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購合同律師函(精選3篇)
石材采購合同律師函 篇1
致:
題: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的委托,根據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審閱了相關文件資料的基礎上,現就題述事項向貴司正式函告如下:鑒于:
1、20__年11月2日,貴司與____________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石板材的采購事宜達成了《石材采購合同》。
____年____月,雙方已經完成了貨物驗收及結算,最終結算款為人民幣____元。
2、時至今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經過多次溝通,貴司尚有人民幣___元(___)未支付,已超過了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間個月。
3、《石材采購合同》第六條“違約責任”約定:“甲乙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以上鑒于事項,本所律師代表公司向貴司鄭重聲明并通知如下:
1、請貴司務必于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___日內,向_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____元,同時,貴司還應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賠償(暫計算為人民幣元)。
2、如貴司在前述期限內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則本所律師將代理______公司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對貴司提起民事訴訟,要求:
(1)貴司應立即向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賠償金。
(2)貴司賠償因逾期付款而給公司的其他全部損失,包括律師費用等等。
(3)貴司承擔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
如貴司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將被強制執行,貴司還將承擔執行費用。
3、如貴司于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7日內,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賠償金,則公司將部分免除貴司的逾期賠償金。
為此,我們真誠希望貴司能繼續與公司保持合作關系,并請在收到本律師函后,積極與公司或本律師協商,歸還相關欠款。
我們在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將切實保障貴司自身權益。
謹此專奉!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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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石材采購合同律師函 篇2
致:
題: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的委托,根據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審閱了相關文件資料的基礎上,現就題述事項向貴司正式函告如下:鑒于:
1、20__年11月2日,貴司與____________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石板材的采購事宜達成了《石材采購合同》。
20__年6月,雙方已經完成了貨物驗收及結算,最終結算款為人民幣466036元。
2、時至今日(20__年1月6日),經過多次溝通,貴司尚有人民幣166036元(人民幣壹拾陸萬陸仟零叁拾陸元整)未支付,已超過了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間個月。
3、《石材采購合同》第六條“違約責任”約定:“甲乙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以上鑒于事項,本所律師代表公司向貴司鄭重聲明并通知如下:
1、請貴司務必于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7日內,向_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166036元,同時,貴司還應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賠償(暫計算為人民幣元)。
2、如貴司在前述期限內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則本所律師將代理______公司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對貴司提起民事訴訟,要求:
(1)貴司應立即向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賠償金。
(2)貴司賠償因逾期付款而給公司的其他全部損失,包括律師費用等等。
(3)貴司承擔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
如貴司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將被強制執行,貴司還將承擔執行費用。
3、如貴司于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7日內,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賠償金,則公司將部分免除貴司的逾期賠償金。
為此,我們真誠希望貴司能繼續與公司保持合作關系,并請在收到本律師函后,積極與公司或本律師協商,歸還相關欠款。
我們在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將切實保障貴司自身權益。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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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采購合同律師函 篇3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北京大學醫院室外裝飾裝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貨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合同貨物內容
1-1、工程地點:
1-2、甲方向乙方購買的石材名稱為意大利米黃大理石、柏林米黃大理石,經雙方簽字后封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二條、 合同單價及金額
2-1、其產品名稱、規格、暫定數量、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以上報價為到場工程板價,切機費、防護費、倒角磨邊費、排板費等全部包含在內。如另有異形加工再商議。
2-2、本合同單價為到甲方指定地點(即工地現場)落地交貨價。 2-3、本合同為固定合同單價,單價組成:材料費、加工費、石材運輸費、損耗費等費用。結算總價等于最終實際雙方確認的發生量乘以單價。
第三條、付款方式、進度及質保金。
3-1、合同簽定后甲方預付給乙方總貨款的20%為定金,每1000㎡為一個結算批次,貨到付到該批次的70%,材料供完后,付到全部貨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結算款的90%,工程結算完成后付到結算款的95%。。
3-2、余款作為保修款在工程兩年保質期到期后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4-1、交貨方式采用現場分批次交貨:乙方負責運輸及貨物卸車,將材料運抵現場,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乙方的實際交貨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應符合甲方要求的規格和質量。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一切責任。
4-3、交貨地點: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后,由甲方統一保管。
4-4、交貨日期:每1000㎡的數量在接到加工單后,送貨時間不超過10天,5000㎡內總的甲供周期不超過30天。
4-5、甲方按第五條技術要求的相關條款驗收。
第五條、技術及質量要求
5-1、石材的技術要求應符合下列標準的規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xx)
5-1-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xx)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xx)
5-1-4、《天然石材統一編號》 (GB/T17670-1994)
5-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xx)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試驗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試驗方法應符合下列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5-2-1、《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干燥、水飽和、凍融循環后壓縮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彎曲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體積密度、真密度、真氣孔率、吸水率試驗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磨性試驗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磨光面光澤度試驗方法》(GB9966.5) 5-2-6、《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酸性試驗方法》 (GB9966.6) 5-3、石材規格及數量:詳見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圖。
5-4、質量要求
5-4-1、當石材含放射性物質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天然石材產品放射性防護分類控制標準》(JC518)的規定;
5-4-2、石材表面應采用機械進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應用高壓水進行沖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嚴禁用溶劑清洗石材;
5-4-3、應無正常情況下可能引起損蝕、雜色的礦物;
5-4-4、質量標準:石材規格尺寸允許偏差為:長度、寬度0~-1mm、厚度允許偏差為±1mm;其他角度允許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線、裂紋、缺棱、掉角等均應符合GB/T18601—20xx國家標準中的優等品標準。
5-5、色差控制
5-5-1、根據荒料顏色進行編號,每一塊荒料鋸成大板都要再次進行編號,提供碼單,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據碼單的數量及大板的顏色、紋理進行排版,保持每一個立面顏色、紋理一致。
5-5-2、檢查對比石材色差時,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顯色差。應在自然光下平鋪60㎡進行目視檢查色差,并將色差板進行配色編號,用黑色不褪色筆寫出板塊行號。
第六條、質量保證
6-1、乙方應保證材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須要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經安裝和保養在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對材料的缺陷及時免費維修。工程結束后乙方將長期保留此品種同花色石材,以保證以后石材損壞以便更換,同時又能保證花色不發生變化。
6-2、乙方供應的石材材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在環保方面的要求,并通過國家檢測部門檢測的報告。
第七條、經濟責任
7-1、甲方的責任
7-1-1、合同簽訂后甲方需提供詳細的加工計劃給乙方;如規格尺寸有變更需書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或延遲供貨,并且應償付未付貨款總值3%的違約金。
甲方(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