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員安全生產責任保證書
為了強化機動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證實現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根據項目部安全管理需要,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一)、項目部責任:
1、對新進場駕駛員具備的資質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查,建立機動車輛和駕駛員檔案。
2、駕駛員必須經安全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持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證,并定期復審有效。對新進場駕駛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統一對機動車輛和駕駛員進行編號(車輛和駕駛員編號一致),發放上崗證。
3、充分利用安全日活動,定期組織或督促駕駛班組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堅持每日班前安全講話,督促和指導駕駛員提高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4、加強機動車輛和駕駛人員的安全檢查巡視,督促駕駛員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對查出的隱患,及時安排維修,排除故障,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5、不違章指揮。
6、為駕駛員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車環境。
(二)駕駛員責任: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安全。
2、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項目部各項安全行車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服從調度,聽從指揮,出車時證件攜帶齊全,按派車單執行任務。
4、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安全檢查制度。完成任務后及時檢查車輛,并及時向工區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5、做到文明禮貌,謹慎駕駛,按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開冒險車、違章車、賭氣車、英雄車。輕載車主動避讓重載車,拐彎處行使不超過5km/h。
6、通過交叉路口、橋梁、隧道、漫水路段、繁華鬧市、彎道、坡道及危險路面要減速靠右行,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7、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車;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后駕車;不得擅自開與證不符的車輛,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或交其他駕駛員駕駛;離開車輛時,要將電路開關鑰匙取下,拉好手閘,鎖好車門。
8、按照指定地點統一停放車輛,不在住宅區等禁止車輛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車、停車。
9、加強安全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積極參加項目部、工區等組織的“安全日”學習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
10、保證做到安全行車,圓滿完成生產任務。
三、獎懲:
1、駕駛員全面履行安全行車職責,全年實現安全行車無事故,并根據駕駛員安全行車公里數、遵章守紀、盈利及完成指標等情況,經考核,年底獎勵駕駛員 元。
2、發生道路傷亡和重大交通事故中負有全部或主要責任的駕駛員,除聽從交通執法機關處罰外,保險公司經濟賠償索賠不足部分,全部由駕駛員本人自行承擔。
3、因違章造成不能正常出車,耽誤工作的,將扣除個人當月工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