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論文范文: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思考
當然,我們也應注意到,示范文本已嬗變出一些負向效用。有人指出,示范合同可能成為一種虛假的質量、信用擔保形式??其次,反競爭的負面效用??再次,示范合同可能變相地不利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最后,示范合同可能降低了風險分配的效率。消費者會因使用的文本是示范合同而相信會獲得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從而降低對應由自己承擔的風險防范的注意,反而增加了損失的發生率p 。
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結構
由于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種類過于龐雜,無法一一分析。筆者選擇以國家最新的xx年版三大示范文本為例,進行分析。
國家旅游局《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及《大陸居民赴中國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都由兩部分組成,即合同文本和附件。附件包括附件1(旅游報名表)和附件2(旅游行程安排單或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實務中,組團社還發一份《游客須知》,也算合同組成部分。除前面的使用說明及合同當事人描述外,示范文本共七章二十六條(但“赴臺旅游合同”二十四條)。示范文本分七章:第一章是定義和概念,界定文本使用的專門術語,如旅行社、旅游者、旅游費用等,表明當事人對組團旅游合同的基本概念達成共識,為后面的條款提供協商或接受的平臺。第一章即第一條。第二、第三章是合同的簽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圍繞旅游行程安排單對合同項下團隊旅游活動的內容及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約定。該章由第二條至第九條構成。第四章至第六章是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假設一旦發生某些情況而需要變更、轉讓或解除合同時,雙方處置問題的方法及因此而生的法律責任。該章包括第十條至第十八條。第七章是協議條款,是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具有專屬性內容所作的約定。包括第十九條至第二十六條。前六章是顧及旅游服務共性的條款,即通用條款。最后一章是兼顧旅游服務個性的條款,通過設置附件報名表及《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使得旅游行程的安排明確、具體。
示范文本的結構,可以依功能模塊和條款形式來分析。基于合同條款的功能,示范文本分為四大功能模塊:
(一)鎖定交易主體模塊
該模塊是回答旅游合同當事人是“誰和誰”的問題。主要條款有:(1)合同所屬類型、名稱編號;(2)交易各方的名稱、基本情況描述;(3)范本的使用說明;(4)術語及其定義;(5)合同本身的份數、各方持有數量;(6)合同與其他文件、附件沖突時的解釋順序等。
(二)鎖定交易內容模塊
這一模塊圍繞旅游行程安排單對合同項下團隊旅游活動的內容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做出約定,主要是明確組團社向旅游者提供什么樣的旅游產品或服務,食住行游購娛包括哪些,價格和服務質量如何。因此,要解決的是合同雙方“干什么”的問題。主要條款有:(i)標的是何種產品或服務,即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或旅游行程安排單;(2)旅游費用包括哪些;(3)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4)旅行社的權利與義務。
(三)鎖定交易履行模塊
這一模塊要鎖定交易的完成程序和方法,解決了正常情況下如何實現交易的問題,確保合同目的的實現。如果說交易內容是“干什么”,交易方式就是“怎么干”。核心是圍繞著旅游線路和旅游行程表將提供各項旅游要素的時間、地點、過程、標準等付諸實施,其實是合同履行問題,這類條款集中于第七章,是非固定的協議條款,旅行社與旅游者要根據具體情況個別協商,再填上約定內容,協議條款因具體旅游活動的不同而不同,是從時空上落實團隊旅游。主要條款有:(1)旅游時間;(2)旅游費用支付;(3)成團或拼團約定;(4)個人旅游保險等。
(四)鎖定假定處置模塊
這一模塊是解決“出了意外怎么辦”,也就是“萬一如何”。旅游業是靠天吃飯的,萬一的情況太多。這些條款假設了一旦發生某些情況而需要變更、轉讓或解除旅游合同時,雙方處置問題的方法及法律責任,以及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處理。這一部分內容概括起來就是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未依約履行時應如何處理及法律責任,以及第三人與合同履行的關系。主要條款有:(1)合同的變更、解除;(2)合同轉讓及不成團的安排;(3)違約責任及其他責任;(4)爭議解決的程序、管轄機構的約定。
另外,依示范文本的條款形式可分為通用條款與協議條款。第一章至第六章的條款基本是通用條款,也稱固定條款或不留白條款(事先印就的條款,極個別條款除外),該部分條款反映了團體包價旅游業務的共性,為旅行社通用,一般不會因具體旅游業務的不同而不同。第七章的條款是協議條款或專用條款,包括留白(完全空白,允許當事人就所協商的內容相機填入的條款)或半留白條款(條款有多個選項,供當事人打鉤選擇)。條款之所以留白或半留白,是因為示范文本的制定者不能完全替代合同當事人,既有悖于“契約自由”,在實踐中也行不通,每筆旅游業務都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個性,需要旅行社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與旅游者進行個別協商,再填上雙方協議一致的內容。因此,示范文本的目的并不是取代各種具體的旅游合同,而是為了完善或規范各種具體的旅游合同,即為當事人訂立具體的旅游合同提供一個起點。至于半留白條款,形式上雖有留白,但仍以括號方式規定了供當事人選擇的選項,既限制了當事人在選項以外選擇;也允許當事人多選一,有一定的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