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書:住宅質量保證書范本
為了保障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售后服務管理,促進住宅銷售,決定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銷售中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住宅質量保證書范本,歡迎大家參閱。
第1篇:住宅質量保證書范本
各省、自治區建委〈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開發辦)、房地產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上海市、深圳市住宅局:
為了保障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售后服務管理,促進住宅銷售,決定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銷售中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現將《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建設行政(房地產)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銷售中明確質量責任、確保商品住宅質量。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結合《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的實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對施工及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采購的管理,使用優質產品,并明確與設計、施工、監理、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等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
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印制,各地建設和房地j產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住宅質量保證書》的樣本。
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商品住宅質量管理,確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商品住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可以作為商品房購銷合同的補充約定。
第四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托的單位。
第五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期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地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3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衛生具1年5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4.用戶返修的單位,答復和處理的時限;
第六條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于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長保修期。
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用戶交付商品住宅時,應當有交付驗收手續,并由用戶又擴住宅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簽字認可。用戶驗收后自行添置、改動的設施、設備,由用戶自行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 《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的應注明監理單位;2.結構類型;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7.配電負荷;8.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9.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第九條住宅中配置的設備、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于《住宅使用說明白》中。
第十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在住宅交付用戶的同時提供給用戶。
第十一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購買者購買的套〈幢〉發放。每套:幢)住宅均應附有各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對住戶合理使用住宅應有提示。因用盧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不承擔保修責怪;因住房使用不當擅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用戶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2篇:置業有限公司住宅質量保證書
本公司和物業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驗收。
質量保證:
齊河明珠置業有限公司承擔明珠花園住宅小區的質量保證。該物業遵照國家現行規范進行設計、施工、并通過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及評定,質量滿足國家驗收規范要求,準予交付使用。
齊河明珠置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諾遵守國家建設工程保修規定和地方建筑裝修管理規定,在保修期內承擔保修義務。
業主入住時,本公司將簽發本質量保證書,業主申報保修工程項目憑本質量保證書。 保修責任的認定:
● 經國家質量檢驗部門鑒定為設計原因引起的質量安全隱患。
● 經國家質量檢驗部門鑒定為施工原因引起的質量隱患。
● 其它按國家規定的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 保修責任的免除:
● 業主/住戶裝修擅自改動管線、打鑿墻、板、柱、外墻不當和不當裝修引起的房屋質量問題。
● 業主/住戶裝修擅自打鑿結構梁不當的房屋質量問題。
● 超出設計允許之業主/住戶的不當使用(如超出樓板或屋面的設計荷載)。
● 業主/住戶擅自改動、拆裝裝修部位、物品和設備等引起的質量問題,業主/住戶未按裝修設備和材料的施工說明書或操作保養指南而錯誤使用造成的質量問題。
● 業主/住戶裝修改動部位及其關聯部位出現的質量問題。
● 交付后出現的污染、磕碰、劃傷、破裂等問題。
● 業主/住戶個人習慣、喜好等原因,非產品質量問題。
● 業主/住戶未遵照《住宅使用說明書》使用不當引起的房屋質量問題(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積水)。
● 自然損耗。
● 超出設計允許之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如地震、火災、臺風、戰爭等引起的質量破壞。
技術基本信息:
● 結構形式:小區主體為現澆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工程等級為一級;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三級);土地使用年限70年。
● 節能措施:區域集中采暖;建筑綜合高效外圍護體系;非承重墻采用加氣混凝土砌塊;全項目未使用粘土磚。
第3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
為維護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質量管理,確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務質量和水平, 開發公司,對我單位開發建設的 住宅樓工程,承諾如下:
一、 工程質量保修等級合格 。
二、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為:
(一)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 裝修工程為2年。
(六) 門窗為1年。
(七) 地面、樓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2年。
(八) 衛生潔具、配件、給水閥門、水嘴1年。
(九) 燈具、開關、插座1年。
(十)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三、 質量保修責任。
(一) 本公司承諾保修的項目和內容,在接到用戶保修通知后,七天內進行保修。
(二) 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氣漏水、燃氣泄露、電器、設備故障造成停電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承包方或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搶修。非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擔。
(三)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或保修期內,應確保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質量問題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本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負責賠償。
(五) 《住宅質量保證書》未盡事項,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
(六) 下列情況不屬于質量保證范圍:
1. 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2. 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
3. 用戶自行添置、改動的結構、設施、管道、線路設備及其他裝飾裝修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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