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采購合同范本(精選3篇)
鋼鐵采購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乙方所需640噸鋼材全部由甲方供應,甲方所供鋼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隨貨提供質量保證書(復印件)。由乙方到所屬質檢部門進行質量檢驗合格為準。
二、鋼材價格及驗收方式為:
(1)、甲方供應鋼材價格、數量及金額:
厚槽鋼: 20# 單價:3250元/噸、數量90噸 ;
角鐵:4.8mm以上 單價:3500元/噸、數量190噸; 冷板:5mm單價:3200元/噸、數量220噸 ;
熱板:5mm單價:3300元/噸、數量90噸 ;25/噸、數量50噸 ;
合同總金額:貳佰壹拾壹萬叁仟伍佰元整(小寫:¥2113500元)具體結算金額以乙方受貨單為準。
(2)、以上鋼材價格定死不變,不隨市場價的上下浮動變化而升降,甲方保證以合同最優價提供鋼材給乙方。
(3)、計量方式: 稱重 。
(4)、甲方材料送到后,無論晝夜乙方應派專人驗收。甲方開具送貨單交乙方材料員簽字生效。(作為結算收款憑證)。
三、付款方式:
乙方預付50萬給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單發貨,乙方每次支付貨款15%直至合同約定數量完成;剩余10%款項在送貨完畢后三個月內全部支付。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付款,甲方將按所欠貨款金額(千分之二)每日累計收取乙方的滯納金,直到欠款付清為止。
(2)如乙方未經檢驗使用鋼材出現的一切問題,甲方概不負責。如甲方鋼材質檢不合格,甲方負責退回本批鋼材,并承擔換貨或延誤之賠償責任。
五、乙方所需鋼材數量及規格,由乙方材料員提前2天通知并傳真書面材料給甲方,甲方在2天內送貨到乙方所需工地,并負責裝卸運輸費用。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貨款前,乙方不得與其他供貨商發生購銷關系。
六、甲乙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貨款付清之日終止,望雙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七、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解決并達成補充協議,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后與本合同具同等法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鋼鐵采購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鑒于甲方承包京珠國道主干線安陽至新鄉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項目工程,為確保優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材料規格及單價
鋼材規格和生產廠家由甲方指定,價格及數量規格見后附表,本價格在合同簽字生效日起25日內如遇市場價下調乙方價格同等幅度下調,市場價格上漲時甲方不予調整,還按本合同執行,鋼材由乙方組織運輸,鋼材到甲方場地后由甲方組織卸貨。
二、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應的`鋼材必須是甲方業主準入生產廠家的產品,并且復核現行國家的質量標準,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出售的鋼筋隨車提供該批鋼材的產品質保書以及相關資料。
三、供貨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五日內完成甲方采購清單所需鋼筋。
四、甲方提供采購清單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之日提供鋼筋采購清單,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購清單供貨。
五、運輸及交貨地點
運輸由乙方負責,交貨地點為:
六、計量方式
1. 螺紋鋼:按鋼筋理論單位重,計算重量(驗尺);
2. 線材:按過磅計重,以甲方磅站計量為準。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鋼鐵采購合同范本 篇3
采購合同有什么主要條款?采購合同主要包括商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包裝;價格和計算方式等等條款。具體的條款有什么具體的規定呢?以下是采購合同的主要條款,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采購合同的條款構成了采購合同的內容,應當在力求具體明確,便于公司采購合同的條款構成了采購合同的內容,應當在力求具體明確,便于執行,避免不必要糾紛的前提下,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商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商品的品種應具體,避免使用綜合品名;商品的規格應具體規定顏色、式樣、尺碼和牌號等;商品的數量多少應按國家統一的計量單位標出。必要時,可附上商品品種、規格、數量明細表。
(2)商品的質量和包裝
合同中應規定商品所應符合的質量標準,注明是國家或部頒標準;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應由雙方協商憑樣訂(交)貨;對于副、次品應規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標準;對實行保換、保修、保退辦法的商品,應寫明具體條款;對商品包裝的辦法,使用的包裝材料,包裝式樣、規格、體積、重量、標志及包裝物的處理等,均應有詳細規定。
(3)商品的價格和結算方式
合同中對商品的.價格要作具體的規定,規定作價的辦法和變價處理等,以及規定對副品、次品的扣價辦法;規定結算方式和結算程序。
(4)交貨期限、地點和發送方式
交(提)貨期限(日期)要按照有關規定,并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商品特點和交通運輸條件等確定。同時,應明確商品的發送方式是送貨、代運,還是自提。
(5)商品驗收辦法
合同中要具體規定在數量上驗收和在質量上驗收商品的辦法、期限和地點。
(6)違約責任
簽約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將影響另一方經濟活動的進行,因此違約方應負物質責任,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規定,供應者有以下三種情況時應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①不按合同規定的商品數量、品種、規格供應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規定的商品質量標準交貨;
③逾期發送商品。
購買者有逾期結算貨款或提貨,臨時更改到貨地點等,應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
合同中應規定,在什么情況下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況下不可變更或解除合同,通過什么手續來變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購合同應視實際情況,增加若干具體的補充規定,使簽訂的合同更切實際,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