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畢業論文答辯稿
尊敬的各位教授,早上好!
我叫,論文題目是《我國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法律問題研究》,今天很榮幸能向在座的各位教授學習,也很高興能和大家一起關注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課題。
下面我將從選題、內容、觀點、意義等幾個方面,簡單介紹一下我的論文。
第一點,我想先說說為什么要選這一課題。大家都知道,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具有兩個鮮明的特點。一是熱,二是新。熱就是熱點,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出現短短兩年時間,就引起金融界、法律界、房地產界、政界、理論界等領域的極大關注,成為熱點中的熱點。新就是新穎,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是近兩年來剛出現的新事物,老百姓對其了解不深,學者研究不多,操作者也在摸索中,政府管理處于真空階段,立法更是空白,所以對各行業、各領域來說個人集資合作建房都是全新的事物。這一個既熱又新的課題引起我個人的好奇和興趣,同時在沈教授大力支持和鼓勵下,我也大膽地決定以此為題,了解和研究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并作一些膚淺的探討,也希望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有一個較為全面的認識。
第二點,想說說論文的結構、主要觀點和大概內容。為了把個人集資合作建房這個題目研究清楚,我的論文采用了由淺入深、從面到點的結構方式。全文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概述。首先介紹了我國目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在各個城市采用不同模式的實施情況,包括北京的與開發商合作、重慶的委托代建、深圳的盤活爛尾樓等模式,然后從紛繁多樣的現象中總結出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概念,最后進一步通過評析目前存在的多種觀點,表明本文傾向于將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法律性質定性為個人合作行為。第二部分是對我國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產生原因及存在必要性分析。本部分首先從思想根源和現實根源兩個方面詳細闡述了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產生原因,然后再從社會意義、政治意義和法律意義三方面全面論述了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存在必要性,表明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出現是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第三部分是對國際住宅合作社經驗的分析與借鑒。本部分通過介紹國際住宅合作社的發展歷史以及各國發展住宅合作社的成功經驗,表明雖然我國暫時未有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但是可以借他山之石,借鑒外國的相關做法。第四部分是對我國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法律模式選擇分析,本部分首先闡明了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然后提出了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立法原則的兩個設想,接著通過介紹現行法律法規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可行性規定,提出了制定《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條例》的立法模式設想,最后針對該條例的具體立法內容,運用比較分析、提出建議的方式,詳細論述建立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制度所需要的法律基本內容構造,包括管理組織模式、土地使用權取得模式、融資、資金監管及建設工程監管模式、房屋分配模式、物業管理及維修資金模式共五個方面的內容。
第三點,想說說研究這一課題的價值意義。意義有兩個,一是實踐意義。自xx年首次出現的時候,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就受到了許多人的關注和認同,并迅速在全國范圍內蔓延開來,許多人將之看作為現今房地產市場高房價的一種對抗,希望能藉此實現自己的購房夢想,而且非常期待能夠住進自己建造、自己管理的理想家園。因此,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是房地產市場發展到一定程度上的正常產物,研究該課題具有實踐意義。二是理論意義。真正意義上的個人集資合作建房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既無成功先例,也無明確而完善的法律指引,因此無論對于政府主管部門而言,還是對于合作建房者們來說,都仍處于摸索階段。因此,研究該課題還具有理論意義。希望能藉此拋磚引玉,讓更多的專家學者關注和研究個人集資合作建房。
最后一點,想說說論文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方面,由于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本身是新生事物,各界對其認識不深也不全面,人類認識事物都有一個過程,從感性到理性,從淺到深的,這是人類的一條規律,個人集資合作建房是個新事物,同樣要經歷這一過程。另一方面,由于本人時間、能力有限,對個人集資合作建房的理解難免存在偏頗與不足。由于上面這兩方面原因,論文可能存在研究不深,探討不全面等諸多方面的不足,與老師期望達到的水平仍有較大的差距,在論文打印方面也存在一些錯別字。因此,懇請各位老師予以見諒并提出寶貴意見。我會繼續關注、學習、研究這一課題。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