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學生安全保證書4篇
初中學生安全保證書(一)
為了我和其他同學的安全,我保證做到:
1、不拉幫結派;
2、不打架斗毆;
3、不帶任何刀具;
4、不跳大門、院墻;
5、不去電子游戲廳和網吧;
6、不在沒有教師指導的情況下玩耍有危險的體育設施;家長應提高對學生加入學生平安保險的認識,自愿、積極主動的加入平安險。
7、本人發現其他同學有上述6條行為者,首先勸阻,如不聽者,及時向老師或政教處匯報。
上述7條我堅決做到,如違犯,愿接受學校任何處理,并且承擔全部責任,跟學校、班主任無關。
學生簽: 家長簽:
班主任簽: 學校簽:
初中學生安全保證書(二)
本人因 ,欲在寒假留校住宿,學校及學院(部)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為此,本人向學校做出如下保證:
1.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并經家長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飯鍋、“熱得快”、電水壺、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毯、個人小風扇、小臺燈以及未經學校批準使用的其它電器。不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3.不在宿舍內存放、使用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它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掛布簾和床、墻帷子。
4.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使用微機時,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圖片、圖象或影碟等。
5.不隨意出入異性學生公寓、宿舍內不留宿異性。
6.不晚歸,未經學院(部)負責聯系人許可,不準在外留宿。
7.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許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吸煙。
9.不在宿舍區打架斗毆、聚眾滋事。
10.不參加任何性質的傳銷活動。
如果本人在寒假在校住宿期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本人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造成傷害事故的,本人愿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本保證書一式三份學校、學院(部)、學生個人各一份。
保證人:
二〇xx年元月
1、XX年暑期申請留校居住者,系以本人自愿、家長同意為原則,學生本人積極要求留校居住者;
2、暑假申請留校符合條件者,本人向輔導員主動提出申請同意后,簽定《安全自律責任狀》,經主管學生工作書記認可、備案,辦理手續;
3、經批準并辦理留校居住全部手續的學生,在校居住期間遵守學院及寢室樓管理的相關規定和統一要求,按時守紀,不違章用火、用電,不私自外出等。在校居住期間,不準下靳江河游泳;
4、在暑假期間,學校僅向留校居住的學生提供居住條件和寢室居住的管理,不允許學生從事非法、擾亂社會治安等活動;
5、留校居住的學生應每周與家長進行必要的通訊聯系,報告自己的生活狀況;
6、留校居住者在暑假期間因學生本人原因出現安全傷害事故,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后果。
我同意并自愿接受以上條款的約定,并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
申請留校居住人、保證人班級:
簽:
年月日
本人因家里遠,欲在寒假留校住宿,學校及學院(部)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為此,本人向學校做出如下保證:
1.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并經家長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飯鍋、“熱得快”、電水壺、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毯、個人小風扇、小臺燈以及未經學校批準使用的其它電器。不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3.不在宿舍內存放、使用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它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掛布簾和床、墻帷子。
4.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使用微機時,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圖片、圖象或影碟等。
5.不隨意出入異性學生公寓、宿舍內不留宿異性。
6.不晚歸,未經學院(部)負責聯系人許可,不準在外留宿。
7.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許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吸煙。
9.不在宿舍區打架斗毆、聚眾滋事。
10.不參加任何性質的傳銷活動。
如果本人在寒假在校住宿期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本人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造成傷害事故的,本人愿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保證書一式三份學校、學院(部)、學生個人各一份。
保證人:
xx年xx月xx日
住宿學生安全保證書
我是 年級 班學生 ,家住 村,(是□否□住宿范圍內的學生),本人向學校作出如下保證:
一、本人在學校住宿并已告知家長且經得家長同意;
二、保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確保自己人身和公私財產安全;
四、不爬墻,不爬樹,不翻越院墻;
五、不玩火,不玩電,不玩爆竹,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帶木棒、小刀等管制刀具、氣槍等進入宿舍,與其他同學搞好團結,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遠,不做任何形式的詐騙行為,偷盜行為,不參與或組織打架斗毆,罵人,吵架等有損同學間友誼的事情;
七、不外出上網,不參與賭博、玩牌、下象棋,不隨地大小便,不亂花錢,不做違反道德、有傷社會風化的事;
八、每天打掃宿舍衛生,疊好被褥,講好個人衛生;
九、嚴格遵守宿舍管理,保證做到:
1、不亂拉亂接電線,不破壞用電設施,不使用電褥子等違禁電器;
2、不使用蠟燭等明火用具;不在宿舍內吃飯;
3、不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4、未經學校許可,不在校外寄宿;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損壞公物(如床鋪、窗簾、墻壁、天花板、照明設施、門窗玻璃等)照價賠償;
6、貴重物品自己保管好;有事離校履行請假手續,否則后果自負;
7、不在宿舍過生日、吸煙、喝酒、賭博,不大聲喧鬧,不破壞晚睡紀律;
8、加強團結,不拉幫結派,不打架斗毆;
9、不進入異性學生宿舍、不在宿舍內留宿異性。
十、如果本人在校期間出現一次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和以上各條款,或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自愿放棄在校住宿資格。
本保證書一式二份,有效期自住宿簽訂之日起生效,本保證書學生個人和教育處各一份。
保證人(簽): 班級:
擔保人(簽): (住宿范圍內的學生不用擔保人)
初級中學教育處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