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施工管理辦法(精選5篇)
外來施工管理辦法 篇1
第一條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參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廠方(甲方)必須對外委施工的單位(乙方)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其內容:
1、驗證乙方營業執照及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機動、安全聯合審查,認證后,方能委托。
第五條甲乙雙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書。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臨時追加的項目,除按程序補辦手續外,要由質量安全環保處審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等工作,并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做到:
1、明確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單位廠規廠法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5、甲方質量安全環保處要同乙方簽訂安全協議書。
6、甲方對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場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等管理和審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作業。
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負責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將火種攜帶入廠內,按廠部規定著裝。
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甲方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第九條乙方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事故,應由乙方負責調查和處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甲方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環保處,由甲方質量安全環保處報上級備案。
外來施工管理辦法 篇2
1、外來施工單位的人員施工前必須到保安部消防中心辦理手續,并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施工;
2、施工人員一律佩戴臨時出入證,進出要自覺接受保安人員檢查,攜出物品(私人物品除外)一律憑雇請部門負責人簽發的出閘紙放行,凡有證不戴,無證進酒店,使用過期證件,冒用他人證件均屬違反管理規定;
3、施工人員要注意儀表儀容,不得赤腳,不準許穿背心、拖鞋;
4、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施工的要求。按指定的路線行走活動。不得擅自進入客用區,不得使用客用設施,未經批準,不得使用員工福利設施(洗澡等);
5、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消防、動火、用電和使用易燃物品的有關規定;
6、施工人員在進場前辦理進入登記手續,進場施工時佩戴由保安部核發的出入證,不得在施工的樓層、地點接待來訪親友,不得留宿客人;
7、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處罰直至拒絕有關人員進酒店施工,若屬施工單位管理不善,將責成該單位責任人限期改正,否則將上報總經理取消施工合同。
外來施工管理辦法 篇3
為規范外來施工人員,對其各種行為做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公司范圍內承包工程的單位(包括二次承包工程單位)必須到綜合部辦理有關入廠手續、接受安全部的安全教育、登記有關事項,以利廠區安全保衛工作。出入廠人員、車輛應自覺接受門衛檢查。進廠車輛應放置在指定位置,出廠物資由綜合部簽發出門證。
二、各施工單位對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分配工作。
三、外來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我公司一切安全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所從事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不得違反。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機動車輛司機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四、外來施工人員及民工,一切施工作業一定要在指定的作業范圍內進行工作,不許擅自進入車間或危險場所,不得亂動有關設備、閥門、器具,以免發生危險。
五、進入廠區任何地點不準吸煙,不準擅自動火,動火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安全部批準辦理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六、外來施工人員應按規定使用好勞動防護用品,如: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戴安全帽,登高須佩安全帶等。
七、外來施工人員自備的機電設備的安裝地點,由我公司設備部或生產車間共同確定,設備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確保安全裝置齊全可靠,未經批準,不許隨便設置或擅自變更地點,電源由設備部指定并負責接電,施工單位不得私自亂接。
八、外來施工單位,未經我公司領導同意,嚴禁擅自動用我公司的機電設備、車輛及工器具。
九、從事任何施工作業一定要事前與設備部有關人員和現場負責人聯系,一定要清楚施工地點、部位,沒有確認前不準施工,嚴禁盲目亂干。每次進入施工現場前,包括高空作業,地下設施作業及設備容器內部作業等,應與現場負責人員取得聯系并經同意,否則不許施工。應尊重現場負責人員的意見,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威脅生產安全或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與現場負責人員聯系,以便及時處理。
十、施工作業必須保持道路暢通。施工中的垃圾雜物,易燃物等應隨時清除到指定的地點,嚴禁野蠻施工,就地亂仍、亂拋施工垃圾。
十一、外來施工人員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違章作業的行為,人人有權制止,我公司安全員現場巡查監督,并根據情節按規定進行批評教育或處以罰款,直至停止其工作。
十二、外來施工人員由于違章引起事故或影響生產造成損失者,應由施工單位負責,并視情節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外來施工人單位負責人是其所在施工單位的安全負責人,要遵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施工中帶頭遵章守紀,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當施工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解決安全問題后在施工。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識與安全責任感。
外來施工管理辦法 篇4
第一條:凡新建、擴建、大小修、預試的設備驗收,經按部頒規程及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
第二條:運行設備定期大小修試驗及保護均應由當值人員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并作模擬操作及跳合閘整組實驗。
第三條:對修、試、校的檢修人員所作的現場記錄應進行審查分析,必要時應詢問清楚,并簽字后作驗收依據。
第四條:在對修、試、校設務驗收和施工記錄中,發現有重大明顯的缺陷時,應立即向值班調度員和生技服務部匯報,提出能否投入運行的意見,由公司技術負責人和負責工程師最后決定。
第五條:新建工程或進行設備修、試、校均應按質量標準嚴格檢查把關,通過驗收后的設備,投入運行后若發生故障,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責任。
第六條:設備基建、廠房及輔助建筑土建部分,站應負責檢查驗收。
外來施工管理辦法 篇5
為加強公司辦公設備及耗材管理,降低辦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環境污染,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辦公設備及耗材的購置
1、辦公設備及耗材(指: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腦等各種電子設備及打印紙、墨盒等易消耗品)的購置一律由行政部集中負責審批采購,各部門不得自行購買,自行購買的公司財務不予結賬;
2、行政部在購買前應對供應商的價格進行評比,盡量選擇質優價廉的供貨商;
3、行政部在采購不可回收利用的辦公耗材(如:各種打印機耗材色帶,墨盒,硒鼓,電池等)時,要盡量購置環保標準較高的產品;
4、墨盒盡可能購置注入式灌裝墨盒及代用墨水,提高墨盒的利用率,節省打印成本,降低空墨盒的廢棄率;
二、辦公用品及耗材的使用
1、在使用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的耗材(指:色帶,墨盒,硒鼓)各電子設備的電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物品時,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行政部負責做好登記工作;
2、公司機關,直屬單位打印,復印辦公用紙按照核定的指標統一到行政部領取。特殊原因超出核定指標的由部室另行報告,經總經理審批后追加費用;
3、電腦,局域網絡,打印機故障維修由行政部負責安排人員維修;
三、辦公耗材及廢棄物的管理和回收
1、各種硒鼓,墨盒,色帶,電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危險廢棄物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回收;
2、廢舊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機電路板等各種固體廢棄物由行政部集中存放;
3、對各種辦公設備的泡末,塑料,紙箱等包裝物由行政部集中處理,不得丟棄;
4、行政部應定期檢查廢棄物的存放狀態,防止發生泄露,飛揚而污染環境。
附:采購流程
嵊州市新高輪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