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采購合約書(精選3篇)
貨物采購合約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 》等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 采購事宜,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標的額
第二條、交貨地點:甲方項目工地。
第三條、交貨時間:甲方指定。
第四條、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在合同簽訂后開始供貨,并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后由 負責簽收確認。運輸費及卸貨費由乙方承擔。(簽收人: 聯系電話: )。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異議期限:
1、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材料的技術要求和國家(行業)的相關質量標準執行,確保所供材料的質量。
2、甲方在收到貨物后若有異議須在10日內以書面提出,如屬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驗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購合同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送貨,貨到現場后,在現場車上或場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業慣例進行驗收。如甲方認為乙方送貨的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不符的,則可以隨時抽檢,如數量超過誤差范圍的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則必須向甲方賠償即以少一賠十計算,如砂、石、石粉等散體運輸貨物,抽檢方數誤差≤4%,亦可視為正常交貨。
第七條、損耗責任:乙方貨物在未經甲方驗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第八條、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為一個統計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號前(遇甲方假期則順延)將上月內所送貨物的送貨單(供貨方保存聯)匯總后向甲方指定人員提交對帳清單,共同核對無誤并簽字確認后付款。
2、甲方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形式支付。
3、除雙方協商價格為不含稅款外,乙方領取匯票時應提供法定正規發票(附銷貨清單)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證明,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稅率代為扣稅后向乙方支付稅后貨款。
4、甲方結款方式為:月結。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貨款總額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驗收后付清。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訂單后必須在三 天內必須到貨,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誤二 天,甲方可按合同總額5 ‰作為履約賠償金,并在貨款中扣除,如延期五天,甲方有權終止雙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責任。
2、乙方提供的產品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影響因素消除后繼續履行交貨責任。
第十條、約定事項 :
1、甲方應提前10天以 電話或傳真 方式將用料計劃(材料名稱、數量、聯系地點、負責人、簽收人、電話等)通知乙方備料。如有變動,甲方必須以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確定供貨后,如不能及時供貨,則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員送貨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時,必須服從工地收貨人員的指揮,將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聽從指揮知亂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壞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項目工地后必須潔身自愛。如發現乙方工作人員與工地相關人員一起騙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貨數量與簽收數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員有偷盜甲方項目工地財物行為的;一經甲方工作人員發現或舉報,甲方即以“少一賠十”的原則在乙方貨款中抵扣賠償金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其他事宜: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訂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產事故不能按期交貨的,乙方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2、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在收款時必須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生效,雙方結清貨款后自動失效。
5、未盡義務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貨物采購合約書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協議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最新標準執行。
第三條 質量保證責任及期限:質量三包,在保質期內產品若有質量問題,賣方無條件免費更換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質保期一年,質保期自到貨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符合產品要求,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產品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
第六條 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地點:賣方送貨,運輸方式自定,交貨地點:
第七條 運費負擔及風險負擔:運輸費用由賣方承擔。貨物交付前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質量異議期:買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標準在買方所在地進行檢驗,檢驗結果以買方驗收結果為準。質量異議期自到貨之日起30 天,若有質量異議,在質量異議期內以書面形式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向賣方提出。
第九條 合同價款結算:無預付款,貨物運抵買方指定地點后清點驗收合格,且開具全額發票后支付貨款。
第十條 合同解除權:如果賣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者賣方延遲3天交貨,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賣方應根據買方要求負責及時予以更換或退貨,并承擔更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因產品質量問題給買方造成損失,賣方應向買方償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買方仍有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損失。
2.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應向買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天合同總價的1%,累積計算;賣方還應賠償買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因賣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解除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義務履行完終止。經雙方確認的本合同、技術協議的傳真件、復印件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按本合同約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30天內予以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采購合約書 篇3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此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采購松磊灰麻石材。所需規格 、數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訂購清單為準。
二、 質量標準:
1、石材厚度:25mm,正負差不得超過2mm.
2、亮度與光澤度≥85度。
3、平整度誤差≤1mm。
4、對角線精確度誤差≤1mm.
5、石材不能有明顯的色差。
6、防護處理要作六個面。要求作油性防護。
7、石材原產地福建。
8、石材花色和紋理與乙方提供材料樣品一致。 其它要求: 。
三、 價格確定:
單價 元/平方米(按加工成型石材面積計算,不再另加損耗)。本次石材用量約計 平方米,供貨總價款約為:元。(結算時以供貨到現場的石材平方米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 交貨時間:
乙方從收到甲方訂購清單之日起,共計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規格,數量加工完畢,并供貨到施工現場。時間從收到甲方定金時開始計算。若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按訂購總價款的5%處罰。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
五、 運輸方式:
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貨,搬運。
六、 訂、收貨方式:
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達石材訂購清單,乙方按約定質量、時間完成后,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后收貨。乙方在對原材料進貨時,需一次進夠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現的色差。
七、 付款方式:
八、 售后服務:
乙方對所售石材質保一年,在一年之內所供石材發生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九、 違約責任:
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與樣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規格錯誤等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則乙方賠償甲方相關的經濟損失費;并負責把產品無償更換至合格。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則賠償對方供貨總價款20%作為違約金。當產品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甲方若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余款,則乙方按每日0.1‰收取利息。
十、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質量檢驗報告和材質證明文件。
十一、 若有異議,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則由法院裁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