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原輔材料采購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食品原輔材料采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供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原輔材料的采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及數量、金額(含稅價)、交貨(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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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商標 │規格│計量│單價(元)│數量│金額│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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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品牌│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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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履行:
1.1 按國家標準_________履行。
1.2 按行業標準_________履行。
1.3 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衛生要求不能低于國家相關標準(可另寫附件)。
2.保質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限不少于_________個月(自產品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在外包裝上應注明產品名稱、規格、配料、產品批準號、生產廠名、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貯藏要求等。
2.包裝物由__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3.包裝物處理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3.1 包裝物不回收。
3.2 包裝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履行。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由供方負責辦理,供方送至_________,運費由供方承擔。
2.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代辦運輸協議另訂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點_________,自行提貨、自行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報告,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附隨計量認證合格的檢驗
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銷售的產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產品);
1.2 供方停產一個生產周期又恢復生產的產品(一個生產周期為_________月);
1.3 供方所供產品,在生產制造時工藝及原輔材料(有較大)改變的;
1.4 其他。
2.產品到達目的地后,需方應指定專人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主要衛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及時進行抽樣檢驗,完成驗收程序。如有質量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后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同協商處理辦法。如對產品質量認定發生異議,由(以)方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經計量認證的機構檢驗報告為準。
3.需方根據合同規定或要貨通知單及供方送貨單做好收貨工作,并及時通知質量驗收員驗收產品。
第六條 付款方式
需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貨款支付給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全部貨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貨款全部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3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預付款條款:_________。(如無此項請劃去。)
4.其他約定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條第2款在規定時間內付款,須承擔下列第_________項違約責任。
2.1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3.供方應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4.需方違約拒收產品或在驗收期間保管不妥造成產品損失的,需方應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供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申請仲裁。□
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貨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條 其他
1.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1.1 營業執照□
1.2 稅務登記證□
1.3 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須符合GMP要求)□
1.4 印刷許可證□
1.5 檢疫證明□
1.6 產地證明□
1.7 每批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
上海市食品原輔材料采購合同 篇2
甲(以下簡稱方):
乙(水泥廠):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等。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噸。其中:-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 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上海市食品原輔材料采購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供方與需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見下表用需方地磅,需方不向供方收取過磅費),供方須開具合法的稅務銷售發票。
(二)以上產品數量為估算量,需方按月向供方提報月計劃量,供方必須保證月計劃需求量。實際到貨數量以工地現場驗收后與供方共同確認的數量為準。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一)供方交付石油瀝青的質量及技術須符合GB50092—1996《瀝青路面施工及驗收規范》、JTJ052—--年底,如遇不可抗因素,交貨期順延。分批交貨,產品具體交貨時間、數量以供方收到需方電話/傳真通知為準。)
(二)交貨地點:需方瀝青拌和場,需方每需要一批貨應提前二天(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所通知的計劃數量以后,應在48小時內按合同要求將約定產品交付需方)。
(三)運輸方須具備相應運輸資質和職業資格證,同時產品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供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需方一次性支付總額70%訂貨款(3136萬),供方按需方施工現場的需求通知組織供應到需方拌合站,最后一批供貨結束后,供方及時開出發票給需方,開票采取三票制,一是瀝青費,二是倉儲費,三是運輸費,倉儲費和運費由倉儲單位及運輸單位直接開票,供方代收代付。需方應在三個月內付清貨款,超期付款,需方每天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支付給供方作為賠償。
(二)供方按需方月報計劃供貨,價格不予調整,需方提貨數量差額不得超過上下5%噸。
五、違約責任
(一)供方交付的產品經需方驗收不合格,需方將拒收退貨,供方須于48小時內將不合格產品調換為合格產品,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責,并按逾期交貨處理。
(二)若需方因使用了供方不合格的產品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同時,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三)貨到時,需方配合供方及時安排驗收接卸,卸貨應在八小時內完成(遇到不可防御的情況下除外),避免熱瀝青在槽車內因溫度下降而凝固,否則,由此給供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四)供方應按需方的通知計劃(提前時間按合同規定)保證到貨的及時性,若供方到貨不及時造成無法滿足需方生產需求,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沒有及時付清貨款除外)。
(五)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責任。
(六)其他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如對本合同條款理解有爭議,雙方應以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使用詞句、合同有關條款、合同目的等協商確定合同條款真實意思。
(二)合同執行期間,供需雙方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三)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需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陸份,需方肆份,供方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義務履行完畢效力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