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采購合同(精選3篇)
青梅采購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村)__________
一、質量要求:乙方收購青梅品種必須是蕭山大青梅,果面光潔,果型圓而均勻,保證無斑點、破損,并無黃梅、爛梅、梅葉及雜質。
二、規(guī)格要求:青梅單粒重量最小不能小于10克。
三、包裝及運輸:用編織袋每袋凈重70市斤定量包裝,青梅收購后必須及時運到工廠進行加工。
運輸時必須輕裝輕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拖拉機運輸,每車限裝40包,不得超載;如用汽車運輸,按營運證上噸位為準,不得超載。
四、收購數(shù)量:乙方收購總量為______噸,其中_____月____日______噸,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噸,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噸,每天收購量不能大于或小于5%,總收購量不能大于或小于5%。
五、收購時間定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六、價格: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運至工廠交貨價為每市斤_____元。
七、驗收方法及地點:乙方運到公司生產(chǎn)地點,由甲方檢驗人員進行質量、數(shù)量、規(guī)格驗收。
如質量驗收不合格的,甲方予以整車拒收。
八、結算方法:收購結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必須提供所收購農(nóng)戶的身份證復印件。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按合同總價的______%賠償對方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調(diào)不成的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依法向蕭山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二份,交當?shù)卣捌髽I(yè)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__年__月__日
青梅采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后記的機器安裝于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于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后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后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fā)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fā)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jīng)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jù)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余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guī)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內(nèi)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nèi),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青梅采購合同 篇3
甲方(購方):
甲 方 代 表:
乙方 (供方):
地 址: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種苗品種、規(guī)格、價格、數(shù)量、金額
1.甲方向乙方購 苗,規(guī)格: 高度不低于 cm ,每株價格 *元 ,數(shù)量 株,金額 元。
2.種苗采購時間:由甲方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協(xié)商。
3.其它約定:
第二條付款方式
合同約定苗款總額 *元整(小寫:) ,待樹苗運到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供應的種苗必須及時驗收,及時付款,最遲不超過30天;
2.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種苗,驗收期間有權拒收,但必須對乙方認真說明理由。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應按合同要求規(guī)格向
甲方供應種苗;
2.乙方出售給甲方的樹苗需負責裝車,在開挖過程中需保護好根系,同時按每100 株一捆捆好,根部包上薄膜,數(shù)量必須準確。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總款付清后自動解除。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財政分局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