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規有哪些
◆新《消防法》有8個方面的修改
網友:新《消防法》有哪些變化?
葉有林:就是為了保障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我們才對《消防法》進行修訂。新修訂的消防法與1998年9月1實施的版本相比較,主要從以下8個方面做了修改補充和完善:
一是確定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則;
二是進一步明確了消防安全的責任;
第三,改革消防監督管理的制度;
第四,對農村消防工作做了進一步的強化;
第五是完善了社會消防基礎服務方面的機制;
第六,加強了應急救援工作方面的一些規定和要求;
第七,加大了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為的查處力度,也就是在法律責任方面更加完善具體,也更加嚴厲;
第八,加強了對消防執法工作的監督。
◆派出所也能管消防
網友: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的消防職責都有哪些呢?
葉有林:修訂后的《消防法》,明確了公安機關的派出所也是消防執法監督的主體,我們國家現行的監督辦法監督體制是城市消防監督機關、縣級消防監督機關和城鄉街道派出所,這樣幾級監督管理,公安機關派出所在消防工作當中,也負有很重要的執法監督責任。
◆未成年人不能參加滅火
網友:我是一名中學生,對消防事情非常敬仰,想當消防志愿者,能否參與火災救人呢?
葉有林:想當消防工作志愿者這個愿望很好,也很歡迎,學生參加消防志愿者,可以參加部分工作,主要維護公共消防設施的安全。再一個是在進行家庭的消防安全教育方面,小學生也是大有可為的。但是消防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能參加滅火,因為這些年輕人正在長身體,他們的體力、經驗等有限,滅火工作既艱苦又危險,小學生參加滅火,往往對現場危險性估計不足,很容易出現救火不成反被火傷。
◆物業對業主的消防安全負責
網友:新的消防法對合用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有什么明確要求嗎?
葉有林:新消防法第 18條明確規定,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也就是說,在使用方面雖然是多方的,但是在安全方面應該是集中管理,責任和義務共擔。物業管理部門應當對業主的消防安全負責,尤其是對這些建筑的消防設施負責維護管理,并且提供必要的服務。
◆明確了消防審核驗收備案抽查制
網友:我是南海大道一個開發商,想了解新修訂消防法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制度作了哪些修改?
葉有林:新修訂的《消防法》改革了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
一是明確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范圍。
二是明確了其他工程實行備案抽查制度。《消防法》規定,對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按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