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通用5篇)
it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篇1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評目的
(一)通過績效考核,傳遞組織目標,促使員工提高工作績效,達到“培養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糾正員工偏差、使之更好地為公司服務,達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的目的。
(二)加強公司的計劃性,改善組織的管理過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
(三)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績效薪資發放、職務晉升等人事決策和組織員工培訓提供依據。
(四)反饋員工的績效表現,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責任,促進其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
(五)季度績效考核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對1個季度內工作計劃安排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為員工績效工資提供必要的依據,也為人力資源部門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解聘和崗位調整提供依據,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六)年終考核目的:評價年度員工和部門工作績效,為年終獎金發放,工作效率,崗位目標執行、人事調整政策評價提供依據。第四季度直接進行年度考評。
第二條:理念
(一)以目標計劃為基礎,以關鍵業績量標準/指標對績效進行考核,強調績效的達成。 (二)強調績效管理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結果評判。 (三)注重考核結果面談,通過考核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第三條:考核原則
(一)相對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較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在1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時候,基于適當的原因可對考核的具體指標及權重分配做相應的調整。
(二)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主管人員注意記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事實說話,避免由于光環效應,親近、偏見等帶來誤差。(三)公平性:對同一職類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最大限度地防止評估結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見性。 (四)公開性:每位員工都必須清楚體系是如何運作的,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申訴,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五)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泄露給第三方(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參與者除外)。 (六)管理人員主導性: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正確認識績效考核體系在員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實施本體系作為一個負擔,則考核制度要做出相應修改。
(七)定期化與制度化
績效考核既是對員工工作情況的過去和現在的考察,也是對他們未來工作行為進行預測,將員工績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員工潛能,及時發現組織中的問題,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
(八)溝通與反饋
考核評價結束后,人力資源部或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核者。 (九)考核實施部門
人力資源部門組織企業各部門負責人對員工進行評估。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正式員工。考核對象具體分為:部門主管、行政、市場、技術、財務、人力資源各類人員。
第二部分 考核規定與流程
第一條:考核要素
(一)年度經營目標計劃及季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達成情況
(二)辦公室提供的員工辦公秩序管理考核標準、行政違紀記錄和崗位違紀記錄 (四)被考核者的上級主管人員提供的季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 (五)員工月報
第二條:考核責任
(一)原則上實行自評、直接上級主考、人力資源主辦復核相結合的多級考評體制。
(二)直接上級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擔考核責任。被考核者作為一級考核者進行自評,直接上級作為二級考核者進行主評;人力資源主辦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按季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確保兩級考核者之間考核結果的公正、客觀性。
(三)在審核最終結果時,考核小組根據監督情況,調整考核分數上下浮動限制為總分的5%。 (四)年終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小組成員為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由員工代表,職能部門負責人、管理者代表等組成,具體成員由管理層會議決定,人數應為奇數,最少3人,最多7人。
第三條:考核責權 (一)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制定及定期修訂績效考核方案并報總經理批準 (2)負責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培訓參與考核各級管理人員 (4)負責監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過程 (5)考評分的匯總和考核資料的歸檔 (6)考核結果與薪資掛鉤,計算并報批實施 (7)辦理考核領導小組委托的相關工作
(二)一級考核者(員工本人)和二級考核者(員工直接上級)
(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確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對責任范圍內的直線下級進行考核
(4)考核后對被考核者進行詳細的工作指導和輔導
(三)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嚴格審核考核表及工作計劃的真實性,確保考核結果的公正、公平
(1)嚴肅處理違背考核宗旨,以權牟私的個人
(2)負責考核工作的整體性和及時性,并有計劃地按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年度經營目
標推行新的考核體系。
(四)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1)擬定相關考核細則報總經理批準,負責年終考核方案的組織執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調控和協調. (3)重大申訴、投訴考核事件的處理。
第三條:考核權限
每位員工由自己進行自考,直接上級進行主考,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進行審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并負最終審核責任。
第四條:申訴
(一)各類考評結束后,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評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二)被考核者如對考評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有權向人力資源主辦進行申訴,人力資源主辦應及時聯系申訴人的直接上級所在的主管部門進行復議并在一周內給予明確答復:如果被考核者對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以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最終復議。
第五條:考核面談
績效面談應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與被考核者單獨進行,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可選擇地參與。
第三部分 各類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第一條:季度績效考核的實施
季度考核分為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考評兩個環節,考核依據是員工的績效期間工作表現記錄和實際工作業績、崗位職責說明、周報。考核表中,若部分崗位的當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項具體指標,則該項目評分按其明細分值的滿分計算。
(一)員工自評
員工根據本崗位的考核表給自己評分,員工應認真、嚴肅、客觀地進行自評打分,員工自評是員工自省和反映真實自我的重要機會,也是直接上級考評的依據之一。
(二)直接上級考核
直接上級根據員工的績效期間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給員工進行評分,直接上級應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客觀態度對下級進行評分。為避免對下級可能存在的信息失真,在評分時應適當參照員工的自評情況。
(三)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復核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評分后,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要進行最后的把關復核,防止人為因素影響考評的客觀性。
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復核無異議后,按以下權重匯總計算:
第二條:考核結果與系數的換算
(一) 考核人員分類及對應的考核辦法:
(二)員工的績效月薪系數直接參照各員工的最終得分確定:
系數 = 員工的最終得分÷100(如:某員工的最終得分為85分,則系數為0.85)
員工的當月績效工資 = 績效獎勵額度 系數(如:某員工的績效獎勵額度為500元,考核系數為0.85,則員工的績效月薪為425元)
(三)年度(崗位)績效素數的計算
中層管理人員年年度(崗位)績效系數 =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80% +季度績效得分 20% 非管理層員工年度(崗位)績效系數 = 季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4 60% +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40%
第三條:績效管理過程
(一)績效計劃。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級在總結上期績效的前提下,結合當前的工作重點,以關鍵業績指標體系為指引,經充分溝通,共同確定本期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每個目標或標準遵循SMART原則,即“具體、可衡量、可達到、以結果為導向以及時間性”的原則。
(二)績效輔導。計劃的實施過程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上一級主管有責任輔導與幫助下屬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屬有責任向上一級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就工作問題求助于上級。
(四)在此基礎上確認下期工作計劃與目標。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確認考核結果。被考評者如對考核者的考核評價結果有異議、經溝通未取得共識時,可以按規定向人力資源主辦申訴。
第四條:季度績效考核工作流程
(一) 由公司績效考核小組對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所管下屬員工的季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二) 考核程度是員工自評、直接上級考評。
(三)上一季度考評在下一個季度開始時間,1日為員工自評,2-3日為主管評分,4日人力資源部統計分數并進行排序,5日提交管理層審核,公示優秀與不及格人員分數,無異議8日提交財務部核發績效工資。
第五條:年度績效考核流程
(一)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其所管下屬員工的季度、年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二)年終考核在次年1月5-10號進行,15日前匯總考核結果報財務部。
(三)年度績效考核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全程監督、指導,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復核。
(四)年度考核權重比例分配
第四部分 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一條: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主要是對員工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的結論。
考核級別劃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差)、E(不合格)
第二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依據考評結果的不同,公司對每個員工給予不同的處理。
(二)對新入職員工、調動新崗位的員工、在公司全年工作時間不足三個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經考評委員會批準可以不參加年度考評,考評結果視為中。
(三)績效考核工資比例
(四)獎懲措施
對員工自評主動放棄者,自評得分為零,連續二次不參與自評則作“不合格”處理,對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個人恩怨考核時應取消該項考核結果。被考核者為考核小組成員時應回避。
上述各類人員的半年度績效得分參照考核等級表中劃分等級。
第五部分 附 則
第一條 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條 實施細則
本制度未盡事宜及相關實施細則,由公司辦公室與各部門共同補充,由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公司根據此管理制度規定,擬定員工考核辦法。第三條 修改、廢除權
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 第四條 實施時間
本制度的實施時間為20xx年9月1日
it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篇2
1.按時間劃分
(1)定期考核。企業考核的時間可以是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一年。考核時間的選擇要根據企業文化和崗位特點進行選擇。
(2)不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指組織中對人員的提升所進行的考評,另一方面是指主管對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進行紀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也為定期考核提供依據。
2.按考核的內容分
(1)特征導向型。考核的重點是員工的個人特質,如誠實度、合作性、溝通能力等,即考量員工是一個怎樣的人。
(2)行為導向型。考核的重點是員工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行為,如服務員的微笑和態度,待人接物的方法等,即對工作過程的考量。
(3)結果導向型。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如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勞動效率等,側重點是員工完成的工作任務和生產的產品。
3.按主觀和客觀劃分
(1)客觀考核方法。客觀考核方法是對可以直接量化的指標體系所進行的考核,如生產指標和個人工作指標。
(2)主觀考核方法。主觀考核方法是由考核者根據一定的標準設計的考核指標體系對被考核者進行主觀評價,如工作行為和工作結果。
綜上所述,對各級人員的考核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知識(專業知識、行業知識、社會閱歷等)、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等)、工作態度、工作方法、工作效率、組織紀律、道德品質、配合度、學習精神、團隊精神、成本意識、目標達成、績效改進等。不同職級的人員考核的重點不盡相同,各考核點所占分值權重不一樣,但績效改進是每一位被考核者都必須包含的內容,它是落實績效考核PDCA循環的具體體現。
it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篇3
IT運維體系不同于研發,他的工作量不容易衡量,在質的方面無法統一標準就沒有辦法衡量量的問題。如何保證運維的工作量的準確評估我想有幾個方面;第一,對于員工的考核要分成幾個層次,個人能力,組織貢獻,一幫一導師。我們企業之初也是簡單的依據個人技術能力來評定每年的薪資的漲幅,其實這個是錯誤的。
他只占有其中40%-50%的成分。一個員工的價值是對于企業的貢獻程度有多少來決定,一個人的能力只代表他自己,他的離開也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麻煩。所以如果它的存在能夠帶動一個團體的能力上漲,或者針對企業一類問題的技術解決能夠有效地進行發揚和傳播那么這樣的人才是我們最需要的。
另外就是一幫一的導師制度,我們可以讓他們結對,在每半年員工能力考核的時候,會針對帶幫對象的成長速度和技術能力級別進行考核如果該員工滿足加薪的標準,那么他的導師也將會得到20%-50%的一次性獎金獎勵。在年底考核時根據該導師的貢獻度進行加薪考評。另外一個手段是通過投訴管理系統的完善來進行團隊的技術能力持續穩定發展,這是一個不小的工程,這個方案是我在20xx年提出的。
簡單的來講就是將現有的投訴處理平臺進行改進,納入進去一些管理工具和平時維護的一些經驗。也就是把平時的維護文檔和經驗全部錄入系統。包括客戶端和服務器端的故障檢測小工具。當客戶來的投訴會首先經過故障分析工具在
it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篇4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了對員工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進行客觀評價,達到調動員工積極性,促進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
部門經理及以下在冊人員。正副總監、正副總師(含總助)以上職務人員由總經理負責。試用期人員不參加考核。
1.3權責單位
(1)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4管理單位
人力資源部為本辦法管理單位。
1.5考核機構
(1)公司考評委員會由公司領導組成。
(2)部門考評小組由部門經理和主管以上人員組成。
1.6考核權責
(1)正副總監、正副總師(含總助)以上職務人員,由總經理直接或授權有關部門進行考核。
(2)主管以上干部由直接主管負責初考,總監(或分管副總)負責復考,人力資源部備案。階段考核和年終考核由考評委員會審核,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
(3)員工由直接主管負責初考,部門經理復考,再由總監審核,人力資源部備案。
2.考核規定
2.1考核區分
考核分月度考核、階段考核、年終考核三類。
每階段和年度考核結束后,公司將依考評結果組織召開例會或以簡報的形式予以通報,總結上期工作,明確下期任務。
2.2月度考核
(1)考核統計周期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2日進行。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試用期結束的員工參加月度考核。
(2)總監依據月度KPI指標完成情況對下屬各部門進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據工作能力及態度進行考核。績效考核表于每月2日前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其中,對部門經理考核時KPI考核項目所得的分值等于部門考核的分值。
(4)每月3日人力資源部將考核后確定的部門績效薪資額度通知各部門,由總監、部門經理填報《員工月(階段)考核薪資發放表》或《干部月(階段)考核薪資發放表》,于5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發放。
2.3階段考核
(1)階段考核統計周期:
“五.一”為當年2月份~4月份;
“十.一”為當年5月份~8月份;
“春節”為當年9月份~次年1月份。
(2)階段考核定為“五.一”、“十.一”和春節前,時間另行通知。
(3)考核步驟同月度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依據經營業績、對公司貢獻程度及預算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4年終考核
(1)每年初進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2)考核步驟同月度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依據經營業績、對公司貢獻程度及預算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3)進公司不滿半年的人員不參加年終考核。
2.5考核評分標準
2.5.1考核評分標準如下:
考評指標的評分為5分制,即滿分為5分。5、4、3、2、1分別代表其區間得分標準。按照考核項目的實際值計算出應得分數(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
上區間標準值點-實際值
應得分數=上區間標準值點對應分數-----------------
上區間標準值點-下區間標準值點
例1:
指標得分標準資料來源
54321
當月銷售收入1500萬元1300萬元1100萬元900萬元700萬元財務部
銷售部門當月銷售收入1250萬元,則其得分的計算方式為:
1300-1250
應得分數=4---------=3.8
1300-1100
例2:
指標得分標準資料來源
54321
人力資源規劃規劃超前,極好的輔助經營活動開展規劃合理,完全滿足經營活動要求規劃基本合理,基本滿足經營活動要求規劃存在問題,不能滿足經營活動要求規劃發生偏差,妨礙經營活動開展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成果介于5分和4分之間,則該指標當期考評得分為4.1~4.9分(保留一位小數)。
2.5.2出勤考核
公司月份出勤情況依據所設條件予以考核和計算:
(1)全月遲到四次以內,且無早退、曠工或其他事病假記錄者,紀律性項可不扣分;
(2)全月遲到兩次以內,無早退、曠工記錄,其請事病假記錄僅一次,紀律性項可不扣分;
(3)全月遲到兩次以內,請事病假一次以內,自第三次遲到或第二次請事病假,按紀律性項扣三分之一分,至全額扣除為止;
(4)全月凡有早退或曠工(全月遲到超過六次也以曠工論),紀律性項不予給分。
2.6考核得分計算方法
(1)月度考核得分即為當月考評分數。
(2)階段考核得分計算:
階段考核得分=本考核階段內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系數
1 階段考核評分≥3.5;
系數= 0.5 1<階段考核評分<3.5;
0 階段考核評分≤1;或者出現月度考核得分≤1。
例:“十.一”階段考核得分計算:
設其中5月、6月、7月、8月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為4分。
如階段考核評分為3.5分,則階段考核得分為4分*1=4分;
如階段考核評分為2分,則階段考核得分為4分*0.5=2分;
如階段考核評分為1分,則階段考核得分為4分*0=0分;
(3)年終考核得分計算
年終考核得分=本年度內各月度及階段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系數
1 年終考核評分≥3.5;
系數= 0.5 1<年終考核評分<3.5;
0 年終考核評分≤1;或者出現月度或階段考核得分≤1。
2.7考核列等
(1)考核得分4.5~5.0分(含4.5分)為A等
(2)考核得分3.5~4.4分(含3.5分)為B等
(3)考核得分2.5~3.4分(含2.5分)為C等
(4)考核得分1.1~2.4分(含1.1分)為D等
(5)考核得分0~1.0分為E等
2.8年終考核列等限制及調薪方式
(1)員工考核列等比例及調薪方式原則上為:
A等10%,升3級;
B等25%,升2級;
C等40%,升1級;
D等20%,不升級;
E等5%,降一級并調整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
(2)經理(含經理)以下干部考核列等比例及調薪方式原則上為::
A等3%,升2級;
B等7%,升1級。
(3)經理以上人員由辦公會議討論,總經理提議,董事長審批。
3.其它事項
(1)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后,由所在部門填報《試用期滿考核表》,送人力資源部作為聘任工作依據。
(2)員工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督導復查,以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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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范的考核平臺,進一步規范、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 考核體系
第四條 考核內容
1、 工作業績(占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采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于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后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 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3、 加分項:考核員工創新、自主學習和特殊貢獻等方面。
考核內容
權重
綜合考核得分
工作業績
專項工作
80分
兩項比例由各部門靈活掌握,但總和為80分不變。
得分=專項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態度+加分項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態度
20分
加分項
3分
第五條 考核方式
采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后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細則
由于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范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后執行。
第七條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于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 考核流程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 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并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匯總、分析后存檔。考核檔案的保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考核結果等級分布
等級
A
B
C
參考分數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意義
優
中
差
分布比例
2
7
1
分值Pi
1.5
1.0
0
注:考評結果分A、B、C三個等級,分數段僅供評級參考。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后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范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于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布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 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并采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 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 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 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 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并貫穿于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并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并監督執行;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復。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復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了解情況的基礎上,一周內給予答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核結果上報和公布的及時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