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宗辦公用品和耗材采購合同(精選4篇)
小宗辦公用品和耗材采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本合同由下列當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買方向賣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以下簡稱貨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條 合同標的及價格
2.1
品名廠商[1]規格型號數量
(單位: )單價
(人民幣元)小計
(人民幣元)
總價合計
2.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不變價,包含賣方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交貨地點并交付給買方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潤、一切所須的稅費、包裝費、運輸費、搬運、保險費、倉儲費、損耗費等)。
第三條 付款方式
3.1 賣方將貨物送達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經買方驗收合格后,買方【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清】第2.1款所規定的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總價”。
3.2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全額的符合國家財稅規定的與賣方公司名稱一致的合法的商業發票。
3.3 各自承擔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及各項稅費。
3.4 賣方結算銀行帳號如下:
賣方: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 包裝及運輸
4.1 賣方應為貨物提供適宜貨物運輸的包裝方式,對于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賣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4.2 賣方負責無償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4.3 貨物運送至交貨地點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檢驗并辦理相關貨物移交手續。貨物移交后,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五條 交貨及驗收
5.1 交貨時間為:【 】。
5.2 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及收貨人:【 】。
5.3 買方變更交貨地點和收貨人的,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賣方。
5.4 賣方交貨后應立即與買方和/或買方指定收貨人進行到貨驗收,驗收內容為包裝是否完整、無損、清潔,貨物數量、質量是否與本合同約定一致。對驗收中發現貨物短缺、毀損或與合同規定有不符之處的,即為驗收不合格。買方和/或買方指定收貨人有權拒收不合格貨物,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的【 】天內免費修理、更換或補發以上貨物。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額外的運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如在買方通知的期限內,賣方未能進行修理、更換或補發,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6.1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貨物與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型號、規格和數量完全相符且保證為全新、完整、未使用的產品。
6.2 賣方保證對其銷售的產品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置權或取得相關授權。若因此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3 賣方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若因此給買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失的,賣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準時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在賣方同意承擔遲交違約金的條件下,買方同意賣方延遲交貨。遲交違約金賠償率為每七天賣方向買方賠償遲交貨物總價的5%,不足七天按七天計。違約金可由買方在付款時予以扣除。如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15天內仍未交貨,則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響買方依據上述規定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的權利,也不影響買方要求賣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轉讓
未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或分包給第三方。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9.1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 一方根本性違約,致使另一方合同目的落空的,受害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損害賠償條款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該方可被免除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內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暫停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但暫停的范圍及時間期限應以不可抗力的影響為限,不影響對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依據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訴訟。所有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的訴訟由買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仲裁機關為【 】;仲裁地點:【 】。本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合同各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二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已由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下無正文)
【簽字頁】
買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此處請注明廠商全稱。
小宗辦公用品和耗材采購合同 篇2
買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賣方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郵 編:
電 話:傳 真:
開戶銀行:帳 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釋義(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元”為計量單位。
1.3簽收人是指甲方所屬員工或指定的收貨人。
2.協議要點
2.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與其它日用商品,;
2.2購銷協議的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所售商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并提供三十天的結算期;
2.4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3供貨價格
3.1在同等商品中,我方愿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商品給貴單位,特別議價的的商品按最終協議價供貨。
3.2供貨價按乙方實時統一銷售價
3.3本協議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含稅費用。
4.結算方式
4.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驗收,每個月30日前,乙方需提供發票及具有甲方簽收的配送單據,經甲方對照核實后,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將當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5.包裝及配送服務
5.1乙方將保證所有商品為生產廠家的原始包裝并保證包裝完好,不得私自拆開或重新包裝。
5.2乙方將保證優先配送簽約客戶,盡量以最短的時間、最快的效率將商品配送到甲方收貨處,乙方保證在24小時內送達。
6.驗收與退換貨
6.1貨到后,甲方按訂單內容與乙方提供的配送單核實收貨。
6.2甲方收到商品經核實清點無錯后,需在甲方的配送單據上面由指點的簽收人簽收。結算貨款時以配送單上商品數量、價格為準。
6.3對于應急采購商品按甲方對商品的要求,乙方將根據與甲方約定的時間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7.售后及其他服務
7.1如從乙方采購設備或耗材造成辦公機器故障乙方負責維修。
7.2乙方將為甲方提供不限最低起送金額的配送貨服務,但請甲方酌情合理的使用此服務。
8.違約責任
8.1協議生效后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著信守協議、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協議有關事宜。
8.2 如甲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當月總貨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付款為止。
9.其 他
9.1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9.2本協議一式--二份(共2頁),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小宗辦公用品和耗材采購合同 篇3
買方名稱: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名稱: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釋義(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元”為計量單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歷年、月、日。
2.合同標的
2.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
2.2產品描述(產地、型號、規格)
見采購標書(以標書內容為準)
2.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3.合同價款
3.1單價及總價
見采購清單
3.2供貨價格
a、在同等產品中,我方愿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產品給貴單位;
b、按照標書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采購量”后享受的優惠價格執行。
3.3價格調整
每一個季度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如價格調整浮動至4%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的將計為下一個季度(個別產品除外)。
3.4執行更新價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后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3.5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4.支付方式
4.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每個季度(或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發票及甲方訂單,經甲方將產品訂單與產品驗收單對照核實后,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按實際發生的一個季度(或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簽訂后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余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作為質保金待設備質保期滿后一周內支付。
5.包裝及運輸
5.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產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裝上應注明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對于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5.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訂單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并辦理相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后,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6.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6.1交貨地點:賽迪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6.2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一般送貨時間為一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對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7.檢驗
7.1貨到后,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對于使用單位要求更換規格型號的情況,乙方必須通過物產管理部采購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換,對于清單外的產品按照招標書的要求以“達到一定采購量”的價格出售給甲方。
7.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采購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同時驗收單復印一份給乙方。季度(或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
7.3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7.4對于應急采購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8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8.質量保證
8.1乙方保證所提供所有產品為投標書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符合標書中之規定的標準。如果產品質量與投標書的標準不符,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后仍不能達到招標書規定標準,甲方有權退貨。
9.售后及其他服務
9.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退換,對于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帳。
9.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將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公司標志,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將作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的及時性。
9.3將采用電子商務系統功能模塊(bs/cs),實現更多用戶自助功能。
10.環保和安全要求
10.1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1.產品瑕疵
11.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及重量作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2.違約責任
12.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著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12.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3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12.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
12.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并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3.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13.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于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30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1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72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隨后的十天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給另一方,作為不可抗力的證明。
14.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14.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14.2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通知
15.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注:以傳真、電報通知的必須同時以掛號及特快專遞再行通知。
16.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6.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16.2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6.3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17.其他
17.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6頁),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__公司
代表:(簽章)
乙方:__公司
代表:(簽章)
日期:
小宗辦公用品和耗材采購合同 篇4
甲方(購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
2.產品描述(產地、型號、規格):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單價及總價:
2.供貨價格
(1)在同等產品中,乙方愿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產品給貴單位。
(2)按照標書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采購量"后享受的優惠價格執行。
3.價格調整
每一個季度結束前 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如價格調整浮動至 %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預期通知的將計為下一個季度(個別產品除外)。
4.執行更新價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價格調整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后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5.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每個季度(或月)結束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發票及甲方訂單,經甲方將產品訂單與產品驗收單對照核實后,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按實際發生的一個季度(或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 %)人民幣 元(¥ );乙方負責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在 天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元(¥ );余款(貨款總額的 %)人民幣 元(¥ )作為質保金,待設備質保期滿后 天內支付。
第四條 包裝及運輸
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產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裝上應注明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對于因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訂單所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并辦理相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后,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交貨地點及時間
1.交貨地點: 。
2.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內;一般送貨時間為 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對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六條 檢驗
1.貨到后,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對于使用單位要求更換規格、型號的情況,乙方必須通過 的同意后方可更換,對于清單外的產品,按照招標書的要求,以"達到一定采購量"的價格出售給甲方。
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采購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同時驗收單復印一份給乙方。 季度(或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
3.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4.對于應急采購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 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 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產品均為投標書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符合標書中規定的標準。如果產品質量與投標書的標準不符,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后仍不能達到招標書規定標準,甲方有權退貨。
第八條 售后及其他服務
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時內進行退換,對于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賬。
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均應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乙方公司標志,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應做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
第九條 環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產品瑕疵
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及重量做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本著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 ‰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 ‰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并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后才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于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 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由于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 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隨后的 天內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的證明給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 個月以上時,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4.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2.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