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軍節的來歷及八一軍旗,勛章,獎章
獨立自由勛章和獨立自由獎章授予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獨立自由勛章授予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時的旅級和相當于旅級以上干部,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新四軍時的支隊級和相當于支隊級以上干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軍、新四軍中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中相當于軍級的縱隊和新四軍師級以上干部。二級獨立自由勛章授予當時的旅級、團級及其相當干部。三級獨立自由勛章授予當時的營級、連級及其相當干部。獨立自由獎章授予參加八路軍、新四軍或脫產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2年以上,或參軍雖不滿2年但因作戰負傷致殘的排級以下人員。
解放勛章和解放獎章授予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解放勛章授予當時的軍級以上及其相當干部。二級解放勛章授予當時的師級及其相當干部。三級解放勛章授予當時的團級、營級及其相當干部。解放獎章授予當時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2年以上,或參軍雖不滿2年但因作戰負傷致殘的連級以下人員。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國民黨軍隊起義的人員(含1950年6月30日以后直接領導起義的),根據其功績大小,分別授予解放勛章或解放獎章。
勛章、獎章的頒發工作,原計劃分兩期進行。1955年頒發現役軍人的勛章、獎章,1956年頒發轉業、復員和離隊軍人的勛章、獎章。第一期完成后,第二期因故沒能按計劃實施。這次依據國家憲法頒發勛章獎章,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各個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一次總結性獎勵。這種殊榮,不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立功受勛人員的關心,也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偉大歷史功績的肯定,對全軍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