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有哪些變化
《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有哪些變化?那么,下面就隨第一范文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2月15日,記者從市衛計委獲悉,近日《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出臺,新辦法的獎勵對象增加了兩類人群:一是已經領取一次性獎勵或退休金加發5%的獨生子女父母,二是20xx年1月1日之后戶籍遷入深圳,且截至20xx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標準為每月160元,即一年可領1920元。據悉,這一新的獎勵辦法將從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變化1 新增兩類獎勵對象
原有的獎勵辦法規定,20xx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6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
除此之外,原有辦法對一部分人群采取了不同的獎勵方式,即對20xx年前具有深圳戶籍且20xx年前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給予20xx元-120xx元不等的獎勵金或者退休金加發5%。與按月領取160元的人相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分人群享受的獎勵被拉開了差距。新的獎勵辦法對此進行了完善,規定這部分人群從20xx年1月1日起,也可以按月領取160元的獎勵金,從而使兩類人群獲得的獎勵基本持平。
在原有的辦法中,按月領取160元獎勵的時間起點為20xx年1月1日,根據這個時間節點,有一部分隨遷入戶的群體被排除在了獎勵范圍之外,即20xx年1月1日之后遷入深圳戶籍,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達到規定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新的辦法則規定這類人群從戶籍遷入深圳的當月起,每人每月領取160元的獎勵金。
以來自江西的張先生夫婦為例,二人在江西退休后,于20xx年隨孩子將戶籍遷入深圳市,其中丈夫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才達到60周歲的規定年齡,妻子則在此之前已達到55周歲。如果按照原有辦法,丈夫可以享受獎勵,妻子則無緣。新辦法施行后,夫妻二人均可申請每人每月160元的獎勵金。
變化2 辦理時限縮短到15天
原有獎勵辦法規定申請人要經過“三級確認+公示”,即向社區申請、街道核準、區級確認、社區公示。新的辦法取消了區級確認和社區公示,直接由街道確認,辦理環節更加簡化。
原來規定的“社區公示”要15天,這一環節取消后,總的申請辦理時限也從30個工作日減少到15個工作日,縮短了一半。
變化3 遺失證件可簽承諾書
在申請獎勵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必須的材料之一。但現實中,由于時間過去太久,很多市民都難以找到這個證件。為此,深圳創新性推出便民的“承諾制”:未辦或者遺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單位的由單位出具是否屬于獨生子女父母的證明,并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核實;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核實;無法核實的由申請人簽訂承諾書。
變化4 微信可查詢發放結果
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從3月1日起就可以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提出申請。如何查詢獎勵金發放結果呢?深圳市衛計委開通了微信查詢,具體方法為:關注“深圳衛計委”微信公眾號(szwjwwx) - 點擊首頁下端菜單“我要查詢”-“獨生子女父母獎”,輸入申請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查詢。
此外,市民也可以通過深圳市衛計委的官方網站查詢發放結果。
深圳市衛計委呼吁市民無需急于到社區工作站申請,以免造成“排長隊”,因為申請并沒有時間限制,任何時候均可申請,遲一點申請,獎勵的起算時間也不會受影響。
下面是公文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辦法的征求意見稿:
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切實維護實行計劃生育市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一)具有深圳市戶籍;
(二)20xx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或失獨后再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且未再生育或收養的;
(三)1980年2月2日之后,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
二、獎勵標準
符合獎勵條件的市民,自20xx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發放16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
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且戶籍于20xx年1月1日之后遷入我市的,自遷入當月起每人每月發放160元的獎勵金。
20xx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具有深圳市戶籍的,自滿年齡的當月起計發;屬戶籍遷入我市的,自戶籍遷入的當月起每人每月發放160元的獎勵金。
所需資金由區財政承擔。
三、獎勵金申請和資格確認
(一)獎勵金的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申請,填寫《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申請(變更)表》(附件1,簡稱《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免冠(一寸)近照一張、參加我市養老保險的提供社會保障卡。戶口簿復印戶主名字的首頁及申請人的當頁。
2、屬以下特殊情況的,還另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離婚的和再婚的,據具體情況提供申請人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
(2)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的,提供戶籍遷出地社區和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3)未辦或遺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單位的由單位出具是否屬于獨生子女父母的證明,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核實;無單位的,由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核實;無法核實的由申請人簽訂承諾書;
(4)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書;
(5)在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提供社保電腦號;未在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提供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平安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中任何一家戶名為本人的銀行帳號。
(二)獎勵對象的資格確認
1、受理。社區工作站接到相關資料后進行初審,對申請材料齊全并且符合條件的,在收齊資料起5個工作日內加具意見,完成初審,并在“深圳市計劃生育業務管理信息系統”(下稱“系統”)上傳所有資料;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回復申請人;對資料不齊全或存在疑點的,書面向申請人說明原因要求其補齊資料,社區工作站需核實的,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3、確認。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在“系統”中對初審資料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并加具意見,完成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資料不齊全或存在疑點的,退回社區工作站,由社區工作站書面向申請人說明原因并要求其補齊資料,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確認通過的,按月匯總《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對象匯總表》(附件2,簡稱《匯總表》),將《匯總表》上傳區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對有疑問的或有特殊情況的需進一步核實),由區衛生計生部門按季度匯總后上傳至市衛生計生委。
4、報送。市衛生計生委每季度(3、6、9、12月份)的10日前匯總各區獎勵對象名單及所需資金情況,將《匯總表》電子信息和市社保部門的電子信息完成比對并最終確認發放名單,報市社保部門。
5、指紋及相關信息采集。未在我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確認通過后一個月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采集指紋及相關信息。
7、確認結果查詢。凡符合獎勵資格的,自申請之日可憑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相關信息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查詢確認結果。
8、確認期限。自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對資料存疑的核實時間除外。
四、獎勵金的發放
計劃生育獎勵金按季度發放,每季度(3、6、9、12月)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門集中代發一次,發放本季度計劃生育獎勵金。
在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獎勵對象,獎勵金由社保部門隨其養老金帳戶發放;未在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獎勵對象,獎勵金由社保部門代發至獎勵對象的個人銀行賬戶中。
符合獎勵資格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由社保部門代發至獎勵對象個人銀行帳戶,待領取養老金后可申請隨養老金帳戶發放。
五、獎勵的變更及終止
(一)戶籍遷出所在區市內遷移的。獎勵對象需在遷移本年度向遷入社區工作站報告,填寫《申請表》,遷入地社區工作站與遷出社區工作站聯系并確認后,從下一季度開始由遷入戶籍所在地發放。
(二)戶籍遷出本市的,獎勵對象應在遷出一個月內向原申領社區工作站報告,并填寫《申請表》,社區工作站上報街道確認,自遷出次月起停止發放獎勵金。
(三)獎勵對象死亡的,自死亡次月起停發獎勵金。每年對獎勵對象進行一次獎勵金資格認證,資格認證通過的,繼續發放獎勵金,資格認證未通過的,暫停發放獎勵金。在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獎勵對象,其資格認證執行養老金生存資格認證程序;未在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獎勵對象,每年在其出生月份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或社區工作站進行指紋驗證。獎勵對象死亡的,其親屬應在死亡后三個月內及時至獎勵對象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填寫《申請表》辦理注銷手續,未及時辦理注銷手續的,由人口計生部門督促其退回多領取的獎勵金,具體辦法可參照退回養老金待遇辦法。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的,由本單位負責及時向獎勵對象戶籍所在區計生部門反饋死亡信息,不納入資格認證程序。
(四)獎勵對象領取獎勵金后,本人因再收養或生育子女等原因不再符合獎勵條件的,應參照戶籍遷移出本市的程序,自再生育(收養)子女次月起停止發放獎勵金。
(五)獎勵對象需變更發放的銀行帳號等相關資料的,持相關變更證明資料向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提交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社區工作站在信息系統內變更,并上報。
六、各單位相關職責
衛生計生部門職責:1、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加強對獎勵金使用、管理的監督、督察,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防止弄虛作假行為。2完善計劃生育獎勵金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對計劃生育獎勵情況進行全面管理和監督檢查。3、負責對獎勵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的確認。4、負責每季度(3、6、9、12月)10日前將本季度需發放的獎勵對象相關電子信息匯總報市社保部門。5、負責獎勵補助制度的政策解釋。負責做好資金的預算和決算。6、各區衛生計生部門每年12月底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下一年度獎勵金預算。
財政部門的職責:1、核定衛生計生部門編制的計劃生育獎勵金預算,將所需獎勵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2、各區財政部門每年1月底前將本區上半年所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資金預撥至市社保局獎勵金專戶;每年5月底前將本區下半年所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資金撥付至市社保局獎勵金專戶。3、監督獎勵補助金使用總體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責:1、設立計劃生育獎勵金專戶。2、負責代發計劃生育獎勵金,每季度(3、6、9、12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本季度獎勵金劃撥到獎勵對象個人賬戶。3、每年將上年度實際發放名單、數額和匯總情況通報市衛生計劃生育委員會。4、協助對未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養老金的獎勵對象進行每年一次的獎勵金資格認證。
七、相關責任
獎勵金發放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規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的;
(二)貪污、挪用、扣押、拖欠計劃生育獎勵金的;
(三)收受賄賂、幫助申請人騙取計劃生育獎勵金的。
對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實情,騙取或冒領計劃生育獎勵金的,取消其獎勵資格,由區衛生計生部門追回已領取的獎勵金及銀行同期利息,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將相關人員名單在社區工作站及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予以公示,并納入深圳市征信系統。
八、其他規定
(一)該獎勵金不影響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的父母領取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同時也不影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育的不予發放獎勵金。
(三)本辦法所稱日期均含當日。
九、本辦法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