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信網創服務品質保證書
第一條 網絡聯通性保證
第二條 電力的持續供應保證
第三條 初裝保證
第四條 緊急情況報告保證
第五條 客戶服務代表保證
第六條 技術支持保證
第七條 技術操作保證
第八條 投訴保證
第九條 機房開放保證
第十條 增值服務承諾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為規范首信網創公司所提供的網絡資源服務及相關客戶服務的品質,使客戶能夠有效監控首信網創公司的服務,特制定本服務品質保證書。
第一條網絡聯通性保證
1.定義與適用范圍
"網絡聯通性"是指客戶托管于首信網創公司數據中心的網絡設備同骨干網是否聯通。"網絡聯通"是指首信網創公司分配給客戶的網絡端口可以與骨干網相聯通;"網絡不聯通"是指:首信網創公司分配給客戶的網絡端口與骨干網不聯通。
2.承諾
首信網創公司保證客戶的網絡系統99.9%的聯通性,既每月不聯通時間少于44分鐘。
3.違約賠償規定
首信網創公司如果在任何一個月中不能達到第一條第2款的服務品質,首信網創公司將免收客戶的當月費用。
4.其他
首信網創公司可根據客戶要求,為客戶計算每月中"網絡不聯通"時間,"網絡不聯通"時間以首信網創公司收到客戶申告為始,以客戶收到首信網創公司恢復通知為止。“網絡不聯通”包括由首信網創公司造的客戶設備不聯通的時間(分鐘數),但不包括網絡不聯通的5天之內客戶未向首信網創公司報告的情況,以及由以下原因所導致的客戶網絡系統不聯通:
4.1首信網創公司經客戶同意進行網絡系統維護所引起的;
4.2任何客戶的電路或設備所引起的;
4.3客戶的應用程序或安裝活動所引起的;
4.4客戶的疏忽或由客戶授權首信網創公司的操作所引起的;
4.5其他與客戶有關的原因所引起的;
4.6不可抗力所造成的。
第二條電力的持續供應保證
1.定義與適用范圍
"電力的持續供應"是指:在一定責任范圍內,首信網創公司向客戶提供的市電或ups電源具有電力;"電力中斷"是指:在一定責任范圍內,首信網創公司向客戶提供的市電及ups電源同時不具有電力。
2.承諾
首信網創公司保證客戶網絡系統的電力的持續供應99.99%的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