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生態環境的公開信(精選3篇)
保護生態環境的公開信 篇1
尊敬的廠長(經理):
國家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于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這部被媒體廣泛解讀為“史上最嚴”的環保法,較過去的環保法律法規增加了許多新理念、新制度、新舉措,對各級政府、各有關政府部門、各排污單位等都規定了許多新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尤其是在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方面,規定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許多新的更加嚴厲的懲處措施。
在新環保法正式實施前夕,我廳擬以公開信的形式提醒各位廠長(經理)朋友在百忙之中認真學習閱讀一下這部新環保法并自覺成為新環保法的模范遵守者,更希望一些還存在這樣那樣問題的排污單位不要成為新環保法實施后的被追責者。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涉及排污單位比以往更加嚴格的新規定主要有如下幾條:
一是按日計罰。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二是查封扣押。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
三是限制生產、停產整治。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
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四是未批先建直接處罰。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五是行政拘留。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六是民事責任。
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各位廠長(經理)朋友們,我們共同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保護好這片人們賴以生存的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近年來,越來越嚴重的霧霾問題再次為我們敲響警鐘,我們真誠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環境保護工作,在企業生產和經營過程中認真落實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和義務,讓您的企業和職工成為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推動者和河南環保事業發展的促進者!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
12月4日
保護生態環境的公開信 篇2
尊敬的市政府,公安,漁政的各位領導:
值此20xx元旦之際先祝你們節日快樂!我是一普通小市民,經常奔波于江陰各鄉鎮農間小道,最近幾年,我們江陰農村的面貌在政府的有力改造下取得了驚人的變化,特別是河流變得那么的清澈,那么的充滿江南韻味,在此我深深的感謝你們政府,是你們政府多年的努力讓我們百姓又見到了那“一縷炊煙升起,萬家河邊嬉戲”的勝景,又重溫了孩提時代那夢境般的美。
記得去年春天,遠方的朋友來江陰,當他離開時說了一句,你們江陰每一條河都是那么潔凈,那么美。
的確,走在江陰鄉野河邊,望著清清的河水,遠處的高樓也顯得那么暗淡無光。
這樣的美景在前幾年可不是這個樣子,那時工業用水,生活用水有一部分未經處理就直接排入河道,造成了污染,河里的魚兒不見了,走在岸邊會有一股臭味,每一條河變成了一個臭河。
面對這種污染,我們的政府制定了一個長遠,科學的整治規劃,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通過這幾年連續的治理,終于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現如今百姓的環保意識也大大增強了,現在我們村的每一位村民都自覺的愛護著著這來之不易的成果,因為他們知道,這美景都是政府花了數年的艱辛換來的。
可是,現在我卻很擔心,擔心河里沒魚,不是短暫的沒魚,是永遠的沒有魚了。
魚對于改善水質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倘若河中無魚等于就是一潭死水,數年的努力將付之東流。
臨近城市常州為了改善水質,去年在環城河放養了幾十噸 的魚,卻遭到了電魚者瘋狂的捕殺。
在我們江陰,電魚的瘋狂程度絕不低于常州。
一條條河流隨著生態環境的改善,很多魚兒也從長江跑到這里安家停留,卻不料遭到了最慘無人道的殺戮。
電魚會造成許多珍貴魚種的數量減少,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后的大魚如果僥幸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
并且魚的味道會發生變化,可能會對人產生影響,因此電魚作業被業內稱為“絕戶”捕撈。
將會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還間接對水體質量產生不良的影響。
被電過的水體沒有任何生機,漏網逃脫的魚類也難逃一死。
被電捕器電擊過的魚類,性腺發育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可謂“斷子絕孫”。
也會對生長在水里的、螺螄、貝類小蝌蚪等造成毀滅性破壞。
生態環境將遭徹底破壞,數年努力將付之一炬。
尊敬的各位領導,為了維護好我們江陰的水環境,也為了我們江陰的子孫后代,請你們重視電捕魚這件事,不為別的,只為我們江陰的未來更美麗。
最后,再次祝你們節日快樂!
X年XX月XX日
保護生態環境的公開信 篇3
尊敬的XX村全體村民及拆遷戶:
10月9日據悉由XX村委會轉發XX縣XX鎮人民政府。XX縣建順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的回遷房抽簽通知書《附通知》,該通知涉嫌非法強制交易行為。為此,特致此公開信,揭開建造商與鎮.村個別官員為牟取工程暴利.偷工減料.違反規劃,致使第五期的安置房出現嚴重質量與消防安全等問題的黑幕,請大家共同關注并依法維權,畢竟生命只有一次。
20xx年間XX鎮黨委.政府與XX村兩委主要干部以開發建設“金橋花園”為由,強占我村村民承包耕地.宅基地.店面地共計150多畝,由于事先我們大家都不知道征地應按法定程序運行,征得我村村民同意的規定,而是在村.鎮主要干部“建造金橋花園.可以提升低價.繁榮商業.可以按同等面積安置并每拆遷戶都可獲沿街店面一間”的甜言蜜語之下,被騙于20xx年4月7日同時與鎮政府.福建長滔建設有限公司分別鑒定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XX鎮XX村房屋拆遷補償補充協議》,約定兩年自行過渡之后按被拆遷房的同等面積和店面給予安置。
然而,有失誠信.背信棄義的XX鎮政府不但違約超期兩年才只安置房屋.拒絕履行協議,而且為了獲取土地使用空間的利益和工程暴利,不惜違反經過規劃部門依法批準的規劃建設規定,偷工減料.縮小消防通道,以致所有由安置房存在著墻體龜裂.屋頂漏水.天花板千瘡百孔.衛生間滲水.地面下沉等嚴重的質量問題《附照片一》,而且共六十三單元只安裝一部電梯.樓梯緊挨電梯旁的消防安全嚴重問題,由此足以證明.官商們完全無視我們大家的生命,就連參加建造該安置房的工人都驚訝不已,連連說道干這么久工程,從未見過這種沒質量保證.沒安全可言的房子,同時安置房小區內的綠化帶.公共通道也不符合當初規劃設計要求,公共通道就連消防車也難以通行。《附照片二》
對此,福建省政府信訪局.福建省消防總隊相關領導于20xx年10月10日在接見我們拆遷戶維權代表并看了我們在現場拍攝的照片時,十分震驚.無比氣憤,當即表示會將涉及“人命關天”的房屋質量.消防安全等問題督轉福州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同時囑咐我們維權代表對涉及協議違法.偷工減料.官商勾結牟取工程.土地暴利的違法違紀問題,一定要大膽地向中紀委.省.市紀委.最高檢.省.市檢察機關舉報,也可以通過中央.省.市新聞媒體.相關網站公開揭露,目前,福州市相關部門.XX縣消防大隊均已表態會盡快查處,我們也積極聯絡新聞媒體.向紀檢.檢察機關揭露.指控。
綜上,我們呼吁全體村民及拆遷戶團結起來.在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堅決維護平和黨中央的絕對權威,堅決響應和參與平“反腐敗就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斗爭,為維護黨和國家.法律賦予我們公民合法權益而繼續。
XX縣XX鎮XX村
全體拆遷戶
20xx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