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獎勵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暫行辦法
最新海口市獎勵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暫行辦法是如何實施的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海口市獎勵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暫行辦法,歡迎閱讀!
海口市獎勵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暫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適應國際旅游島建設形勢發展需要,發揮省會中心城市輻射、示范、引領作用,加快海口旅游業轉型升級,鼓勵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延伸航空客運市場開發,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對象為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旅行社及分社。
第三條 旅行社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申請獎勵:
(一)年度內無發生一般以上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訴、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按要求開展旅游行業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旅游統計臺賬、業務檔案、旅游團隊單團核算表和填報《旅游團隊服務管理系統》。
第四條 旅行社組織境外游客(含港澳臺)在本市旅游飯店住宿1 晚并游覽1 個以上收費景區或觀看一場演藝節目的,按下列標準獎勵:
(一)入住一類旅游飯店,達到 10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30 元/人次;30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35 元/人次。
(二)入住二類旅游飯店,達到 10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20 元/人次;30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25 元/人次。
(三)入住三類旅游飯店,達到 10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15 元/人次;30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20 元/人次。
一、二、三類旅游飯店是指游客入住的標準間年均房價分別為250 元以上、150 元以上、80 元以上的旅游飯店。
以上涉及的各類旅游飯店、收費景區(點)、演藝節目名錄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公布。
第五條 旅行社組織國內游客的獎勵標準參照第四條標準同一檔次下調5 元/人次。
第六條 旅行社組織瓊北(儋州、澄邁、文昌、定安、屯昌、瓊海、臨高)專項游,從海口出發游覽2 個(含)以上市縣收費景點(區),達到5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30 元/人次。
第七條 旅行社組織游客到本市高爾夫球會消費,達到500(含)人次以上的,獎勵20 元/人次。
第八條 旅行社引進會議規模達到 200 人以上,游覽1 個以上收費景區或觀看一場演藝節目的,并入住本市一、二類旅游飯店2 晚,每次會議獎勵2 萬元;入住本市三類旅游飯店,每次會議獎勵1 萬元。
第九條 旅行社組織經營郵輪旅游業務的,以本市港口為始發港或停靠本市港口,每艘次獎勵3 萬元。
凡獲得第八條、第九條專項獎勵的,不再列入旅行社累計人次重復獎勵。
第十條 旅行社必須按要求提供相關的業務檔案,做到一團一檔,保存期至少兩年以上,以備有關部門核查。
第十一條 凡弄虛作假,偽造單據憑證獲取獎金的,一經查實將追回當年全部獎金,取消下年度的獎勵資格并在全國行業內通報。
第十二條 旅行社應將游客信息報旅行社獎勵系統,獎勵金按年結算,于次年5 月份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核認定,報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部門撥付獎勵資金。
第十三條 旅行社獎勵資金從財政專項資金中安排,實行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 20xx 年4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1 年,至20xx 年4 月1 日起自行失效。20xx 年4 月4 日發布的《海口市獎勵旅行社暫行辦法》(海府〔20xx〕20 號)同時廢止。
旅行社如何申請設立
(一)設立申請書;
(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經營場所證明;
(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