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喪假管理辦法(通用3篇)
員工喪假管理辦法 篇1
請假程序
一、員工需請喪假的,須填寫《員工請假審批表》,按照請假單簽批流程進行辦理。
二、員工請喪假由所在單位簽批即可。
三、員工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請假手續的,須口頭(電話)向所在單位班組、工段請假,待喪假結束到崗位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
四、《員工請假審批表》由員工所在單位保管,作為工資考核依據。
五、員工所在單位在人力資源信息化系統中錄入員工喪假信息。
員工喪假管理辦法 篇2
喪假
一、喪假是員工本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時為料理喪事給予的假期。
二、喪假一般為1-3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喪事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
三、喪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員工喪假管理辦法 篇3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設備、財產安全,規范辦公室門鎖的管理,落實鎖匙管理責任,特制定本規定。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1 、公司辦公室、文件柜、辦公桌鑰匙統一由行政部管理登記分配,備用鑰匙由行政部統一管理。
2、辦公室鑰匙,由行政部登記,辦公室負責人簽字領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檔備用。
3、文件柜、辦公桌鑰匙,由行政部統一登記,辦公桌、文件柜使用人簽字領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檔備用。
4、嚴禁將鑰匙借給他人使用或另復制鑰匙,如因工作需要復制鎖匙,行政部統一復制;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自行復制,到行政部領取申請單,由本部門總經理簽字后方可自行復制。
5、個人分管鑰匙分管人必須隨身攜帶,不準任意亂放以防丟失或被無關人員使用,當有關人員需使用鑰匙時,要親自持鑰匙開門。
6、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備用鑰匙,必須填寫好《鎖匙借用登記表》行政部批準后,辦理相關借用與歸還手續。
7、如果鑰匙有遺失或損壞,請速報行政部,以便及時更換并記錄在《鎖匙領用/變更登記表》。
8、任何鎖頭的增加、更換、移動都必須填定《鎖匙領用/變更登記表》經行政部批準后進行更正鎖匙或編號。
9、行政部每半年檢查一次各部門領用的鑰匙,檢查內容包括:數量、損壞、丟失、是否為復制等,并填寫相關的檢查記錄。
10、員工離職其辦公場所使用的鎖匙必須回收驗證。
11、 如員工自行離職未交接相關工作及鎖匙時,行政部將與其有關的所有鎖匙重新更換并填寫完整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