關資料,做好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規定的解釋工作。 3.委派的人員如與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標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應主動向委托方提出回避。委托方同意回避的,代理方應立即更換其他合適的人員,不得因此而影響工作。
4.對招標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5.對由于自身過錯造成的委托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干擾招標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托人、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禮金、好處費和其他禮物,或要求報銷應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員自行承擔的費用。
7.招標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內,代理方應向委托方提供完整、詳細的書面報告,并返還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托人發現可能出現流標或其他任何可能影響正常的招標結果的情形,應立即向委托人報告并提供相應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時作出指示。
9.受托人出具的任何對潛在投標人、投標人、中標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應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方可對外公布。
第八條 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要求 1.開始時間:_ ___年__ 月_ _日; 2.完成時間:___ _年_ _月__ 日;
3.因非委托方過錯造成的時間延誤,完成時間可以相應延期,具體以____時間為準。 第九條 代理費的結算
1.計費標準采用下列第__種方式:
(1)<固定收費>代理費__________元,代理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2)按照中標價的__%收取代理費;流標且不再組織招標的,則收取固定代理費____元;標底編制費按照標底價的__%另外收取;
2.招標代理費由委托方支付/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并將此項內容在招標文件中寫明;
3.代理方為完成招標代理工作而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復印費、評委聘請費用等,均由代理方承擔;
4.代理費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內支付到代理方賬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任何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1)守約方提出糾正意見,違約方拒絕改正或在合理期限內未改正; (2)多次違約;
(3)影響惡劣或給守約方造成較大損失; (4)導致招投標工作無法繼續開展; (5)有其他嚴重情節。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雙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經營情況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項義務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出現流標的,是否重新組織招標,由雙方另行協商。經協商決定重新組織招標的,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代理費只支付一次,按第九條的約定計算/在第九條約定的基礎上浮__%。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拆遷、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附則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為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之日。
2.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雙方簽字同意后執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書對雙方具有終局效力。
4.本合同一式_ _份,雙方各執_ 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 _文字書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內容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簽字蓋章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5
出賣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買受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鑒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的大宗貨物指: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雙方商定貨物的質量標準按 執行。
1.國家標準: (標準代號)。 2.行業標準: (標準代號)。 3.企業標準: (標準代號)。 4.其他標準: 。 第四條 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雙方按 規定的要求,對產品質量負責:
1.甲方按第三條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2.在 個月的保質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費用 1.包裝標準按 執行。
(1)國家規定: 。 (2)行業規定: 。 (3)企業規定: 。 (4)雙方約定: 。 2.包裝物由 供應, 回收。 3.費用由 承擔。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雙方按標的物的性質合理確定,合理損耗為 ‰,甲方向乙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內,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第七條 交貨方法、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負擔 1.交貨方法:按 執行。 (1)甲方送貨。 (2)甲方代運。 (3)乙方自提自運。
2.交(提)貨時間: 。 3.交(提)貨地點: 。 4.運輸方式按 執行: (1)汽運。 (2)鐵運。 (3)空運。 (4)水運。
(5)其他方式: 。
5.運輸費用(含保險費)承擔: 。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 執行。1. 。 2.見附件。
第九條 標的物轉移
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毀損、滅失風險自甲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乙方。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 1.結算按 執行: (1)銀行承兌。 (2)銀行轉賬。(3) 。
2.結算時間:貨到驗收合格并收到甲方增值稅發票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窃诼男衅谙迣脻M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違約金。
2.因甲方逾期交貨及產品質量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合同約定交貨時間內,未按合同約定交貨數量交貨的,應在 日內補足。如無法補足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未交付貨物金額的 %。
4乙方驗收不合格,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按 執行。 1.提交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4.保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屬于雙方經營活動內容,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5.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正規貨物采購合同 篇16
購貨方(甲方):___
供貨方(乙方):___
一、產品名稱、顏色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________
二、合同金額
1、總采購金額為:人民幣__元,含產品金額、包裝、裝卸、運輸、稅費等全部費用。
2、最終合同金額以乙方實際交付的貨物總量結算。
三、付款方式和結算
1、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每筆貨物及相關發票后。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按合同數量交貨,短溢裝范圍為0~+1%。
五、交貨、包裝及驗收
1、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倉庫。
2、包裝:乙方應將產品按照產品特性進行包裝,保證產品不被水浸、不被污染等。
3、甲方收貨前就產品的數量進行清點,對于產品的顏色、質量等進行隨機抽查。如發現顏色、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在日內進行調換。
六、質量標準
1、符合國內外對面料及成衣的相關質量標準。
2、具體要求如下:
(1)面料本身無異味,干凈、顏色純一,與樣品或色板等無色差、無油漬和其它污漬、不應殘留水痕、污跡。
(2)面料無抽紗、色紗、邊中差、前后斷差等不良現象。
(3)面料染色無不均勻現象,包括色牢度,無掉色、相互染色等現象。
(4)面料應該足米、不短碼、無布次。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訂單要求,及時按質足額提供產品。
2、保證產品本身質量,如發生數量、質量等問題,應及時給予調換、補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3、提供的輔料符合國內外相關質量標準,不得存在違禁添加劑、存在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等。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由購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符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購貨方:___
供貨方:_____
單位名稱(章):___
單位名稱(章):___
單位地址:_____
單位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
電話:___
電話:___
傳真:___
傳真:___
__年__月日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