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食品原材料采購合同
甲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行為,確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做到公
平、公正、公開和采購的食品價格合理,質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據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3. 付款方式: 二.供貨數量、時間、價格、地點
供貨數量:視甲方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采購時,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
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及時告知甲方。
供貨時間:按照甲方指定時間送貨。
供貨價格:乙方每周報價一次,價格應低于當周市場價格,同時不得高于本市餐
飲企業所購同類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價格。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須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證認可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
并附有同批次“產品檢驗報告”復印件或“合格證”,同時向甲方提供由國家相關部門頒發與該產品有關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諾,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
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3.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
性狀異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5.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6.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7.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8.未經過安全性評估的食品;
9.無標簽或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10.添加了藥品的食品。
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由甲、乙雙方逐樣過稱,凈重量誤差范圍不得超過±3﹪,如發現有不足稱的,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
四)驗收時,如有上述乙方向甲方承諾中包含的不得提供的食品,乙方自行收回。
五.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鑒定原因屬實后,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如在主管部門日常監督及抽樣檢驗中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現象,一切損失及相關處罰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