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保證書(通用5篇)
活動保證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外活動的安全,爭當文明大學生,我們全體學生特作如下承諾,并鄭重保證:
(一)每個學生必須服從院部的在外活動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活動。
(二)在外期間,學生必須遵守學院及活動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聽從活動單位的安排,不準擅自離隊,不準私自外出活動。
(三)在活動現場,必須執行有關現場操作安全管理規定和現場工作紀律。對違反工作紀律,不服從管理的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四)帶隊指導老師和外出活動的學生實行每日點名制度,每天學生向帶隊指導老師匯報工作及安全狀況,指導老師要每日向帶隊領導匯報學生活動情況、安全狀況。
(五)在外活動學生除注意安全外,在外期間一定認真執行學院安全規定,注意交通、人身、財務等安全。
活動保證書 篇2
一是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消防等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杜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二是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三是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職業安全健康,不違章指揮,不冒險作業,杜絕安全生產事故;
四是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建立隱患排查制度; 五是自覺接受安全監督監察和相關部門檢查,嚴格落實隱患整改。
為了深入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開展,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我鄭重做出以下安全承諾:
1、嚴格按照公司“三達標”形象標準、交接班標準、巡檢巡視標準執行。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崗位安全作業指導書執行,絕不違章操作。
3、接班后對崗位周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堅決制止周圍違規違章行為。
4、堅決履行“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不操作”的規定,確保時刻安全。
5、服從領導分配,遵守勞動紀律,團結協作,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6、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檢查,嚴格落實隱患整改。
保證人:
X年XX月XX日
活動保證書 篇3
為家庭的一員,我深刻認識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礎,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為公司的一名員工,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不僅僅是家庭中的一員,也是公司的一分子,安全不僅僅是我的權利,更加是我對企業應盡的義務;作為從事煤炭行業的一名員工,我深刻認識到了煤礦生產受到水、火、瓦斯、煤塵、頂板事故的威脅,勞動條件和環境相當復雜,本身潛伏著諸多不安全因素,潛在的危險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潛在的危險會轉化為人身事故。因此,我鄭重承諾在以后的工作中將做到以下幾點:
1、履行崗位安全責任,為企業安全負責、為部門安全負責、為員工安全負責、為自己安全負責。
2、自覺遵守國家、行業和公司的各種安全管理法律、規章、制度、規定,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與“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大敵人做斗爭,努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3、遵守煤礦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按章操作,不違章作業。
4、遵守煤礦 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積極學習礦井逃生知識,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線路。
5、日常工作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不盲目作業。
6、自覺接受公司、部門、班組的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自覺執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要求的各種安全措施,不抱僥幸心理。
7、支持公司質安部和上級安監部門的工作,積極接受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自己不安全行為的批評和建議并及時改正。不抱抵觸心理、不打擊、報復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為的人員。
8、主動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為,對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9、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10、積極參與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保證人:
X年XX月XX日
活動保證書 篇4
1、本協會校外活動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違反社會公德,不影響學校聲譽。
2、本協會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活動內容不違反社聯及本協會章程。
3、本次校外活動嚴格按照上交的申請執行,不擅自變動活動流程。
4、本次校外活動由本協會統一管理,協會會員承諾在活動過程中不尋釁滋事,在安全返回學校前不擅自脫離團隊自由活動。
5、本協會嚴格落實校外活動安全措施,全體協會會員保證自身出行、訓練等人身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6、本協會如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社團聯合會章程》的相應條款給予處理。
7、本協會會員自覺遵守以上條款。 參加此活動會員簽:
xx協會
20xx年xx月xx日
活動保證書 篇5
本次外出前學校已對本人進行相關安全教育,本人鄭重承諾在外出期間嚴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項,規范言行,嚴守紀律。若出現意外事故和傷害,由本人負責。
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聽從安排,服從管理。
二、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集體活動,不單獨擅自行動,出現意外事件及時向公安部門和救援部門求助。外出活動時,須征得家人同意,保持通訊暢通。
四、不酗酒鬧事、聚眾斗毆和涉足不健康的娛樂場所,不進行攀巖、探險、游泳等危險活動。
五、注意飲食衛生,不飲食過期、變質食品和飲料等,以防疾病發生。
七、不帶火種進山,預防火災發生。
八、其他未盡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保證人簽名(全體外出人員):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