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通用34篇)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在供需雙方承諾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物資采購通則》諸規定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采購內容:產品名稱、型號、商標、數量、金額、供貨時間要求、條款說明。
一、產品標示要求:供方的產品原則上要具有需方認可的永久性標志、廠家代碼標志、生產時間標志。
如體積小,無注明標志的,應使用雙方共知的符號,以區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包裝標準、驗收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按雙方確認的國際通用編碼、圖紙、樣品進行生產和質量檢驗。
因不符合圖紙和樣品的要求而引起的索賠、補償均由供方承擔。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月結。
本月發的貨物,需方將在收到供方正式開具的增值稅發票,需方將在收到供方發票一個月內付款,即付款周期為見票后一個月內,如需方資金緊張時,付款允許延期7天,如再無法付款而與供方協商不成的,供方可向需方按超過付款緩沖期天數每天按該批應付款的1%收取延遲費用。
(備注:付款可分為承兌和電匯,電匯手續費由需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供方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數量、包裝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權拒收和退貨。
供方延期交貨時,因提前10天通知需方。
需方中途變更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供方并與其協商解決,如一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20天提出,雙方同意簽字后方能有效。
當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執行合同時,經有關機關證實后,方可免除經濟責任。
五、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①種方式解決:①仲裁機構②人民法院。
六、未明事項,按《民法典》辦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
復印件和傳真有同等法律效果。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細節:銀行細節:
稅號:稅號:
年 月 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發展,加強甲、乙雙方的業務合作關系,經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業務關系
甲方確定乙方為其低壓電器元件指定供應商,在甲方的產品中除其客戶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壓電器產品外,甲方所有相關產品的低壓電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______品牌低壓電器。
二、產品范圍
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壓電器元件。
三、采購量及供貨價格
1、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壓電器產品價格按照______產品______年列表價為基準價,甲方年度采購量為______元時,其基準列表價折扣折讓______%。
2、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國范圍內調整價格的情況,則乙方按照其調整后正式發布的新全國統一列表價格按原折扣折讓價給甲方供貨。但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前已經簽訂的購銷合同仍按購銷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四、技術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關技術要求進行生產,或由此引起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由乙方承擔由于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五、付款方式
協議生效執行中,乙方給予甲方每筆采購訂單____%的貨款欠款額度,但每月貨款欠款額累計欠款額度為______元,超過欠款額度部分欠款,甲方應先付清超額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貨款必須在____20__年底一次性結清。
六、配送服務
甲方所需產品每批金額______元以上時由乙方免費送至甲方所在地倉庫,其每批金額______元以下時由甲方自行從乙方轉交及配送經銷商倉庫提取。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每月超過欠款額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約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以每月______%計算。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3、乙方所供產品因設計、制造、質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______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分會)依其規則進行仲裁。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期滿后重新協商續約事宜及條款。
3、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3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____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消防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_______工程施工項目的氣體、報警消防設備的購置及安裝,配合消防部門對本批產品的驗收并保證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項目名稱:_______合同段氣體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據甲方現場施工進度。
2.2驗收日期:本施工點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現場負責人確認該點的驗收時間為起始時間進行驗收,并組織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工作驗收,最終以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的驗收為準。
2.3質保期限:自通車之日起一年。
3、合同價格
3.1本合同計價貨幣、結算貨幣和支付貨幣均為人民幣。供方將按如下《合同清單》按質按量按時供貨給需方:
注:以上報警及輔材部分按現場實際用量計價核算。
3.2本合同暫估總價是本工程施工現場指定地點的交貨價,即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合同規定義務的價款和酬金,包括貨價、運輸費用、安裝費用。因氣體瓶重約400-500斤,且屬高壓設備,在惡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現場就裝卸、倒運等需得到甲方的協調、支援。
4、付款方式
4.1 合同簽訂后施工進場前15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指定賬戶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此項目的預付款。
4.2合同項目主設備到達施工現場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總價款的85%,安裝調試完成,經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驗收合格后(甲方承諾2-3月內完成消防驗收),甲方再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10%的貨款,乙方出具合同總價款的普通發票。留合同總價款5%的質保金,質保期到后無質量問題及維修責任無息退還。如十日內未能按約定支付各筆貨款則按每日總合同款的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直至問題解決。
5、貨物的更換、補充、調整與退貨
5.1經驗收,確屬于乙方運輸過程中損壞或少發的物品(以送貨清單雙方簽字為準),乙方應無條件為甲方及時更換補充完整,調換貨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原因出現損壞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返貨并認同問題所在后及時負責調換;或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補貨、增購、改裝情況,甲方需自行采購或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代為采購(款到發貨)。
5.3 因業主、監理、甲方等采購方臨時調整產品型號、規格,超出原合同圖紙或要求時,甲乙雙方應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原合同單價上予以增加。
5.4甲方辦理退貨須保證貨物的完整、無損壞,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貨,并承擔退貨時產生的運費,損壞貨物乙方將不予以退貨,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數量送貨所產生的退補貨費用概予甲方無關。
6、雙方責任與義務
6.1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
6.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裝時必要的配合工作,協調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班組、施工隊伍關系,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負責氣體滅火及電氣線路的設計、施工及設備選型,均依據參照設計院及甲方提供的圖紙,且不因圖紙設計承擔任何責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裝的所有消防設備質量須全部合格且符合設計、規范要求,乙方作為單純的設備供應商和安裝施工方應接受甲方產品質量及施工驗收,乙方不負責消防驗收,但應保證該批產品質量合格,并負責該批產品消防驗收需要的相應的產品資料和施工說明等。
6.5乙方負責全部設備的運輸、安裝工作。在實施過程中的設備保管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存放。運輸保管過程中設備的損失以及安裝過程中的損壞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6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設備的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6.7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8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10乙方負責該工程質保期內的免費維護及維修工作,經檢查屬設備自身原因,所有費用乙方承擔,因甲方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免費維修,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7、其他
7.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對雙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7.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質保期到后自動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時間:
時間: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乙方:國藥控股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采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定義
1.1.1、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稅供貨價數量備注合計:__________
1.1.2、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3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配送費率:____________
1.1.4、降價:包含但不限于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戶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退貨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稅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稅金等各項費用。
1.2、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______,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1.3、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90天內按(原含稅中標價-現含稅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區域(客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戶)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簽、說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1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____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______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臺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稅法、GSP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于稅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_x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付款期限: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稅發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周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稅發票開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__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____________醫院當期匯款后于__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 電匯或1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3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1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3.3、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后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并解決完畢后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后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戶的庫存并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承兌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后,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賬號被注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甲方應采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說明書要求保溫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采取相應的保溫或冷藏措施。對于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溫箱運送,并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溫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由于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戶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戶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1.6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于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退換貨運費、產品銷毀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乙方的下游客戶(包括但不限于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要求退貨時;
6.4、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戶);
6.6、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7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并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毀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甲方自提 (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貨證明及提貨人 身份證明)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 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采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后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
10.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沖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于乙方。
10.7、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分立、合并、注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后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甲方(公司注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注銷后的權利義務承繼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稅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稅率差異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0.8.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并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征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稅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稅率銷售;
10.8.1、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0.8.2、國家增值稅改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稅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稅率的發票;
10.9、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托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6
甲方:湖南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揮中心項目建安工程項目部
乙方:
甲、乙雙方就活動板房采購及安裝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履行,采購安裝合同范本。
第一條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購品牌為的活動板房,并由乙方負責安裝。
第二條本合同為“交鑰匙工程”合同,即活動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加工制作、運輸、安裝設計等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活動板房的安裝、活動板房占地范圍內的土建基礎施工、外場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動板房內的吊頂及水電安裝和內裝修、所有的安裝費用(含人工費)等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只負責竣工驗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第三條采購及安裝活動板房的規格、樓層、棟數及面積:
序號
規格
樓層
棟數
面積
1
2
3
4
合計
第四條合同價款:按活動板房面積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單價包干,此固定包干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第五條活動板房面積的計算方式:
1、板房面積=外墻外邊線長寬層數
2、室外樓梯走道面積=每層自然投影面積之和
3、雨棚面積=雨棚投影面積的一半
4、總面積=(1)+(2)+(3)(總面積即為活動板房面積)
第六條合同期限:乙方應在20__年12月日前將活動板房安裝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條質量及技術要求:乙方應確保其生產和安裝的活動板房的質量和技術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并確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驗收時應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在質保期內承擔維修和保修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的質保期為兩年,自活動板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
第九條付款方式:活動板房安裝完成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動板房經甲方、建設方、監理等部門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動板房使用并同時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資料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量保證金,在本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后3日內支付完畢。
第十條結算方式: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包干單價元/平方米雙方共同驗收確認的活動板房面積=本合同的結算總價款。
第十一條活動板房的權屬:本合同約定的活動板房在乙方交付給甲方使用后,所有權歸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協助乙方進行安裝施工;
2、負責提供安裝施工場地;
3、根據乙方的申請,負責組織相關人員辦理竣工驗收;
4、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設計和制造施工圖紙,并將圖紙報甲方審定;
2、保證活動板房所用材料的質量、性能符合國家的產品質量和技術要求;保證活動板房的結構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擔質量不合格、安裝不合格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的賠償責任;
3、承擔安裝施工期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等的所有賠償責任;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安裝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結算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承擔質保期內的保修和維修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的約定:
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揮中心項目建安工程項目部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時間: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7
購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需購置一臺_________全中文液晶顯示電腦控制單嘴水泥包裝機壹臺,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包裝機購銷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其協議條款如下:
一、由乙方賣給甲方_________全中文液晶顯示電腦控制單嘴水泥包裝機一臺,整機所有配件應無翻新配件存在。
二、甲方所購包裝機必須有檢驗合格證,三包證書,使用說明書,使用維護說明書及保修手冊。
三、乙方所提供的包裝機價格為1.6萬元,大寫:壹萬陸仟元整。
四、付款辦法:
協議生效后甲方預付包裝機總額的30%。安裝調試能正常生產后付總額的60%,乙方應提供壹萬陸仟元整配件的'電腦增值稅發票,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五、運輸方式:
由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廠內,所有運輸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六、其它約定:
由于包裝機性能、技術參數如有更新,乙方應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時間不得小于1小時。
八、三包期限及售后服務:包裝機從使用之日起,質保期限為1年;三包內容以廠家三保內容為準。甲方在正常使用、維護保養的情況下,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電話或傳真通知后6小時內應到甲方現場進行處理(特殊情況除外),一切費用同乙方承擔。
九、三包期限內出現部件或出現系統不能修復使用,乙方應在十日內無條件退還甲方支付包裝機的全部貨款。如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到,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每延誤一次,賠償甲方損失500元。三包期到后的下一個工作日,乙方應繼續履行售后服務工作。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如出現違約,守約方可各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8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銷售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為了減低采購風險,限度維護甲乙雙方利益,特制訂本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采購物品說明
3.1采購物品及說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4.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快遞形式寄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大寫: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號。上述資料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電話: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并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調試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理的處理措施。(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采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后,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采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按合同條款第4.4將驗收款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采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質量保證期:采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但不包含由于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后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后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采購物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后,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方應采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月日終止,具體時間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處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涂改無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化工產品年度銷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標的'物及其標準
2.1 標的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型號、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
3.1 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本協議數量為暫定數量, 實際發生量以甲方最終結算量為準。
3.3 甲方實際提供的產品數量可以等于或低于本合同數量,乙方承諾全部接收,如無理由拒絕接收,視為乙方違約。
3.4 甲方由于非計劃停工或臨時性生產調整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數量或質量要求供貨,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5 如果乙方實際需要的產品數量超過本合同暫定數量,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3.6 該合同履行后,對實際執行的數量雙方將進行書面確認,并將確認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價格及支付
4.1 價格為(含稅/不含價):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由________方承擔。
4.2 本合同價格為合同簽訂當日價格,為暫定價。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甲方價格調整,應以產品出庫當日甲方定價結算。
4.3 該合同履行后,對實際執行的價格雙方將進行書面確認,并將確認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4 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支付的價款后發貨。
4.5 甲方的開戶行及賬號: 收款人(甲方)開戶行: 賬號:
收款人(甲方)名稱:
5標的物交付
5.1 本合同所指標的物的交付是指:乙方自提或者甲方代辦運輸的,自標的物出甲方倉庫(或者指定地點)時視為已交付;甲方送貨的,自甲方交通工具到達乙方倉庫(或者指定地點)時視為已交付。
5.2 買賣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交付標的物。(可以選擇其中一項或幾項)
5.2.1 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運雜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2.2 甲方將標的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運雜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2.3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代辦發運,運雜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該費用應在乙方支付標的物價款時一并支付。
5.3 根據買賣雙方協商,甲方分批分次交付標的物,買賣雙方根據約定的時間、批次交付標的物。
5.4 買賣雙方約定的地點、批次、時間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具體協商,且須書面確認。
5.5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交付之后,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6乙方應保證標的物接卸單位的裝卸設備以及儲存標的物的地點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標的物資格,并達到國家關于接卸、儲存標的物設備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6驗收
6.1買方自提的,買方在賣方庫房對產品數量進行驗收。
6.2賣方代辦托運和賣方送貨的,買方在貨到后3日內對產品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液體化工產品在未卸車前對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應在貨到后5日內書面通知賣方,如未在該期限內通知賣方,視為貨物符合本合同約定。賣方應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如逾期沒有答復,以買方驗收結果為準。 貨物數量在正負 范圍內應視為合理誤差。
7安全條款
7.1 由乙方自提的貨物的,在裝車、運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所在甲方廠區(或庫房)在安全、環保方面的規章制度,接受廠區(或庫房)和甲方的管理及監督,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7.2 貨物交付過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雙方均負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7.3 乙方違反甲方相關廠區(或庫房)的安全、環保方面的規章制度造成事故時,應立即通報甲方。因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影響搶險救災工作,對于所造成的損失擴大部分,由其全部承擔責任。
8協議變更與解除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協議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協議:
8.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8.2.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債務人將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8.3 協議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結算、清理和爭議解決條款仍然有效
8.4 解除協議方在解除協議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9違約責任
9.1 甲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協議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9.2貨物交付后,乙方未及時組織接卸,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應支付_____%的違約金。
9.4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過錯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0不可抗力
10.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對方,并在其后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1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取以下第 款方式解決。
11.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通知
13效力及其它
13.1 履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__日止。
13.2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3.3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3.4 本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3.5 本協議一式____份, 乙方執____份,甲方執__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0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1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購站,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專業戶、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________。(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按照通常標準。)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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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于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期限;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
(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材料采購及施工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和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及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 元,人民幣(大寫): 。上述工程款包含材料采購、運輸、裝卸、施工、稅費等工程相關費用。
四、質量標準及驗收方法
1、以甲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及封樣件為準。
2、制作、施工質量要求參照相關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
3、材料制作完成后乙方負責提前天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并至期送達指定現場,如材料部分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拒收部分材料并拒付相應款項,且乙方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4、工程完工,甲方對施工質量進行書面確認作為驗收結束。
五、工程期限
2、工程施工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日,從甲方發出開工通知之日起計,乙方應在該期限內施工完畢并通過甲方驗收。施工中所需運輸費用、保險費、包裝費、裝卸費、保管費及施工前/時發生的材料及設備損壞損失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如發生以下情況,工期順延:
A、因甲方原因引起設計方案發生重大變更,導致制作和施工無法正常進行;
B、工程施工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停電 小時以上的;
C、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應付款項;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 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
2、每次付款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正規發票。
3、另行約定付款方式:其余款項待工程結束,按照審計金額扣除前期支付的工程款后 周內一次性支付乙方。
七、質保期限
工程質保期為年,自甲方發出書面驗收合格通知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工程存在任何質量問題的,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相應費用,如果乙方不及時維修,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將從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果工程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甲方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相關損失賠償額,不足部分再向乙方追討。每次發貨時,乙方應將以下技術資料一整套與產品一起交給甲方:
(1)質量保證書
(2)產品合格證書
(3)相關產品檢測報告產品技術資料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認可乙方的技術資料是乙方貨物狀況的真實反映,也不代表乙方已當然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貨物。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或未按期通過驗收,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造價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或未按期通過驗收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作為違約金。
3、乙方交付貨物或者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應無條件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采取整改、更換、重做等補救措施,如乙方拖延采取補救措施或經補救后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作為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補足承擔。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 天,應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額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九、施工管理
1、乙方要服從甲方及現場監理對其施工質量、進度的監督、檢查,并為監督、檢查提供一切方便。
2、乙方應對本工程的技術、質量、安全等一切活動全面負責,任何安全生產事故以及施工中的人身傷亡所引起的損失和賠償,應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規范施工,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杜絕事故發生。如有違紀違規,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有權按工地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處以經濟處罰。
4、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施工管理和協調,配合其它工序的施工,并在施工暫停或結束后做好現場清理工作。如乙方在施工質量、進度或施工配合方面發生嚴重問題,甲方有權中止或者終止合同。因此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賠償額可從進度款中扣除。
5、甲方現場代表: ,乙方現場代表: 。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列地址系履行合同期間的雙方有效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地址發生變更時,均應當提前至少 天通知對方,否則所有通知自發送之日起天內視為送達。
3、本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開戶行:
賬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同利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甲方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稱、數量、金額及單價
以上價格是到甲方指定卸貨點的交貨價 ,包含材料采購費、運輸費、過橋過路費、損耗、裝卸費、所有稅費等價格;該單價是雙方執行的固定單價,材料供應期內雙方單價不作調整。結算數量以甲方實際簽收數量為準。
二、供應時間及運輸方式
1、 材料供應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未提部分雙方重新約定價格和數量。
2、交貨時間:具體供貨時間由甲方提前 小時電話通知乙方。
3、運輸方式:乙方組織散裝罐車小時內運送瀝青材料到甲方指定卸貨點交貨,其間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材料單價中。瀝青材料運到后4小時內甲方負責保證卸完。
三、貨款結算支付
結算:截止每月 日,乙方編制材料接收計量支付單,雙方簽字確認結算金額。
支付方式:甲方確認并接到計量支付單后,在天內以銀行轉賬形式全額支付乙方貨款,乙方開具相應數額貨物發票給甲方;以此類推。貨物全部供完后余款在 個月內結清。
四、供應材料標準
乙方所供應瀝青材料的質量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以及雙方認可的技術標準。
五、驗收標準、方法
1、數量驗收:甲方檢查罐車鉛封并及時接卸,卸完后乙方送貨單必須經過甲方司磅員或現場材料員簽認方可生效。數量驗收以甲方地磅(經國家認可的計量部門檢驗合格)稱重毛重和皮重后計算的凈重為準,若數量超出供方磅單誤差范圍(0.3%)要及時通知供方,雙方協商解決。
2、質量驗收:瀝青到貨后,甲方可按雙方約定的技術標準進行檢查、封樣,并保證樣品不受污染。甲方需在油罐車中取樣,否則不具代表性。若甲方對油品質量提出異議,應在收貨后三日內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雙方可通過約定第三方 對封樣進行復檢。逾期后,油品質量問題有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材料的檢驗和實驗。
(2)負責提供材料的供應計劃。
(3)如因甲方的業主、監理對材料的質量和數量有變更要求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需無條件接受,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或終止本合同。
(4)甲方負責按合同要求支付材料款。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按甲方供應計劃要求按質、按量、按時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產需要的合格瀝青材料。
(2)負責協調好供貨運輸途中關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合同單價中,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送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毀損、滅失等事故所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
七、違約責任
乙方供應的材料沒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到達甲方現場,延誤施工生產,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按每耽誤一次賠償給甲方 萬元的誤工費,甲方從其瀝青材料款中扣除。
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的供貨時間而造成乙方供貨不及時或因甲方卸貨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如因乙方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事故等發出重大變化時,乙方要調整,須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履行此項義務后,遭遇不可抗力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如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留存貳份。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條款時自動終止。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
賬 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
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
不出售偽劣、殘次商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
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在4小時內送達。
四、采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給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將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進行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
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
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甲方年采購額低于_________元。月均采購低于_________元。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6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采購__產品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一、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后的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余下總貨款的%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賬號: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CIF、FOB等__市/縣)。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年月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__市__區__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并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并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4500-6500K;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后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破碎鋁礬土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貨物名稱:破碎鋁礬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礦石產地:交貨地點:乙方指定的東方希望(三門峽)鋁業有限公司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與供礦數量
1、礦石粒度:礦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為90%以上,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甲方要求供應的礦石23含量≥55%,綜合(以下簡稱
)≥57,含硫量≤05%,
3、供礦時間:___年___月1日至___年___月30日。
4、供礦量:本合同每月的供礦量為40000噸以上(以扣除水份后的凈重為準)。
五、礦石購銷單位:
1、礦石以57為基準價,單價為280元噸,每增減01,單價增減1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增加不限,但減少不得低于57。
當礦石≥4時,按月結算,按月加權。
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需方可按上述條款支付貨款;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需方暫預付貨款的70%。
由于礦石卸車難以區分,供方認可卸車后礦石不能退貨的現實,并承諾所供礦石不合格時不索要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礦石運費等費用),需方也不追究不合格礦石對生產造成的損失(如查獲弄虛作假或作弊的除外)。
2、以上單價為合格礦石在雙方認可的交貨地點的交貨價格(含運費、裝車費、計量費、鄉鎮出境協調費;不含資源稅、增值稅)
3、因政府對礦山治理、公路交通運輸的整治、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圍因素等影響供礦,只能以合同期內的實際供礦凈重進行結算。
六、對不合格礦石處理辦法:
1、甲方供應的礦石粒度達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按以下條款對甲方進行處理:
(1)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超過10%,超過部分按8元噸進行扣款。
(2)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大于30的超過規定指標(小于20噸車超過30粒,大于20噸車超過50粒),按8元噸進行扣款。
(3)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100的礦石,甲方必須自行檢出,否則按100元塊進行扣款。
(4)礦石中混入橡膠、煤硝、沙石等雜物,按200元車進行扣款。
(5)礦石單批次(以5車為一個批次)附水超過8%,除扣除水份外,按礦石凈重扣罰5元噸(合同期內供礦量的綜合≥7后,水份超標按實際測得水分扣除,最小按3%扣除,不予處罰)。
2、礦石理化指標不合格的處理辦法:
(1)單組樣的化驗結果:<4或23<52%,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2)23的化驗結果: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5%時,為合格礦石,可以結算。
當23含量加權到52%≤23<55%時,23含量以55%為基準,每低1%,礦石單價降低3元噸。
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2%時,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
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3、礦石含硫量如超標,按以下處理(以單組樣化驗為處理點):如含硫量大于05%(不含等于),乙方對這組礦石按30元噸進行扣款,但這組礦石如果≥7、23≥55%時,其中、23指標只要一項達到前述
要求,就可以進行參與加權平均。
4、甲方供礦過程中,不得在運輸車輛中采用夾心的方式組織鋁土著人礦運到乙方堆場,否則當質檢部門在同一車上抽查兩種顏色以上的礦石時,如前后或內外差值低于20時,以低值結算,如前后或內外差值相差20以上時,乙方有權對該車礦石作罰沒處理,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礦石的計量、取樣及化驗:
1、計重:礦石重量以雙方認可的開曼鋁業公司原料磅房出具的磅單為準。
2、取樣及破樣:雙方委托開曼鋁業公司對甲方供應的礦石每車取樣,3車組成一個綜合樣,破碎縮分后形成化驗樣品。
質檢3車取樣后,由甲方對這3車樣進行上鎖封存,每天由質檢站組織甲方統一開鎖破樣,每天開鎖破樣的時間為:13:00---14:00,17:00---18:00,21:00---2130,如因甲方未能及時開鎖,導致樣品不能及時破碎,化驗結果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3、樣品封存:甲乙雙方共同對縮分好的樣品進行(用于成分分析)封存,甲方可以當場取走一份留樣,如甲方代表在封存副樣時不在現場,視作甲方自愿放棄,乙方取樣人員有權繼續封存副樣,作為復檢依據,并作為最終檢驗結果。
4、檢驗:以開曼鋁業公司的化驗結果為準。
5、復檢:如甲方對開曼鋁業公司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化驗結果出來后10日內提出復檢(超過10日未提出復檢視為甲方認可化驗結果)。
雙方人員共同確認檢驗批次副樣作為檢驗樣,統一檢驗方法,在雙方人員的監督下在原開曼鋁業公司化驗室做復檢,其化驗一次有效。
八、結算方式;
1、重量結算:開曼鋁業公司開具礦石磅單中的過磅重量,扣除水份(指附著水)為結算重量。
2、結算批次:甲方所供礦石按朋為一個結算批次。
3、結算方式:乙方為保證甲方資金正常流轉,甲方所供礦石每___砘可作為一個預付批次,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暫預付貨款的70%;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且化驗結果已出則預付貨款的90%;剩余貨款,甲方待達到結算批次后向乙方進行結算(如甲方提供增值稅、資源稅稅票,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確認后款項10個工作日內將貨款轉入甲方指定賬戶。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給履約方。
十、其他
1、本合同雙方均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而且都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其它各方注意合同中所有免除其義務或限制對方權利的條款,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其他各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說明。
2、如果需方價格、質量要求、取樣、結算方式等有所調整,本合同自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調整要求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蓋章后生效。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8
甲方:
甲方:
乙方:
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中藥原藥材,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合同以下條款:
一、訂購原藥材數量與價格(可另附清單)
二、質量商定標準:□符合《中國藥典》20__版一部標準;□部頒標準;□樣品為準。
三、付款結算方式:原藥材運到甲方后,經甲方驗收入庫、取樣質量檢驗合格后,憑甲方開具的驗收單據45天內付款。
四、交貨地點: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倉庫。運費由乙方負擔。
五、供貨時間:
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后,須在______天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因甲方業務調整采購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修訂采購計劃。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簽訂的合同條款,如期將原藥材運至合同規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貨的,需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的,乙方將按所簽訂合同貨物款的3%支付甲方違約金。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3、因市場聚格調整,需要調整供貨價格,乙方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
(三)雙方共同協定
1、每次下達采購訂單合同時,當質量標準無法確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藥材樣品為執行的質量標準,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保管。
2、貨到甲方處,甲方必須在兩星期內出具質量報告,如未出具質檢報告的,視為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特別情況雙方協定。
3、經質檢不合格的原藥材,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甲方可以代為保管,因保管不當產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合同產生的異議或糾紛,按合同條款和法規處置。
七、合同執行期限:20年月___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0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供需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采購商品清單及價格
第二條:質量保證
供方保證本合同供應的商品符合國家標準,如發生供方所供商品與本合同不否,需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供方在合同簽訂后,并收到預付款后,三個工作日內派人送貨到需方,同時安排技術員上門布線。
第四條:結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三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五條:售后服務
合同商品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供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為本商品保修卡提供一年的保修時限,保修期內,供方負責對其提供的商品實行免費維修。保修期后,供方仍提供維修服務,收取成本費用。
第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供方和需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兩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1
供方: 簽約地點: 需方: 簽約時間:
一、質量要求:供方須提供質保書或貨產品化驗單,其品質應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貨物以干基計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減2元/噸;S、P每增加0.01%,扣減2元/噸;Fe含量低于68%時,每低0.1扣減2元/噸,如果Fe含量高于68%時,每高于0.1%增加2元/噸。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為準,貨物運至需方院內后,需方在供方的監督下進行取樣化驗,如供方貨物不能達到上述約定的確質量要求,需方有權按第二條款約定從供方貨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化驗單出來當天提出并送權威部門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提出異議方應承擔皂民的復檢費用。
六、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憑需方付磅單位、化驗單位結算。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簽約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
供方: 合同編號:20xx-1-15 需方:徐州市興譚爐料廠 簽訂日期:20xx年1月15日 質量商定標準: 簽訂地點:徐州利國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2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經費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設備采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中標下列設備/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原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余款5%即人民幣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設備/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設備/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后天內交貨。
[第六條]設備/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后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并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后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后,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后,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稅申請表蓋章后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并負責提供免稅證明材料、申請免稅報告。
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并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稅,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采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同意拒絕收貨并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復,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學
乙方:
項目單位(院、系)領導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4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5
甲方(供方):
聯系人及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聯系人及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價格金額等參數:
二、結算辦法:
三、交貨日期: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在確認訂單后7個工作日內發貨。若遇到貨源緊張、無貨狀態,發貨時間相應延后。
四、運輸方及費用負擔:□陸運 □水運 □空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甲方交付貨物給第一承運人后甲方不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但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承運人索賠。
五、乙方指定業務負責人:姓名: 職務: 證件號碼:
六、配件:甲方標配。
七、質量參數要求:符合行業標準。
八、驗收標準及期限:貨物送達乙方指定地點后,乙方在承運人要求的日期內提貨,提貨時須當場驗檢查包裝無破損、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與出貨清單核對無誤。貨物驗收合格后,乙方代表應當在收貨單上簽收,并加蓋乙方公章回傳給甲方。收貨后2日內未將收貨單回傳甲方,視為乙方已驗收貨物并確認驗收合格、產品數量及質量符合本協議及訂貨單的要求。
九、售后服務:甲方所售產品的售后服務按照甲方的相關質量保證、售后政策執行。
十、包裝方式:產品采用行業通用的包裝方式。如乙方在訂單中對產品包裝有書面要求,甲方可以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包裝,但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等相關費用,甲方亦可一并采取扣減乙方所交付的相應市場保證金的措施。違約責任的承擔不影響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委員會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傳真件/復印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經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6
供方:
簽約地點:
需方:
簽約時間:
一、質量要求:供方須提供質保書或貨產品化驗單,其品質應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貨物以干基計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減2元/噸;S、P每增加0.01%,扣減2元/噸;Fe含量低于68%時,每低0.1扣減2元/噸,如果Fe含量高于68%時,每高于0.1%增加2元/噸。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為準,貨物運至需方院內后,需方在供方的監督下進行取樣化驗,如供方貨物不能達到上述約定的確質量要求,需方有權按第二條款約定從供方貨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化驗單出來當天提出并送權威部門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提出異議方應承擔皂民的復檢費用。
六、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憑需方付磅單位、化驗單位結算。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簽約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日期:
質量商定標準:
簽訂地點: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7
辦公產品采購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 (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 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殘次商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在4小時內送達。
四、采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給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將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進行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
B.甲方年采購額低于_________元。月均采購低于_________元。
C.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
B.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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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8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及價格:
產品名稱
品牌
規格
價格(元/t)
數量(t)
交貨時間
1、鎖定價格及供貨時間:
2、上述數量和交貨時間為計劃數量、時間,具體以工地通知的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總金額以甲方實際簽收的供貨數量計算。
3、以上單價包含但不僅限于運費、裝卸費、稅金等。
第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驗收標準:
1、產品質量符合gb175-20__等國家規定標準。
2、乙方在供貨之前,須提供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及所生產產品材質證明書,交貨時必須同時出具產品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及出廠合格證,乙方及時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質量檢驗報告單,產品應符合環保要求。
第三條 交貨地點、運輸及費用、計量:
1、 乙方將散裝水泥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及其費用:乙方負責水泥的運輸(散裝水泥用散裝專用罐車運輸),運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上述單價中。
3、計量:散裝水泥供貨時,乙方在月底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貨量(需加蓋單位公章),結算時雙方對實際供貨數量進行核對并作為結算依據,現場不定時對所供水泥進行過磅抽查,磅差不得超過%。如超過標準,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數加以扣除。(如出現堵罐或卸不下及機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數據不符,雙方同意按實際過磅重量結算水泥貨款,而不在雙方約定的磅差%范圍之列)。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貨款結算:
1、雙方約定每月日為結算日(或約定多少噸辦理一次結算),結算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后款匯入乙方賬戶,當月貨款的支付前提為甲方已從業主方獲得工程進度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水泥,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責任: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第三方水泥。
2乙方責任:
2.1合同期間,乙方應按甲方實際需求量及時供貨。若有不可抗力情況,應提前3天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調整;若因乙方供貨不及時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并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2雙方如對水泥質量發生異議時,應該由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如水泥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含工期損失),如水泥質量合格,由甲方承擔檢驗費用。
3、如甲方逾期未付清貨款時,視甲方違約,欠款總額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以解決方式:
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時,應向甲方單位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期限:
至甲方項目工程結束,雙方結算完畢貨款兩訖,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因法定事由單方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供應通知方式:甲方需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傳真(蓋公章)通知乙方供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4、其它:
附:本合同附件:
1、甲方指定《用料計劃》填報人及收貨人的委托書
2、《工地收貨單》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29
需方(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方(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甲方向乙方定購商品的交易,購銷內容如下:
序號商品名稱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注
總金額(大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含17%增值稅)
一、 合同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 元),含17%增值稅。
二、 甲方開票信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乙方賬戶信息:
甲方開票信息:
全 稱:
地 址:
開戶行:
帳 號:
稅 號:
乙方賬戶信息:
納稅人名稱:
地址: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三、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甲方選擇下面第 種付款方式付款,以 轉賬或電匯 方式支付貨款;
1、 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貨物驗收后 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乙方在款到帳后一個月內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2、 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簽訂 工作日內,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做預付款,待生產完畢,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后賣方發貨。
3、 其它:
四、 交貨形式、時間和地點:
1、 甲方收貨信息:
2、 乙方交貨時間:
3、 運輸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代辦 (托運/快遞)。
4、 運費支付:
五、 產品安裝調試:由乙方安排技術人員調試直至達到客戶要求。
六、 產品包裝、品質、升級服務
1、 包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使用原廠標準包裝,包裝須經得起長途運輸。
2、 品質: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為原廠生產正品。提供一年免費質保。
3、 升級服務: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提供一年的免費升級服務。
七、 產品驗收:
1、 接收與異議:甲方對產品品牌、原廠商、產地、規格型號、數量有異議的,應自產品收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上述原因拒收或異議屬于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補齊。
2、 驗收:自產品交付客戶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依照原廠商標準,對產品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后及時進行更換,直至驗收合格。在產品交付后7工作日內,如乙方未收到有關產品異議的,視為產品通過驗收。
八、 違約責任:
1、 延誤發貨: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延誤發送乙方為甲方定購的貨物,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須按合同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順延支付貨款交付日期。
九、 爭議和解決:如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乙方同意承擔,乙方為追索貨款、違約金等款項所支付的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等為實現債權所付出的費用。
十、 不可抗力:由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貨物交易的限制、賣方上游供應商的原因、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在任何一方違約后的,違約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張免責。
十一、 合同的變更、修改和終止: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 附加條款: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皆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30
甲方:
甲方(需方):
乙方(供貨商):
甲方向乙方采購下列商品: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利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衛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確保甲方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同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采購食堂食品原材料,價格隨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價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從20__年8月30日至20__年1月20日。
3、采購量視甲方食堂的學生開飯人數生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每批食堂采購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須按期按質按量供應。
5、乙方所供須取得有關衛生許可證,同時要提供該批次合格證,并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材料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6、交貨及驗收:
(1)交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時間交貨。
(2)驗收:甲方按要求驗收。
7、結算方式:
酷算方式為月結。每月1-3日為結賬時間。
8、乙方應保證:若供應的產品有數量、質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著一定的缺陷,沒有通過甲方驗收或在使用中表現出一定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及時更換,如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有異議,可由縣市有關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9、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期按質按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每次向甲方償付壹仟元整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所供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單位學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損失外,并處罰金壹萬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31
需方:
供方:
雙方就采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乙方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及時送貨(送貨時應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公司執照復印件)。
六、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七、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八、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后,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之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九、貨款結算: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00000.000)名稱:銀行賬號:開戶行:
十、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32
購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號│名稱│型號│規格│ 單位 │ 數量 │單價│ 金額 │
├──┼───┼────┼────┼───┼───┼────┼──────┤
│1 ││││││││
├──┼───┼────┼────┼───┼───┼────┼──────┤
│2 ││││││││
├──┼───┼────┼────┼───┼───┼────┼──────┤
│3 ││││││││
├──┼───┼────┼────┼───┼───┼────┼──────┤
│4 ││││││││
├──┼───┼────┼────┼───┼───┼────┼──────┤
│5 ││││││││
└──┴───┴────┴────┴───┴───┴────┴──────┘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33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即:人民幣:叁拾肆萬伍仟柒佰叁拾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于收到產品3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31付款地點和賬戶: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
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公司物資產品采購合同 篇34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標的物
綜上,本合同總價款為元(含稅)。
二、交貨時間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或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交付標的物。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
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由甲方在乙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
提貨地點:。
(2)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指定地點:江西省萍鄉市經濟開發區周江管理處美孚倫石化廠區內
四、運輸責任及費用的負擔:
1、運輸方式:汽運
2、費用:運費由
五、產品的驗收
1、乙方提供的月餅必須是合法生產的,符合國家的各項衛生質量標準的要求。月餅質量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要求,并提供甲方與材料相符的QS標志內容(執行標準、配料或原料、凈重、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
2、甲方接收貨物后,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或通過肉眼能夠發現的表面瑕疵問題,應于發現上述問題2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予以補足、更換。
3、月餅的質保期為天,質量保證期內月餅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予更換貨物或退貨。
六、付款時間、方式
1、甲方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指定以下賬戶。開戶行:賬號:。
3、甲方支付相應款項時,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足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款項,由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完全地履行付款和收貨的義務。
2、甲方按時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3、乙方應及時、準確、全面地履行合同規定的交貨義務。
4、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規格需符合甲方要求。月餅原材料必須確保新鮮安全,制作過程衛生規范,若因乙方原材料或成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保證對其生產、銷售的月餅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置權或取得相關授權,無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未能及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出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導致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數量提貨的,甲方應提前72小時通知甲方,若未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
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本合同上添加、刪除、涂改的條款無效。本合同原件和傳真簽約件、復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