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精選20篇)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
│郵政編碼 │
│委托代理人│
│
│
├─────┼─────┼─────┼───────┤
│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
│
│
├─────┼─────┼─────┼───────┤
│
│電
話 │
│傳
真 │
│
│
├─────┼─────┼─────┼───────┤
│
│傳
真 │
│開戶銀行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
│
│帳
號 │
│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
│貨地點│
│方式│
│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
├───┼──┴──┴──┴──┴────┤包裝費用承擔:
│
│違約 │
│
│
│責任 │
│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公)證意見:
│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鑒(公)證機關(章)
│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其他約│
│
│定事項│
│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鑒(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文件,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干貨副食類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信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本合同采購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詳見甲方采購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有外包裝的必須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單一制品可以免除)、凈含量、制造者及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或分裝、包裝)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無外包裝的必須保證商品干凈衛生、無雜質、無蟲蝕蟲蛀現象,保證商品干鮮,確保商品質量完好;
2、乙方所供產品不得有_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_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
3、乙方所供產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
4、乙方所供產品中應沒有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
5、乙方所供產品包裝以乙方原出廠標準為準;
6、乙方所供產品包裝原則上采用紙箱包裝,如根據貨物性質、天氣情況以及裝運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裝的,乙方應采用特殊包裝,包裝成本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貨物的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銹、防腐蝕和防震、確保到礦貨物仍完好無損;
8、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9、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物缺失、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義務與權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達第____日采購清單,訂單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并由指定的負責人簽名后遞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訂單確認后供貨;
2、食堂對采購食材的質量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于收貨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進行調換或退貨。
3、甲方因儲存、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沒收合同履約金:
(1)隨意中斷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時供貨(遲于甲方所定供貨時間24小時)。
(二)乙方責任
1、被確定為定點采購供貨單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規定項目的商品,不得跨項目供貨,否則取消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復印件;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旦發現偽劣假冒產品、以次充好產品或替代產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經過食堂驗收人員的感官檢驗、外觀檢驗和試用檢驗,若產品外觀、包裝、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檢驗不能達到食品衛生要求,當即拒收;乙方不能滿足食品的質、量及售后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員通知的時間、數量、品種、品質要求及協定的價格準時送貨,經驗收合格后簽字確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響到食堂的正常運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6、乙方不能滿足供貨要求時,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8、乙方應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示產品檢驗合格證;
9、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經發現供應產品質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貨外,將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由乙方自主確定,確保將貨物及時、安全地運送到交貨地點;
2、乙方負責產品的運輸并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包括裝貨、卸貨等全部雜費);
3、乙方應承擔全部運輸風險以及運輸所導致的事故責任。
五、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乙方交貨時間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產品到達指定到貨地點開箱驗收后為準;
2、乙方按甲方確定的訂單要求發貨,乙方于到貨2小時前,應將產品名稱、規格、明細、件數、重量等以紙質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貨、驗貨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對貨物不負保管責任;
3、乙方負責送貨至安徽__集團(____市高____區科學大道與天達__安徽__),并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甲方購買的貨物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貨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受貨物的,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貨款支付
1、乙方所供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額發票,貨款____月一結算,結算日為次月的中旬;
2、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3、甲方僅向乙方支付貨款,不接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款或者其他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后,必須于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否則視為接受對方要求;
3、乙方若發現甲方有歇業、破產、經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約定結清貨款之情形,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應付款項;
4、合同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終止合同時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貨款后方為有效;
5、乙方的業務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其作出的任何均為無效。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交付產品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超過總貨款的10%;
2、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通過甲方實質驗收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得超過總貨款的10%;
3、上述各項違約金可以累計,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補足損失。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補充協議;
2、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供貨數量除外)。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價格、驗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蓋章;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記載的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動應當于____日內告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兩份,副本陸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日期: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3
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協議書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 (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該 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訂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a) 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b) 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c) 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d) 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2、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a) 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b) 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c) 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d) 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3、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a) 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商品,殘、次品。
b) 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c) 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d) 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4、采購定單的確定
a)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b) 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c) 甲方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d) 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5、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e)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f) 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g) 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 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
b) 甲方年采購額低于 元。月均采購低于 元。
c) 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 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
b) 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 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 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 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b)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4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型號、廠家、封裝、單價、總價等,是否原裝、是否無鉛如下所列:
是否原裝:__________ 是否進口:__________ 是否無鉛環保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擔
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品總價: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美元)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的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按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貨,側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付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付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需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需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著部分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有未盡事宜,得有甲、乙雙方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5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
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
不出售偽劣、殘次商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
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在4小時內送達。
四、采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給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將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進行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
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
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
B.甲方年采購額低于_________元。
月均采購低于_________元。
C.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
B.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7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供需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采購商品清單及價格
第二條:質量保證
供方保證本合同供應的商品符合國家標準,如發生供方所供商品與本合同不否,需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供方在合同簽訂后,并收到預付款后,三個工作日內派人送貨到需方,同時安排技術員上門布線。
第四條:結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三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五條:售后服務
合同商品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供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為本商品保修卡提供一年的保修時限,保修期內,供方負責對其提供的商品實行免費維修。保修期后,供方仍提供維修服務,收取成本費用。
第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供方和需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兩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8
甲方:乙方: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合同書
年月日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經過雙方協定達成一致,現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內容:
一、產品類別名稱、品牌型號、單價、數量、詳細配置和技術參數見附表。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人民幣:元)大寫:
以上價格為甲方指定地點統一交貨價并包含到使用地運輸費用。甲方有權拒付合同價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提出超出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配套消耗品要求
甲方所購體育用品,乙方應保證質量,并確保甲方對因型號不適及質量問題在國家規定期限范圍內進行調換。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合同簽訂后項目實施的工作(如與乙方的具體聯系和銜結);2、負責對產品進行驗收并簽署驗收報告;4、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的產品服務。(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一、二、條款負責完成甲方項目,并保證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具有國家有關部門注冊并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和產品出廠標準的產品。具體服務:質保期一年,質保期內,乙方對產品提供全免費維修。
四、驗收及驗收標準
1、產品驗收:產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統一初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2、項目驗收:乙方負責產品配送。產品送達交貨地后,甲方測試是否合格;
1
五、合同價款結算
乙方應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產品到甲方指定地點完成驗收,需求單位根據甲方驗收合格書、采購合同書、以及發票按合同總價100%,15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六、違約責任
除發生不可抗力事實外,乙方所交產品和安裝調試與合同標準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權拒收產品,乙方逾期交貨將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產品和所交產品與合同標準不符使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賠償。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產品,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將向乙方每日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甲方有權拒付合同價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有權拒絕合同整體范圍以外的條件。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以便相關部門進行協調或處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簽訂地仲載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2、經雙方簽字的書面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附表(明細清單):
序號名稱品牌參數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甲方(需求方):名稱:地址:郵編:單位負責人:經辦人:
電話:
乙方(供應商):名稱:地址:郵編:委托代理人:
電話:開戶銀行:賬號: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9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對常用藥品進行年度采購,乙方為甲方提供藥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購銷方式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發出訂單,乙方確認訂單并進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后進行確認并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向甲方提供《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合法有效證件。
2、乙方對所售藥品質量負責,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
3、乙方須提供所售藥品的生產批件和產品合格證,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
4、進口藥品需附有該批藥品的《口岸檢驗報告》和《進口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的復印件,并加蓋質量管理部門印章。
5、藥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內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個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整個有效期的18個月。
第三條藥品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產品損壞和變質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賠償損失。
第四條藥品檢驗
1、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乙方應及時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用藥。因乙方交貨不符合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用藥暫由其他同類品規藥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采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余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在購進藥品3個月內可向乙方要求換貨;超過3個月甲方仍須向乙方換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雙方書面約定外,失效藥品不能退換。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采取供需雙方一次簽約、分批供貨、分次付款的辦法實施。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可順延一年。
第六條交貨時間、地點
1、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發送批次采購計劃,乙方據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一般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七個工作日。
2、乙方交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伴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3、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合同價款及結算
1、合同藥品價款為30萬
2、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結算方式:大批量采購(一次藥品價款5萬元以上)實行批次據實結算,平常零星采購實行季度末結算,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
第八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乙方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1)乙方提供的藥品存有質量問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按1000元/日標準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的限額是合同總價的20%,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2、乙方提供藥品存在質量問題,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3、甲方預期支付貨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在發出書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故中止履行經催告后不及時改正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無法控制、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狀況,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0
辦公產品采購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 (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 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殘次商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在4小時內送達。
四、采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給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將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進行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
B.甲方年采購額低于_________元。月均采購低于_________元。
C.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
B.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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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1
甲(以下簡稱方):
乙(水泥廠):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 注 價金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噸。其中:-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 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八、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采購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供貨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第二條 質量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設計院提供的圖紙的技術要求以及國家、行業制造標準
向甲方供貨,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企業現行標準。
第三條 交貨及安裝時間、合同有效期限
自合同簽訂后天供貨完畢,乙方負責將合同約定的貨物運到甲方施工現場,由甲方開具實際驗收結算單有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驗收證書,視為供貨合格。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四條 交貨地點、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汽車運輸,以車板交貨方式進行貨物交接,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準備貨物交接清單,由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負責運輸及相關運費,甲方負責卸車成本。 第五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無包裝物。
第六條:貨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采購貨物的總價款約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以如下流程、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
合同生效后,預付款為30%;貨到甲方施工現場驗收合格后付總款價65%,同時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5%為質保金,質保一年。
結算方式:銀行承兌匯票結算。
第七條 稅金繳納
因本次交易產生的全部稅款,均由乙方繳納,包括但不限于增值
稅,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八條 異議期
甲方享有對本合同所供產品按乙方的出廠技術資料,設計院圖紙及國家相關標準規范驗收并提出異議的權力,異議期限為到貨后六十天,甲方提出異議后,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退貨等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若乙方提供產品質量有問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延期交貨超過1日的,每日按合同總額的1%予以處罰,最高限額10%。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同意將因本合同項下產生的爭議提交邯鄲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貨商):
甲方向乙方采購下列商品: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利益,并讓甲方用上安全衛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確保甲方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同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采購食堂食品原材料,價格隨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價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從20__年8月30日至20__年1月20日。
3、采購量視甲方食堂的學生開飯人數生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每批食堂采購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須按期按質按量供應。
5、乙方所供須取得有關衛生許可證,同時要提供該批次合格證,并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材料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6、交貨及驗收:
(1)交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時間交貨。
(2)驗收:甲方按要求驗收。
7、結算方式:
酷算方式為月結。每月1-3日為結賬時間。
8、乙方應保證:若供應的產品有數量、質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著一定的缺陷,沒有通過甲方驗收或在使用中表現出一定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及時更換,如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有異議,可由縣市有關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9、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期按質按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每次向甲方償付壹仟元整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所供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單位學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損失外,并處罰金壹萬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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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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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名稱 │型號
│規格
│ 單位 │ 數量 │單價
│ 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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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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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5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離岸價”、“貨交承運人價”、“到岸價”、“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或貨交承人價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或貨交承運人價交貨,和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交貨地點;和/或
.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范圍及價格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供貨范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設備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
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后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
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設備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設備,用戶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
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
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
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1、甲方需支付乙方設備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項目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
2、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調試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后服務
1、所有設備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并安裝調試。
2、所有設備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
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性能指標不低于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后,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并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后相應延長。
受阻方應隨時采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乙方:國藥控股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采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定義
1.1.1、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稅供貨價數量備注合計:__________
1.1.2、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3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配送費率:____________
1.1.4、降價:包含但不限于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戶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退貨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稅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稅金等各項費用。
1.2、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______,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1.3、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90天內按(原含稅中標價-現含稅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區域(客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戶)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簽、說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1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____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______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臺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稅法、GSP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于稅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_x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付款期限: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稅發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周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稅發票開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__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____________醫院當期匯款后于__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 電匯或1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3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1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3.3、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后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并解決完畢后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后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戶的庫存并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承兌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后,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賬號被注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甲方應采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說明書要求保溫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采取相應的保溫或冷藏措施。對于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溫箱運送,并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溫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由于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戶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戶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1.6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于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退換貨運費、產品銷毀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乙方的下游客戶(包括但不限于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要求退貨時;
6.4、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戶);
6.6、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7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并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毀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甲方自提 (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貨證明及提貨人 身份證明)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 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采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后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
10.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沖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于乙方。
10.7、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分立、合并、注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后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甲方(公司注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注銷后的權利義務承繼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稅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稅率差異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0.8.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并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征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稅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稅率銷售;
10.8.1、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0.8.2、國家增值稅改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稅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稅率的發票;
10.9、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托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
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19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地履行。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備 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帳號:
煤礦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篇20
1.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采購物品說明
3.1 采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