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開發專項獎勵辦法(通用3篇)
市場開發專項獎勵辦法 篇1
市場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為了不斷擴大企業市場占有率,促進公司市場開發的穩健發展,充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參與市場開發的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市場開發領導、執行機構
公司市場開發領導小組,是公司市場開發共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公司經理和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對公司市場開發各項工作發揮集體領導職能,各項目一把手為小組成員。公司下設大廈市場營銷部為公司市場開發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并全面負責公司各項市場開發工作的實施。
二、市場開發獎勵原則
1、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并重的原則。根據公司高管制度,對市場開發業績顯著地有關單位或個人進行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專項或年度表彰獎勵,充分宣傳鼓勵全員的市場開發職能,營造全員開發的文化氛圍。
2、 以為企業獲得項目合同,并能夠預期到企業的收益為前提,對領導策劃、協調組織和集體實施工程開發的有關位和個人進行獎勵。企業的預期收益,以項目合同獲得后公司對該項目的上繳費用指標為唯一標準基數。
三、獎勵的范圍、層次
1、 精神獎勵:對于提供有效信息的員工
2、 年度專項獎勵:對于提供信息經市場開發領導小組審核立項的,但因客觀原因未能簽訂的項目
3、 物質獎勵:對于成功簽約的項目
4、 其他:對于公司以外人員或機構
四、依據項目收益金額劃分設立獎勵基金
1、 項目收益金額劃分為四類:
① 小型項目:收益金額<=50萬元;
② 中型項目:50<收益金額<=100萬元
③ 大型項目:100<收益金額<=500萬元;
④ 特大型項目:500<=收益金額。
2、 獎勵費用來源:以項目合同獲得后公司對該項目的上繳費用指標為標準基數,獎勵額根據項目合同價款和上繳費用指標測算,所有獎勵必須在此總數限額內執行。
3、 獎勵費用計提規定:
① 小型項目,依照上繳費用指標的4%計提;
② 中型項目,依照上繳費用指標的6%計提;
③ 大型項目,依照上繳費用指標的8%計提;
④ 特大型項目,依照上繳費用指標的10%計提.
五、獎勵辦法
1、 精神獎勵
大廈市場營銷部每月按項目匯總統計,經市場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在月度例會進行口頭表揚,各部門經理依據信息數量,在信息提供員工的當月績效考核成績中每條加2分。
2、 年度專項獎勵
公司在口頭表揚、當月考核加分后,年底績效兌現將酌情進行考慮,員工晉升、個人先進評選各部門將優先推薦。
3、 物質獎勵
公司根據規定的審批程序和獎勵辦法進行一次性年終獎勵
4、 其他
5、 將根據具體情況,專題研究決定。
六、執行程序
1、 按照合同目標成本原則由財務部協同大廈市場營銷部測算工程上繳費用指標。
2、 工程中標并簽署合同,或工程中標并已經開始進點施工、招標、投標有關文件資料整理匯編,公司針對項目的上繳費用指標測算完成。
3、 公司市場開發領導小組填報工程開發獎勵意見表,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核同意后實施。
4、 本辦法自x年1月1日起執行。
5、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市場開發領導小組。
市場開發專項獎勵辦法 篇2
為提高公司設備物資代理業務、電力建設行業和貿易服務的市場開拓能力,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全面提升公司效益,特制訂本獎勵辦法。
第一條 獎勵目的
為進一步發揮公司全體員工的主觀積極性,推動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達到提升公司效益和服務水平的目的。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拓展業務的授獎原則和范圍
⒈各單位拓展的業務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策。
⒉各單位在拓展業務時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省電力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
⒋拓展業務授獎應當遵循效益優先多勞多得和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授獎項目的申報與審核符合本辦法授獎業務范圍規定的工程項目在工程竣工后可以向公司申報市場開拓專項獎勵,物資代理業務和貿易業務在業務已經完成后自行申報市場開拓專項獎勵。各單位在申報時應及時真實地填報拓展業務項目名稱、項目所在地域、產值、成本明細、毛利潤明細、資金回收明細及實施時間、竣工結算日、業務完成日等資料,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簽字認可后上報公司。
申報及審核流程:公司主管部門審核→公司財務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公司各主管部門負責審核項目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公司財務部負責主營業務成本發生額,確定毛利及獎勵額,審核制造費用、銷售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資金回收情況。
各主管部門和財務部對所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數據的準確性及發生的直接成本、費用分攤的合理計入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核實,并在申報人提交拓展業務項目申報資料后一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
第五條 獎勵的計算:具體授獎總額按拓展業務項目毛利潤的10%提成計算獎勵(授獎總額=拓展業務總毛利潤*10%)。
第六條 毛利的確認:毛利=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及附加-營銷費用。
第七條 拓展業務項目在計算獎勵提成時,除質量保證金外資金回籠率必須達到100%,凈利潤為零或負時不計算提成獎勵。
第八條 獎勵的確定與發放
⒈獎勵的確定:根據主管部門、財務部的審核結果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確定獎勵發放額度。
⒉獎勵的發放:獎勵發放方案由各單位根據業務人員對拓展業務貢獻大小制定,報公司勞資部門備案發放。
第九條 本辦法從x年十二月一日起執行。
市場開發專項獎勵辦法 篇3
為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激勵全區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不斷推進教育強區建設,促進資陽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表彰獎勵對象
(一)三年一度的表彰獎勵分三類:
1.教育工作典型(優秀教師、名師、師德標兵、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
2.教育質量優秀單位(1-3所學校)。
3.尊師重教先進單位(部門單位、鄉鎮街道、企業、社會團體)和先進個人。
(二)六年一度的表彰獎勵增設“教育功勛獎”,獎勵1-3人。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教師評選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積極推進課堂教學改革,教學理念創新,積極承擔學校的公開課、示范課等,在教學改革、教材選編、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3.師德高尚,熱愛學生,教育教學行為規范,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深受學生愛戴。
4.在同等條件下,農村學校教師予以優先考慮。
(二)名師評選條件
1.德藝雙馨,學生滿意,同行認可,社會公認度高。熱愛教育工作,愛崗敬業,是師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學的行家。
2.教育教學理念先進,教學富有特色。精通業務、嚴謹治學,業務水平、教育教學質量在區域內同類學校中名列前茅。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特別突出。
3.注重個人專業發展,堅持讀書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培訓并獲得相關合格證書。撰寫的本學科論文2篇以上獲市級獎或3篇以上獲區級獎;教研員需提供省級以上正式刊物公開發表教育理論論文1篇以上,主持區級以上課題至少1個,每年在區級以上作專題講座至少1次。富有團隊、合作意識。在區域內發揮引領、示范、輻射作用。積極參與校本培訓工作,輔導青年教師且有成效。
4.必須為教學一線教師,并已獲得“區骨干教師”稱號。近5年,曾獲得過區級及以上綜合表彰(市級單項獎勵),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近5年來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比武至少獲獎1次。參評幼兒園名師人選必須為全區幼兒園教學能手,參評職業學校名師人選必須為“雙師型”教師。
(三)師德標兵評選條件
1.能模范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遵守師德師風行為規范方面表現突出,師德高尚,具有特別感人的事跡和獨特的人格魅力,在全區教育系統具有標桿作用。
2.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熱愛學生,重視學生素質教育與品德教育,從教行為規范。
3.在全區教育系統開展的師德師風建設活動中表現突出,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具有極強的示范帶頭作用。
(四)優秀校(園)長評選條件
1.擔任正副校(園)長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校(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德高尚,廉潔公正,作風民主,具有團結協作精神,深受學校教職工的信任和贊譽。任校長期間,個人曾獲區級及以上綜合表彰。近5年,單位及本人的年度績效考核,至少有1次以上被評為區級優秀。
3.有較高的教育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理念先進,積極開展校本研訓并取得顯著成效。堅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努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學形成特色,管理實績突出。教育教學質量在區域內同類學校中居于領先位置。
4.所主持工作的學校辦學行為規范,本人及學校無違紀違規行為。學校安全管理規范,安全設施完善,近5年學校未發生較大的安全責任事故。
5.關心教師專業發展,為教師的培養培訓建立了制度,并予以落實。學校辦學條件得到改善,教學設施較完備,能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進行教學,有效推動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條件
1.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鉆研業務,為人師表,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奉獻精神強。
2.愛崗敬業,求真務實,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盡職盡責,能創造性的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學校建設、為教學服務方面成績顯著,得到教職工、學生、家長的充分認可。
3.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能顧全大局,協作互助,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做出突出貢獻。
4.從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所承擔的工作在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檢查或年度考核評估中成績突出。3年內年度績效考核必須有1年被評定為優秀等次。
5.在同等條件下,長期扎根農村學校的教育工作者予以優先考慮。
(六)教育質量優秀單位評選條件
1.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方面對全區有示范引領作用。
2.教學成果特別豐富,教育質量提高幅度大,或辦學特色十分鮮明,社會和業內專家評估認可度、滿意度高。
(七)“教育功勛獎”評選條件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擁有比較先進的教育思想與理念,師德高尚,治學嚴謹,實事求是,在資陽區從事教育工作年限至少20xx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
2.在改善辦學條件、推進教育改革、教育管理或教書育人等方面,能夠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擁有比較獨特的、符合教育發展規律的模式和切實可行的舉措,并形成理論體系,能示范引領,對全區教育質量與辦學水平的提升起了關鍵性作用,創造了較大的社會效益。
3.教育業績特別突出,業內公認,首屈一指,具有標桿性的引領人物,其優秀事跡在市級以上的范圍或媒體進行了宣傳推介,在全市甚至全省教育系統有一定的影響力與知名度。
4. 每六年經區人民政府“一事一議”研究確定。
(八)尊師重教先進單位或個人評選條件
長期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在捐資助學、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化解教育矛盾等方面成績突出的部門單位、鄉鎮、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評選獎勵工作在區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區人社、監察、教育等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評選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自下而上,層層評議推薦。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認真履行評選推薦程序,保證推薦評選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三)評選的對象要特別強調在師德師風建設中的表率作用和在實施素質教育、推進課程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加強教育教學服務管理、推進教育現代化、打造辦學特色等方面的實際貢獻,防止單純用升學率或高分為標準評價教師的傾向,有效發揮表彰獎勵工作的教育和激勵作用。
(四)參加評選的單位要將評選對象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五)區教育局組織評審組根據評選對象的材料、實績進行評審、確定、公示,經人社、監察部門核準后報區人民政府研究批準。
(六)先進個人表彰獎勵情況,應記入本人檔案,并作為考核、聘任、職務和工資晉升的重要依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其稱號,收回獎牌或證書,取消獲得的相應待遇。
1.在表彰獎勵活動中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的;
2.存在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家教家養、以教謀私等師德缺失行為的;
3.存在違紀違規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4.觸犯法律,已喪失先進稱號資格的。
四、獎勵標準
按照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于教師節前后對獲獎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舉行頒獎儀式,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宣傳優秀事跡。
(一)尊師重教先進單位或個人頒發獎牌、榮譽證書等。
(二)教育工作典型:三年一度表彰獎勵的優秀教師不低于1000元/人,名師、師德標兵、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不低于20xx元/人。
(三)教育功勛獎:一次性獎勵不低于20xx0元。
(四)教育質量優秀單位:一次性獎勵不低于50000元。
五、表彰獎勵時間
每年教師節前后進行表彰獎勵。每三年由區人民政府召開教師節慶祝大會進行表彰獎勵,其余年度由區教育局采取適當形式進行表彰獎勵,如遇上級要求或周年大慶等需組織表彰獎勵“一事一議”。
六、附則
本辦法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