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保證書(精選9篇)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1
春天是干燥多風季節,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廣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學校要求每位學生做出以下保證:
1、保證不玩火、不帶火種,不進山玩耍。發現火災迅速撥報告大人或打火警電話119。小學生一律不準參與撲火。
2、上墳不準燒紙,不準燒田埂。
3、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4、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后再傾倒。
5、不在禁放區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煙花爆竹。
6、愛護學校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7、明火照明時不離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8、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9、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11、對液化氣鋼瓶,嚴禁用開水加熱、火烤及日曬。不準橫放,不準倒殘液和劇烈搖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以上幾條若有違反,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完全責任。
保證人: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密州街道啟慧小學
20xxX。3。23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2
為有效防止森林火災,維護生態平衡和公共安全,營造一個綠色、和諧的生產、生活環境,我作如下森林防火承諾:
一、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條例》、《煙臺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禁火令》、《棲霞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決不以身試法。在護林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護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為戒嚴期,元宵節、清明節為防火關鍵期)內,自覺執行有關規定,堅決不在野外用火。
二、嚴格執行森林防火“五不準”,并堅決做到:
1、不攜帶火種進山入林;
2、不在墳頭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3、不在林區及周邊焚燒地邊雜草、農作物秸稈;
4、不在林區吸煙、野炊、燃放可移動火源;
5、不違法、違規在林區實施爆破和實彈演練。
三、管好自家人,對小孩、老人及癡、呆、傻等理智不健全和精神病人的野外活動加強監護;主動對進入本村的陌生人、路過進山通道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勸導,促其不在野外用火和亂扔煙頭。
四、一旦發現山坡或林區有火情,及時反映,或立即撥打電話向鎮(街、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反映,報告起火地點、火勢大小等內容,并積極參加撲救。
以上承諾,我保證做到,絕不違反。若有違反,愿意接受公安機關和林業部門的處罰,同時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教師(承諾保證人)簽字: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3
為了保證森林防火安全,按照學校防火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我保證做到:
1.、保證不玩火、不攜帶火種,沒有家長的陪同,不私自進入林區玩耍。發現火災迅速撥報告家長或打火警電話119。發生火災一律不參與撲火。
2、勸阻家人上墳不燒紙,不燒田埂。
3、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4、 不燃放煙花爆竹。
5、 愛護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6、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7、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8、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9、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
10、不在重要通道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4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森林龍崗、平安龍崗,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龍崗轄區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項目部施工范圍內生產生活過程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項目部自愿做出如下:
一、必須遵守“十不準”:即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去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準在林內吸煙丟火柴梗,不準在林內進行竹筍等加工,不準在林內槍械狩獵,不準小孩在林內玩火。
二、保證做到“五負責”:即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學生失火家長及老師負責,小孩失火大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癡呆等人群)失火監護人負責。
三、堅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三條禁令”,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3000元的罰款。
四、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或調遣的,對個人處500—5000元的罰款。
五、在森林防火區內個人拒絕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
六、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將事故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森林山火,必須立即參加撲救,并及時向龍崗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八、本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本項目部張貼在告示欄時刻牢記,一份交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存檔備查。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5
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作為一名學生,我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不玩火、不帶火種進山玩耍。發現火災迅速報告大人或撥打火警電話119。保證不參與撲火。
2、不燃放煙花爆竹。
3、上墳不燒紙,不燒田埂。
4、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5、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后再傾倒。
6、愛護學校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7、校內不使用明火照明,不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8、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9、發現有人玩火我會上前制止。
以上幾條若有違反,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完全責任。
保證人:
家長簽名:
××小學
×年××月××日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6
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作為一名學生,我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不玩火、不帶火種進山玩耍。發現火災迅速報告大人或撥打火警電話119。保證不參與撲火。
2、不燃放煙花爆竹。
3、上墳不燒紙,不燒田埂。
4、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5、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后再傾倒。
6、愛護學校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7、校內不使用明火照明,不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8、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9、發現有人玩火我會上前制止。
以上幾條若有違反,后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完全責任。
保證人:
20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7
為了保證森林防火安全,按照學校防火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我保證做到:
1、保證不玩火、不攜帶火種,沒有家長的陪同,不私自進入林區玩耍。發現火災迅速撥報告家長或打火警電話119。發生火災一律不參與撲火。
2、勸阻家人上墳不燒紙,不燒田埂。
3、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4、不燃放煙花爆竹。
5、愛護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6、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7、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8、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9、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
10、不在重要通道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保證人:
20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8
為了保證冬季森林防火安全,按照學校防火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我保證做到:
1、保證不玩火、不攜帶火種,沒有家長的陪同,不私自進入林區玩耍。
發現火災迅速撥報告家長或打火警電話119。
發生火災一律不參與撲火。
2、勸阻家人上墳不燒紙,不燒田埂。
3、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4、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后再傾倒。
5、不燃放煙花爆竹。
6、愛護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7、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8、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9、不玩弄電器設備。
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
11、對液化氣鋼瓶,不用開水加熱、火烤及日曬。
不準橫放,不準倒殘液和劇烈搖晃。
12、和家長一起清理家中的`危險物品,不在家中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不在重要通道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此致
敬禮
保證人:
年月日
森林防火保證書 篇9
每年的12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為我區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在森林防火期和戒嚴期,為防止森林火災發生,我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不帶火種(火柴、打火機),不在野外籠火取暖;不在野外燒烤、野炊;
2、不上墳燒紙,不燃放鞭炮;告訴大人不要燒荒,不要燒田埂。
3、不把火種帶入林區,告訴父母也不要帶火種進入林區,更不能在林區吸煙。
4、不在家里玩火,節假日不燃放鞭炮。
5、不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6、發現火情撥打火警電話12119;小學生一律不準上山撲火。
以上幾點如果學生或家長違反,后果由學生、家長負責,與學校、老師無關。
此致
敬禮
保證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