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保證書幼兒園小班(精選3篇)
家長保證書幼兒園小班 篇1
自從您的孩子跨入小小班這個大集體的第一天開始,我們深知在接過您孩子的那一刻,我們擔負的責任和義務。為此,我班三位老師向家長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教師行為規范,職業道德規范,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樹立活潑、健康、文明的師表形象。
2、團結協作,互相關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損幼兒園聲譽和家長利益的事。儀表端莊,舉止文明。
3、尊重、熱愛幼兒,堅持正面教育,杜絕體罰。用愛心關愛每一名幼兒,對每一個孩子一視同仁,不偏愛;為每個孩子創造均等的鍛煉機會。努力做到:孩子入園,請您放心;接待孩子,我們熱心;生活護理,我們細心;教育孩子,我們耐心;孩子病了,我們關心;遇到困難,樹立信心;時時處處,充滿愛心;讓您孩子,天天開心。
4、樹立全心全意為家長服務的意識。尊重每一位家長,熱情禮貌地接待,不指責訓斥家長,不把教師的.責任推給家長;耐心回答家長的各種疑問困惑,做到將孩子在園表現及時與家長交流反饋。
5、公開老師的電話,有難事、要事可隨時與我們聯系,以打電話、上網等多種方式,多與家長溝通,聽取家長合理的意見,共同教育幼兒。
6、樹立敬業奉獻精神,以滿腔的熱情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待每天的工作。努力做到有耐心、有愛心、事業心、責任心,熱愛幼兒園,為江西路幼兒園的美好明天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家長保證書幼兒園小班 篇2
為了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安全工作要求》和涼州區教育局要求,明確責權,家園共防,使得幼兒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的生活與學習。現就幼兒的有關安全事項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協議如下:
一、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安全接送(卡)制度。送孩子入園時,家長必須將孩子交給本班教師,并與教師交接好,方可離園;接孩子離園時,必須出示接送卡【需要得到本班老師或值班老師的確認】,否則不能接走。特殊情況,需要無卡接送時,必須是本園老師認識、或經電話與小孩父母聯系確認的嫡系家庭成員,方可接走。
二、家長應在孩子入園后將孩子的一切相關信息與老師進行溝通,不得隱瞞任何關于孩子健康問題的情況,如孩子有癲癇、高熱驚厥、心臟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長必須用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如實告訴帶班老師。
三、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教育,如:在園幼兒之間要友好相處,不打人、不咬人、不罵人、不做危險游戲或動作等。
四、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小球等危險物品入園,家長應經常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兒在園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飾品,如家長堅持戴,必須寫一份書面協議交給幼兒園,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長自負。
五、無特殊原因,幼兒一律應在本園規定的時間入園、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交接,家長不得隨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或年老高齡者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接送(卡)制度,否則,后果自負。
六、為了便于幼兒園管理,保證幼兒在園安全,家長中途不得來園探視及接走幼兒,如有特殊情況,家長必須事先和老師聯系,并在門衛保安處填寫登記。
七、為了保證幼兒接送路途中的安全,需要車接送的孩子,家長按接車老師安排的時間在指定的路線地點等車接送孩子,并教育孩子注意乘車安全,不要在路上、車上打鬧、玩耍,要聽從老師的安排。如果出現家長在指定的路線地點不接送孩子,讓孩子在無人監護情況下單獨候車、回家,所發生的狗咬、被拐騙、溺水、交通等意外事故責任均由家長負責。
八、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及其它小吃食品到園,更不能在流動攤位上給幼兒買零食吃,如吃了家長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長自負。
九、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衛生、不傷害他人的良好習慣。
十、家長要文明有序地來園接送幼兒,嚴禁在校園內騎車、駕車。若不遵守規定,發生車輛碰撞、傷害幼兒事故,責任均由車主負責。放學后,若家長帶孩子在園游玩,一定要看護好孩子,如發生事故應由家長負責。
十一、家長通訊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并記錄在冊,若由此不能及時聯系家長而引發相關事故,家長應承擔相關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自與幼兒家長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學期結束終止。
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幼兒健康成長的前提,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要靠家長和幼兒園共同來營造,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自覺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家長保證書幼兒園小班 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洛陽市教育局《關于對非法校車進行專項治理的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保證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未經交管部門及教育主管單位審核審批,以及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等車輛,嚴禁作為校車接送幼兒使用;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嚴禁校車超載超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保證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保證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保證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