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材料:同性戀辯論中幾種常見的反科學論證
辯論賽材料:同性戀辯論中幾種常見的反科學論證
任何科學的進步,都是在與反科學的觀念與行徑相抗衡的過程。在爭鳴中,是非會越辯越明,這就是科學的力量。
那么,在當今反對同性戀的理由或論證方法中,有哪些常見的反科學伎倆呢?筆者將自己的所觀歸納如下:
1、恐外癥
目前精神衛生界有關權威阻止同性戀在中國非病理化的主要理由是“西方的研究成果我們一概不采用”。
同性戀是一種心理感受和生理行為,并沒有姓社姓資或姓中姓西之分,西方的同性戀者屬于正常,為什么中國的同性戀者就不正常呢?
我們是否也應該把中國的異性戀者也歸為病態,僅僅因為中國人不是西方人的緣故?
再添一句,中國從來出現過任何有關同性戀的系統研究,所謂的“病態”說及其伴之而來的厭惡療法等,本來就是拾人牙慧。目前還有不少人死抱著已經被現代科學推翻的陳腐觀念,可謂淺陋之至。
2、以主觀感受來否定他人的基本權利
最常見的即是:“男人與男人干那事,多惡心!同性戀者不配做人!”
對同性性行為感到不適是可以理解的(正如同性戀者厭惡異性戀性行為),但這并不能作為歧視同性戀者的理由,正如有一位人長得五官不正,我看到他惡心,但我能因此去歧視他嗎?
3、以陳腐的傳統代替科學的思維
最常見的是一些人以“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和“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古訓來作為反對同性戀的理由。至于這種反對是何等虛弱和無理,《桃紅滿天下》已在多處反駁,本文不再贅述,不過我在這里提三個簡單的問題:一個人有沒有權利選擇不與異性結婚?一個人有沒有權利選擇不要孩子?現在中國(以至世界上)的人口究竟是太少,還是太多?
4、以政治掛帥來取代理性和自由的思考
上綱上線曾在中國是最常見的論證方法,比如一扯上馬列或語錄往往就可以一語定乾坤,而無需出示任何實際證據(筆者在中學時的很多作文就是如此)。扯著唯物的旗號,實際上卻走向了唯心的極端,這已經被證明是多么地窒息社會的發展。說實在,這種落后作法與西方社會中宗教人士引用《圣經》來反對同性戀的行徑如出一轍(怪不得留美大陸學生在教堂里聽布道時總有一種“似曾相識”之感)。
除了引用馬列或語錄外,還有人在辯論開始先給你扣上“破壞安定團結”“精神污染”“宣揚全盤西化”或“墮落頹廢”等帶有強烈政治或道德色彩的高帽子,先把你壓下去,然后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大潑污水。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種以高壓政治來抹殺科學與客觀現實的伎倆在有關同性戀的辯論中仍然很常見。
5、以因代果,循環論證
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因為同性戀是壞的,所以它是不好的”。說不出反對同性戀的確切理由,于是乾脆為反對而反對。這種以結論來代替理由的原地踏步式的空洞論證不是出于思想僵化,就是缺乏思考能力或懶于思考的表現。
6、以偏蓋全,以點代面
目前大陸仍將同性戀列為變態,一些同性戀者因家人的催促或內心的煩惱而前來“求醫”。自然這群同性戀者的心理狀況不會太好,于是一些精神工作者由此認為所有的同性戀者都同樣有病。這種推論是不對的。舉個相近的例子,如果夫妻雙方有矛盾,到某個心理診所接受咨詢,我們是否有理由說所有的異性戀婚姻都是不和諧關系呢?
還有的人認為同性戀者都是在公廁里從事性行為的人,同性戀者等于性濫交者。當然這兩組人是同性戀者中最曝光的,但他們能夠代表整個同性戀族群嗎?異性戀中性濫交者也不乏其人,我們能以此來概括全部的異性戀者嗎?中國現在有不少街頭妓女,但我們能因此說所有異性戀女子都是妓女嗎?
那些處于穩定伴侶關系的同性戀者,那些身心健康的同性戀者,他們也是同性戀者族群的一部份,但他們有沒有被看到呢?難道要把他們也送如醫院治一治嗎?
7、胡亂延伸,混淆視聽
最常見的就是把同性戀與亂倫、多婚制和獸交等人所不恥的行為相提并論,咬定支持同性戀就是支持亂倫,將同性戀正常化就會導致亂倫正常化等。
同性戀與異性戀之分在于性傾向的不同,與亂倫、多婚制與獸交等行為的出發點和性質是完全不同的(且不提絕大多數亂倫是發生異性之間的)。把同性戀和這些行為相提并論,不是出于對同性戀的無知,就是為了混淆視聽。問問同性戀者,支持亂倫等行為的人到底有幾個,我敢說不會超過異性戀者中支持者的比例(至少筆者目前還沒有碰到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