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電纜材料采購合同(通用3篇)
電線電纜材料采購合同 篇1
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采購電線電纜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交貨時間、地點:
1、第1批訂單在20__年月號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其余按采購計劃執行。
2、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進行簽收。
第三條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為合格產品,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乙方應提供廠家資質、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等證明資料,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甲方可采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并追究違約責任。
2、乙方所供材料及證明資料應符合本工程監理的驗收要求。
第四條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銀行轉帳
2、結算方式:貨到付清款。
支付貨款時,乙方提供相應正規的發票。
3、甲方使用剩余的不影響使用或未拆封的電線電纜,以原價退回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
2、按訂單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質量問題引起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賂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電線電纜材料采購合同 篇2
需方單位: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供方單位: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向乙方訂購“工程用電線電纜材料”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產品名稱、規格、顏色、數量、單價及金額
產品名稱:
品牌:
規格:
單位:
暫定: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備注:
暫估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
具體數量按實結算
二、工程名稱、交(提)貨時間、地點、產品包裝、運輸及運費、產品質量標準:
1、工程名稱:
2、交貨地點:
3、產品包裝:產品包裝按常規包裝。
4、運輸和運費:汽車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已包含在單價之中)
5、交、提貨時間:乙方根據甲方傳真或電話通知分批送貨到施工現場,卸貨由需方負責,但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6、質量標準:乙方所提供產品必須符合 生產或供應產品,并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3C認證、生產許可證等。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的期限:
1、驗收標準:按該產品國家標準進行驗收。
2、產品數量交貨時現場當場清點驗收,甲方項目部指定人員(手機號:)進行驗收并簽單。
3、乙方業務聯系人(手機號:)
4、按抽查送檢有關規定送當地具有質量監督檢測機構檢測的,按檢驗報告結果判定,檢驗合格即判定為質量合格。如初次檢測有關質量判定為不合格的按國家《質量法》有關規定雙方可共同再次現場抽樣送初次檢測的上一級檢測機構復測后,如判定為不合格,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銀行劃賬。
乙方收款賬戶為:
企業名稱:
企業開戶銀行:
賬號:。
2、付款期限:
3、乙方需遵守甲方財務制度,支取貨款時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相關規定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
4、發票抬頭必須與本合同乙方合同抬頭名稱一致;
5、如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甲方有權拒付本次貨款。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交貨,乙方不能按甲方時間供貨或由于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交貨(視為不能按時交貨),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向甲方賠償不能按時交貨部分貨款的10%違約金。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任何一期(筆)貨款,則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供貨,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承擔欠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三違約金。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六、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雙方可以依本合同主體簽訂補充協議。
九、合同簽訂: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聯系電話:
現場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聯系電話:
現場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線電纜材料采購合同 篇3
編號:
江蘇省徐州市醫療機構集中限價競價采購藥品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受人(簡稱:甲方):
出賣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采購文件及藥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向乙方發出的成交候選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藥品品種,數量,價格
采購藥品品種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詳見藥品成交品種買賣電子訂單.
藥品的價格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不高于成交候選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為甲方的入庫價格.
成交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價格或其他情況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供貨價格.
質量標準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并與供應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以備驗收檢查.
藥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商定.
包裝標準
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和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注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并加蓋經營企業公章).如為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量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務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組織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或組織配送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為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后36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伴隨服務
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或組織提供下列伴隨服務:
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對進貨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于 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的藥品及時更換;
驗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醫療服務范圍內)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免費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采購成交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成交藥品替代成交品種.
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并在貨,票驗收后60日內結清貨款.
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于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并可以另行采購替代藥品;同時將選擇的替代成交藥品名稱,價格,數量清單或另行采購替代藥品的協議,在七日內由甲方送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和藥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藥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組織配送成交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成交藥品時,不存在該藥品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如產生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未經徐州市藥品集中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乙方供應藥品在醫院使用過程中,因受舉報,抽檢等檢查出現質量問題,屬于生產經營企業責任的,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期限等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乙方每延誤7日,履約保證金為遲交藥品貨款的5%,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乙方在支付履約保證金后,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還應當履行應盡義務.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約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購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藥品替代成交品種,應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藥品金額或所替代成交藥品同數量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甲方每遲延支付7日,履約保證金為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直至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為止,但履約保證金最高不超過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0%;當甲方未支付貨款金額達到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書面向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報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購周期止.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事項:
成交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后的零售價格低于采購臨時最高零售價時,對未供貨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統一與乙方協商調整成交供貨價格.
乙方的供應,以甲方在江蘇省藥品采購及監管平臺上發送的電子訂貨單為準.
甲方在無法獲得乙方正常供貨,且無其他成交候選品種可替代時,應按規定程序申請備案采購.
其他約定:(由甲乙雙方填寫) .
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供應人因采購人提前回款,采購量較大等原因,經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藥品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違背采購文件及本合同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由甲方在七日內將補充協議,報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藥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和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各一份.
對故意違反本合同約定和訂立,履行合同中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應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
買受人: (蓋章) 出賣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簽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