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長期采購合同(精選8篇)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需方自提。
第四條:交貨周期:合同簽定后當日提貨。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鋼材理論重量交貨,2‰內為合理磅差,超出部分雙方協商處理。
第六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國家標準驗貨,數量異議在貨到三日內保持原包裝的情況下提出,質量異議在貨到二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質量書、材質單隨出庫單及貨走。
第八條: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供方同時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如遇甲、乙雙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若因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導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規格代換的經濟損失及質量事故,供方將承擔其相應的經濟損失及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出賣人壹份,買受人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價格在合同生效日期不得更改、不隨市場波動而變化。
第十五條:供方必須遵守需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相關規定。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2
供應商:
采購商:
第一條協議目的
鑒于乙方對甲方商品具有時段性需求,采購時間不確定且采購頻率較大,本協議簽訂之目的在于就本年度內特定商品采購簽訂年度協議,協議約定雙方在采購過程中存在的交付、風險轉移、付款、質量保證、信息保密、糾紛解決等通常性義務,每次需求發生時只須確認具體的采購信息,避免頻繁締結契約等不必要之流程,促使采購活動及時、順利進行。
第二條協議效力
甲乙雙方采購行為以每次采購訂單確定的采購信息為準,除非雙方在采購訂單上予以特別約定或背書,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適用于每份采購訂單。
第三條協議適用范圍
本協議的各條款適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對甲方發出的采購訂單,但本協議任一部分不得視為要求乙方必須購買甲方產品或者使乙方或其子公司為其他任何子公司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商品名稱、規格、數量
此處可以用表格形式體現,具體信息由采購訂單確定。
第五條價格
貨物價格由采購訂單確定,但甲方必須對以下內容做出承諾:
協議期內,甲方保證乙方享受商品的最優惠價格,乙方理解甲方會根據合作期限、購買數量的差異存在更低的價格,但甲方保證其在主要經營區域范圍內,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是最優、合理、公正的。
第六條付款及發票
甲方及時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具體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由采購訂單確定。
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向乙方寄交符合乙方要求的發票,發票以送達買方為準,因任何原因致使乙方未收到發票的,甲方應重新向乙方開具發票。
第七條送貨、交付及驗收
甲方負責貨物運輸,交貨地點為乙方經營區域內。具體的交貨時間由采購訂單確認,甲方接到乙方采購訂單后,應按照訂單約定的時間及時送貨,逾期送貨的將按照本協議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貨物送到時,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如果乙方對貨物數量和質量有異議,或乙方發現貨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應于接收貨物時及收到貨物后一周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貨物符合協議之約定。若非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標的不能符合協議目的或使用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免費更換適格標的,并有權在此期間,暫停支付剩余貨款。
第八條風險轉移
貨物風險自貨物移交給乙方時轉移至乙方,如果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地點接收貨物的,貨物風險從乙方應當接收貨物時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貨物所有權轉移
貨物所有權自貨物移交給乙方或在乙方經營場所安裝完畢時轉移至乙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貨款之前,乙方不得將貨物抵押、質押、租賃,或將貨物以任何方式轉移至第三方。
第十條質量擔保
甲方對其售出的貨物負有質量擔保義務,保證貨物符合質量、安全要求,具備雙方約定的使用功能,能夠滿足乙方的生產經營需要。甲方的質量擔保義務如下:
貨物存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甲方承諾其售出的貨物達到或超過該標準;甲方承諾其售出的貨物符合其宣傳資料、商業廣告、樣品等陳述的質量標準;甲方承諾其售出的貨物具備該類商品的通用使用功能及雙方約定的特殊功能;甲方承諾其售出的貨物不存在危害身體健康、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若存在安全、衛生標準的,甲方承諾其售出的貨物達到或超過該標準。
第十一條維修保養
本合同約定之貨物維修期或保養期為一年,維修期或保養期內,因貨物本身質量瑕疵、缺陷或非乙方過錯造成使用不能,甲方負責免費維修,保修期從交付貨物之日開始計算。
非乙方過錯,同一貨物在三個月內累計維修三次的,甲方應予免費更換同一標準或同一型號的貨物。
保修期外貨物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收到乙方請求后,應及時派工作人員進行修理,修理費標準應當予以優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逾期交貨的,應向乙方按日支付相當于逾期交貨部分0.5%之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終止采購。
如果乙方逾期付款的,應向甲方按日支付相當于逾期付款部分0.5%之違約金,甲方有
權解除本協議。
甲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致使乙方以訴訟或其他方式請求甲方履行的,則處應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之外,還應當支付因訴訟或其他糾紛解決方式而實際產生的費用。
第十三條損害賠償
在乙方正常使用期間,因甲方售出貨物本身質量問題,或甲方沒有及時告知貨物的安全性使用要求,給買方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內容及合同涉及的相關技術文件。
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雙方業務、商務、技術秘密,甲乙雙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雙方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貨物交付地或安裝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合同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可由任一方于有效期截止日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終止,否則該協議將自動延續,每次可延續一年。
若甲方不能保證產品性價比、質量、交貨期等優勢,乙方有權提前1個月通過書面提出通知,書面通知送達后,本協議即終止。
第十七條其他
除非合同雙方另有約定,或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本協議及訂單下的權利義務轉讓至第三方。
對于本協議未約定之事項或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應由雙方協商,并通過補充協議進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協議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聯系電話:
日期: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 編:
聯系人: 電話: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 編:
聯系人: 電話:
鑒于:
1、甲方是一家匯集十七年鋼化玻璃設備精華于一體,專業研究制造純正對流鋼化玻璃極品機組的高科技企業;是鋼化玻璃機組行業內首家且唯一一家經國際標準授權研制精品機組的企業。
2、乙方是一家專業從事自動化控制與電氣傳動領域研究開發、工程實施和產品銷售的高科技企業。同時是西門子自動化與驅動集團的核心分銷商,多年來與西門子同心協力,在冶金、電力、化工、煙機、紡織機械等領域銷售、開發配套西門子A&D產品及項目實施,取得了長足發展,逐漸成為集科、工、貿于一體的新型高科技企業。
3、甲方擬長期向乙方采購西門子電氣控制與傳動產品與系統。
基于以上鑒于條款,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西門子電氣控制與傳動產品與系統(以下簡稱“貨物”)事宜,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采購貨物標的
每次采購貨物的標的及采購總價以雙方簽訂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為乙方標準版本)為準。《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傳真件有效,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或行業及廠家有關標準及規范。
2、乙方貨物的技術標準應以國家和有關部門或有關行業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范為準。
第三條 價款和支付方式
1、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上的價格結算。
2、支付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為期 30 天的 300000 元(大寫: 叁拾 萬元整)以內的信譽額度。即,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單筆合同金額在此額度內的,乙方可在甲方未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向甲方發貨;單筆合同金額如超過此信譽額度則乙方在甲方支付超過信譽額度部分的貨款后向甲方發貨;單筆合同金額如未超過此信譽額度則乙方可累加不支付貨款發貨直至超過此額度后付款發貨。
2.2乙方每次向甲方發貨前甲方需付清前一筆合同的欠款,如在前一次發貨后 20 日內甲方沒有再次與乙方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甲方需在此 5 日期滿前向乙方付清全部欠款。款項結清后乙方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
2.3如有需訂貨的產品,甲方需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訂貨款。
2.4付款方式為電匯或承兌,承兌必須符合乙方財務要求。
3、收款方信息:
戶名(同乙方名稱):北京天拓四方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行:工行翠微路支行營業室
帳 號:020xx8090920xx18961
承兌郵寄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外環西路26號院總部國際11號東樓 財務劉小娟收
第四條 驗收
1、在貨到三日內,由甲方對貨物數量進行清點并進行質量驗收,并在乙方的裝箱單(或出庫單)上簽字確認,回傳至乙方。
2、在乙方交付貨物后三日內甲方未回傳裝箱單的,視為貨物無數量、質量問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之約定付清欠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的3‰/日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以上仍未付清欠款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有責任及時付清欠款。乙方有權通過法律、仲裁等方式索要欠款,如超過應付款時間三個月以上,或給乙方經營造成影響,甲方還應支付相當于欠款數額10-2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承諾向甲方開放自己的實驗室、成套工廠,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西門子產品 的說明書等資料。
2、乙方承諾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技術培訓,技術培訓的時間、次數及參加人數等具 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甲方承諾以乙方作為其采購西門子產品的唯一或最主流供應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三天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發生地市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證明以后,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愿意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我方標準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和《出庫單》或《裝箱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
2、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人。
2、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蓋章及代表人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海淀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購具有相同特征且可能重復采購的商品,雙方擬長期合作,簽署本框架協議后根據本協議進行訂單式采購。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關系,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采購商品名稱:電動車,詳細規格型號以甲方采購訂單為準。
第二條 采購商品數量
1.交貨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商品安全運至甲方指定倉庫,商品在交給甲方前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2、運輸方式:乙方自備運輸工具負責送貨,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等送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照甲方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是指乙方貨物實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
4、交貨應附送貨單,并在送貨單上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價格等,并加蓋乙方公章或由送貨人員簽字確認。
第三條 商品價格及貨款結算:
商品價格:以簽訂合同時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報價單為準。
商品價格波動系市場經濟固有規律不得作為乙方單方調價之依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責任感,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實現雙方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采購產品名稱:惠特利石英石
第二條 采購產品數量:按實際需求采購,以《采購訂單》數量為準。
第三條 采購產品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按 A板 標準為準,如遇到有爭議、
不能達成一致的問題時,則以甲方提供的樣品為準。甲方對乙方產品有訂制要求時,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向乙方下達《產品訂制通知單》,乙方需要按照甲方提供的樣品為甲方訂制所需產品。
第四條 交貨方式、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和期限: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將產品安全運到甲方指定的倉庫產品在交到甲方前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2、運輸方式:乙方提供運輸,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運輸損耗:產品在運輸途中的損耗量以甲、乙雙方簽署的書面文件為準,無書面文件的,視為無損耗量。
4、乙方需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以乙方貨物實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為準。乙方因訂單周期太短不能滿足訂單要求的,應在接到甲方訂單 24 小時內書面反饋給甲方,否則視為接受訂單。
5、交貨應附送貨單,并在送貨單上注明石英石規格、型號、數量等。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所有產品到廠后按本合同第三條的標準或甲方企業標準及雙方確定的質量標準檢驗合格后方可收貨,但任何形式的驗收合格均不構成甲方對某單件產品質量的最終認可。
2、檢驗周期:3 天。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在檢驗后3 天內提出,乙方應派品質、工程人員前往了解,協商解決辦法。
3、產品驗收合格后題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免費維修、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以雙方簽訂的 《報價單》 為準。如產品或產品原材料的市場價格浮動達到 正負5% 或以上,甲方或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重新協商價格,協商一致的,按新價格結算貨款。如果雙方未能就新價格達成一致,雙方應提前1-2周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2、結算方式:每月 日為結算日,結算上月貨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 2% 作為逾期交貨違約金(違約金最低不低于人民幣 100 元)。逾期超過7日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 5% 作為逾期交貨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或無法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對該批產品按其價值的 5% 進行折價,折價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或退貨。由此導致交貨延遲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3、乙方產品在甲方檢驗或上線生產時及甲方生產成成品售出后發現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損失、返工費、零部件費、材料費、人工費、水電費、差旅費、事故處理費、甲方給予客戶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等)。
4、甲方針對乙方違約行為發出書面質量異議或索賠通知后,乙方在3日內沒有書面回復的,視為接受甲方質量異議或索賠要求。
5、乙方按本合同規定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它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日內支付給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支付金額的1%支付罰息。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5日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任一方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甲方下達給乙方的訂單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為一年,從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托給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質量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范制作。燈具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
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為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為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為品牌產品,均包含節能燈管、節能燈泡。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驗收方法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定的相關驗收規范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為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交貨規定
炕貨方式:汽運到施工現場交貨地點:交貨日期:__年_月_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運輸費:乙方承擔
第六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只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經濟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2、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20%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復印峻。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并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產品價格為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聚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10%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建設單位后兩年。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于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并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定保修期滿保修金付清后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共一式六份,由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日期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需方: 合同編號:
供方: 簽訂時間:
供需雙方簽訂本協議,確定雙方長期合作的框架及原則,以茲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為長期合作協議,約定了雙方合作的框架及原則,雙方的具體合作在本協議確定的框架和原則下進行。
第一條 貨物訂購及相關技術標準
1、需方向供方采購貨物,貨物的名稱、價格、規格、數量、質量要求等見附件一。需方每次采購向供方送達采購訂單,采購訂單與附件一不一致的,經雙方確認后,以采購訂單為準。附件一及采購訂單約定的價格為含稅價。
2、貨物價格需要變動時,上海合同律師應及時通知需方,雙方以書面形式確定新報價后,后續采購按新價格執行。
3、需方向供方年度采購貨物超過,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優惠:
第二條 貨物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 貨物的包裝物由供方負責供應,或需方有特殊包裝需求 ∕ 。所有運輸包裝需按國家標準或有關標準規定執行,如無相關標準,包裝應滿足保護貨物的需要。
2、所有采購貨物的質保書應當與采購貨物一同到達;
3、所有質保書內容應至少包括:
A.貨物名稱、材質名稱、型號規格、數量或質量、生產或檢驗或報告日期、檢驗章;
B.執行標準號;
C.技術參數應至少包含執行標準中出廠檢驗的項目,如標準中未注明出廠檢驗要求則需滿足該標準檢驗規則的要求;
D.供應商提供的質保書每頁都需蓋有公章或質保部門章,或蓋騎縫章;
E.提供的質保書必須清晰可辨;
F.如采購量較小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得到詳細的質保書,至少應提供有檢驗章的合格證。
4、如采購貨物的質保書不符合上述要求,則該批貨物視為不合格予以退貨,退貨費用由供方承擔。
5、貨物在包裝時,必須附著裝箱清單,裝箱單上須注明訂單號。
6、內、外包裝上不得有供方名稱及相關聯系方式,包裝物不回收。
7、發票不允許夾帶在貨物中。
第三條 貨物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及交貨期限
1、貨物由供方直接送貨至需方指定地點(交貨地點和貨物接收人以采購訂單所示為準)。
2、供方在收到采購訂單后一天內回復交貨期(指貨物到達需方指定地點的時間),交貨期以回傳的訂單上日期為準。
3、供方需要變更交貨期或者運輸方式,需在訂單規定的交貨期前 3 天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安排生產。
第四條 貨物的驗收方法
1、在需方指定交貨地點驗收。
2、需方可先對供方交付的貨物的包裝、數量、外觀等進行初步驗收。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若發現有內在質量問題,供方對此應無條件承擔責任。
3、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符合行業標準。如有樣品,需方則根據雙方確認的樣品進行驗收。如供方提供的貨物與雙方確認的標準/樣品不符,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足以影響需方的正常使用,需方有權拒收并要求供方重新提供。
4、貨物的質保期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執行,交付需方的貨物的質保期應不少于。
第五條 貨物的價格及貨款支付
1、按供需雙方最后商定的價格結算。
2、超出價格清單部分貨物的價格以雙方協商的價格為準,供方承諾提供的貨物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貨物價格。
3、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驗收合格后,需方通知供方開具增值稅發票,需方在收到發票核對無誤后,在 30天內付清貨款。
4、若需方由于交貨原因不得不使用供方的不合格品而讓步接受的貨物,按照約定價格的80%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根本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另外一方有權要求糾正或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2、供方應按時交貨,如供方逾期交貨,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擔損失。需方方同意延期交貨的,供方應按每天X元的標準向需方承擔違約金。
3、在合同貨物的質量保證期內,如供方所交付的合同貨物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或者在需方實際使用時不能滿足本合同要求,需方可向供方無條件退貨,供方不能拒絕。供方應退還全部貨款,并賠償需方全部經濟損失。
第七條 所有權轉移及風險劃分
1、根據本協議需方購買的供方貨物的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供方轉移至需方。
2、貨物在交付前發生的全部或部分滅、毀損及其他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貨物交付后發生的上述損失由需方承擔。
第八條 保密承諾
供方嚴格執行與需方簽訂的保密承諾的內容;
第九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糾紛和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需雙方可就單次交易做特別約定,單次交易的特別約定僅適用于當次交易。
需方: 供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板材長期采購合同 篇8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責任感,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實現雙方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根據及相關,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采購產品類別:
2.年采購量:合同總金額(預計):元/年;最終結算以《采購訂單》實際采購量為準。
3.采購產品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保證甲方的正常生產使用要求。
甲方對乙方產品有更改要求時(參見附件),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向乙方下達《產品更改通知單》。
4.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包裝和包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產品包裝按甲方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以適于運輸和儲存為最低標準,交貨時貨物必須包裝完整。
5.交貨方式、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和期限:
5.1交貨方式:采購量較大時,乙方負責將產品安全運到甲方指定的倉庫。
產品在交付甲方前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5.2運輸方式:乙方提供運輸,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用等全部運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3運輸損耗:產品在運輸途中的損耗量以甲、乙雙方簽署的書面文件為準,無書面文件的,視為無損耗量。
5.4乙方需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以乙方貨物實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為準。
乙方因訂單周期太短不能滿足訂單要求的,應在接到甲方訂單后 小時內書面反饋給甲方,否則視為接受訂單。
6.履約:
6.1乙方按年總金額的 %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從應付貨款中預留出),擔保其依約進行供應及供應產品不存在任何問題,包括質量瑕疵和權利瑕疵。
6.2如乙方違約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等費用或損失。
6.3,雙方不再繼續合作時,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7.驗收方法:
7.1所有產品到廠后按本合同第三條的標準或甲方企業標準及雙方確定的質量標準檢驗合格后方可收貨,但任何形式的驗收合格均不構成甲方對某單件產品質量的最終認可。
7.2檢驗周期: 天。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在檢驗后 天內提出,乙方應派專門質檢人員前往了解,協商解決辦法。
7.3產品驗收合格后 個月為質量保證期,在質保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免費維修、更換或退貨。
8.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8.1產品的價格:
根據市場實時價格(根據市場上任意三家銷售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確定),乙方進行優惠報價,最終以雙方確認的《采購訂單》為準。
如乙方虛報產品價格高于市場價格的5%時,對乙方的所有產品按其價格的20%進行折價結算。
8.2結算方式:按月實際供貨量,乙方在每月 日前開具全額稅務發票后到甲方財務入賬,甲方按季度發生額付 %,余款在次年第四季度付清本年的所有貨款。
9.違約責任:
9.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 %作為逾期交貨違約金。
逾期超過7日的,視為交貨不能,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該批產品訂單,乙方除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 %作為交貨不能違約金。
乙方逾期交貨或無法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停工損失、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等)。
9.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對該批產品按其價格的 %進行折價,折價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免費修理、更換或退貨。
由此導致交貨延遲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乙方不能修理、更換或退貨的,按交貨不能處理。
9.3乙方按本合同規定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它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日內支付給甲方。
每逾期1日,按逾期支付金額的1%支付罰息。
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貨款中扣除前述所有款項。
9.4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付款時,就未按時支付的貨款,甲方應向乙方按年利率2.5%支付利息。
10.不可抗力
10.1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可預見的、遭受影響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對本合同的履行產生影響的事件。
10.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對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變更終止本合同達成協議。
11.爭議解決
關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它事項
12.1甲方下達給乙方的訂單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12.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12.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