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精選3篇)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篇1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單
保單號
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盡可能詳細地填寫并簽章后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1.工程關系方的名稱和地址
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
其他關系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
項目
投保金額
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
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
清除殘骸費用
滅火費用
專業費用
其他費用
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
洪水、風暴、暴雨
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于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筑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 如是,請列明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筑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
跨度、層數、建筑結構、建筑材料
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時間
8.3主體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時間
8.4拆除項目
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條件
9.1地形特點
9.2地質及底土條件
9.3地下水水位
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9.5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9.6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洪水、臺風)記錄
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類工程的 施工經驗或同類施工方法的經驗及工程承包人專業等級
專業等級
11.工程監理人的名稱和地址
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財產的分布情況
13.工程關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保險種類保險金額
14.特別條款
15.備注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說明已經了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損失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 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
定義
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篇2
保險單號____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險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工程名稱和地點:
物質損失
保險項目│保險金額│免賠額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
6.工地內現成的建筑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
物質損失總保險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免賠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第三者責任
保險項目│賠償限額│免賠額
1.人身傷害││
每人││
總額││
2.財產損失││
總賠償限額:
x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保險限額
保險期限
建筑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加保的保證期限: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險費總額:│
附加條款及/或批文│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保險單簽發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篇3
簽訂合同雙方: 征用土地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土地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審批權利機關)批準的_____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___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畝,其中,稻田______畝,水塘______畝,菜地______畝,坡地______畝,宅基地____畝,林木_____畝共有樹木______株。所征土地東起______,南起______,西起______,北起______。
二、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____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征用____市____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的規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_%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資按__________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________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___斤,每斤計價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__斤,每斤計價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____斤計算,每斤計價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征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量計算,共計__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征用前________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____市,自治區政府制定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共____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XX銀行轉帳托付。
三、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征土地的畝數,向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四、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業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系,采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并隊。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并。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并隊創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經確實安置不完的剩余勞動力,經______省或自治區或____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勞動計劃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____省或自治區或____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并相應核減被征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備遷隊,并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戶口,經省或自治區,或____市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或____鎮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得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社隊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社隊能夠解決的,由社隊自行解決;社隊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后,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五、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獲,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獲期內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征用________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準征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XX銀行從甲方銀行賬戶內撥付,并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社員不得在征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他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七、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地范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準后,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乙方前________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_____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XX銀行,農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征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