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幕詞

閉幕詞,是會議的主要領導人代表會議舉辦單位,在會議閉幕時的講話 。其內容一般是概述會議所完成的任務,對會議的成果作出評價,對會議的經驗進行總結,對貫徹會議精神提出要求和希望。
特點介紹
閉幕詞與開幕詞一樣,具有簡明性和口語化兩個共同特點,其種類與開幕詞相同。凡重要會議或重要活動,與開幕詞相對應,一般都有閉幕詞,這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標志著整個會議或活動的結束。閉幕詞通常要對會議或活動作出正確的評估和總結,充分肯定會議或活動所取得的成果,強調會議或活動的主要精神和深遠影響,激勵有關人員宣傳會議或活動的精神實質和貫徹落實有關的決議或倡議。)
總結性
閉幕詞是在會議可活動的閉幕式上使用的文種,要對會議內容、會議精神和進程進行簡要的總結會并作出恰當評價,肯定會議的重要成果,強調會議的主要意義和深遠影響。
概括性
閉幕詞應對會議進展情況、完成的議題、取得的成果、提出的會議精神及會議意義等進行高度的語言概括。因此,閉幕詞的篇幅一般都短小精悍,語言簡潔明快。
號召性
為激勵參加會議的全體成員實現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而奮斗,增強與會人員貫徹會議精神的決心和信心,閉幕詞的行文充滿熱情,語言堅定有力,富有號召性和鼓動性。
口語化
閉幕詞要適合口頭表達,寫作時語言要求通俗易懂、生動活潑。
寫作方法
由標題、稱呼和正文三部分組成,標題與稱呼的寫法與開幕詞基本相同。在標題和稱謂之后,另起一段首先說明會議已經完成預定任務,現在就要閉幕了;然后概述會議的進行情況,恰當地評價會議的收獲、意義及影響。核心部分要寫明:會議通過的主要事項和基本精神;會議的重要性和深遠意義;向與會人員提出貫徹會議精神的基本要求,等等。一般說來,這幾方面內容都不能少,而且順序是基本不變的。寫作時要掌握會議情況,有針對性地對會議內容予以闡述和肯定;同時可以對會議未能展開都已認識到的重要問題作出適當強調或補充;行文要熱情洋溢,文章要簡潔有力,起到激發斗志,增強信念的作用。結尾部分一般先以堅定語氣發出號召,提出希望,表示祝愿等;最后鄭重宣布會議閉幕。
閉幕詞出現在會議終了,因此,要寫得與開幕詞前后呼應、首尾銜接,顯示大會開得很圓滿、很成功。
格式
1、標題。閉幕詞的標題書寫和開幕詞相似。注意同一會議的閉幕詞的標題書寫要與開幕詞標題一致。
2、稱謂。和開幕詞的稱謂寫法類似,根據會議性質和與會者的身份來確定。
3、正文。正文一般包括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
4、結束語。一般以鄭重宣布會議勝利閉幕為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